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尚书各为一科毛诗专习并复置明法科诏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太宗皇帝实录》卷三三、《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二之二七(第五册第四四六一页)
夫经术者,王化之本也。故悬科取士,要在得宜;明经入用,期于专业。向者以《毛诗》、《周易》、《尚书》三经各为一科,顾其本大小不相伦等,况复选序之一致,岂容艺学之不侔?今后以《周易》、《尚书》各为一科,而附以《论语》、《尔雅》、《孝经》三小经,《毛诗》卷帙差大,可令专习。法家之学,最切于时,废之已久,甚无谓也,可复置明法一科,亦附以三小经。庶使为学精专,用功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