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转运使副州县长吏擅举人为部下官诏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七○、《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七之四(第五册第四六六四页)、《太宗皇帝实录》卷四一、《宋大诏令集》卷一六五、《燕翼诒谋录》卷四、《文献通考》卷三八、三九
进贤推士,当务至公;行爵出禄,固无虚授。苟毕得其材实,亦何吝于宠章?近日诸处奏荐,多是亲党,既伤公道,徒启倖门。用塞津蹊,宜行条约。自今诸路转运使副及州郡长吏并不得擅举人充部下官;如有阙员,当以状闻。违者科违制之罪。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