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伪立借贷文约科罪景德二年九月九日 北宋 · 宋真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五、《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七(第七册第六四九九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一
举放息钱,以利为本,伪立借贷文约者,从不应为重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