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禘祫疏(周显德五年) 唐末宋初 · 聂崇义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五、全宋文卷四二、《宋史》卷四三一《聂崇义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全唐文》卷八六五、《宋史新编》卷一六三
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上仙,至五年二月,袷祭。明年,又褅。自兹后,以五年为褅。且魏以武帝为太祖,至明帝始三帝,未有毁主而行褅祫,其證一也。宋文帝元嘉六年,祠部定十月三日大祠。其太学博士议云:「按褅袷之礼,三年一,五年再」。宋高祖至文帝裁亦三帝,未有毁主而行褅祫,其證二也。梁武帝用谢广议,三年一褅,五年一祫,谓之大祭。褅祭以夏,祫祭以冬。且梁武乃受命之君,裁追尊四朝而行褅祫,则知祭者是追养之道,以时移节变,孝子感而思亲,故荐以首时,祭以仲月,间以褅祫,序以昭穆,乃礼之经也,非关宗庙备与未备,其證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