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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约同僚连署奏牍雍熙二年二月戊寅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
朝廷选用贤能,分膺事任,必资公共,以副忧勤
向者联事同僚不连奏牍自今并须同署,永为定式
不合连奏者,听之;
事状显然同官固执不共连奏者,当行勘鞫
按:《宋会要辑稿》仪制七之一九。第二第一九五九页又见《太宗皇帝实录》卷三二,《宋大诏令集》卷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