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许民入粟实边奏 北宋 · 刘师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三○(第四册第三六一三页)
检会咸平六年十月河北转运使刘综等奏,先准咸平四年闰十二月敕,应河北实有饥民州军,如有民庶出来救济,并令第加恩泽。今河北诸州军大屯军马,除近里并通河路之处,本司自来科纳转置,常有准备外,有定州、广信军、安肃军、北平寨四处,不通水运,深入边陲,折中则坐费官财,转输则动劳民力。乞诏河北州军,应有民庶愿以军储于四处送纳者,依下项等第酬奖,或不愿离乡者,亦许别议旌酬。窃以汉时贾生建言,晁错进说,以为:「方今之务,莫若务农;欲民务农,在乎贵粟」。「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使入粟以受爵,塞下之粟必多」。文帝从之,令民入粟备边,六百石爵上造(第二等爵也。),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第九等爵也。),万二千石为大庶长(第十八等爵也。),各各以多少级数为差。臣等今详所奏,欲依刘综等前议、三司初请及今条件施行。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