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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问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八、《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二三
或谓:「为人后者改其所生父母之名,考于六经古今典礼固无之矣。
前世天下之君多矣,果无之乎」?
曰:有而不足法也。
盖自汉以来,由藩侯入继大统,其为人后合礼得正之君,皆无之也。
五代晋出帝尝以其所生父皇伯矣,此何足道也!
出帝者立不以正,非为后继统之君也。
盖其不当而立,必绝其所生则得立,不绝则不得立,故不得已而绝之也。
出帝父曰敬儒高祖之兄也。
敬儒早卒,高祖出帝孤而养以为己子,而高祖自有子五人
高祖疾病,以其子重睿托于大臣
高祖崩,晋大臣背约欲得长君故舍重睿而立出帝
其义不当立,惟欺天下以为高祖真子,故得立,则其势岂敢复顾其所生父也哉
以为皇伯者,不得已也。
盖立不以正之君,又不得已至此,其可为后世法哉!
呜呼
五代之际,礼乐崩坏三纲五常之道绝,先王制度文章于是扫地矣,盖篡逆贼乱之始也。
而晋氏尤甚,自高祖契丹父子出帝耶律德光则为祖,以其所生父则臣而名之,是其可以人理责乎?
是其可以世法乎?
出帝既立不旋踵契丹灭晋,迁其族于北荒,幽之黄龙府举族饿死,永为夷狄之鬼。
灭亡祸败自古未有若斯之酷也。
议者谓汉哀、桓乱世不足为法可矣,若晋出帝者,果可为法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