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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波将军庙记绍兴五年 南宋 · 袁潭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一、雍正《广东通志》卷五九、嘉庆《海康县志》卷八、道光《广东通志》卷一五一
阴气复回,必发为震霆;
神功湮渝,必腾为光怪。
崇功茂绩,久翳则增明,其汉伏波路公之谓乎!
武帝有事于匈奴,公以右北平太守从骠骑直捣金山,斩首捕虏二千七百级,以功封邳离侯
南越尉赵陀之死也,越王胡有归汉之志,元鼎四年,诏以谏大夫终军宣辞于南越。
公以卫尉将兵,屯于桂阳
明年,以卫尉伏波将军,讨吕嘉之叛。
公自桂阳下洭水,与楼船将军杨仆会兵,俱至番禺
越人乃城守方力攻,纵火焚城西,公遣使赐印以招徕之,越人素闻伏波名,于是悉城来降,不烦一阵,遂开九郡。
饮马于儋耳,焚舟于琼山,示弗复用兵。
所以宣畅王灵,威加海宇,德被黎庶者,固宜纪之太常,铭之钟鼎,有闻于无穷,而血食于后世矣。
惜乎太史公不为立传,其事则概见于他文,固以可惜。
东汉建武马公文渊讨女子侧、贰之乱,亦命之曰伏波,盖追前所已成之勋,托之名以惊动群听耶。
文渊长躯苦战,安靖五溪,足以继公无愧,而谓复出于上,不可也。
公开九郡于其初,文渊破二女于其后,其功同,其名誉同,其有德于远人又同,则其血食于此方,宜其无异也。
海滨之祠,不载其创立之年,后世亦莫知为谁。
中间尝请于朝,锡之王爵,记事者始以为公,俄有以为文渊者。
其后有识之士考订遗迹,建别庙以祀公,再请于朝,亦命以王爵
公于是与文渊并驾,无馀恨矣。
绍兴四年提点刑狱公事青社董公弅按行诸部,南抵于海,涉鲸波,宣上德意,往返叩二祠,怅然念公祠宇隘陋,独在一隅,不足以侈神灵而昭示无穷,思撤而新之,以语知军州事九江陶公尧夫
公乃手为规画,委兵马监押开封赵公价董其役,以七月一日聚工,落成于十有二月十有七日
二庙一新,重门双峙,庭宇寥豁,庙貌修洁,增广于旧数倍。
既成,以图来,公命宋台袁潭为之记。
曰:自古有志于功名之士,或阨于下位,至殁世而无闻,十常八九,功名不如意而不克终。
幸而功适成于当时,可传于后世,又或不幸以疑似掩其名,不暴白于人耳目。
天下事其不可必如此,然士患志不立,不患功不成,功患不及于民,不患不传于久。
公之声称几灭矣,一旦暴白千载之下,如霆凌空,如剑冲斗,翳而增明,终莫能掩。
天下事可必者勉之,其不可必者听之,以待考古之士,有若董公倡之,陶公和之。
忠勇之士,莫不闻风而振起,亦足以补太史公之阙云。
按:嘉庆《雷州府志》卷一八,嘉庆十六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