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书


  •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麌韻)
  •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虞韻)
  •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尤韻)
  • 前漢·地理志》陳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有韻)
  •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