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原三 其二 善恶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五
有形之恶小也,不形之恶大也;有名之善次也,无名之善至也。有名之善,教而后仁者也;无名之善,非教而仁者也。有形之恶,杀人者也;不形之恶,谗人者也。谗人之恶存其心,杀人之恶存其事,事可辨而心不可见也。教者情也,非教者性也,情可移而性不可变也。玩邻人之子也,好语诱之可以喜,恶语激之可以怒。及其趋于父母也,虽美恶之言而不能亲疏之也。其盗蹠膳人肉,而人皆能恶之;少正卯显于朝,而众不能辨之。是故君子善善也,必审其名同;恶恶也,必辨其情异。夫赏罚者,所以正善恶也。聪明不能尽其善恶,则不足与议赏罚也。故察谗在微,诛谗在持,刑杀宜议。性善者宜任,情善者宜使。察谗不微,则不能观其心之所之也;诛谗不持,则不能遏其大恶也;刑杀不议,则不能究其诚也。任性善则安危不振也,使情善则威福不专也。善善得其宜也,则大贤尽其德,而小贤尽其才也;恶恶得其所也,则谗人悛其心,而杀人伏其罪也。孰有正善恶而治道不至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