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翁彦深宋 1079 — 1141
毛友玉晨鉴义真公见访韵 宋 · 翁彦深
七言律诗 押先韵
闻道三茅五洞门,翛然来往御风仙。
云深骐骥那容步,松古龟蛇莫问年。
邂逅江头披雾语,寻思岩畔枕流眠。
自怜天柱曾孙老,句曲清游合有缘元刘大彬山志》卷二九)
乞庶狱奏牍并著人户等第奏宣和二年正月 宋 · 翁彦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六、《宋会要辑稿》刊法六之六○(第七册第六七二三页)、《文献通考》卷一六七
伏睹陛下钦恤庶狱,四方大辟,疑者以闻,辄为末减。
而州郡不能审克,吏乘为奸,邦刑所加,多贫人子,罕及富民
观其奏牍之首,脚色纤悉备载,而略其户等高下,不为无意。
乞应奏裁,并著等第。
察其弊者,显惩一二。
论刑狱不平奏宣和二年 宋 · 翁彦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六、《文献通考》卷一六七
伏见淮东十一州军,政和六年、七年,坐杀人而死者才十有二人,刑几措矣。
然计二年之狱,盖一百三十二人,而独此十二人者死。
问之有司,则曰不死者有情理者也。
自五帝三代至于汉唐,未有杀人不死之法。
在律:詈人者笞四十。
借如以一詈之故,即遭殴杀,是杀人者不死,詈人者顾当死?
轻重倒置,莫此为甚。
且百有二十人皆大辟也,州郡奏而免之,可谓仁心矣。
彼其遭杀者,受无辜之虐,而衔不报之冤,反不足恤乎?
廷尉,天下之平,乃仁于强暴,使寡弱者不保其生,乌在其为平也?
以一路二年计之已如此,天下复当几何?
所谓好生者,将以省刑而召和气也。
今舍止杀之具,致被杀者滋多,非所以省刑也。
宽杀人之人,使衔冤者益众,非所以召和气也。
朝廷见岁断大辟之少,以为刑将措矣,盍亦并奏案而计之乎?
致治犹元气也,刑之禁民为非,犹药疾也。
慕措刑之虚名,而忘失刑之实患,是犹慕治古之无札瘥,而但去其药,民知挤于沟壑矣。
今之官吏,外希雪活之赏,内冀阴德之报,递相驱煽,遂成风俗。
一作奏案,无敢异议。
胥吏乘之,奸弊万态。
文致情理,莫可究诘。
谳状径上,不由宪司
其就东市者,大抵贫民耳。
秘书省收藏本朝名臣文集奏宣和三年九月 宋 · 翁彦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二一(第三册第二七六五页)
契勘三馆、秘阁、集贤库唐人文集至多。
本朝名臣,大抵以文章显,罕得与秘府之藏,盖由自来不曾取索。
欲乞下诸路转运司取索建隆以来名臣文集,委所属州府军监缮写,起发赴秘书省,收入帐籍,以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