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祭器如礼设置景德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北宋 · 孙奭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三、《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二(第一册第六五一页)、《太常因革礼》卷一五
伏见太庙荐享所司惟用一散樽,捧抱往来周而复始,既饮福,又酌献
神樽与笾豆簠簋不加盖幂,复阙三豋。
臣案《开宝通礼》:「设樽彝位于庙堂上前楹间,各于室户外,北向
秋冬,每室斝彝一、黄彝一、著樽二、壶二、山罍二,皆加勺幂,幂以黼」。
今则有樽无罍,又缺黼幂。
笾豆当先彻盖幂而后升,簠簋则既陈之后,却其盖于下。
豋,瓦豆也,以盛大羹湆,谓肉汁也。
至恭不飨味而贵多品也。
今有司不详,乃谓毛血之豆为豋,其失一也。
肝膋之豆,当置于室户外;
毛血之豆,当置于神座前。
毛血亦置户外,其失二也。
七祀之神,当行祀,设莞席,今复不设,其失三也。
盖由所司惰窳,厌于赍持积习既常,便为著例。
望下光禄寺少府监自今享庙,每室量设樽罍各一,加黼幂,增三豋,及徙置毛血豆于神座之前
笾豆簠簋,悉加盖幂,及设七祀莞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