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论 其五 必孝章第五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
圣人之道,以善为用;圣人之善,以孝为端。为善而不先其端,无善也;为道而不在其用,无道也。用所以验道也,端所以行善也。行善而其善未行乎父母,能溥善乎?验道而不见其道之溥善,能为道乎?是故圣人之为道也,无所不善;圣人之为善也,未始遗亲。亲也者,形生之大本也,人道之大恩也。唯大圣人为能重其大本也,报其大恩也。今夫天下之为道者,孰与于圣人?夫圣人之道大臻,巍巍乎独尊于人天,不可得而生也,不可得而死也。及其应物示同乎天人,尚必顺乎人道,而不敢忘其母之既死,不敢拒其父之见命。故方其成道之初而登天,先以其道谕其母氏,三月复归乎世;应命还其故国,示父于道,而其国皆化。逮其丧父也,而圣人躬与诸释负其棺以趋葬。圣人可谓与人道而大顺也。今夫方为其徒,于圣人则晚路末学耳,乃欲不务为孝,谓我出家专道,则吾岂敢也,是岂见出家之心乎!夫出家者,将以道而溥善也,溥善而不善其父母,岂曰道邪?不唯不见其心,抑亦孤于圣人之法也。经谓父母与一生补处菩萨等,故当承事供养。故律教其弟子得减衣钵之资而养其父母,父母之正信者可恣与之,其无信者可稍与之。有所训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