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诏报张酺(闰八月) 其一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礼,臣子无贬亲之义。今皇太后家虽不遵法度,然常欲自减损。奉事十年,恩不忍杂前世上官太后亦奉终义从,其勿复议(袁宏《后汉纪》十四,太尉张酺,上依吕太后故事,贬窦太后尊号,勿葬敬陵。上手报酺。)。
其二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窦氏虽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减损。朕奉事十年,深惟大义。礼,臣子无贬尊上之文。恩不忍离,义不忍亏。案前世上官太后亦无降黜,其勿复议(《后汉·窦皇后纪》与袁宏《纪》小异。)。
诏答张酺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元首不明,黎民困穷。朕与君同其忧责,岂可引退邪?其勿复言(袁宏《后汉纪》十四)。
诏追封梁竦(十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制诏三公、大鸿胪曰:「夫孝莫大于尊尊亲亲,其义一也。《诗》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朕不敢兴事,览于前世,太宗、中宗,实有旧典,追命外祖,以笃亲亲。其追封谥皇太后父竦为褒亲悯侯,比灵文、顺成侯。魂而有灵,嘉斯宠荣,好爵显服,以慰母心(《后汉·梁竦》)」。
疏导沟渠诏(十年三月壬戌)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堤防沟渠,所以顺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废慢懈弛,不以为负。刺史、二靠其随宜疏导。勿因缘妄发,以为烦扰,将显行其罚(《后汉·和纪》)。
听刘宪嗣爵诏(十年)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故居巢侯刘般嗣子恺,当袭般爵,而称父遗意,致国弟宪,遁亡七年,所守弥笃。盖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后汉·刘恺传》)。
免刑徒诏(十一年二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郡国中都官徒,及笃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归田里(《后汉·和纪》)。
禁逾僭诏(十一年七月辛卯)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吏民逾僭,厚死伤生,是以旧令节之制度。顷者贵戚近亲,百僚师尹,莫肯率从,有司不举,怠放日甚。又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货,流积公行。其在位犯者,当选举正。市道小民,但且申明宪纲,勿因科令,加虐羸弱(《后汉·和纪》)。
恤灾民诏(十二年二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贷被灾诸郡民种粮。赐下贫、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及郡国流民,听入陂池渔采,以助蔬食(《后汉·和纪》)。
择良吏诏(十二年三月丙申)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数诏有司,务择良吏。今犹不改,竟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势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诈起。巧法析律,饰文增辞,货行于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肋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咎罚既至,复令灾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后汉·和纪》)。
赈贷象林民诏(十三年八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象林民失农桑业者,赈贷种粮,禀赐下贫谷食(《后汉·和纪》)。
令天下半入田租诏(十三年八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荆州比岁不节,今兹淫水为害,馀虽颇登,而多不均浃(已上四句,袁宏《纪》作「水旱不节,蝗螟兹生」)深惟四民,农食之本,惨然怀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刍槁,有宜以实除者,如故事。贫民假种食,皆勿收责(《后汉·和纪》,又略见袁宏《后汉纪》十四)。
缘边举孝廉诏(十一月丙辰)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幽、并、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束修良束,进仕路狭。抚接夷狄,以人为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后汉·和纪》)。
复象林诏(十四年七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复象林县更赋、田租、刍槁二岁(《后汉·和纪》)。
令兖豫荆州半入田租诏(十四年十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兖、豫、荆州,今年水雨淫过,多伤农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刍槁;其不满者,以实除之(《后汉·和纪》)。
班刻漏箭诏(十四年十一月甲寅)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告司徒、司空:漏所以节时分,定昏明。昏明长短,起于日去远近,日道周圜,不可以计率分,当据仪度,下参晷景。今官漏以计率分昏明,九日增减一刻漏箭诏违失其实,至为疏数以耦法。太史待诏霍融上言,不与天相应。太常史官远仪下水,官漏失天者至三刻以晷景为刻,少所违失,密近有验。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斧官府当用者,计吏到,班予四十八箭(《续汉·律历志中》,《宋书·历志二》)。
禀流民诏(十五年闰正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流民欲归还本而无粮食者,过所实禀之,疾病加致医药。其有不欲还归者,勿强(《后汉·和纪》)。
留诸王侯诏(四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甲子之异,责由一人。诸王幼稚,早离顾复,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凯风》之哀,选懦之恩,知非国典,且复须留(《后汉·清河孝王庆传》)。
诏报张禹(十一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祠谒既讫,当南礼大江,会得君奏临汉回舆而旋(《后汉·张禹传》)。
贷种粮诏(十六年正月) 东汉 · 汉和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
贫民有田业,而以匮乏不有自农者,贷种粮(《后汉·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