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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措置分捕过盗贼火数官兵各已回军状(亥六月二十三日1143年6月23日 宋 · 叶梦得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七六、《石林奏议》卷一四 创作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右,臣昨奉圣旨,将带高举军二千人前来本路措置盗贼,节次承准枢密院劄子,备坐本路转运、提刑司南剑州申,汀、漳、南剑州管界有杨头陀、刘和、刘小老、赖保等作过。
二月初六日,臣入本路界后,续据漳、汀、泉、南剑州诸处申,管下又有陈八癞、吴二十五、刘大老、陈勇、赖权、曾志、凌铁弹、吴和尚等贼徒出没。
臣寻遣发高举与本路将分布地分讨捕,并移文广东副总管韩京江西钤辖师回等前来会合,并力追袭,及提点刑狱公事方庭实躬亲前来监督
除高举先杀散陈勇、赖权,即是刘大小老其人昨已被官兵杀死,系陈勇等假托逐人姓名外,杨头陀、刘和一火先被韩京、曹韶杀散招捉了当,赖保一火招谕归业,陈八癞一火系本路人兵散逐出江西界,被程师回等生擒,吴二十五一火亦被程师回擒获。
所有陈勇继被高举、韩京军杀降,已解赴枢密院,赖权杀散遁走出潮州界,曾志一火被韩京擒获,凌铁弹一火被将官翟皋、卢真杀散,吴和尚一火被清流县擒获。
漳州界内何一、李官等残党三两火各不及一二百人,皆藏匿山林险阻之地,兵将不可深入,难以久驻伺候。
除已行下本处巡尉官兵探伺贼党出没,乘便掩捕,务要日近净尽,至五月终,汀、泉、南剑州管下已前贼火并已杀捕了当,别无未获人数。
所有先遣发诸头项兵将,各已勾回驻劄去处;
汀、泉、南剑、漳州界上把截防守官兵乡兵,亦已放散;
韩京、程师回已回广东江西
提刑方庭实已归本司;
并高举回军,于六月初二日福州讫。
谨录奏闻。
谨奏。
方庭实宗正少卿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六六、《苕溪集》卷三八
敕具官某:自昔帝王,施德于宗族厚矣,抑有政焉,在尧称敦叙之仁,于周有辨亲疏之义。
政在司宗,理当遴选。
以尔文行之懿,咸有古风,气识之高,不求近用。
辍从六察,擢贰列卿
尔其广朕亲睦之恩,而谨其序录之事,则为称职。
尚勉之哉!
可。
方庭实礼部郎官范振考功郎陈橐司勋郎官 宋 · 李弥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四六、《竹溪先生文集》卷五
中台万务之原,分曹列属,相须而成。
譬诸作室,殆非一木之枝。
庭实粹然之质,有蕴未施。
行能之修,济以更练。
操履之固,可以有为。
或端靖之节著于立朝,或循良之声见于为郡。
其推已试之效,共成中兴之功。
夫南省舍人,时为清选,司绩主爵之任,皆天官之剧曹。
往究乃心,用观汝绩,嗣有褒嘉之命。
论复雠疏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九
臣闻前车覆,后车戒,自绍兴初肉食者不能远谋,遂堕虏计。
和议三十年,废防弛备,干戈朽,鈇钺钝,上下偷安,不戒宴安之酖。
一旦金人肆席卷并吞之计,宗庙社稷几不血食,天下寒心。
陛下即位以来,惩羹吹齑,誓不与丑虏共天,日夜厉民秣马,蒐乘补卒,志驰于伊吾之北,气轶乎瓯脱之外,不复雁门之踦不已也,不澡二殽之耻不已也。
丑虏知陛下锐意兴复,知吾力脩守备,知吾将士思奋,近者辄移书请和,非甘言诱我即诡计款我尔。
陛下宜鉴前车之覆,益脩守备,益张吾军,益固吾圉,且戒将士曰:「丑虏虎狼之国,犬羊之群,忌我祖宗之大德而谋动干戈,是以有靖康之祸,残毁我宗庙,陵蔑我社稷,劫迁我二帝,垢蔑我两宫,皇室淑女媲于穹庐,掖庭良人污于沙漠,玉牒帝胄仆于龙荒,尚忍言之哉!
又有甚可愤者,我徽宗皇帝梓宫虽返,而大雠未报;
钦宗皇帝讣音虽闻,而梓宫未返。
兴言及此,为之酸鼻。
又有大可愤者,我国家山陵,发掘殆遍;
哲宗皇帝陵寝,既发而又暴其骨。
昨者太常少卿方庭实请命祈哀,归奏其寔,所不忍闻。
臣是以痛心疾首,饮恨歠泣,思欲如古人枕戈待旦以雪吾耻,思欲如古人卧薪尝胆以逞吾愤,未尝一日不北望慨然痛哭流涕也,尚忍与之盟哉!
如此则将士激励,不战而气已倍。
不然,虽增岁币还故疆,如前日屈膝请盟,臣恐复有如海陵者窃发于近甸矣。
乞裁定遣使旧制务为节俭奏绍兴九年五月 南宋 · 曾统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八(第四册第三一七○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八
臣闻古者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
藏于民,犹藏于国也。
县官所入,仅足更岁,方之于古,可谓急矣。
而有司既无养财之术,且不知节以制度,岂不殆哉?
窃见近年困于养兵,所以致用者盖亦多端矣,然未见所谓足国裕民之策,使公私饶益,无不足之忧者,盖不知节以制度故也。
臣不敢毛举细故,但以去冬及以来遣使之费言之。
初命韩肖胄报聘金国,又命王伦交割地界,以至遣方庭实宣谕三京、河南等处,郭仲荀留守东京,遣周聿就同郭浩宣谕陕西诸路,遣士袅、张焘恭谒陵寝,又命楼炤永兴等路布宣朝廷德意。
凡此七使,所携官吏军兵,其数甚多;
起发借请之类,不知其数。
窃闻熙宁初宰臣韩绛宣谕陕西,才费十八万缗,时论沸腾,以为大咎。
今一使之费,固已数倍于昔,合而计之,不知其几何?
凡此数事,虽有出于不得已者,然其援引体例,悉非旧比,故所费尤广。
盖自崇宁以来,权臣用事,务为华侈,以悦人情。
其所施行,前无所稽,后不可继,纲纪版荡,法度废弛,其弊至于今未革也。
加以兵火,图籍焚毁,无可考按,尽出一时指挥
将来克复境土,两宫南还,前命大臣迎奉,其费不少。
谓宜选择忠实通练之臣,检照三省诸房及尚书六部应于国朝旧制,凡使命下官吏、军兵人数及支费则例,逐一裁定,要使前有所稽,后为可继,庶无妄费,可以行远。
不胜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