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洺州盗贼劄子1044年9月11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三、《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
今月十日,准枢密院劄子:「邢州驻泊都监承泽奏:『近准枢密院劄子,监逐大名府磁、相邢、洺巡检等捉杀贼盗者。
今有贼人徒伴杀并军贼刘贵首级,并前后杀获七人外,只有三两人见已杀并散。
相度更不消臣监逐收捉,欲乞却归邢州管勾本职公事
候旨』。
圣旨,令河北都转运司相度指挥讫奏」。
右,臣昨自到任,累据北京邢、洺、磁等州节次申报:「军贼十人十五人二十人在西路数州之内惊劫人户掠夺马并乡村生马骑乘倏忽往来不辨头首姓名及每火人数」。
寻根问得元有杀巡检县尉军贼刘贵一火,及近日大名府走却壮城兵士九人,共两火,略知姓名
虽曾捉杀得数人,然其馀党昌炽愈甚,或旋合火伴,或胁逐村人到处一二十人,动成群队。
今月九日巡历洺州南,准本州巡检报称:「有军贼十四人打夺临洺马递铺」。
同时又据磁州申:「武安县军贼二十人,入县衙斗敌,伤著兵士及烧却草市」。
当日又据权巡检殿直高惟正申:「邢州沙河县九月一日,有贼一火打劫村民史秀」。
至十一日,臣离洺州,至故城马铺,又闻前面马铺有贼四人白日骑马带群行过往,向东鸡泽县
贼势如此交横,其巡检县尉未见向前捉捕
臣虽已一面催促巡检县尉等,及牒逐处并力掩捕,及体量巡检县尉内有畏懦不能捉贼者,续乞替换行遣次。
不委承泽妄有申奏只有三两人未获,意欲速罢捉贼差使
兼臣曾召承泽问,当口奉宣监捉,本不令躬亲捉杀。
宣抚使富弼已权差供奉官武永孚、内殿承制辛等,充邢、洺五州军捉贼。
方今盗贼势虽未衰,其胡承泽,臣已牒令却归本任去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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