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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受北宋
太平兴国宫 北宋 · 李受
七言律诗 押删韵
香炉峰下宅天官,三界方知可往还。
白石眼前分世路,紫云头上接天班。
沧溟岂隔毫芒内,忆劫皆归瞬息间。
但得心源到真境,凌虚鸾鹤会跻攀(《永乐大典》卷六六九八)
真宗仁宗并侑议治平元年十月 北宋 · 李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
昨于学士院会议,窃有愚见,与众不同,不敢不以闻。
窃惟自唐末丧乱,及五代陵迟,中夏分裂,皇纲大坏。
太祖太宗神武英睿,一统海内,功业之大,上格皇天。
真宗以盛德大明,纂承洪绪,恭俭御物,仁恕抚民,勤劳万机,哀矜庶狱,绥怀二鄙,遂偃甲兵。
因宇内之泰宁,兴旷代典礼,登封、汾祀,烜赫声明。
临御永年,仁恩普浃。
则是二圣定天下,而真宗成之也。
故先帝景祐诏书,令礼官议定,以真宗太祖太宗并为万世不迁之庙。
然则侑配之道,是宜与国无穷矣,岂可甫及陛下而遂阙其礼乎!
且礼不由天降,不由地出,合于人情而已矣。
今若以人情揆之,则仁宗临御四十二年,配享真宗于上帝者四十一祭,又定为万世不迁之庙者,孝道之大可谓著明矣。
仁宗神灵在天,乃以配享代真宗之旧,而虚真宗之配,则仁宗以子而代父,使父不得与于配侑,岂神灵之孝心可得安乎?
议者乃谓遵用严父配天之义,臣等窃以为,所谓严父云者,非专谓考也。
故《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下乃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夫所谓天者,谓郊祀配天也;
夫所谓帝者,谓五帝之神也。
故上云「严父配天」,下乃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则父者专谓后稷也。
且先儒谓祖为王父,亦曰大父,则知父者不专谓乎考也。
议者又引唐制,代宗礼仪使杜鸿渐等议,大享明堂,以考肃宗皇帝配昊天上帝,德宗亦以考代宗皇帝配。
又称王泾《郊祀录注》,云即《孝经》周公严父之道。
杜鸿渐、王一时之言,岂可便为万世不移之议哉!
臣等窃谓赵鼎之议亦为得礼,若以太宗配雩祀既久,不欲一旦迁侑,乞以仁宗真宗并配明堂,亦为合礼。
谨按《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按《礼记·祭法》:「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宗武王」。
文武俱言祖宗者,则知明堂之侑下及乎武王矣,是文武并配于明堂也。
故郑氏曰:「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耳」。
国家祭祀既遵用郑氏之义,固亦当稽郑氏祖宗之说也。
又《易》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是亦以祖考并配上也。
上帝之祭,正谓明堂宗祀耳。
梁国子博士崔灵恩,该通之士,达于礼者也,总三《礼》诸儒之说而评之,为《义宗》,论议洪博,后世盖鲜能及。
其申明郑义,亦谓:「九月大飨之时,以文、武二王泛配,谓之祖宗。
祖者,始也;
宗者,尊也。
所以明祭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义」。
稽乎《孝经》、《祭法》、《周易》、《义宗》之言,则父子并侑,可谓明著矣。
或者谓父子并座,有乖礼制,臣等窃谓不然。
唐朝故事,已有并侑之礼。
况向来本朝祀典,太宗亲祀昊天,奉太祖配;
真宗亲祀,奉太祖太宗同侑。
历五六十载之间,本朝通儒不以为非,则于此独何疑哉?
如是,则太宗既不失雩祀之配,真宗又不迁明堂之旧,得周家祖宗之义,合郑氏九祭之说,神明安之,祖考享之而孝道尽矣。
臣等学术浅薄,不足以议祖宗之事,谨据前典,条兹二义。
按:《宋会要辑稿》礼二五之九二。第二册第一○○○页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中兴礼书》卷五一,《永乐大典》卷五四五六。
乞致仕奏治平四年 北宋 · 李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宋史》卷三一○《李柬之传》
臣在先帝时,年已七十,不敢窃禄以自安。
今又加数年,筋力惫矣,惟陛下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