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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论 其三 孝章第三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
孝有可见也,有不可见也。
不可见者孝之理也,可见者孝之行也。
也者,孝之所以出也;
也者,孝之所以形容也。
修其形容其中不修,则事父母不笃,惠人不诚。
其中形容亦修,岂惟父母惠人,是亦振天地而感鬼神也。
天地与孝同理也,鬼神与孝同灵也。
天地鬼神不可以不孝求,不可以诈孝欺。
佛曰:「孝顺至道之法」。
儒曰:「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之后世而无朝夕」。
故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至哉大矣,孝之为道也夫
是故吾之圣人人为善也,必先诚其性而然后发诸其行也。
行者养亲之谓也。
不以诚,则其养有时而匮也。
夫以诚而孝之,其事亲也全,其惠人恤物也均。
也者,效也;
也者,成也。
成者,成其道也;
效者,效其孝也。
为孝而无效非孝也;
为诚而无成,非诚也。
是故圣人之孝,以诚为贵也。
不曰乎:「君子诚之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