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江南等处吏民岭南还本禁锢淳化三年四月十四日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二(第七册第六六二二页)
江南、两浙荆湖等处吏民犯罪岭南禁锢者,并还本郡,仍禁锢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