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杀伤公事检验诣实咸平三年十月 北宋 · 宋真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七、《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一(第七册第六六九四页)
今后杀伤公事,在县委尉,在州委司理参军,如阙正官,差以次官,画时部领一行人躬亲检验委的要害致命去处
的是病死之人,只仰命官一员画时检验
若是非理致命,及有他故,即检验毕,画时申州差官覆检诣实,方可给与殡埋
远处县分,先委本县尉检验毕,取邻近相去一程以下县分内,牒请主簿
一程以上,只关报县令覆检,独员处亦取邻州最近者。
覆检诣实,即给尸首殡埋申报所隶州府不得推延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