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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蔡襄事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三、《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六、《蔡福州外纪》卷三
三司使给事中蔡襄,除端明殿学士尚书礼部侍郎、知杭州
初,上自濮邸立为皇子中外欣然无间言。
即位,以服药故,慈寿垂帘听政,尝为中书言:「仁宗既立皇子,因追思鄂王等,悲伤涕泣
宦官宫妾,争相荧惑
近臣亦有异议者,可怪者,一二知名人也」。
言执政数人不顾家族以定社稷之计,而小人几坏大事
又云:「近臣文字只在先帝卧床头,近日已于烧钱炉内焚之矣」。
然莫知为谁也。
中书不敢问其姓名,但唯唯而退。
已而外人稍稍蔡襄尝有论议,而莫知虚实
既而上疾愈亲政,数问如何人。
一日,因其请朝假上变色谓中书曰:「三司天下钱谷事务繁多,而十日之中,在假者四五,何不用人」?
韩公已下共奏曰:「三司事无阙失,罢之无名。
更求一人材识名望者,亦未有」。
修奏曰:「母年八十馀,多病
况其只是朝假,不趁起居耳,日高后便却入省,亦不废事」。
然每奏事,语及三司未尝变色
亦自云,每见上,必厉色诘责职事
其后谅祚攻劫泾原西边有事宜。
上遂中书边事将兴,军须未备,三司当早选人
韩公等初尚挥解上意不回,因奏待其陈乞可以除移
初传者多端,或云上庆宁已闻蔡异议,或云上入宫后亲见奏牍尚在
至是因蔡乞罢劄子韩公遂质于上。
上曰:「内中不见文字
然在庆宁,即已闻之」。
韩公曰:「事出蔼昧,若虚实未明,乞更审察
茍令飞语获罪,则今后小人可以构害善人,人难立矣」。
曾公曰:「京师从来善造谤议一人造虚,而众人传之,便以为实。
前世疑似之言陷害忠良者,非惟臣下被祸,兼与国为患」。
修曰:「陛下以为此事果有果无」?
上曰:「虽不见文字,亦不能保其必无」。
修曰:「疑似之谤,不唯无迹可寻就令迹状分明,犹须更辨真伪
只如先朝夏竦欲害富弼,令其婢子石介字体久之学成,乃伪作废立诏草
仁宗圣明保全
又如臣,至和末丁母忧服阕,初至阙下小人中有嫉忌臣者,伪撰臣乞沙汰内官奏稿传布中外家家有之,内臣无不切齿
判铨六日,为内臣杨永德以差船事,罢知同州,亦赖仁宗保全
未久,知其无罪留住至今
以此而言,就令文字,犹须更辨真伪,况此无迹状,陛下幸不致疑」。
韩、曾又各进说
上曰:「数家各有骨肉意谓异议若行,则执政被祸。)」。
又曰:「造谤者因甚不及他人」?
据此,似圣意未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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