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乡兵教阅状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
一、近降指挥内有所管指挥多少及人数,不定去处,即不拘指挥、人数多少,各均分为三番,须管于一季中教遍、切虑诸处只就人数均分,临时并合在别指挥或别都分,不就本辖将校一处教习,难以整肃。欲乞三指挥以上,并就全指挥教阅。只如有四指挥处,两指挥作一番,馀两指挥各为一番。指挥更多,并依此例。其两指挥处,即以一指挥作一番,馀一指挥分作两番,并就全都教阅,更不均分人教。只有一指挥者,亦依此例。
一、所射弓,自出弓箭原不定石斗,其间弓力只有及四、五斗,箭又绝轻,虑缓急令守护城池,官中给与弓箭,至时全不能施放。欲乞一一教试,如射弓不及八斗以上,只令射弩;如射弩不及两石以上,便令习学鎗刀。
一、所定人员、节级,原只于户等上定差。盖始初创置,须合以物力为高下。今既部伍已定,或有阙次,其人员欲为乞依名次补署,其节级即于长行内拣试有武艺者差填。
一、人员等亦有剩占当直人数,原未有约束。若全不差给,又虑行伍中别无区别。今每遇上番,欲乞指挥使各给当直长行二人,员寮各给一人。若下番,即不得占留在家使役。
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明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