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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教授宏迪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三六
《左传》所载固亦未能全粹,而格言精义赖此得存者居其六七。
如刘子受中一节晓然,为圣贤相传之要语。
某尝以「勤礼」二字为朋友名堂矣,今来谕欲以名斋居之室,谨效薄伎,以承盛意。
睹名思义,更惟勉之。
枢密公行状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一一
公讳寀,字载伯,郑氏。
其先自固始迁闽之长溪,六世坟墓在焉。
后析长溪之半创福安县,今为福安人
宫保以行艺推三舍,宫傅以风义闻一乡,至宫师学博文高,为乡先生,后进尊事,有越百里来从游者。
初,宫师感异梦而生公,颖悟端凝与常儿异,学不烦教督,文不肯蹈袭。
家贫,借里中书手抄口诵,遂贯通百家。
绍定己丑,上龙飞策士,公奉对,言人君之心主于一则天下之治定于一,擢甲科第,授文林郎隆兴府观察推官
侍御史汪刚中郡人也,某刹富僧死,汪利其衣钵也,先贻书怵府寮。
公奋曰:「腕可断,笔不可曲」。
客从中都来,言汪怒甚,发必烈,公若不闻者。
数日汪死。
丰城饥,檄公赈荒,请粟三万斛与俱,家至户到,多所全活。
满秩,调两浙漕司干官
莅职踰月,丁宫师忧,贫无扶护资,乡人叶力助之,乃克归葬。
免丧,赵公与欢尹京,辟观察判官
富民争继立,时相阴有所主,数有风旨,公拟笔不少回互。
相怒,下其事曹司,卒莫能易。
吏部架阁
淳祐初元,为省试点检官,召试馆职
经筵读仁皇训典彻章,御书《大学》、《西铭》、《克己铭》、《颜乐铭》赐宰辅,学士院以此发策,因及时弊四事。
公对:「三代而下,治莫粹于仁宗而不见求道之迹,道莫粹于今日而反亏为治之效。
盖道即是仁也,仁即心也,刚健不息其体也,充周不穷其用也。
仁宗之心,恭俭寡欲,中正无私,其体立矣;
政事归中书,赏罚不内出,其用行矣。
当时大臣杜、富、又皆为君而不为身,为国而不为家,为功名节义而不为利禄权贵,为四海困穷而不为所识穷乏,是以至公感动,和气融液,天地之閒无塞不流,无止不行,此仁宗之心所以如天也。
今日未能立刚健之体以行充周之用,而区区焉一记三铭之相为赐。
以民则贫,以国则匮,以内则肝胆之相隔,以外则手足之不随,岂非危微之际犹未精一,而二三大臣之所以正救扶持者阙欤」!
正字
时相使其客通殷勤,公不答。
轮对言:「危亡之證不可有,危亡之忧不可无。
陛下与大臣非不知忧也,未得为真忧也。
何谓真忧?
在乎此心之刚而已。
子曰:『枨也欲,焉得刚』!
盖有欲则不刚,惟刚不屈于欲。
天下之坏极矣,私意簸弄非一人,祸胎酝酿非一日,不独当国者之罪,亦圣心未能无欲而然也」。
又乞定国本。
公应对详敏,上倾耳以听,每奏称善。
翌日,宣谕宰执:「郑博学老成,颇不诡随」。
相默然,执政游公似、徐公荣叟皆奏:「其人可备内学训导」。
自是相始不乐公矣。
久之,除校书郎,以在职一年改秩,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上欲擢公谏官,相以史学荐,惎之也。
再对,极陈至日雷变之异。
又言:「貂珰启玩好,异服渐假窃,菲食卑宫,虽尝纳谏,抡材伐石,亦切课工,陛下脩身之道未备也。
纪纲非不欲严,精神岂能独运,朝廷之实未著也。
方劾吏而徙官,当击奸而忌器,台谏之公论未伸也。
三边形势涣散,沿江守戍单弱,疆埸之守禦未可保也。
臣恐三百年金瓯之业坏于今日矣」。
是日口奏多,不可记,上意益亲。
既退,例纳副封,相厉色以待。
著作佐郎,兼侍右郎官,改兼司封
再请外,不允,迁著作郎
上欲申谏官之命,相云:「小司成见阙人,宜留以备师儒之选」。
俄以公知温州,命出复收。
上相以忧归,麻制起复。
公谒告,不听,宣布除右正言侍讲
力辞,
上批:「擢卿言职,出自朕意,益殚忠荩,自结主知。」又面谕:「自卿初对,朕已识卿。」时上方卜相,游、杜二公以内祠经筵召,公欲赞上决,首言:「具瞻之位,不可久虚。嵩之衰绖方新,士庶讥谤未息,陛下虽召归旧弼,斥去奸朋,方且徘徊四顾,未有所主。夫阴晦者奸之藏,间隙者邪之伺,谨重详审于中而明白昭晰于外,则相位定而天下服矣。」上用嵩之意未已,公奏乞早命相,绝其觊觎,上以边事为辞,公争论移晷。又言三数年来擅国者引用人布满周行,人材衰少,为上言当世名胜宜召用者。翌日御笔:「详卿所奏,虽切事理,退进大臣,岂容轻易!」公再自劾,宣谕:「丞相趣其赴阙,旧弼宾之经筵,朕意如此,卿宜体悉。」又使中贵人勉公安息上问,历言某人,上曰:「王遂已手足不仁。」公言传者之误。上又曰:「方大原且留在广。」既而惟此二人未召,馀皆收用。又言:「公论之在天下,当使之周流,不当使之壅塞;忠贤之生斯世,当使之翕聚,不当使之流落。」除殿中侍御史。于是嵩之所用如项容孙陈一荐曾宏迪叶贲王瓒、周文虎,所亲如戴埴、史肯之、□坰之流,以次论劾,中外肃然。公既尽所荐十二人者,间因进讲言:「去相事当明,使天下咸知圣意。况陛下已疑之,疑则勿用,若使覆出,祸可胜言!」上首肯云:「卿言极当,但彼以忧归,何罪可加?」公奏:「他勿论,经营起复,罪莫大焉,以此罪之,夫复何辞?」上云:「但拒其来足矣。」嵩之从子璟卿中毒死,都人言毒之者嵩之仆也。公奏:「璟卿尝讦嵩之,乃杀之以灭口,推此心以往,凡有不便于己者,何所不至哉!」请穷治璟卿死状。未几,右史徐元杰暴卒,口鼻流血,众益哗,公请昭白其事以纾朝野之愤,诏公鞠实。公反覆推究,适闵雨,处具狱,公言:「元杰毒死明甚,然踪迹诡密,不得主名,乞下有司重赏求贼,不敢以一勘不获而已。」又言:「盗杀唐相武元衡,投纸金吾府县曰:『毋急我,急我先杀汝。』或告王承宗遣卒张晏所为,既伏辜矣,后东都留守吕元膺获真盗,则杀元衡李师道也。夫遗纸有迹矣,有告之者,不为无證矣,犹不免于逸盗而杀无辜,况无迹与證,欲于旬日之内就十馀囚煆炼成狱,非臣所能。臣前乞昭明,公言也;今乞求贼,亦公言也。议者臣党恶,臣之心迹可不待辩,惟是不能汔狱,实臣之罪。」章再上,上曰:「卿所论人皆嵩之党,且每言其短,妄议不必恤。」秋旱,乞停营缮,却贡献,又弹嵩之罪恶,不报。除侍御史左相范钟年高策免,公言:「淳熙中王淮八年,仅以祠归,今除职足矣,又进二秩,不敢安,宜听其辞。」上既游公,外廷宜并建二相,公奏:「臣岂以并相为终不可者,必有相须之才、无相反之志而后可。万一置左之后,人怀异见,各行政事,各用人才,必起纷纭。」游公年馀。开府节度使思正欲班少保嗣沂王贵谦、少保荣王与苪之上,公言:「《台令》及绍兴制,尊长不越于官序,开府不先于少保,乞戒思正毋踰礼法。」因请令讲官训迪诸邸。哨骑大入,淮东阃帅去不候代,公奏令还镇备禦,代至乃行。中兴配享不及张魏公,公追论有社稷大功,宜侑食。三学因小忿纷纷未已,公奏:「往者起复奸相,扣阍之书兴起一发之公议,推明万世之纲常,此是非羞恶之心也。睹宸翰之朌则欣然有喜,闻气节之举则慊然不受,陈义甚高,此恭敬辞逊之心也。一旦因鄙亵之争,忘正大之见,移怒有司,遍诣台省,昔也所为如彼其壮,今者所为如彼其卑,臣甚为学校惜。」士始有不乐者。又言:「士大夫稍有资格才望,不屑为广郡,率以处妄庸;右科前名自从军至阁职,不六七年即拥麾;又有汎然召试者,亦部符而去。宜稍重广郡,选廉能,非右科前名毋轻授阁职,以清其源。」除左谏议大夫。入谢,上曰:「卿三年言责,议论纯正,无所附丽,故擢卿谏长。」公言:「陛下取近亲,锡嘉名,圣虑甚远,宜加意训导之职,又为之精选左右,庶有薰陶之益。」又言:「臣闻陛下退朝之暇,静坐为常。孔氏之曰:『戒谨不睹,恐惧不闻。』又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君子必慎其独。』盖不睹不闻者,此心未与物接之时,于此而戒惧焉,则静无不存矣。隐微者,善恶方萌之机,人所不见之顷,于此而致其谨焉,则动无不察矣。静存而动察,则理明欲尽而体立用行矣。」升兼侍读。时政尚宽,有求必予,公言:「权相当国,颇失忠厚,而其下奉承又往往过刻,改弦革弊,孰不鼓舞?然矫枉过正,亦所当察。祖宗成法,粲然甚明,人有所求,至法而止。茍无其法,然后用例,例或未善,已不可行,况又创例,不几太滥!夫不以公平大正为心,而专以茍且姑息为务,安得人人而悦之?悦者寡,不悦者众,则惠竭而人轻其上矣。然陛下主张乎是,而后大臣维持乎是,请谒未杜于私蹊,侥倖或出于御笔,则圣心犹有偏徇,何以责臣下乎?」初,嵩之去,言者乞加窜责,既而乞勒致仕。度上意坚,又乞候服阕予祠。至是嵩之外除,百计求复用,公言:「中外之人皆,嵩之未至之日,无非再来之期,此缙绅韦布所共忧者。唐德宗犹能用袁高赵需之言寝卢杞刺史之命,嵩之肺肝,莫逃圣鉴,宜寝职祠,仍与远窜。」不报,率同列极论,诏嵩之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公愤激,与同列再疏,又不报,乃独衔密奏:「陛下必欲行大观文之命,非特刘克庄辈不敢行辞,而犹豫迁延之间,徒使学校之士相继举幡。」两疏入已二鼓,上批:「嵩之守本官致仕,已降除职指挥更不行。」虏哨江北,条画守备甚悉,因奏乞归田里。上再三云:「未可。且留卿主张台纲,他日当有异擢。」游丞相□□公言:「陛下穆卜旧勋,遍擢枢辅督府,韡建帅垣,布置一新,竦动群听。然事变难防,机会易失,临事能惧、好谋能成者,二臣之责;而随宜应变、悉力维持者,庙堂之责也。」上于群臣中眷公特厚,凡所摹画,多见嘉奖,他人唇敝舌腐不能感悟者,公雍容一语,上必乐从。言龙翔土木烦扰者多矣,皆报闻,公一奏无数十字,有旨停作。如住权契、罢浮盐,皆公发之。除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三辞不允。差同提举编修《武经要略》,封福安县开国子。公登二府无喜色,未正谢,闻后省有语,亟求去。其夕奏入,诘朝遂行。上知不可留,除职与郡。辞,仍旧职与宫观。公以释重负为幸,处之怡然。先庐聚族,无所容足,借居乌石山下。历官禄米与弟妹剖食之,幼孤者必挈以行。及归,客有为公忧贫者,公曰:「存而鱼羹饭食,没而幅巾深衣,如是足矣。」提举临安府洞霄宫,赐衣带鞍马,未谢而赐,异恩也。戊申明堂恩,进开国伯己酉二月庚子疾革,乞执事,犹自草遗表,语弟官曰:「上恩未报与平生学问未做得工夫可恨尔。」薨于正寝,年六十二。少殓,笥无新衣。除资政殿学士。遗表闻,上咨嗟良久,语经筵官曰:「朕方欲大用之,不料其遽止此,闻其家甚贫,可念。」辍朝一日,赠通奉大夫。公三娶:阮氏,追封永安郡夫人;范氏,追封通议郡夫人;今薛氏,封和政郡夫人。男一人,斿,承务郎。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县某乡某里。公践履醇实,不为表襮,议论平恕,未尝刻核。善为章奏,词约理尽,台谏指陈多雅责而无丑诋,常存有馀不尽之意,虽尝为公雌黄者无忿怼心。上前议论,词气恳恻,人主信之,学士大夫亲焉。惟前之不乐公者,乃元杰之怨不申由公德嵩之而然,一啄倡之,百喙和之,世所谓贤者又从而实之。夫掌故给札,甲科人券内物尔,于公何德?公不尝弹嵩之乎?其言曰:「嵩之妆缀边功以把握陛下之利柄,布置奸佞以沮格陛下之贤才,以小勤细谨惑陛下之聪明,以浅效微利蛊陛下之心术,崇私殖货,不知纪极,秉国如此,固天下之所愤怒而切齿也。昔王曾丁谓复用,逮其死而后有喜色。曾之存心,天下之公心也,岂为一身计哉!衣冠之荣悴,宗社之安危,所关者大矣。不然,秦桧,专国为利,蔽欺日深,钳制日峻,一时流落仅存之贤士大夫几不免尽歼于其手,岂不监哉!嵩之无之才而有谓、之心,若不死,必复来。」论嵩之者多矣,如公此疏,了翁诛章、蔡之笔也,公岂德嵩者乎?元杰之死,冤则冤矣,然倡虚论易,鞠实事难,使议公者与公易地而当审克之任,未知又何以自处乎!公尝佐陈公韡幕府,其后公先登台省,陈公乃召。及陈公论三学事偶与公合,谈者并攻之,谓公党陈,陈公不忿疾史氏。然公本非由陈公进,陈公者,嵩素所媢忌,累召不至,上察之久矣。众口虽哗,上益不信。公去西府御史陈求鲁论之曰:「更化以来,某若有力排斥嵩之,白简犹在。陈某阴为嵩地,既非平论;共为嵩谋,岂能保嵩之不念旧恶乎?以疑似之心为揣摩之说,宜之不心服也。然其遍历言路,不问豺狼而问狐狸,此群言之所以不也。」前既云排斥嵩之矣,非豺狼而何?所论嵩党皆给舍侍从、台谏、都司也,谓之狐狸可乎?公屡荐徐著作霖,徐论事语多侵公,拂衣去。公奏留之,曰:「奈何以臣故失此贤士!」昔高若讷劾责己之馆职耿南仲仇伏阙之诸生,凡人之情,自克者鲜。徐于公责之如彼其苛也,公徐爱之如此其至也,亦足以见公之贤矣。公弱冠时闻嘉兴有辅先生者,为朱门高弟,负笈往见。先生馆之,尽所以闻于文公者传焉。又谒陈先生北溪,多所论质。侨浙右二十馀年,与蒋公重珍善,袁公甫、陈公埙皆雅重焉。故理学尤粹密,每谏书讲卷发之。所讲《中庸》一篇,上以为理致透彻,又曰:「卿文字平正明白,议论忠实切至。」平生著述存者惟《性论》、《仁论》、《缉熙讲义》、《奏议》若干卷,总曰《北山遗稿》。始余久斥,嵩之去,起家使江左,或曰公尝密荐。公为人深厚,未尝自言。余晚入朝,察公果知者。斿以《家传》来,乃诠次之以告太史氏。谨状。(《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九。)/「福安县」与下句「今为」原无,据清抄本补。/徙:原作「徒」,据清抄本改。/处:当作「趣」。/遍:原作「偏」,据清抄本改。
行在秘书省温州 南宋 · 卢壮父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八○
勘会本省准尚书省劄子节文,秘书省备奉圣旨,臣僚奏,乞劄令州守宰多方询问寄居官及士庶之家撰述修纂未进之书,备礼求之。
令所在州军于系省钱内支拨,收买纸札,雇人印写二本,一样如法,装背申发,赴省收藏。
内一本用黄帛装背,祗备御前宣取。
右劄付本省,照应施行。
当省今访闻得温州乐清县王与之字次点有《周礼订义真文忠公序,有刊本。)》,请照已降圣旨指挥事理,疾速钱内印造或誊写各二部,装背申发前来,祗备御前宣取。
须至公文牒请详牒内备坐圣旨指挥,疾速印造或誊写,装背申发,勿请违滞,谨牒。
淳祐二年六月日牒。
朝奉郎秘书郎吴王、益王府教授卢壮父
奉议郎秘书郎宗学博士陈晋接
奉议郎秘书丞权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焦炳炎
朝奉大夫秘书少监权直学士院、兼国吏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曾宏迪
秘书监(阙)
按:《东岩周礼订义》卷首,通志堂经解本。
书琴堂箴后 南宋 · 曾宏迪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四
丹阳漫堂刘先生为吾邑令罗君愚作,临邛鹤山魏了翁篆书。
吏部罗君为令日,刻木于堂,尊其所闻,治以最书。
绍定间寇燬,寝不复立。
淳祐丁未鹤山先生文靖公之兄子高斯从来为令,继闻德言,欲寘座右,访求未获。
宏迪以所藏抄本献之,令君喜,即授诸梓,将以复旧观、广新益也。
或问:「公廉明宽美矣,抑犹未合于理者乎」?
令君谓宏迪,子盍释诸。
谢不敏,则拱而对曰:闻之于师,当理而无私心则仁矣。
能克去己私,视听言动,揆之天理而安,体诸人心而合,仁也。
己私未克,意必固我之心生焉。
故虽公明廉宽,亦不免过不及之累。
夫子许令尹子文以忠,陈文子以清,而于仁则未之许,其斯之谓欤?
窃谓学道爱人者,必以去私求仁为主,自无一事之不合乎理。
漫堂所以作,鹤山所以书,诚有官君子之龟鉴也。
宏迪昨以程艺受知鹤山先生,因获登门受教,每观遗墨,袭珍惟谨,遂得拜首而奉德容,以保此邦之缺典。
令君以茂才莅凋邑,下车未遑他务,独有感于斯文,可谓知本末之先后矣。
《诗》曰:「惟其有之,是以似之」。
《易》曰:「知至至之,知终终之」。
敢以上为令君勉,下为邑人喜。
因记其说于下。
按:同治《新淦县志》卷二,同治十二年活字本。
石刻竹石画题识 南宋 · 曾宏迪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四、《咸淳临安志》卷七
竹石不著名氏,相传为东坡先生归自海表戏作于□□僧壁,好事者取以为屏,献之贵家,转入御府
嘉定初出,送秘书省,寘之著作堂上。
同馆之士食已,列坐焚香,瀹茗其下,望其傲风霆、阅古今之气,使人之意消。
众谓土木之质久必坏,相与谋寿诸石。
摹泐事竟,将题识以传。
或曰:「此石室先生文氏所作也」。
闻者且信且疑,莫肯涉笔。
宏迪已自少府右史,明年再入为监,石尚未立,乃谂于众曰:「东坡、石室以气类合,故嗜好者胸中自有成竹,不在乎笔墨畦径间也。
石室尝曰:『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
试味斯言,则举是壁以为东坡,孰云不可」?
众曰:「诺」。
乃识之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