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书
驿 變易 卦畫也 劃破 穿也,傷也 同核 笑聲 靜也 雞聲。 古與魄同 除木 [更多254]


  •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昌石切,音赤。 (陌韻)
  • 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𥳑書寫法律,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今以三尺爲𠛬具,非也。
  • 又叶昌約切,音綽。 (藥韻)
  • 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
  • 韻會》通作赤。
  • 考證:〔《說文》周制,寸,尺,咫,尋,常,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
  • 謹照原文常字下增仞字。〔《周禮·地官》置丈尺於絹布之市。〕
  • 謹照原文地官改爲司市疏,市改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