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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家诗 南朝宋 · 谢灵运
押有韵
中为天地物,今为鄙夫有(○梁书周舍传。)。
谶诗 南朝宋 · 释宝志
押覃韵
南史曰:天监中。沙门释宝志为诗云云。帝使周舍封记之。及中大同元年。同泰寺灾。帝启封舍手迹。为之流涕。帝生于甲辰。三十八。克建邺之年也。遇灾岁实丙寅。八十三矣。四月十四日而火起之始。自浮屠第三层。三者。帝之昆季次也。
昔年三十八,今年八十三。
四中复有四,城北火酣酣(○南史梁武帝纪。《诗纪》九十四。)。
宋章庙乐舞歌十五首 其一 肃咸乐(二章。夕牲宾出入奏。) 南朝宋 · 殷淡
四言诗
宋章乐志曰:章庙乐舞杂歌悉同用太庙辞。唯三后别撰。○梁天监元年。周舍议曰:《周礼》。王出入奏王夏。大祭祀与朝会同。而汉制皇帝在朝奏永至。朝会别奏皇夏。二乐有异。于礼为乖。乃除永至。还用皇夏。盖秦、汉以来称皇。故变王夏为皇夏也。又礼。尸出入奏肆夏。宾入大门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宋季失礼。神入庙门遂奏昭夏。乃以牲牢之乐。用接祖考之灵。斯皆前代之深疵。当今所宜改也。殷淡。字夷远。陈郡长平人。历黄门吏部郎、太子中庶子、步兵校尉。大明中。以文章见知。为当时才士。
彝承孝典,恭事严圣。
浃天奉赆,罄壤齐庆。
司仪具序,羽容夙彰。
芬枝飏烈,黼构周张。
助宝奠轩,酎珍充庭。
璆县凝会,琄朱伫声。
先期选礼,肃若有承。
祗对灵祉,皇庆昭膺。
与约法师书悼周舍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八
周中书风趣高奇,志托夷远,真情素韵,水桂齐质。自接彩同栖,年逾一纪,朝夕联事,靡日暂违。每受沐言休,消摇寡务,何尝不北茨游览,南居宴宿,春朝听鸟,秋夜临风。匪设空言,皆为实事。音容满目,言笑在耳。宿草既陈,揪槚将合;眷住怀人,情不胜恸。此生驾信精深,甘此藿食。至于岁时包篚,每见请求,凡厥菜品,必令以荐。弟子辄靳而后与,用为欢谑。其事未远,其人已谢,昔之谐调,倏成悲绪。去冬今岁,人鬼见分,石耳紫菜,怆焉兴想。泪下不禁,指遗恭送。以充蔬僧一饭,法师与周,情期契阔,非止恒交,览物存旧,弥当楚切。痛矣如何!往矣奈何,弟子沈约和南(《释藏》策五,《广弘明集》二十八上。)。
佛记序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三十
含灵万品,既非记牒所穷;物物禀生,岂伊积尘能计。莫不起乎无理,而至乎无生者也。虽要终有地,而原始莫闻。自非灵照特达,宗极斯在,则理闭机初,钻叩事绝。非唯四果不议,固亦十地罔窥。邈乎悠夐,有之而莫知所从者也。如来覆篑爰始,言登永路,起灭回还,驰骤不息。去来五道,大千比之毫端;往复三界,祗劫未足称远。积明累照,念念不休,离此生灭,证成妙果。固已空有兼谢,岂徒齐迁鲁变而已哉!旻昊区区,犹秉何言之称;至人无已,宁以词义为珍?盖由万感相扇,昧明代起,业假缘开,事须晓达。一音所吐,无思不服;义在徇物,动非为己。法吼震洒于无外,甘露炳焕于龙宫。开宗阐教,致之有渐。标四谛于鹿园,辨百非于双树。廓不二之法门,广一乘之长陌。行迷复路,弱丧知归。而因应回舛,厥涂不一。白毫所照,遍刹土于恒沙;七步降践,壅龙堆而攸被。推极神道,原本心灵。感之所召,跨无边而咫尺;缘之所乖,面法城而不睹。及像教云末,经纪东流,热坂艰长,寒山峻阻。横书左字,累万方通;剪叶成文,重译未晓。自此迄今,千祀过半。灵迹稍启,名僧间出。律藏方等,行来渐至。蕴乎西国,未至者多。虽法身常住之奥远,二谛三假之渊旷,悟道求宗,于斯可足!而能仁体兹大圣,实为本师。悠悠群品,精灵所系,迄于前因往业,多所昧略。然神化应感,参差互见。又世胄名氏,本国俗缘,散析众部,卒难讨究。神功妙力,同出异名;降胎求道,宁止一相托生迦维,本由权迹。出自北门,非悟法之始;遍照东方,岂通化之极。适道已来,四十九载,妙应事多,宜加总缉,共成区畛。至于经像旧录,境刹遗记,开劝之功,于斯自远。大权弘旷,亡身以济物;应真耿介,标心非为己。分踪或异,适未必同;神涂诡互,难以臆辨。灵怪倜傥,言语斯绝。图澄之龙见赵魏,罗什之凤集关辅。犍陀近游京洛,单开远适罗浮。虽迹与俗同,而意无可察。涂出玉门,法座不远;七处九会,峨然在目。灵应肸蚃,遍富延泽以西;光景葳蕤,多见天山之表。有志奇僧,每经游历,神迹昭然,咸有文注。繁芜舛杂,实须裁整。分五道于人天,设重牢于厚地,各随业力,的焉不差。此皆卷舒真俗,终始名相。其玄涂幽远,大则直至道场;其徵证切近,小则开劝晚学。斯实兼济之方舟,大悲之广路。虽复智昏视肉,形穷尺棰,缘动必应,又况进于此者乎!是以至圣殷勤,每存汲引;垂文见意,贻厥将来。皇帝行成无始,道承旷劫,十号在躬,三达靡碍。屈兹妙有,同此转轮;伤昏悯惑,久迷正路。悱发之徒,空怀钻仰;条流缅旷,事难总一。志浅业劳,迄用无就。非所以辟彼四衢,出之火宅者也。乃诏中书侍郎虞阐、太子洗马刘溉、后军记室周舍,博寻经藏,搜采注说,条别流分,各以类附。日少功多,可用譬此。名曰《佛记》,凡三十篇。其有感应之流,事类相似,止取其一,馀悉不书。或后死而更生,陈说经见,事涉杳冥,取验无所,亦皆靡载,同之阙疑;或凭人以言,托想成梦,尤难信晓,一无所录。若夫欲遐适者,必远记所从;欲悟道者,必妙识所宗;然后能允得其门,亲承音旨。未有不知厥路,莫辨伊人。胶目闇践,自与理合。所以引彼众流,归之一源。可令莘莘含识,望涂知往。案砥矢而言归,不回遑于岐路。俾厥清信之士,亦有取于此云(《广弘明集》十五)。
赠谥周舍诏(五年)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三
太子詹事豫州大中正舍,奄至殒丧,恻怆于怀,其学思坚明,志行开敏,劬劳机要,多历岁年,才用未穷,弥可嗟恸,宜隆追远,以旌善人。可赠侍中、护军将军,鼓吹一部,给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丧事随由资给,谥曰简子(《梁书·周舍传》)。
褒异周舍诏(六年)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三
故侍中护军将军简子舍,义该玄儒,博穷文史,奉亲能孝,事君尽忠,历掌机密,清贞自居,食不重味,身靡兼衣,终亡之日,内无妻妾,外无田宅,两儿单贫,有过古烈。往者南司白涡之劾,恐外议谓朕有私,致此黜免,追愧若人,一介之善,外可量加褒异,以旌善人(《梁书·周舍传》)。
与周舍论断肉敕 其一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五
法宠所言,惭愧而食众生,此是经中所明。罗刹妇女云,我念汝。我食汝,法宠此心,即是经之罗刹。
与周舍论断肉敕 其二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五
僧辩所道自死肉,若如此说,鸱鸦鸠鸽,触处不死,那不见有一自死者,麝鹿雉兔,充满野泽,亦不曾见有一自死者。而觅死肉,其就屠杀家,觅死鱼,必就罾网处。若非杀生,岂有死肉?经言买肉与自杀,此罪一等。我本不自为,正为诸僧尼作离苦因缘。
与周舍论断肉敕 其三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五
众生所以不可杀生。凡一众生,具八万户虫,经亦说有八十亿万户虫,若断一众生命,即是断八万户虫命,自死众生又不可食者,前所附虫,虽已灭谢,后所附虫,其数复众,若煮若炙,此断附虫,皆无以复命,利舌端少味,害无量众生,其中小者,非肉眼能观,其中大者,灼然其见,灭慈悲心,增长恶毒,此实非沙门释子所可应行。
与周舍论断肉敕 其四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五
众僧食肉,罪剧白衣,白衣食肉,乃不免地狱,而止是一罪。至于众僧食肉,既犯性罪,又伤戒律,以此为言,有两重罪,若是学问众僧食肉者,此为恶业,复倍于前,所以如此,既亲达经教,为人讲说,口称慈悲,心怀毒害,非是不知,知而故犯,言行既违,即成诡妄。论学问人食肉,则罪有三重,所以贵于解义,正为如说修行,反复啖食鱼肉,侵酷生类,作恶知识,起众怨对,坠堕地狱,疾于䂎矛,善恶报应,必也不亡。凡出家人,实宜深思。
与周舍论断肉敕 其五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五
声闻受律仪戒,本制身口七支,一受之后,乃至睡,眠闷等律仪,恒生念念,得未曾有。律仪所以尔者,睡眠等非起恶心,故不损不失,乃至常生,若起欲杀心,于声闻法,虽不失身口戒。而于戒有损,非唯损不杀戒,亦兼污馀戒,至于手挟齿啮,动身口业,则失身口戒,尔时律仪无作,即断不续,既失不杀戒,亦损污馀戒。所以尔者,旃陀罗人为屠肉时,为何等人杀,正为食肉者。若食肉者即有杀分,于不杀戒即成有缺。若谓于善律仪,受杀生分。于不杀戒无所缺者,是不善律仪人持八戒斋,是恶律仪犹应相续,若恶律仪人持八戒斋,恶律仪不复相续者,是知善律仪人受诸杀分,是不杀戒即时便缺,别解脱戒不复解脱。恶律仪人无论持八戒斋,但起一念善心,恶律仪即断,若一念不断,多念亦应不断,若多念断,是知一念时断,善律仪人其事亦尔,无论受诸杀分,有少杀分,不杀律仪即时亦断,菩萨人持心戒,故自无有食众生理,若缺声闻戒,终不免地狱等苦(《广弘明集》二十六)。
与诸王及吴平侯景书称周舍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六
弟舍立议引武王周公故事,皆曰汝从之(《南史》□□□□□□)。
上修五礼表 南梁 · 徐勉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
臣闻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故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夫礼所以安上治人,弘风训俗,经国家,利后嗣者也。唐虞三代,咸必由之。在乎有周,宪章尤备,因殷革夏,损益可知。虽复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经文三百,威仪三千,其大归有五,即宗伯所掌典礼,吉为上,凶次之,宾次之,军次之,嘉为下也。故祠祭不以礼,则不齐不庄,丧纪不以礼,则背死忘生者众,宾客不以礼,则朝觐失其仪,军旅不以礼,则致乱于师律,冠婚不以礼,则男女失其时,为国修身,于斯攸急。洎周室大坏,王道既衰,官守斯文,日失其序,礼乐征伐,出自诸侯,小雅尽废,旧章缺矣。是以韩宣适鲁,知周公之德,叔侯在晋,辨郊劳之仪。战国从横,政教愈泯。暴秦灭学,扫地无馀,汉氏郁兴,日不暇给,犹命叔孙于外野,方知帝王之为贵。未叶纷纶,递有兴毁,或以武功锐志,或好黄老之言,礼义之式,于焉中止。及东京曹褒,南宫制述,集其散略,百有馀篇,虽写以尺简,而终阙平奏。其后兵革相寻,异端互起,章句既沦,俎豆斯辍,方领矩步之容,事灭于旌鼓,兰台石室之文,用尽于帷盖。至乎晋初,爰定新礼,荀顗制之于前,挚虞删之于末。既而中原丧乱,罕有所遗,江左草创,因循而已,厘革之风,是则未暇。伏惟陛下,睿明启运,先天改物,拨乱惟武,经时以文,作乐在乎功成,制礼弘于业定,光启二学,皇枝等于贵游,辟兹五馆,草莱升以好爵,爰自受命,迄于告成,盛德形容备矣,天下能事毕矣,明明穆穆,无德而称焉。至若玄符灵贶之祥,浮溟机(疑当作梯)山之赆,固亦日收左史,副在司存,今可得而略也。是以命彼群才,搜甘泉之法,延兹硕学,阐曲台之仪,淄上淹中之儒,连踪继轨,负笈怀铅之彦,匪旦伊夕,谅以化穆三雍,人从五典,秩宗之教,勃焉以兴。伏寻所定五礼,起齐永明三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礼乐,于时参议置新旧学士十人,止修五礼,咨禀卫将军丹阳尹王俭,学士亦分住郡中,制作历年,犹未克就。及文宪薨殂,遗文散逸,后又以事付国子祭酒何胤,经涉九载,犹复未毕。建武四年,胤还东山,齐明帝敕委尚书令徐孝嗣,旧事本末,随在南第,永元中,孝嗣于此遇祸,又多零落。当时鸠敛所馀,权付尚书左丞蔡仲熊、骁骑将军何佟之共掌其事。时修礼局住在国子学中门外,东昏之代,频有军火,其所散失,又逾大半。天监元年,佟之启审省置之宜,敕使外详。时尚书参详,以天地初革,庶务权舆,宜俟隆平,徐议删撰,欲且省礼局,并还尚书仪曹。诏旨云:礼坏乐缺,故国异家殊,实宜以时修定,以为永准。但顷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学进;其掌知者,以贵总一,不以稽古;所以历年不就,有名无实。此既经国所先,外可议其人,人定,便即撰次。于是尚书仆射沈约等参议,请五礼各置旧学士一人,人各自举学士二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依前汉石渠后汉白虎,随源以闻,请旨断决。乃以旧学士、右军记室参军明山宾掌吉礼,中军骑兵参军严植之掌凶礼,中军田曹行参军兼太常丞贺旸掌宾礼,征虏记室参军陆琏掌军礼,右军参军司马褧掌嘉礼,尚书左丞何佟之总参其事。佟之亡后,以镇北咨议参军伏暅代之,后又以暅代严植之掌凶礼,暅寻迁官,以五经博士缪昭掌凶礼。复以礼仪深广,记载残缺,宜须博论,共尽其致。更使镇军将军丹阳尹沈约、太常卿张充及臣三人同参厥务。臣又奉别敕总知其事。末又使中书侍郎周舍、庾于陵二人复豫参知。若有疑义,所掌学士当职先立议,通咨五礼旧学士及参知,各言同异,条牒启闻,决之制旨。疑事既多,岁时又积,制旨裁断,其数不少,莫不网罗经诰,玉振金声,义贯幽微,理入神契,前儒所不释,后学所未闻。凡诸奏决,皆载篇首,具列圣旨,为不刊之则,洪规盛范,冠绝百王,茂实英声,方垂千载,宁孝宣之能拟,岂孝章之足云?五礼之职,事有繁简,及其列毕,不得同时。嘉礼仪注以天监六年五月七日上尚书,合十有二秩一百一十六卷五百三十六条。宾礼仪注以天监六年五月二十日上尚书,合十有七秩一百三十三卷五百四十五条。军礼仪注以天监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尚书,合十有八秩一百八十九卷二百四十条。吉礼仪注以天监十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尚书,合二十有六秩二百二十四卷一千五条。凶礼仪注以天监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尚书,合四十有七秩五百一十四卷五千六百九十三条。大凡一百二十秩一千一百七十六卷八千一十九条。又列副秘阁及五经典书各一通。缮写校定,以普通五年二月始获洗(疑当作浇)毕。窃以撰正履礼,历代罕就,皇明在运,厥功克成,周代三千,举其盈数,今之八千,随事附益,质文相变,故其数兼倍,犹如八卦之爻,因而重之,错综成六十四也。昔文武二王,所以纲纪周室,君临天下,公旦脩之,以致太平龙凤之瑞,自斯厥后,甫备兹日。孔子曰:其有继周,虽百代可知。岂所谓齐功比美者欤!臣以庸识,谬司其任,淹留历稔,允当斯责,兼勒成之初,未遑表上,实由才轻务广,思力不周,永言惭惕,无忘寤寐。自今春舆驾将亲六师,搜寻军礼,阅其条章,靡不该备,所谓郁郁文哉,焕乎洋溢,信可以悬诸日月,颁之天下者矣。愚心喜抃,弥思陈述,兼前后联官,一时皆逝,臣虽幸存,耄已将及,虑皇世大典,遂阙腾奏,不任下情,辄具载撰修始末,并职掌人所成卷秩条目之数,谨拜表以闻(《梁书·徐勉传》,普通六年,又《南史》六十。)。
上云乐(杂言) 南梁 · 周舍
隋书乐志曰:梁三朝乐第四十四。设寺子导、安、息孔雀、凤凰、文鹿、胡舞、登连、上云乐、歌舞伎。《乐府诗集》曰:上云乐有老胡文康辞。周舍作。或云范云。
西方老胡。
厥名文康。
遨游六合。
傲诞三皇。
西观濛泛。
东戏扶桑。
南泛大蒙之海。
北至无通之乡。
昔与若士为友。
共弄彭祖扶床。
往年暂到昆仑。
复值瑶池举觞。
周帝迎以上席。
王母赠以玉浆。
故乃寿如南山。
志若金刚。
青眼眢眢。
白发长长。
蛾眉临髭。
高鼻垂口。
非直能俳。
又善饮酒。
箫管鸣前。
门徒从后。
济济翼翼。
各有分部。
凤皇是老胡家鸡。
狮子是老胡家狗。
陛下拨乱反正。
再朗三光。
泽与雨施。
化与风翔。
觇云候吕。
志游大梁。
重驷修路。
始届帝乡。
伏拜金阙。
仰瞻玉堂。
从者小子。
罗列成行。
悉知廉节。
皆识义方。
歌管愔愔。
铿鼓锵锵。
响振钧天。
声若鹓皇。
前却中规矩。
进退得宫商。
举技无不佳。
胡舞最所长。
老胡寄箧中。
复有奇乐章。
赍持数万里。
愿以奉圣皇。
乃欲次第说。
老耄多所忘。
但愿明陛下。
寿千万岁。
欢乐未渠央(○《乐府诗集》五十一。《诗纪》八十九。)。
改奏三夏议 南梁 · 周舍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八
礼:「王入奏王夏」。大祭祀与朝会,其用乐一也。而汉制皇帝在庙,奏永至乐,朝会之日,别有皇夏,二乐有异,于礼为乖,宜除永至,还用皇夏。又礼尸出入奏《肆夏》,宾入大门奏《肆夏》,则所设唯在人神,其与迎牲之乐,不可滥也。宋季失礼,顿亏旧则,神入庙门,遂奏昭夏,乃以牲牢之乐,用接祖考之灵,斯皆前代之深疵,当今所宜改也(《隋书·音乐志》上,天监初,周舍议以为。)。
元会受玉议 南梁 · 周舍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八
案《周礼·冢宰》,大朝觐,赞玉币,尚书古之冢宰,顷王者不亲抚玉,则不复须冢宰赞助。寻尚书主客曹郎,既冢宰隶职。今元日五等奠玉既竟,请以主客郎受,郑玄注《觐礼》云:「既受之后,出付玉人于外」。汉时,少府职主圭璧,请主客受玉,付少府掌(《隋书·礼仪志》四天监六年,诏元日受五等贽圭璧并量付所司,周舍云云,又见《通典》七十。)。
金辂议 南梁 · 周舍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八
金辂为斋车,本不关于祭祀(《通典》六十四,天监七年,帝据周礼,玉辂以祀,金辂以宾,今祀乘金辂,诏下详议,周舍谓云云。)。
衮服议 南梁 · 周舍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八
诏旨以王者衮服,宜画凤皇,以示差降。按礼: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郑玄所言,皇则是画凤皇羽也,又按礼所称杂服,皆以衣定名,犹加衮冕,则是衮衣而冕,明有虞言皇者,是衣名,非冕明矣。画凤之旨,事实灼然(《隋书·礼仪志》六,天监七年,周舍议,制可,又见通典六十一。)。
安成始兴二王为慈母服议 南梁 · 周舍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八
贺彦先称:「慈母之子,不服慈母之党,妇又不从夫而服慈姑,小功服无从故也」。庾蔚之云:「非徒子不从母而服其党,孙又不从父而服其慈母」。由斯而言,慈祖母无服明矣。寻门内之哀,不容自同于常,按父之祥示覃,子并受吊。今二王诸子,宜以成服日,单衣一日,为位受吊(《梁书·司马筠传》,天监七年,安成太妃陈氏薨,安成王秀始兴王担、并以慈母表解职,舍人周舍议,又《南史》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