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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原三 其十六 问经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五
问曰:「史谓《易》与春秋》,天道也,然则春秋》、《易》尤至于《诗》、《书》、《礼经》乎?
予欲尊而专之,子谓之何如」?
曰:「岂然乎?
五经皆至也,奚止乎《易》、《春秋》邪?
五经之治,犹五行之成阴阳也,苟一失,则乾坤之道缪矣。
乃今二经而舍乎《诗》、《书》、《礼》,则治道不亦缺如
《礼》者,皇极形容也;
《诗》者,教化之效也;
《书》者,事业之存也;
《易》者,天人之极也;
春秋》者,赏罚之衡也。
善言春秋》者必根乎赏罚善言《易》者必本乎天人善言《书》者必稽乎事业善言《诗》者必推于教化善言《礼》者必宗其皇极
夫知皇极,可与举帝王制度也;
教化,可与语移风易俗
事业,可与议圣贤所为
天人,可与毕万物之始终
赏罚,可与辨善恶之故也。
是故君子舍《礼》则偏,舍《诗》则淫,舍《书》则妄,舍《易》则惑,舍《春秋》则乱。
五者之于君子之如此也,《诗》、《书》、《礼》其可遗乎?
孟子言《春秋》之所以作,见作之之权也。
文中子言《春秋》之所以起,见作之之心也。
范宁折中圣人,睹《春秋》之理也。
文中子见《易》之所存,故振之也。
扬子云见《易》之所设,故广之也。
王辅嗣言天而不淫于神,言人而必正于事,其见作《易》者之心乎!
子夏序《关雎》之诗,知《诗》之政为教也。
孟子之言《诗》,见《诗》之所为意也。
毛苌之言《诗》,《诗》之深也;
郑玄之言《诗》,《诗》之浅也。
说《诗》不若毛公之为简也。
五行传》作,《书》道之始乱也;
皇极义行,《书》道之将正也。
孔安国释训而已矣,圣贤事业无所发焉。
戴氏于《礼》,未得《礼》之实者也。
郑氏释《礼》,又不若大叔知礼也」。
问者再拜曰:「若发朦尔」。
忻然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