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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罢榷山行放法奏端拱二年 唐末宋初 · 张洎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八、《群书考索》后集卷五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三、《右编》卷三二
臣伏中书宣谕圣意,令访闻茶法,其榷山通商,各有何利害者。
才识鄙陋预闻天旨,退就衡泌惶悚实深。
谨略具榷山、放法利害,仰对大问,惟圣明察之。
伏以茶货之兴,其来尚矣。
资民丰国利润之功博焉。
榷山、放法损益之制,肇自有唐,创兹茶法流行天下无异米盐兆姓所须,远近同俗
献议者言货利害,盖有二焉:一曰榷山,一曰放法。
历代制置,虽或不同举要而言,则榷山之害深,放法之利广也。
然而干司邦计之臣,必曰朝廷榷山,大获厚利,傥从放免,徒利茶商
盖老生之常谈近世弊法,徒伤大体,岂务通经者乎!
今请一二而言之。
夫南国土疆,山泽连接远民习俗多事茶园
上则供亿赋租,下则存活妻子营生取给,更绝他门。
及其官榷茶山,利归公室衣食之源日削,采造之役岁增
课额既渐亏,刑罚又屡及,以至贴田卖屋,力办课程
物产既空,死亡宁救?
所以之处,郡县凋残民不聊生,职由于此,其弊一也。
禁榷之地,法令斯严,铢两,即该宪网
公私追扰狱讼繁兴
大则破族亡家,小则身填牢户
州县公事太半朝禁夕刑,系缧相继
户口由兹减耗田野为之污莱
蠢尔蒸民,坠于无告,狱连祸结,莫甚于斯,其弊二也。
茶货在山,同夫五谷,常持爱养,即获滋丰。
及夫朝廷榷山,乡原失业茶户逼于寒馁,日有逃亡者
茶园陷于奸幸岁有荒废者。
年华渐久,残破益深,眷彼灵苗鞠为茂草
追呼觉察,已失课程,虽欲改张噬脐安及
其弊三也。
谨按唐史,穆宗宫中营台观国计不充王播希恩,请增茶税
李珏上疏曰:「榷率救弊,起自干戈」,「厚敛于人,殊伤国体」,「岁终上计,其利几何?
未见阜财,已云歛怨矣」。
至大和九年盐铁使王涯始奏行榷茶之法,江淮百姓茶园,官自造作分命使者主之。
百姓公言曰:「果行是法,止有尽杀使臣入山叛耳」。
其后甘露事发,竟就诛。
史臣王涯欲希恩幸重困蒸人
然而窜身奸邪之间,与其谋而危其国,岂非鬼瞰神夺,驾斯祸以惩之乎?
前史书之,以为鉴诫
国家膺图御极子育黎元泽浃穷荒,仁及行苇
唯兹茶法,未叶大中改弦更张正在兹日。
今若罢榷山之制,行放法之条,益国便民,其利有五:夫先王创制,贵在通行
规利竭民,政斯滥矣。
榷山弊法,举而弃之,则委顿获全流庸者尽复。
东南郡县,百万遗氓送死养生得安旧业,其利一也。
之户既专物产,必能经营地利爱养茶园封殖柯条防护山泽
十年之内,茶货大兴通商惠农国赋增集,其利二也。
榷山既放,密网减除爱人而义在必行,画象而民将不犯普天之下,实省刑章
利用厚生,莫先于此,其利三也。
比来般运,尽出公家涉历江湖,按漕河洛方舟巨舻,经途万里风涛没溺官吏奸偷陷失茶纲比岁常有。
行放法,此患自除,其利四也。
国家榷买茶货岁入无穷堆贮仓场充积州部
及乎出卖之际,则大半陈腐
积年之后,又多至焚烧
若许放榷山,任民贸易,则国中永无弃货天下咸吃新茶惠润公私,实为要道,其利五也。
或曰国家制置茶法,盖有岁年一旦通商,大亏国计赡用不足,其将奈何
对曰:圣后当阳,政先惠下,将建无穷之策,非急一时之利。
况兹变法未见亏官。
榷放便宜,谨条件如后:
榷山/一、天郡国所出茶货品类至繁。
且以湖南一道所出茶货约度为准。
访闻湖南山色,每斤官中榷买用本钱二百二十文,辇运支费破钱一百文,辇运之稍远,即不啻一百文;
道途稍近,即不及一百文。
今将道途远近尅折算计一概且以百钱为准。
官中地头出卖,计收钱九百六十文,除算出本钱缠裹钱共三百二十文外,合收净利钱六百四十文。
淮南两浙、江南等道茶货,虽出卖价例小有不同其所收净榷茶货利大约不逾于此
国家所榷茶货岁月渐深,即有减价出卖者;
远年陈恶,不堪支用,即有逐时烧弃者。
今请朝廷且将天下一年所纳茶货,较算其元使用本钱辇运钱,都合计若干
地头出卖所收净利钱,都合得若干
却于净利钱内尅折出逐年减价出卖官中烧弃茶货外,其所有的净利合有若干
如兹算扑,即所卖茶货,除尅折外,每斤价钱又恐不能及六百四十文。
放法/一、国家若放榷山,任民买卖理财之道,宜通规天下道州府之处,请各于紧要置立务局。
茶货山场之日,不计多少,每一大斤,茶户纳钱一百文,商纳钱三百文。
出卖地头,更纳钱二百文。
商所赍博买茶货金银匹帛等,经历旧买向外州郡,其州郡又依例纳税
统而言之,即官入茶租,与榷山之日所获净利不相悬矣。
或曰朝廷改变茶法贵要利民
商、茶户所纳之钱过为繁重,岂惠下之道也?
答曰:榷山之时,商客买官一斤用钱九百六十文;
改法之后,且约将钱四百文为本,四百文纳官,都计八百文。
若更将一百六十文剩钱纳官,方只得榷山之时买旧额。
况放法之后,民皆取便,既绝官司上下侵扰,又免官中陈
山场买卖得一新茶商贩之人,获利诚厚,更令纳镪,尚为轻赋
况见出本,以榷山之日犹未登旧额者乎!
茶户入官甚为艰苦,或将远年陈恶杂物折给,或得低价一色见钱
然而经历官司,动遭刻削低下,即被焚烧,迨于住场,仅同白纳。
今既改法,将货卖商客,且约得价钱四百文,除将一百文纳官,尚有三百文见镪
比榷纳之日所获利润,不亦复饶乎?
或曰官中所取茶租若加重厚,民于茶价须至增添
茶价既增,于人便否?
答曰:食物天下所资日用,于人同夫盐酒,虽价例增长,非有害于时焉。
在昔唐宰相令狐楚,尝奏法云:「赋率之时既节级增价,商人转卖必价稍贵,即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
详楚之所奏,理甚显明茶价虽增,实有利无害矣。
国家大更茶法,式洽民心
所虑者赋入不登,或亏邦计
今兹放榷,其利昭然,举而行之,实久长之计也。
二、榷山之时,商贩艰阻
今既放法,民皆自便
普天之下茶货流通利入公门,必当增倍
商人所到州郡,卖纳钱,此则率赋二百钱,非长行税赋
宜令本处税院别置文历逐时收管,俟年终上计考校课程
三、国赡用不可令阙。
计度逐年支费多少,据合留数目,令折税,茶户依旧榷纳。
或虑折税数目浩汗逐年榷纳不尽即可据都额分番次,令茶户三年一次输纳
庶均苦乐,永冀通行
窃以理财聚众圣人大业
兴利除害,有国之常规
国家受命上天光宅中土,交修庶政历载于兹
大道污而复隆,坠典缺而咸补。
财货一节,未行宽简岂不覆焘至大赡用攸广,将安区夏,须资物力者乎?
以为司计之臣,失于经度所致也。
何则
普天之下中外资用四海九州租赋关市山泽税率,榷山煮海之冥利,一岁所入,其数几何
郊庙社稷之严奉,少府中禁支费六军群吏之资赡一岁所出,其数几何
司计之臣茍能按经常,调虚实,量入以为出,则国内财货可得而均节矣,天下利病可得而明察矣。
其或圣朝岁时支费,未能放行计度,但掊克以困黎元货殖程财,未见可也
茶货害政,为日滋久,傥从变法,孰匪至公
举而行之,又何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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