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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进司上书康定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二、《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二、《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一、《群书考索》后集卷五五、《永乐大典》卷八四一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二五、《三续古文奇赏》卷九、《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六二、《右编》卷二五、《文章辨体汇选》卷七四、嘉靖《宁夏新志》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德郎、守太子中允、充馆阁校勘欧阳修谨昧死再拜上书于皇帝阙下。
臣伏见国家自元昊叛逆关西用兵以来,为国言事者众矣。
臣初窃为三策,以料贼情。
然臣迂儒,不识兵之大计,始犹迟疑,未敢自信。
今兵兴既久,贼形已露,如臣素料,颇不甚远。
故窃自谓有可以助万一而尘听览者,谨条以闻。
惟陛下仁圣,宽其狂妄之诛,幸甚!
关西弛备而民不见兵者,二三十年矣。
使贼萌乱之初,藏形隐计,卒然而来。
当是时,吾之边屯寡弱,城堡未完,民习久安而易惊,将非素选而败怯,使其羊驱豕突,可以奋然而深入。
然国威未挫,民力未疲,彼得城而居不能久守,虏掠而去可邀击其归。
此下策也,故贼知而不为之。
戎狄侵边,自古为患,其攻城掠野,败则走而胜则来,盖其常事。
此中策也,故贼兼而用之。
若夫假僭名号,以威其众,先击吾之易取者一二以悦其心,然后训养精锐为长久之谋。
故其来也,虽胜而不前,不败而自退,所以诱吾兵而劳之也。
或击吾东,或击吾西,乍出乍入,所以使吾兵分备多而不得减息也。
吾欲速攻,贼方新锐;
坐而待战,彼则不来。
如此相持,不三四岁,吾兵已老,民力已疲,不幸又遇水旱之灾,调敛不胜而盗贼群起,彼方奋其全锐,击吾困弊,可也。
使吾不堪其困,忿而出攻,决于一战,彼以逸而待吾劳,亦可也。
幸吾苦兵,计未知出,遂求通聘,以邀岁时之赂,度吾困急不得不从,亦可也。
是吾力一困,则贼谋无施而不可。
此兵法所谓不战而疲人兵者,上策也,而贼今方用之。
今三十万之兵食于西者二岁矣,又有十四五万之乡兵不耕而自食其民。
自古未有四五十万之兵连年仰食而国力不困者也。
臣闻元昊之为贼,威能畏其下,恩能死其人。
自初僭叛,嫚书已上,逾年而不出,一出则锋不可当。
执劫蕃官,获吾将帅,多礼而不杀。
此其凶谋所畜,皆非仓卒者也。
奈何彼能以上策而疲吾,吾不自知其已困;
彼为久计以挠我,我无长策而制之哉!
夫训兵养士,伺隙乘便,用间出奇,此将帅之职也,所谓阃外之事而君不御者,可也。
至于外料贼谋之心,内察国家之势,知彼知此,因谋制敌,此朝廷之大计也,所谓庙算而胜者也,不可以不思。
今贼谋可知,以久而疲我耳;
吾势可察,西人已困也。
诚能丰财积粟,以纾西人而完国壮兵,则贼谋沮而庙算得矣。
夫兵,攻守而已,然皆以财用为彊弱也。
守非财用而不久,此不待言,请试言攻。
昔秦席六世之彊,资以事胡,卒困天下而不得志。
汉因文、景之富力,三举而才得河南
隋唐突厥吐蕃常与中国相胜败,击而胜之有矣,未有举而灭者。
秦汉尤彊者,其所攻,今元昊之地是也。
况自刘平陷没,贼锋炽锐,未尝挫衄。
攻守之计,非臣所知。
天威所加,虽终期于扫尽,然临边之将尚未闻得贼衅隙,挫其凶锋。
是攻守皆未有休息之期,而财用不为长久之计,臣未见其可也。
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然关西之地物不加多,关东所有莫能运致。
掊克细碎既以无益而罢之矣。
至于鬻官入粟,下无应者,改法权货,而商旅不行。
是四五十万之人,惟取足于西人而已,西人何为而不困?
困而不起为盗者,须水旱尔。
外为贼谋之所疲,内遭水旱而多故,天下之患,可胜道哉?
关西之物不能加多,则必通其漕运而致之。
漕运已通,而关东之物不充,则无得而西矣。
故臣以谓通漕运、尽地利、权商贾,三术并施,则财用足而西人纾,国力完而兵可久,以守以攻,惟上所使。
小琐目前之利既不足为,长久之谋,非旦夕而可效。
故为长久而计者,初若迂愚而可笑,在必而行之,则其利博矣。
故臣区区不敢避迂愚之责,请上便宜三事,惟陛下裁择。
其一曰通漕运。
臣闻今为西计者,皆患漕运之不通,臣以谓但未求之耳。
京师在汴,漕运不西,而人之习见者遂以为不能西。
不知秦、汉、隋、唐其都在雍,则天下之物皆可致之西也。
山川地形非有变易于古,其路皆在,昔人可行,今人胡为而不可?
汉初,岁漕山东数十万石,是时运路未,其漕尚少。
其后,武帝渭渠,至漕百馀万石。
隋文帝时,沿水为仓,转相运置,而关东、汾、晋之皆至渭南,运物最多,其遗仓之迹,往往皆在。
然皆尚有三门之险。
唐裴耀卿又寻隋迹,于三门东、西置仓,开山十八里,为陆运以避其险,卒溯河而入渭,当时岁运不减二三百万石。
其后刘晏耀卿之路,悉漕江淮之米以实关西
后世言能经财利而善漕运者,耀卿为首。
江淮之米岁入于汴者六百万石,诚能分给关西,得一二百万石足矣。
今兵之食汴漕者出戍甚众,有司不惜百万之分而及之,其患者,三门阻其中尔。
今宜浚治汴渠,使岁运不阻,然后按求耀卿之迹,不惮十许里陆运之劳,则河漕通而物可致,且纾关西之困。
使古无法,今有可为,尚当为之,况昔人行之而未远,今人行之而岂难哉?
耀卿初理漕时,其得尚少,至其末年,所入十倍,是可久行之法明矣。
此水运之利也。
臣闻汉高祖之入秦,不由东关而道南阳,过郦、析而入武关。
曹操等起兵诛董卓,亦欲自南阳道丹、析而入长安
是时张济又自长安出武关,奔南阳
则自古用兵往来之径也。
臣尝至南阳,问其遗老,云自邓西北至永兴六七百里,今小商贾往往行之。
初,汉高入关,其兵十万。
夫能容十万兵之路,宜不甚狭而险也。
但自雒阳为都,行者皆趋东关,其路久而遂废。
今能按求而通之,则武昌汉阳复、襄阳、梁、洋、金、商、均、房、光化沿汉之地,十一二州之物,皆可漕而顿之南阳
南阳为轻车人辇而递之,募置递兵,为十五六铺,则十馀州之物日日入关而不绝。
沿汉之地山多美木,近汉之民仰足而有馀,以造舟车,甚不难也。
前日陛下深恤有司之勤,内赐禁钱数十万以供西用,而道路艰远,辇运逾年,不能毕至。
至于军装输送,多苦秋霖,边州已寒,冬服尚滞于路。
其艰如此。
夫使州县纲吏远输京师,转冒艰滞然后得西,岂若较南阳之旁郡,度其道里入于武关与至京师远近等者,与其尤近者,皆使直输于关西
京师之用有不足,则以禁帑出赐有司者代而充用。
其迂曲简直,利害较然矣。
此陆运之利也。
其二曰尽地利。
臣闻昔之画财利者易为工,今之言财利者难为术。
昔者之民,赋税而已,故其不足,则铸山煮海,榷酒与,征关市而算舟车,尚有可为之法以茍一时之用。
汉、魏迄今,其法日增,其取益细,今取民之法尽矣。
昔者赋外之征,以备有事之用。
今尽取民之法,用于无事之时,悉以冗费而糜之矣,至卒然有事,则无法可增。
然独犹有可为者。
民作而输官者已劳,而游手之人方逸;
地之产物者耕不得代,而不垦之土尚多。
是民有遗力,地有遗利,此可为也。
况历视前世,用兵者未尝不先营田
汉武帝时,兵兴用乏,赵过为畎田人犁之法以足用。
赵充国攻西羌,议者争欲出击,而充国深思全胜之策,能忍而待其弊。
至违诏罢兵而治屯田,田于极边,以游兵而防钞寇,则其理田不为易也,犹勉为之。
后汉之时,曹操屯兵许下,彊敌四面,以今视之,疑其旦夕战争而不暇。
然用枣祗韩浩之计,建置田官,募民而田近许之地,岁得谷百万石,其后郡国皆田,积谷无数。
隋、唐田制尤广,不可胜举。
其势艰而难田,莫若充国
迫急而不暇田,莫如曹操,然皆勉焉。
不以迂缓而不田者,知地利之博而可以纾民劳也。
今天下之土不耕者多矣,臣未能悉言,谨举其近者。
自京以西土之不辟者,不知其数。
非土之瘠而弃也,盖人不勤农,与夫役重而逃尔。
久废之地,其利数倍于营田,今若督之使勤,与免其役,则愿耕者众矣。
臣闻乡兵之不便于民,议者方论之矣。
充兵之人遂弃农业,托云教习,聚而饮博,取资其家,不顾无有,官吏不加禁,父兄不敢诘,家家自以为患也。
河东河北、关西之乡兵,此犹有用。
京东、西者,平居不足以备盗,而水旱适足以为盗,其尤可患者。
京西素贫之地,非有山泽之饶,民惟力农是仰。
而今三夫之家一人、五夫之家三人为游手,凡十八九州,以少言之,尚可四五万人不耕而食,是自相糜耗而重困也。
今诚能尽驱之使耕于弃地,官贷其种,岁田之入与中分之,如民之法募吏之习田者为田官,优其课最而诱之,则民愿田者众矣。
太宗皇帝时,尝贷陈、蔡民钱,使市牛而耕。
真宗皇帝时,亦用耿望之言,买牛湖南而治屯田。
湖南之牛岁贾于北者,皆出京西,若官为买之,不难得也。
又宜重为法以困所谓私牛之客者,使不客于民而乐为官耕,凡民之已有牛者使自耕,则牛不足而官市者不多。
且乡兵本农也,籍而为兵,遂弃其业。
今幸其去农未久,尚可复驱还之田亩,使不得群游而饮博,以为父兄之患,此民所愿也。
一夫之力,以逸而言,任耕缦田一顷,使四五万人皆耕,而久废之田利又数倍,则岁谷不可胜数矣。
京西之分,北有大河,南至汉而西接关,若又通其水陆之运,所在积谷,惟陛下诏有司而移用之耳。
其三曰权商贾。
臣闻秦废王法,启兼并,其上侵公利,下刻细民,为国之患久矣。
自汉以来,尝欲为法而抑夺之,然不能也。
盖为国者兴利日繁,兼并者趋利日巧,至其甚也,商贾坐而权国利。
其故非他,由兴利广也。
夫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之,然后通流而不滞。
然为今议者,方欲夺商之利,一归于公上而专之。
故夺商之谋益深,则为国之利益损。
前日有司屡变其法,法每一变,则一岁之间所损数百万。
议者不知利不可专,欲专而反损,但云变法之未当,变而不已,其损愈多。
夫欲十分之利皆归于公,至其亏少十不得三,不若与商共之,常得其五也。
今为国之利多者与盐耳。
自变法已来,商贾不复,一岁之失,数年莫补。
所在积朽,弃而焚之。
前日议者屡言三说之法为便,有司既以详之矣,今诚能复之,使商贾有利而通行,则上下矣。
解池之盐,积若山阜,今宜暂下其价,诱群商而散之,先为令曰三年将复旧价,则贪利之商争先而凑矣。
者生于山而无穷,盐者出于水而不竭,贱而散之三年,十未减其一二。
夫二物之所以贵者,以能为国资钱币尔,今不散而积之,是惜朽壤也,夫何用哉?
夫大商之能蕃其货者,岂其锱铢躬自鬻于市哉?
必有贩夫小贾就而分之。
贩夫小贾无利则不为,故大商不妒贩夫之分其利者,恃其货博,虽取利少,货行流速,则积少而为多也。
今为大国者,有无穷不竭之货,反妒大商之分其利,宁使无用而积为朽壤,何哉?
故大商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贩夫;
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
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也。
又今商贾之难以术制者,以其积货多而不急故也。
利厚则来,利薄则止,不可以号令召也。
故每有司变法,下利既薄,小商以无利而不能行,则大商方幸小商之不行,适得独卖其货,尚安肯勉趋薄利而来哉?
故变法而刻利者,适足使小商不来,而为大商贾积货也。
今必以术制商,宜尽括其居积之物,官为卖而还之,使其货尽而后变法。
夫大商以利为生,一岁不营利,则有惶惶之忧,彼必不能守积钱而闲居,得利虽薄,犹将勉而来。
此变法制商之术也。
夫欲诱商而通货,莫若与之共利,此术之上也。
欲制商,使其不得不从,则莫若痛裁之,使无积货。
此术之下也。
然此可制商耳,若盐者,禁益密,则冒法愈多而刑繁。
若乃县官自为鬻市之事,此大商之不为,臣谓行之难久者也。
诚能不较锱铢而思远大,则积朽之物散而钱币通,可不劳而用足矣。
臣愚不足以知时事。
若夫坚守以捍贼,利则出而扰之,凡小便宜,愿且委之边将。
至于积谷与钱,通其漕运,不二三岁,而国力渐丰,边兵渐习,贼锐渐挫,而有隙可乘,然后一举而灭之,此万全之策也。
愿陛下以其小者责将帅,谋其大计而行之,则天下幸甚。
昧死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