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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质夫墓志铭1039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二八、《文章辨体汇选》卷七二四 创作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大理寺丞薛君直孺字质夫资政殿学士、赠礼部尚书简肃公之子,母曰金城夫人赵氏
质夫四岁,为殿直
公为参知政事,拜大理评事,迁将作监丞
景祐元年,公薨,天子推恩于其孤,拜大理寺丞
公以忠直刚毅显于当世质夫为名臣子,能纯俭谨饬好学自立,以世其家。
公葬绛州质夫京师杖而行哭至于绛州行路之人皆哀嗟之。
质夫少多病,后公六年以卒,享年二十有四
初娶向氏,某人之孙,某人之女;
再娶王氏,某人之孙,某人之女。
皆无子。
呜呼
简肃公之世,于是而绝。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此为舜娶妻而言耳,非万世通论也。
不娶而无后,罪之大者可也
娶而无子,与夫不幸短未及有子而死以正者,其人可以哀,不可以为罪也。
故曰孟子之言非通论,为舜而言可也
质夫再娶皆无子,不幸短命疾病以死,其可哀也,非其罪也。
自古贤人君子未必有后,其功德名誉垂世不朽者,非皆因其子孙而传也。
伊尹周公孔子颜回之道著于万世,非其家世之能独传,乃天下之所传也。
有子莫如舜,而瞽不得为善人,卒为顽父。
是为恶者有后无益为善虽无后而不朽
然则为善可以不懈,为简肃公可以无憾也。
使简肃公无憾质夫无罪,全其身,终其寿考,以从其先君于地下,复何道哉!
某娶简肃公之女,质夫之妹也。
常哀质夫之贤而不幸,伤简肃公绝世,闵金城夫人之老而孤,故为斯言,庶几以慰存亡者已。
悲夫
铭曰:
死而有祀,四世之间。
死而不朽万世之传。
简肃之德,质夫之贤。
虽其閟矣,久也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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