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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雪离合 南朝宋 · 王韶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八
霰先集兮雪霏霏,散辉素兮被詹庭,曲室寒兮朔风厉,川陆涸兮百籁鸣(《御览》十二。)
晋恭帝禅诏 南朝宋 · 王韶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八
夫天造草昧,树之司牧,所以陶钧三极,统天施化。
故大道之行,选贤与能,隆替无常期,禅代非一族,贯之百王,由来尚矣。
晋道陵迟,仍世多故。
爰暨元兴,祸难既积,至三光贸位,冠履易所,安皇播越,宗祀堕泯,则我宣、元之祚,永坠于地,顾瞻区域,剪焉已倾。
相国宋王,大纵圣德,灵武秀世,一匡颓运,再造区夏,固以兴灭继绝,舟航沦溺矣。
若夫仰在璿玑,旁穆七政,薄伐不庭,开复疆宇。
遂乃三俘伪主,开涤五都,雕颜卉服之乡,龙荒朔漠之长,莫不回首朝阳,沐浴玄泽。
故四灵效瑞,川岳启图,嘉祥杂遝,休应炳著,玄象表革命之期,华裔注乐推之愿。
代德之符,著乎幽显,瞻乌爰止,允集明哲,夫岂延康有归,咸熙告谢而已哉。
昔火德既微,魏祖厎绩,黄运不竞,三后肆勤。
故天之历数,实有攸在。
朕虽庸暗,昧于大道,永鉴废兴,为日已久。
念四代之高义,稽天人之至望。
予其逊位别宫,归禅于宋,一依唐虞汉魏故事(《宋书·武帝纪》中,案《王韶之传》云,恭帝即位,迁黄门侍郎,领著作郎,凡诸诏奏,皆其辞也。)
禅策 南朝宋 · 王韶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八
咨尔宋王,夫玄古权舆,悠哉邈矣,其详靡得而闻。
爰自书契,降逮三五,莫不以上圣君四海,止戈定大业,然则帝王者,宰物之通器,君道者,天下之至公也。
昔在上叶,深鉴兹道,是以天禄既终,唐虞弗得传其嗣,符命来格,舜禹不获全其谦。
所以经纬三才,澄序彝化,作范振古,垂风万叶,莫尚于兹。
自是厥后,历代弥劭,汉既嗣德于放勋,魏亦方轨于重华
谅以协谋乎人鬼,而以百姓为心者也。
昔我祖宗钦明,辰居其极,而明晦代序,盈亏有期。
剪商兆祸,非唯一世,曾是弗克,矧伊在今。
今天之所废,有自来矣。
惟王体上圣之姿,苞二仪之德,明齐日月,道合四时。
乃者社稷倾覆,王拯而存之。
中原芜梗,又济而复之,自负固不宾,干纪放命,肆逆滔天,窃据万里。
靡不润之以风雨,震之以雷霆。
九伐之道既敷,八法之化自理。
岂伊博施于民,济斯黔庶,固已义洽四海,道威八荒者矣。
至于上天垂象,四灵效徵,图谶之文既明,人神之望已改。
百工歌于朝,庶民颂于野,亿兆忭踊,倾伫惟新。
自非百姓乐推,天命攸集,岂伊在予,所得独专。
是用仰祗皇灵,俯顺群议,敬禅神器,授帝位于尔躬。
大祚告穷,天禄永终。
于戏!
王其允执其中,敬遵典训,副率土之嘉愿,恢洪业于无穷,时膺休祐,以答三灵之眷望(《宋书·武帝纪》中,《南史》一。)
玺书禅位 南朝宋 · 王韶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八
盖闻天生蒸民,树之以君,帝皇寄世,实公四海,崇替系于勋德,升降存乎其人。
故有国必亡,卜年著其数,代谢无常,圣哲握其符。
昔在上世,三圣系轨,畴咨四岳,以弘揖让。
惟先王之有作,永垂范于无穷。
及刘氏致禅,实尧是法,有魏告终,亦宪兹典。
我世祖所以抚归运而顺人事,乘利见而定天保者也。
而道不常泰,戎夷乱华,丧我洛食,蹙国江表,仍遘否运,沦没相因。
逮于元兴,遂倾宗祀。
幸赖神武光天,大节宏发,匡复我社稷,重造我国家。
王圣德钦明,则天光大,应期诞载,明保王室。
内纾国难,外播宏略。
诛大憝于汉阳,逋僭盗于沂渚,澄氛西岷,肃清南越,再静江、湘,拓定樊、沔。
若乃永怀区宇,思一声教,王师首路,则伊、洛澄流,棱威崤、潼,则华岳褰霭,伪酋衔璧,咸阳即序。
虽彝器所铭,《诗》、《书》所咏,庸勋之盛,莫之与二也。
遂偃武脩文,诞敷德政,八统以驭万民,九职以刑邦国,思兼三王,以施四事。
故能信著幽显,义感殊方。
自历世所宾,舟车所暨,靡不讴歌仁德,忭舞来庭。
朕每敬惟道勋,永察符运,天之历数,实在尔躬。
是以五纬升度,屡示除旧之迹;
三光协数,必昭布新之祥。
图谶祯瑞,皎然斯在。
加以龙颜英特,天授殊姿,君人之表,焕如日月。
雌称「惟天为大,惟尧则之」。
《诗》:「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夫「或跃在渊」者,终飨九五之位;
「勋格天地」者,必膺大宝之业。
昔土德告珍,传胙于我有晋。
今历运改卜,永终于兹:亦以金德而传于宋。
仰四代之休义,鉴明昏之定期,询于群公,爰逮庶尹,咸曰休哉,罔违朕志。
今遣使持节、兼太保散骑常侍光禄大夫澹,兼太尉尚书宣范奉皇帝玺绶,受终之礼,一如唐虞、汉魏故事。
王其允答人神,君临万国,时膺灵祉,酬于上天之眷命(《宋书·武帝纪》中。)
请定不赎罪四条启 南朝宋 · 王韶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八
尚书金部奏事如右,斯诚检忘一时权制,惧非经国弘本之令典。
臣寻旧制,以罪补士,凡有十馀条,虽同异不紊,而轻重实殊。
至于诈列父母死,诬罔父母淫乱,破义反逆,此四条实穷乱抵逆,人理必尽,虽复殊刑过制,犹不足以塞莫大之罪。
既获全首领,大造已隆,宁可复遂拔徒隶,缓带当年,自同编户,列齿齐民乎。
臣惧此制永行,所亏实大。
方今圣化惟新,崇本弃末,一切之令,宜加详改。
愚谓此四条不合加赎罪之恩(《宋书·王韶之传》,高祖受禅,有司奏东冶士朱道民禽三叛士,依例放遣,诏之启。)
驳王实之请假事 南朝宋 · 王韶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八
伏寻旧制,群臣家有情事,听并急六十日。
太元中改制,年赐假百日,又居在千里外,听并请来年限,合为二百日。
此盖一时之令,非经通之旨。
会稽虽途名班朝列,而久淹私门。
臣等参议,谓不合开许。
或家在河洛及岭沔、汉者,道阻且长,犹宜别有条品,请付尚书详为其制(《宋书·王韶之传》。)
临郡察潘综吴逵孝廉 南朝宋 · 王韶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八
教地廉之选,必审其人,虽四科难该,文质寡备,必能孝义迈俗,拔萃著闻者,便足以显应明扬,允将符旨。
乌程潘综,守死孝道,全亲济难。
乌程吴逵,义行纯至,列坟成行,咸精诚内淳休声外著,可并察孝廉,并列上州台,陈其行迹(《宋书·潘综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