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侄右监门卫大将军仲合可依前右监门卫大将军黄州刺史特封齐安郡公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皇朝文鉴》卷三八
敕:朕按属籍以观祖宗之世,而陈王之后独微。且其位不章显,朕甚怜之。以尔具官某,孝友惇谨,善守法度,爰命褒录,以鸿厥庆。刺史,重任也;郡公,高爵也。遥领绍建,兹谓显休。噫!唯务学可以正己,惟率礼可以保位,汝其懋哉!可。
给事中权御史中丞贾黯可依前官充翰林侍读学士知陈州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朝之近臣,朕所优礼,入则备台阁之领,出则膺翰垣之任,委属之重,厥惟均哉!具官某,气质方厚,学术雅正,操尚不移于流俗,论议有益于当世。朕方付以宪司之纲纪、史氏之笔削,而引疾来上,请藩自便。言念诚至,可无俞允。俾兼进读之职,往分卧治之寄。善辅尔体,以及吾民。可。
前权知建州节度判官林观开封府开封县主簿苏惟简可并大理寺丞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朝廷用举知之法以观人才,而荐者数辈。以尔廉慎能力,有闻于朝,予惟汝嘉,命进于理官之属。勉卒素尚,以对休宠。可。
殿中丞魏宠可国子博士大理寺丞陈太初可太子中舍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永乐大典》卷一三四九九
敕某等:三年之考,非有显劳而后陟也。尔等并以干力,列于事守,满岁会课,于法当迁。益勤所为,以图其称。可。
职方员外郎刘忱可屯田郎中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马,国之武用;盐,赖其入以佐常度也。汝典领其事,皆有著效。赏之不图,能者何劝?进官一等,遂正郎位。其思宠渥之茂,益厉忠嘉之守。可。
比部员外郎张鉴可驾部员外郎虞部员外郎黄延年可比部员外郎秘书丞阎祺可太常博士殿中丞郑一倩可国子博士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等:郎官、博士之秩,皆高选也。尔等夙有风力,久从仕缀。或丞筦州务,以佐其长;或专莅邑政,以宁吾俗。并膺褒陟之序,毋忘廉辨之守。可。
龙图阁直学士户部员外郎知永兴军王陶奏医人沈士彦龙图阁直学士吏部郎中权知开封府沈遘奏医人张宗道可并试国子四门助教不在选限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能以方技,效其能力。皆由乃师之荐,列于成均之属。益讲善术,毋忝休命。可。
太常寺太乐局七弦琴色色长苏崇道太常寺太乐局箫色色长郑玉可太常寺太乐局副乐正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乐之有正,所以审音展器以祗厥事也。其思所职,或毋隳度。可。
兵部郎中充集贤校理章岷可太常少卿依前充集贤校理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奉常之职,掌凡礼乐之事,贰卿而治者,皆显官也。非清望美实,不在是选。具官某,直谅疏达,和而有守。以学术之茂,升在台阁;以政事之敏,列于藩服。畴其已试之效,宜在当陟之典。往服休宠,讵烦多训。可。
职方郎中石洵直可太常少卿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奉常之职,掌凡礼乐之事,贰卿而治者,皆显官也。非清望美实,不在是选。具官某,以辞藻践科等,以才敏更事守。向由郎选之美,用任州符之重。而善布条教,抚宁民俗。畴其已试之效,宜在可褒之典。往服嘉宠,毋忘厉益。可。
比部郎中陈益可驾部郎中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郎官,古之重任也。今虽职事去之,而其任序之美,犹为高选。尔以才效,典城临民,而条教不烦,事以修举。进官一等,庸示有劝。其思所勉,以底于治。可。
内殿崇班李宗哲可内承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集夫列侍殿墀,承传制旨,非肃恪信谨者,弗能任也。尔以绩效,进服厥官。其思勤身,有以称职。可。
职方员外郎蔡准连庠可并屯田郎中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等:三年之课,不待显劳而后陟,所以勉人才而进吏治也。尔等有文以列于科选,有政以服在官守。其效于事,厥考惟最。命正郎位,以旌尔伐,勉思褒进之意,益勤廉辨之守。可。
太常博士刘炳郑先索儒臣可并屯田员外郎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等:廉慎敏给,达于从政。任职赋事,咸以最闻。郎官之贰,第进一等。其务祇饬,有以为称。可。
群牧判官屯田员外郎直集贤院王广渊可度支员外郎依前直集贤院充群牧判官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具官某:夫郎官有副,所以贰职赞事也。今虽任不如古,而位序之美,犹为高选。以尔敏于文,故升在清贯;裕于才,故属之烦使。而能慎用刑典,参讲牧政,克有善效,应于陟法。其思褒进之重,毋忘励翼之美。可。
太子洗马致仕杨揆可殿中丞致仕仍如骑都尉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二赦之恩,覃及方外,况尝仕而老者,可遗之哉?官勋并进,足慰家巷。其懋承之。可。
前杭州于潜县令郑汝平恩州清河县令黄萃可并著作佐郎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等:县令,朕所赖以宣化阜民者也。勤身从事,而无褒陟之典,则为吏者亡以劝。尔等廉洁祗慎,在职有闻。兹用荐者之言,并进位序。其坚而守,有以自效。可。
内殿承制李元宾可供备库副使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夫诸使之贰,虽各有分职,而御命赋事,则惟所属,非通敏彊济,岂易当之哉?尔忠谨自守,勤笃不懈,能致其力,以克有劳。用推迁序之恩,且申褒劝之义。勉图效实,毋愧宠光。可。
堂后官膳部员外郎魏康可如京使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丞相府地密事严,凡仕于中者,非谨信敏给弗能善也。尔以选见用,而入无留事,出无漏言,可谓勤慎矣。慎升使领,实徇尔请。其思奋厉,以答光宠。可。
高邮军录事参军前监黄州岐亭镇茶酒税蓝舜卿可太子洗马致仕制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南阳集》卷一六
敕某:使之必报之,古之道也。尔谨身从事,以至于老。故于其退,命寘朝位,所以嘉勤劳而厉廉耻也。往服予命,归安尔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