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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敞孙抃四后配食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六、《文恭集》卷七
臣等谨按春秋传》曰:「大祫者何?
祭也。
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是以国朝宗庙且百有馀年,至祫之日,别庙后主皆升合食遵用以为典制非无据也。
此皆更圣祖神宗尽心极虑制节垂法,以贻子孙者也,未易轻改。
且宋家宗庙之礼,参用历代,因时施宜,不专取于周唐。
何以言之?
太宗、真宗二帝,并配三后
孝章母仪天下,而享于别宫
淑德元妃正嫡,亦享于别宫
原其宪章沿革之始,似出圣意,自有所在
若规以一家之学,则纷然皆乱于上矣。
且行之已久,祝嘏宗史,既守以为常,若一旦轻议损益,恐神灵不安,亦未必当先帝意也。
议者乃谓四后之主,于合食则贵有所屈,于别享则尊得以伸,然则且不疑黜远四后,而独丰于昵乎?
他年有司摄事四后皆预合食也。
陛下方欲躬斋戒、奉祖祢,而四后见黜,不亦于以此礼之烦而不能其先妣乎?
受命之君,以创礼革典为急;
继体之君,以承志遵法为美。
先帝创之革之,陛下承之遵之,臣曰可矣。
宗庙之祭,至尊至重,茍未能尽祖宗之意,则莫若守其旧礼,疑文偏说未可尽据。
传曰「祭从先祖」,又曰「有其举之,莫敢废也」,此之谓也。
臣愚以谓如其故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