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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使副州县长吏举人部下官诏雍熙四年八月乙未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七○、《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七之四(第五册第四六六四页)、《太宗皇帝实录》卷四一、《宋大诏令集》卷一六五、《燕翼诒谋录》卷四、《文献通考》卷三八、三九
进贤推士当务至公
行爵出禄固无虚授
苟毕得其材实亦何吝于宠章
近日诸处奏荐多是亲党,既伤公道,徒启倖门。
用塞津蹊,宜行条约
自今路转运使副及州郡长吏不得举人充部下官
如有阙员,当以状闻
违者科违制之罪。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