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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仁宗并侑议治平元年十月 北宋 · 李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
昨于学士院会议,窃有愚见与众不同不敢不以闻。
窃惟自唐末丧乱,及五代陵迟中夏分裂皇纲大坏
太祖太宗神武英睿一统海内功业之大,上格皇天
真宗盛德大明纂承洪绪恭俭御物仁恕抚民勤劳万机哀矜庶狱绥怀二鄙,遂偃甲兵
宇内泰宁,兴旷代典礼登封、汾祀,烜赫声明
临御永年仁恩普浃
则是二圣定天下,而真宗成之也。
先帝景祐诏书,令礼官议定,以真宗太祖太宗并为万世不迁之庙
然则侑配之道,是宜与国无穷矣,岂可甫及陛下而遂阙其礼乎!
且礼不由天降不由地出合于人情而已矣。
今若以人情揆之,则仁宗临御四十二年,配享真宗上帝者四十一祭,又定为万世不迁之庙者,孝道大可谓著明矣。
仁宗神灵在天,乃以配享真宗之旧,而虚真宗之配,则仁宗以子而代父,使父不得与于配侑,岂神灵孝心得安乎?
议者乃谓遵用严父配天之义,臣等窃以为所谓严父云者,非专谓考也。
故《孝经》曰:「严父莫大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下乃曰:「郊祀后稷配天宗祀文王明堂以配上帝」。
所谓天者,谓郊祀配天也;
所谓帝者,谓五帝之神也。
故上云「严父配天」,下乃云「郊后稷配天」,则父者专谓后稷也。
先儒谓祖为王父,亦曰大父,则知父者不专谓乎考也。
议者又引唐制,代宗礼仪使杜鸿渐等议,大享明堂,以考肃宗皇帝昊天上帝,德宗亦以考代宗皇帝配。
又称王泾郊祀录注》,云即《孝经周公严父之道。
杜鸿渐、王一时之言,岂可便为万世不移之议哉!
臣等窃谓赵鼎之议亦为得礼,若以太宗雩祀既久,不欲一旦迁侑,乞以仁宗真宗并配明堂,亦为合礼
谨按孝经》:「郊祀后稷配天宗祀文王明堂以配上帝」。
又按《礼记·祭法》:「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宗武王」。
文武俱言祖宗者,则知明堂之侑下及乎武王矣,是文武并配于明堂也。
故郑氏曰:「祭五帝五神明堂祖宗祖宗通言耳」。
国家祭祀遵用郑氏之义,固亦当稽郑氏祖宗之说也。
又《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上帝,以配祖考」。
是亦以祖考配上也。
上帝之祭,正谓明堂宗祀耳。
梁国子博士崔灵恩该通之士,达于礼者也,总三《礼》诸儒之说而评之,为《义宗》,论议洪博,后世盖鲜能及。
申明郑义,亦谓:「九月大飨之时,以文、武二王泛配,谓之祖宗
祖者,始也;
宗者,尊也。
所以明祭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二义」。
稽乎《孝经》、《祭法》、《周易》、《义宗》之言,则父子并侑,可谓明著矣。
或者父子并座,有乖礼制,臣等窃谓不然
唐朝故事,已有并侑之礼。
向来本朝祀典太宗亲祀昊天,奉太祖配;
真宗亲祀,奉太祖太宗同侑。
历五六十载之间,本朝通儒不以为非,则于此独何疑哉?
如是,则太宗不失雩祀之配,真宗不迁明堂之旧,得周家祖宗之义,合郑氏九祭之说,神明安之,祖考之而孝道尽矣。
臣等学术浅薄不足以祖宗之事,谨据前典,条兹二义
按:《宋会要辑稿》礼二五之九二。第二第一○○○页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中兴礼书》卷五一,《永乐大典》卷五四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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