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质夫墓志铭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二八、《文章辨体汇选》卷七二四 创作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故大理寺丞薛君直孺,字质夫,资政殿学士、赠礼部尚书简肃公之子,母曰金城夫人赵氏。质夫生四岁,为殿直。公为参知政事,拜大理评事,迁将作监丞。景祐元年,公薨,天子推恩于其孤,拜大理寺丞。公以忠直刚毅显于当世,质夫为名臣子,能纯俭谨饬,好学自立,以世其家。公葬绛州,质夫自京师杖而行哭至于绛州,行路之人皆哀嗟之。质夫少多病,后公六年以卒,享年二十有四。初娶向氏,某人之孙,某人之女;再娶王氏,某人之孙,某人之女。皆无子。呜呼!简肃公之世,于是而绝。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此为舜娶妻而言耳,非万世之通论也。不娶而无后,罪之大者可也;娶而无子,与夫不幸短命未及有子而死以正者,其人可以哀,不可以为罪也。故曰孟子之言非通论,为舜而言可也。质夫再娶皆无子,不幸短命而疾病以死,其可哀也,非其罪也。自古贤人君子,未必皆有后,其功德名誉垂世而不朽者,非皆因其子孙而传也。伊尹、周公、孔子、颜回之道著于万世,非其家世之能独传,乃天下之所传也。有子莫如舜,而瞽不得为善人,卒为顽父。是为恶者有后而无益,为善虽无后而不朽。然则为善者可以不懈,为简肃公者可以无憾也。使简肃公无憾,质夫无罪,全其身,终其寿考,以从其先君于地下,复何道哉!某娶简肃公之女,质夫之妹也。常哀质夫之贤而不幸,伤简肃公之绝世,闵金城夫人之老而孤,故为斯言,庶几以慰其存亡者已。悲夫!铭曰:
死而有祀,四世之间。死而不朽,万世之传。简肃之德,质夫之贤。虽其閟矣,久也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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