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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停刑元愉妾李氏 北魏 · 崔光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四
伏闻当刑元愉,加之屠割。
妖惑扇乱,诚合此罪。
但外人窃云,李今怀妊,例待分产。
且臣寻诸旧典,兼推近事。
戮至刳胎,谓之虐刑,之主,乃行斯事。
君举必书,义无隐昧(《北史》作「讳」。),酷而乖法,何以示后?
陛下春秋已长,未有储体皇子襁褓,至有夭失。
臣之愚识,知无不言,乞停李狱,以俟育孕(《魏书·崔光传》。永平元年秋,将刑元愉妾李氏。敕为诏,逡巡不作,奏云云。世宗纳之。又见《北史》四十四。)
上书谏内徒蠕蠕降户 北魏 · 杨椿
 出处:全后魏文卷四十一
臣以古人有言:裔不谋夏,夷不乱华。
荒忽之人,羁縻而已。
是以先朝居之于荒服之间者,正以悦近来远,招附殊俗,亦以别华戎、异内外也。
今新附者众,若旧者见徙,新者必不安,不安必思土,思土则走叛。
狐死首丘,其害方甚。
又此族类,衣毛食肉,乐冬便寒,南土湿热,往必将尽。
进失归伏之心,退非藩卫之益,徙在中夏,而生后患。
愚心所见,谓为不可(《魏书·杨播附传》:「太和末,使杨椿持节蠕蠕降户。椿上书,不从。元愉之难,果悉浮河赴贼,所在钞掠,如椿所策。」)
奏高季贤赦后不宜复官 北魏 · 邢峦
 出处:全后魏文卷四十三
案季贤既受逆官,为其传檄,规扇幽瀛,遘兹祸乱,据律准犯,罪当孥戮,兄叔坐法,法有明典。
赖蒙大宥,身命获全,除名还民,于其为幸。
然反逆坐重,故支庶相及,体既相及。
事同一科,岂有赦前皆从流斩之罪,赦后独除反者之身。
又缘坐之罪,不得以职除流。
且货赇小愆,寇盗微戾,赃状露验者,会赦犹除其名。
何有罪极裂冠,衅均毁冕,父子齐刑,兄弟共罚,赦前同斩从流,赦后有复官之理。
依律则罪合孥戮,准赦则例皆除名。
古人议无将之罪者,毁其室,洿其宫,绝其踪,灭其类。
其宅犹弃,而况人乎?
请依律处,除名为民(《魏书·刑罚志》。延昌二年秋符玺郎中高贤、弟员外散骑侍郎仲贤、叔司徒主簿六珍等坐弟季贤元愉逆,除名为民,会赦之后,被旨勿论。尚书邢峦奏。)
西方变画赞 唐 · 任华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七十六
离一切相。修诸善法。
夫如是。乃得菩萨心。
心所感者为应。夫如是。
乃膺多福。道无上者归极。
感罔极者报亲。在心佛在相。
唯心与相。唇齿相依。
二事同源。百行宗孝。
蒋氏兄弟。惟孝也哉。
殿中侍御史蒋鍊。鍊弟前右拾遗镇。
镇弟前无锡镝。镝弟前千牛锋。
锋弟前协律郎锜等。泣血三年。
哀过乎礼。愿西方上圣。
永福先人。故尚书左丞太常卿汝南侯大祥敬画妙法莲华变一铺。
惟此经开佛知见。授声闻记。
如来秘藏。菩萨上缘。
始发乎鍊也伯仲之心。见乎法如来大士之相。
终成乎太常无馀之度。孝矣哉。
太常盛德公才。师训天下。
朝廷遂谦冲之德。后生兴禄士之叹。
邦国殄瘁。元元安仰。
华太常故吏也。侍御以华情之拳拳。
见示经变。泣对灵相。
祗感遗仁侍御女弟润州长史京兆王宙妻。
次前信州刺史高阳齐䎖妻。季前拾遗东海徐閟妻。
哀礼兼极。此道也古所难。
况衰俗乎。敬为赞曰。
大孝尊亲。其次用劳。
其次用力。蒋氏之子。
三者备极。诚哉孝德。
匮竭精素。哀空上慈。
乃缋灵相。光仪既备。
景福随之。并无衡量。
杨椿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二、《豫章先生遗文》卷五
元魏太保侍中杨椿戒其子孙曰:「我家入魏之始,即为上客祖真清河太守,母王氏,魏文明太后之外姑。)
自尔至今,二千石方伯不绝。
于姻亲知故吉凶之际,必厚加助遗,来往宾僚必以酒肉饮食,故六亲朋友无憾焉。
然记清河翁时服饰唯布衣韦带,常以自约敕诸父曰:『汝等后世若富贵于今日,慎勿积金一斤、采帛百疋以上,用为富也』。
又吾兄弟若在家,必同盘而食;
若有近行不至,必待其还,亦有过中不食,忍饥相待。
吾兄弟八人,今存者有三,是故不忍别食也。
又愿毕吾兄弟不异居异财。
汝等眼见,非是虚假。
闻汝等兄弟时有别斋而独食者,又不如吾等一世也。
吾今日不为贫贱,然居住宅舍不作壮丽华饰者,正虑汝等后世不能保守之,方为势家所夺。
北都朝法严急。
太和初,吾兄弟三人皆居内职,兄在高祖左右高祖孝文皇帝讳宏,兄即播为平东将军。),吾与津在文明太后左右文明太后冯氏高宗文帝之后。高宗没,献文年十二,太后临朝听政。孝文立,尊为太皇太后,津为侍御史,后为华州刺史。)
于时口敕责诸内官,十日仰密得一事,不则便大嗔嫌。
诸人多有依敕密列者,亦有太后高祖中间传言构间者。
吾兄弟自相戒曰:『今忝二圣近臣,居人子母之间,惟宜深慎。
列人事,亦何容易,纵被嗔责,慎勿轻言』。
十馀年间,未尝言一人罪过。
当时大被嫌责,对曰:『臣等非不闻人语,正恐仰误圣听,是以不敢言』。
于后终以不言蒙赏。
吾自惟,文武才艺、门望姻援不胜它人,一旦位登侍中尚书,四历九卿,十为刺史光禄大夫仪同开府司徒太保,津今复为司空者,正由中正谨慎,口不尝论人之过,无贵贱待之以礼,以是故至此耳。
闻汝等学俗人,乃有坐而待客者,有驱驰势门者,有轻语人恶者,及见贵胜则敬重之,见贫贱则慢易之。
如是行之,丈夫立身之大病也。
汝家仕以来,高祖以下七郡太守、三十二刺史,内外显仕,时辈少比。
汝等但能存礼节,不为奢淫骄慢,假不胜人,亦寡尤悔,足成名家。
吾今年始七十,自惟气力尚堪朝觐,所以孳孳求退者,正欲汝等知天下满足之义,为一门法耳,非是苟求千载下名。
汝等能记吾言,百年后终无恨矣」。
椿字延寿,性谨厚宽裕,为内给事,与兄播并同禁闱。
文明太后之丧,孝文五日不食,椿谏曰:「圣人之礼,毁不灭性。
纵陛下欲自贤于万代,其若宗庙何」!
帝感其言,乃一进粥。
初,献文世有蠕蠕万馀户降附于高平、薄骨律二镇,太和末畔,唯有二千馀家。
太中大夫王通等求徙置淮北,诏椿徙焉。
椿上书以为:「裔不谋夏,夷不乱华,是以先朝居之荒服,欲悦近来远。
今新附者众,若旧者见徙,新者必不安。
愚谓不可」。
八坐不从,遂于济州沿河居之。
冀州元愉之乱,果皆浮河赴贼,所在钞掠,如椿所策。
元颢入洛,子昱所禽,或劝椿携家避祸,椿曰:「吾内外百口,何处逃避?
正当安坐任运」。
庄帝还宫,椿上书归老,诏赐安车驷马
椿奉辞于华林园,帝下御座,执手流涕。
椿歔欷欲拜,帝亲执不听。
黔州开元寺寓舍怡偲堂阅旧书,钞此一事付小子相收。
清溪王吉老请书而入石。
吉老孝友之士,欲斯文之行于人,使家有孝弟忠信之训,其意甚美,故书遗之。
元符二年十二月乙卯山谷老人书。
永城知县陈宣德同年三绝句 其一 北宋 · 华镇
七言绝句 押支韵
惜别欣逢一纪馀,世途惟我最差池。
当时侠少无年少,今日青丝有白丝。
永城知县陈宣德同年三绝句 其二 北宋 · 华镇
七言绝句 押真韵
昔年同看杏园春,十载徒劳走路尘。
试问风前拢板女,何如月下倚楼人。
永城知县陈宣德同年三绝句 其三 北宋 · 华镇
七言绝句 押支韵
榆叶晚风愁去日,桃花春水喜归时。
双凫犹在隋堤柳,准拟同看两岸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