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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衣辨惑 北宋 · 释遵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金园集》卷下
佛制法衣但三,一曰安陀会,二曰郁多罗僧,三曰僧伽梨
三法衣,定是出家之服,非在家者所被。
僧祇三衣者,贤圣沙门标识非俗所为
《智论》云佛圣弟子住于中道,故著三衣
外道裸形无耻白衣多贪重著。
《杂阿含》云四无量者,并剃发三法衣而出家也。
据斯以知,定非俗服。
世云《梵网经》有通俗著者,人见彼经广列王臣道俗,尽得受戒应教身所著袈裟等言,便令士女受菩萨戒者,著七条衣。
观彼经文未必全尔。
袈裟正翻为染,或翻卧具
据翻染者,祗是通制
道俗受戒,须服坏色,恐其染同特艳,乖于法制,乃云应教身所著染,皆使坏色
或有风俗不可尽制,而出家菩萨必须染坏,故复文比丘应与俗服有异,何曾通俗七条衣?
或翻卧具者,南山三衣总名,《梵网经》云被九条七条五条袈裟,即其文也。
尔者,又何妨袈裟之语,别在出家,亦即文云比丘皆应与俗服有异。
天台藏法师章疏,俱作染坏义释,并无通三衣之说。
虽《方等经》中通俗修忏入道场时,许著三衣但是单缝,不许却刺。
佛言此三衣者,一名单缝、二名俗服。
荆溪师云,若却刺者,即是大僧受持之衣,是故此衣应须别造。
世有借出家人衣,深为未可
故知三衣,非出家服。
信其《梵网》若已许著,《方等何故要须单缝,乃至《阿含》佛令取阿难郁多罗僧、与婆四吒女著等?
出自圣意暂尔赴机,灭后下凡,须依定制
一切戒律,《涅槃》重宣最后之言,方为揩定,三衣许俗,彼经无文
馀或云攘灾免厄,许与小片。
至如戏女暂挂,猎师假被,或云得四寸饮食斯充,挂一片罗刹不啖。
盖显三衣功用,非许四民受持
出家闲邪之人,尚昧持衣之轨;
尘烦杂之众,宁知奉法之仪?
南山云:「若受用有方则不罪戾
领纳乖式,便自陷深愆。
一生无衣覆身,一死自负圣责,何虑无道分」!
观斯之言,自坐深过,忍将非法,误累在家
更有愆妄,不能缄默,多见道俗,竞挂络子
滥觞久矣,滋彰近矣。
三衣五纳,制听二典
络子名状出自何文?
设以三衣破片而回作者比丘衣损祗合补治,令不失受持,岂容被其破片更立异名何殊遭贼失衣比丘乎?
或云院内执作,暂挂无妨者,安陀会正是院内之衣,何不著耶?
至于俗家弟子,若免灾厄不应常挂袈裟之片。
若许常挂,何不全许三衣,而但许一片耶?
南山引僧祗龙著袈裟,免金翅难,乃云必不顺教,则所被无力
袈裟违教尚云无力况今络子新裁染,公然制造,若名若体,全是非法,验知被挂,得罪无福。
今略书三种违教之咎,庶几读之,宥过无大,必改为善
一者络子名体都无所载。
制听二教一切所无。
既乏五功,滥参三贱,违教之责,冥报非虚。
二者制听二教,唯佛一人
菩萨声闻述而不作
今既自制络子仁者便是佛耶?
三者随外道辈,非佛者流
南山云以杂色线缝于衣上条幅者,是外道法,结偷阑遮
况乎非法衣,殊乖先制,非外道辈,斯何人哉?
幸愿四方道人大乘者,读文寻意,莫守己情。
担麻弃金,殊非智者
革弊从正,斯则达人
应知无上佛乘,解无道俗传持之轨。
诚在律仪、涅槃,扶律谈常,正在于此
律范若坏,法假谁传?
岂生为人,不护眼目断常住命,非旃陀罗耶?
昔静霭法师值周武行虐,自恨不能护法出家奚为,乃坐石奋力遍身剖肉,引肠挂树,以手捧心而卒。
呜呼古贤护法若是乎!
我等既敩未能,宜守法制,莫致毁损,殃坠自他矣。
景德四年丁未十月二十二日东掖山传天台教观沙门遵式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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