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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进司上书康定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二、《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二、《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一、《群书考索》后集卷五五、《永乐大典》卷八四一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二五、《三续古文奇赏》卷九、《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六二、《右编》卷二五、《文章辨体汇选》卷七四、嘉靖《宁夏新志》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德郎、守太子中允、充馆阁校勘欧阳修昧死再拜上书于皇帝阙下。
臣伏国家自元昊叛逆关西用兵以来为国言事者众矣。
臣初窃为三策,以料贼情
然臣迂儒不识兵之大计,始犹迟疑未敢自信
今兵兴既久,贼形已露,如臣素料,颇不甚远。
故窃自谓有可以助万一而尘听览者,谨条以闻。
陛下仁圣,宽其狂妄之诛,幸甚
关西弛备而民不见兵者,二三十年矣。
使贼萌乱之初,藏形隐计卒然而来
是时,吾之边屯寡弱城堡未完,民习久安而易惊,将非素选而败怯,使其羊驱豕突可以奋然深入
国威未挫,民力未疲,彼得城而居不能久守,虏掠而去可邀击其归。
下策也,故贼知不为之。
戎狄侵边,自古为患,其攻城掠野,败则走而胜则来,盖其常事
此中策也,故贼兼而用之。
若夫假僭名号,以威其众,先击吾之易取者一二以悦其心,然后训养精锐长久之谋。
故其来也,虽胜而不前,不败而自退,所以诱吾兵而劳之也。
或击吾东,或击吾西,乍出乍入,所以使吾兵分备多不得减息也。
吾欲速攻,贼方新锐
坐而待战,彼则不来。
如此相持,不三四岁,吾兵已老,民力已疲,不幸又遇水旱之灾,调敛不胜盗贼群起,彼方奋其全锐,击吾困弊可也
使吾不堪其困,忿而出攻,决于一战,彼以逸而待吾劳,亦可也。
幸吾苦兵,计未知出,遂求通聘,以邀岁时之赂,度吾困急不得不从,亦可也。
是吾力一困,则贼谋无施而不可
兵法所谓不战而疲人兵者,上策也,而贼今方用之。
今三十万之兵食于西者二岁矣,又有十四五万之乡兵不耕而自食其民。
自古未有四五十万之兵连年仰食国力不困者也。
臣闻元昊之为贼,威能畏其下,恩能死其人。
自初僭叛嫚书已上,逾年不出一出锋不可当
执劫蕃官,获吾将帅多礼不杀
此其凶谋所畜,皆非仓卒者也。
奈何彼能以上策而疲吾,吾不自知其已困;
为久计以挠我,我无长策而制之哉!
训兵养士伺隙乘便用间出奇,此将帅之职也,所谓阃外之事而君不御者可也
至于外料贼谋之心,内察国家之势,知彼知此,因谋制敌,此朝廷大计也,所谓庙算而胜者也,不可以不思
今贼谋可知,以久而疲我耳;
吾势可察,西人已困也。
诚能丰财积粟,以纾西人而完国壮兵,则贼谋沮而庙算得矣。
夫兵,攻守而已,然皆以财用为彊弱也。
守非财用不久,此不待言,请试言攻。
昔秦席六世之彊,资以事胡,卒困天下不得志
汉因文、景富力三举而才得河南
隋唐突厥吐蕃常与中国胜败,击而胜之有矣未有举而灭者。
秦汉尤彊者,其所攻,今元昊之地是也
况自刘平陷没贼锋炽锐,未尝挫衄
攻守之计,非臣所知
天威所加,虽终期扫尽,然临边之将尚未闻得衅隙,挫其凶锋
攻守未有休息之期,而财用不为长久之计,臣未见可也
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然关西地物不加多,关东所有莫能运致。
掊克细碎既以无益而罢之矣。
至于鬻官入粟,下无应者,改法权货,而商旅不行
是四五十万之人,惟取足西人而已西人何为而不困?
困而不起为盗者,须水旱尔。
外为贼谋之所疲,内遭水旱多故天下之患,可胜道哉?
关西之物不能加多,则必通其漕运而致之。
漕运已通,而关东之物不充,则无得而西矣。
故臣以谓通漕运、尽地利、权商贾三术并施,则财用足而西人纾,国力完而兵可久,以守以攻,惟上所使
小琐目前之利既不足为,长久之谋,非旦夕而可效。
故为长久而计者,初若迂愚可笑,在必而行之,则其利博矣。
故臣区区不敢迂愚之责,请上便宜三事,惟陛下裁择
一曰漕运
臣闻今为西计者,皆患漕运不通,臣以谓但未求之耳。
京师在汴,漕运不西,而人之习见者遂以为不能西。
不知秦、汉、隋、唐其都在雍,则天下之物皆可致之西也。
山川地形非有变易于古,其路皆在,昔人可行今人胡为不可
汉初岁漕山东数十万石,是时运路未修,其漕尚少
其后武帝益修渭渠,至漕百馀万石
隋文帝时,沿水为仓,转相运置,而关东汾、晋皆至渭南运物最多,其遗仓之迹,往往皆在。
然皆尚有三门之险。
唐裴耀卿又寻隋迹,于三门东、西置仓开山十八里,为陆运以避其险,卒溯河而入渭,当时岁运不减二三百万石。
其后刘晏耀卿之路,悉漕江淮之米以实关西
后世言能经财利而善漕运者,耀卿为首
江淮之米岁入于汴者六百万石,诚能分给关西得一二百万石足矣
今兵之食汴漕者出戍甚众,有司不惜百万之分而及之,其患者三门其中尔。
今宜浚治汴渠,使岁运不阻然后按求耀卿之迹,不惮十许陆运之劳,则河漕通而物可致,且纾关西之困。
使古无法,今有可为,尚当为之,况昔人之而未远,今人之而岂难哉?
耀卿初理漕时,其得尚少,至其末年,所入十倍,是可久行法明矣。
水运之利也。
臣闻汉高祖之入秦,不由东关而道南阳,过郦、析而入武关
曹操起兵董卓,亦欲自南阳道丹、析而入长安
是时张济又自长安武关,奔南阳
自古用兵往来之径也。
臣尝至南阳,问其遗老,云自邓西北永兴六七百里,今小商往往行之。
初,汉高入关,其兵十万。
夫能容十万兵之路,宜不甚狭而险也。
但自雒阳为都,行者皆趋东关,其路久而遂废。
今能按求而通之,则武昌汉阳复、襄阳、梁、洋、金商、均房、光化沿汉之地,十一二州之物,皆可漕而顿之南阳
南阳轻车人辇而递之,募置递兵,为十五六铺,则十馀州之物日日入关不绝
沿汉之地山美木,近汉之民仰足而有馀,以造舟车,甚不难也。
前日陛下深恤有司之勤,内赐禁钱数十万以供西用,而道路艰远,辇运逾年不能毕至。
至于军装输送,多苦秋霖边州已寒,冬服尚滞于路。
其艰如此
夫使州县纲吏远输京师,转冒艰滞然后得西,岂若南阳旁郡,度其道里入于武关与至京师远近等者,与其尤近者,皆使直输于关西
京师之用有不足,则以禁帑出赐有司者代而充用。
迂曲简直利害较然矣。
陆运之利也。
其二曰尽地利
臣闻昔之画财利者易为工,今之言财利难为术。
昔者之民,赋税而已,故其不足,则铸山煮海榷酒,征关市而算舟车尚有可为之法以茍一时之用。
汉、魏迄今,其法日增,其取益细,今取民之法尽矣。
昔者赋外之征,以备有事之用。
今尽取民之法,用于无事之时,悉以冗费而糜之矣,至卒然有事,则无法可增。
然独犹有可为者。
民作而输官者已劳,而游手人方逸;
地之产物者耕不得代,而不垦之土尚多。
民有遗力,地有遗利,此可为也。
况历视前世用兵未尝不先营田
汉武帝时,兵兴用乏,赵过畎田人犁之法以足用
赵充国西羌,议者争欲出击,而充国深思全胜之策,能忍而待其弊。
至违诏罢兵而治屯田,田于极边,以游兵而防钞寇,则其理田不为易也,犹勉为之。
后汉之时,曹操屯兵许下,彊敌四面,以今视之,疑其旦夕战争不暇
然用枣祗韩浩之计,建置田官募民而田近许之地,岁得谷百万石,其后郡国皆田,积谷无数
隋、唐田制尤广,不可胜举
其势艰而难田,莫若充国
迫急不暇田,莫如曹操,然皆勉焉。
不以迂缓而不田者知地利之博而可以民劳也。
今天下之土不耕者多矣,臣未能悉言,谨举其近者。
自京以西土不辟者,不知其数。
非土之瘠而弃也,盖人不勤农,与夫役重而逃尔。
久废之地,其利数倍于营田,今若督之使勤,与免其役,则愿耕者众矣。
臣闻乡兵不便于民,议者方论之矣。
充兵之人遂弃农业,托云教习,聚而饮博取资其家,不顾无有官吏不加禁,父兄不敢诘,家家以为患也。
河东河北、关西乡兵,此犹有用。
京东、西者,平居不足以备盗,而水旱适足以为盗,其尤可患者
京西素贫之地,非有山泽之饶,民惟力农是仰。
而今三夫之家一人五夫之家三人游手,凡十八九州,以少言之,尚可四五万人不耕而食,是自相糜耗重困也。
诚能尽驱之使耕于弃地,官贷其种,岁田之入与中分之,如民之法募吏之习田者田官,优其课最而诱之,则民愿田者众矣。
太宗皇帝时,尝贷陈、蔡民钱,使市牛而耕。
真宗皇帝时,亦用耿望之言,买牛湖南而治屯田
湖南之牛岁贾于北者,皆出京西,若官为买之,不难得也
又宜重为法以困所谓私牛之客者,使不客于民而乐为官耕,凡民之已有牛者使自耕,则牛不足官市不多
乡兵本农也,籍而为兵,遂弃其业。
今幸其去农未久,尚可复驱还之田亩使不得群游而饮博以为父兄之患,此民所愿也。
一夫之力,以逸而言,任耕缦田一顷,使四五万人皆耕,而久废田利又数倍,则岁谷不可胜数矣。
京西之分,北有大河南至汉而西接关,若又通其水陆之运,所在积谷,惟陛下有司移用之耳。
其三曰权商贾
臣闻秦废王法,启兼并,其上侵公利,下刻细民为国之患久矣
自汉以来,尝欲为法而抑夺之,然不能也。
为国兴利日繁兼并趋利日巧,至其甚也,商贾坐而权国利
其故非他,由兴利广也。
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之,然后通流不滞
然为今议者,方欲夺商之利,一归公上而专之。
故夺商之谋益深,则为国利益损。
前日有司屡变其法,法每一变,则一岁之间所损数百万。
议者不知利不可专,欲专而反损,但云变法未当,变而不已,其损愈多。
夫欲十分之利皆归于公,至其亏少十不得三不若与商共之,常得其五也。
今为国之利多与盐耳。
变法已来商贾不复一岁之失,数年莫补。
所在积朽,弃而焚之。
前日议者屡言三说之法为便,有司既以详之矣,今诚能复之,使商贾有利通行,则上下济矣。
解池之盐,积若山阜,今宜暂下其价,诱群商而散之,先为令曰三年复旧价,则贪利之商争先而凑矣。
者生于山而无穷,盐者出于水而不竭,贱而散之三年,十未减其一二。
二物所以贵者,以能为资钱币尔,今不散而积之,是惜朽壤也,夫何用哉?
大商之能蕃其货者,岂其锱铢躬自鬻于市哉?
必有贩夫小贾就而分之。
贩夫小贾无利则不为,故大商不妒贩夫之分其利者,恃其货博,虽取利少,货行流速,则积少而为多也。
今为大国者,有无不竭之货,反妒大商之分其利,宁使无用而积为朽壤何哉
大商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贩夫
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
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也。
又今商贾难以术制者,以其积货多而不急故也。
利厚则来,利薄则止,不可以号令召也。
故每有司变法下利既薄,小商以无利而不能行,则大商方幸小商不行,适得独卖其货,尚安肯勉趋薄利而来哉?
变法而刻利者,适足使小商不来,而为大商积货也。
今必以术制商,宜尽括其居积之物,官为卖而还之,使其货尽而后变法
大商以利为生一岁营利,则有惶惶之忧,彼必不能积钱闲居得利虽薄,犹将勉而来
变法制商之术也。
夫欲诱商而通货莫若与之共利,此术之上也。
欲制商,使其不得不从,则莫若痛裁之,使无积货
此术之下也。
然此可制商耳,若盐者,禁益密,则冒法愈多而刑繁。
若乃县官自为鬻市之事,此大商不为,臣谓行之难久者也。
诚能不较锱铢思远大,则积朽之物散而钱币通,可不劳而用足矣
臣愚不足以时事
若夫坚守以捍贼,利则出而扰之,凡小便宜,愿且委之边将
至于积谷与钱,通其漕运不二三岁,而国力渐丰,边兵渐习,贼锐渐挫,而有隙可乘然后一举而灭之,此万全之策也。
陛下以其小者责将帅,谋其大计而行之,则天幸甚
臣修昧死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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