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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谯门记 宋 · 王枢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二七、《永乐大典》卷三五二五
圣天子厉精图治,勤恤民瘼,遴选天下牧守,皆赐觐临遣,询事考言,光宠其行,以责其功。
于是循良辈出,治有异等者遂盛于时。
乾道六年春三山王伯时来镇岳阳,宣布中和,人则宁嘉。
明年夏,岁适大旱,此境流民襁负来归。
公谂于众曰:「此州英皇潜邸所领,升为节镇
今门台而不楼,非所以尊天子、隆国体,俨观瞻也。
且鼓角弗震,壶箭弗察,则何以警军严徼,揆景测辰哉?
今济民之乏而藉其力,务孰先乎此」?
乃斥公帑之羡缗,鸠工市材,命督戎赵良弼董其役。
募饥民饮食之,日给其直,咸欢趋之。
不两月而功告成。
崇端显严,制度适中。
新莲花之漏而晷刻不踰,谨杜籥之禁而启闭有节,翚飞跂翼。
四方来观者莫不唶其工用之速,轮奂之美,而气之雄伟也。
于是宾僚佥谓余合纪其成。
岳州实《禹贡》荆州之野,其星翼轸,其土云梦,背衡麓,面重湖湘水环其左,岷山揖其右,古用武之国。
鲁子敬陶士行于以控险阨、严走集也。
承平易理,逸政多暇,则阈内外,谨开阖,犹不可以不严;
矧夫表里江淮,襟喉吴蜀,作固作镇,讵可忽诸?
夫门观之作,礼有经矣:诸侯之门有皋、应、路门,天子之门加库、雉,尊卑有等,而堂陛势殊,不可越已。
故鲁作雉门及两观,《春秋》讥之,谓其不当为而为之也。
在《诗》之《绵》,歌古公亶父之功曰「皋门有伉」,曰「应门将将」,说者谓「伉」言其高,「将将」言其严正,诗人美之,为后世法,善其得时制也。
然则诸侯之门维高且严,而不失于遵制奉度,则可以播之声诗,被之金石,其谁曰不宜?
况此邦自建炎之初绿林啸呼,尝为兵冲,门池弗崇四十馀载。
前来皆因陋就简,急其所缓,或广费钜亿,以侈游观,或裒僝材用,弃之浮图,观其视斯楼之作为何如哉!
今力不役齐民,财不侵省计,无纤芥扰于四邑,而出于其节俭之馀,费才二千缗,而功倍蓰于前。
救灾成劳来之仁,宏摹壮蓄翰之势,宜得鸿笔丽藻,大书特书,以昭不朽,以慰邦人无穷之咏思。
凡在列者,与其荣矣。
公名习,伯时其字也。
清公亮直,甚德而度,经理众务,井井有伦,惠利之及民者未易槩举也。
方将羽仪天朝,谟明寮寀,不动声色,而治具毕张,亦若创楼之易而已。
将有老于文者,嗣书而并刻焉。
乾道八年正月庚辰左朝请郎权通判岳州主管学事兼管内劝农营田王枢记。
左迪功郎、充岳州州学教授龚安国书。
右朝散郎致仕、赐紫金鱼袋李椿之篆盖。
右朝请大夫、权知岳州军州、主管学事兼管内劝农营田王习立石。
李侍郎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五七、《诚斋集》卷一一六
李椿字寿翁洺州永年县人
父升,进士起家,以廉正称。
靖康之难,汴都不守,虏大掠。
升护其父泰,以背受刃,与其长子相继卒。
椿殡三丧,侍后母张避地,溯湘隃岭,备尝艰窘。
用父遗泽补官,初调潭州衡山县
丁母忧,服除,调桂阳监司理参军
临武寇作,求盗者禽致五十九人,鞠之,才六人抵死;
又诬为官军乡导者父子三人通寇,释之。
衡州军事判官,邵守陈正同怒永民张巨泗,诬以死刑,椿鞠其狱,竟直之。
再调宁国军节度推官,豪民执伪券夺陈氏田,陈父子毙于狱,妻又将毙,辩其伪,取田归陈氏。
完颜亮将渝平,亟白守宣近江,宜为备,因为经理,缮城池,葺军械,料民兵,宣恃以无恐。
张浚节制两淮军马,辟充准备差遣
宣抚使,又拜都督,连辟椿为属。
是时宾赞之盛,皆一时选。
至经营两淮形势事宜,绥流民,布屯戍,察军情,砦山水,扼险要,涉历周遍,规度精密,皆椿力也。
癸未之春,将臣有以北讨之议闻者,下其议督府
椿方奉檄至巢,亟移书之子栻,言藩障不固,储备不丰,将多而非才,兵弱而未练,节制未允,论议未定,彼逸我劳,虽得地必不守,未可动也。
归至合淝,师已行矣。
复致书于言大将勇而无谋,愿授成算,俾进退毋损威重,后皆如椿言。
是冬入觐,事小异,椿劝之去。
来年春出视师,小人之党已胜,迹甚危,而自以宗臣任天下之重,誓当捐躯,死而后已,椿又连书趣之去。
初,椿监登闻鼓院,在职数月,有所不乐,请通判廉州
未赴,召对,除知鄂州
至鄂,首行垦田,复户数千,旷土大辟。
军民有争,一裁以法,主将忻服,以治理闻。
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决前使者未竟之狱,纵释数十百人。
盛夏行部,厉毒弗避。
牢户虑问,人人谆悉,退阅文牍,一夕千纸。
发运司所复昭州金坑,禁琼管仕者买土物。
复移荆湖北路转运判官,许奏事。
行及近甸,属时宰方谋逐正人,逆忌公,促便道之部。
抵鄂,会岁大祲,官强配民备米赈粜,民争于籴,而官下其估,商舟不至,米益踊贵。
椿损强配之数,弛裁抑之直,未几,四方之米辐凑,贱十之三。
漕计之数常赋有定数,乃有岁籴代发之米;
凋残未尽复,乃有增起二分之钱。
椿奏乞蠲其额,宽其期。
又楮券壅滞,请通以钱;
和籴侵民,请从市直。
监司行部,多从吏卒扰州县,椿单车以行,不将一辈,所至之州就取吏卒以为使令。
又前戒吏具所当问事,各条列为籍,按之以问,无复相通为奸。
携私钱自给,一不受饷。
召为吏部员外郎
顷之,因议郊赦,有蛮人雠杀并与释罪者,椿白执政曰:「此椿广西因李栻事一时有请耳,非可常行也,当删」。
执政愧谢曰:「都司无人」。
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
张说佥书枢密,会小吏有持南丹州莫酋表求自宜州市马者,因以闻。
椿白说:「邕远宜近,官非不知也,故迂之者,岂无意哉?
莫氏方横,奈何导之以中国地里之近!
请治小臣引致边事之罪」。
又建议募民为兵,以所募多寡之数立为赏罚之格,以劝沮州郡。
椿白说:「赣、吉、抚、漳、汀等州俗劲悍,募之易也。
湖北濒蛮,京西淮南凋敝,恐有以捕为募者,必惊扰,请毋限额」。
积两事忤,说语人曰:「吾乃无一可耶」?
椿不自安,骤请补外,上疑之,以问执政
参知政事郑闻以实奏,上令谕以安职。
未几罢。
左司员外郎,兼权检正,深嫉吏奸,每裁正之。
轮对言:「三衙诸卫、沿江、蜀汉之兵,有用之兵也,当益者也;
州将兵、禁厢兵,无用之兵也,当销者也。
然销之有道,死亡勿补,二十年之后无复无用之兵矣。
异时宁以沿江、蜀汉之兵分屯诸州可也」。
又言:「谷帛本也,钱末也,今谷帛之税变而为钱,此谷帛所以愈轻而钱愈重。
民何自而不贫?
愿正赋法,更禄令,多畀之以谷帛,而寡畀之以钱」。
请补外,除直龙图阁、知隆兴府、江南西路安抚使,改荆湖南路转运副使,又改都大提举四川茶马
俄复归湖南,建请减桂阳军月桩钱岁万二千缗,损民税折银之直,免户部配鬻乳香。
衡岳庙火,椿言庙荐火,天寔厌其非制,请除坛以祭而不屋,毋违典礼,毋烦财力,不报。
茶寇作,帅臣绌,椿被旨权湖南安抚。
江西兵已集,寇势窘,谋复乘虚径湖南捣岭外。
公当败衄之馀,兵备单弱,遣一将将数百人捍禦于攸、茶陵安仁郴、桂阳之境,指授合事宜,寇卒不能再至。
事平,请诸朝,岁分兵以戍湘阴平江益阳龙阳之地。
召归,首言军政之敝,曰:「近者鄂渚大军三千,捕茶寇数百,亡失过半。
小寇尚尔,如大敌何」?
上乃得尽外间军事。
司农卿椿大农岁用米百七十万斛,而省仓见米仅支一月或两月,叹曰:「真国非其国矣」。
力请岁储二百万斛,以为一年之蓄。
又请自南库给钱以为籴之资,又请籴洪、吉、潭、衡军食之馀,及鄂商之舟,及取江西、湖南北寄积之米,自三总领所迭输中都
又言于制国用者曰:「今仓庾所用,一月营一月之
帑藏所给,一旬贷一旬之钱。
而米有丰储仓之积,钱有南上库之积。
所谓积者,本非有馀也,移东就西耳。
朝廷之与户部遂分彼此,告借之与索偿,有同市道,此阳城所以恶裴延龄者。
愿惩佞臣之欺,革而正之」。
皆不果用。
临安择守,椿在议中。
参知政事李彦颖曰:「李椿于人无委曲」。
上曰:「正欲得如此人」。
遂兼权临安府
异时守臣走权门奉约束,民事一付吏,椿身亲文牒簿书,不避浩繁,寡弱得伸,权贵屏息,私谒不至。
故事,府有中人承受公事,守至必谒。
椿弗谒,怒,因谕旨,故迁延以相沮伤。
椿白庙堂,无所用承受
德寿宫送内人四辈鞫火事,实甲遗烬而诬乙,一问得情。
市有火,近大阉之舍,怒救者不专,遣两亲卒至府庭趋驩。
椿奏下两卒大理大理观望,覆逮府吏卒。
椿即委府职于其贰而自劾,有旨杖两卒,释府吏卒。
杭僧跌荡,凭藉私宇数百,因有奸事,椿悉取其宇以舍中都官。
旋解府事,椿在府止三月云。
因转对,言《易》二五刚柔之义曰:「以九居五,以六居二,位当之卦十有六,宜无不利而辞多艰;
以六居五,以九居二,位不当之卦十有六,宜有悔咎而辞多吉。
盖君以刚健为体,以虚中为用,用虚中以行其刚健;
臣以柔顺为体,以刚中为用,用刚中以守其柔顺。
陛下得虚中之道,以行其刚健之德矣,未见刚中以守柔顺之臣。
《临》九二未顺命者,刚中之臣也;
《遁》六二固志者,柔顺之臣也。
愿观象玩辞,取九二刚中之臣,或未即顺命,究其义而无亏,则信而任之。
察六二柔顺之臣,或挟情固位,而无所执守,则疏而远之」。
执政滋不悦。
久之求去,除江南西路转运副使,还前职。
辞行,上曰:「卿未可以远去」。
改知婺州,进职秘阁修撰
初至讼牒日五百,久之犹二百,率阅竟乃退食。
户部积负二十万缗。
诏衢、婺市皮角若干,而筋居五千斤。
椿奏一牛之筋四两,是屠二万牛也。
上为收前诏。
吏部侍郎,言民贫多盗,非国之便,愿令有司各疏冗食之可省者。
监司疏一路,守臣疏一州,上于朝议而省之。
上善其言,委椿婺州事上之。
椿吏部,请荐举升改奏状限半年而达,以革欺夺。
选人酬赏,许后收用,以劝劳效。
户部酒库监官不许辟举,以公铨选。
秀邸馆客周荃特注湖州户掾椿言荃未铨试,且冲待次人阂选法,奏改员外置,不预事。
上亲虑囚,命椿张抡叙囚徒。
承宣使,奏牍欲列名椿右,椿不可,白丞相丞相令先
椿退谓权要恃恩不足怪,庙堂曲徇为可畏,草奏言:「臣固知承宣使权侍郎之上,但使事以閤门副侍郎耳。
所被旨臣名实在上,不可不正」。
章未达而事亟罢。
时上独揽机务,群臣媮免,椿言:「天下国家譬之一身,君为元首而在上,臣为支体而在下,故有腹心之臣,股肱之臣,手足爪牙之臣,耳目口舌之臣。
《易经》八卦亦曰乾为君,为首,坤为臣,为腹,六子为足,为股,为耳,为目,为手,为口。
今陛下焦劳于上,百官逸豫于下。
号令未允舆议,则曰出自上意;
除授不厌众望,则曰命由中出。
大臣不弼,侍从不规,给舍不駮,台谏不论,是人君独任一身之责也。
愿体乾刚健,委任责成,使腹心、股肱、手足、爪牙、耳目、口舌之臣各尽其职」。
侍卫司兵因竞而碎僧寺,新补军头乘忿而剽都市,朝廷欲不深治,椿张彝之事为戒。
言官弹劾不胜去职,所从风闻者坐黥隶,椿言非置台谏为耳目之本意。
军中结逻者以摇主将,捃擿腾播,椿请严阶级之法。
又极言阍寺之盛曰:「自古宦官之盛衰,系有国之兴亡。
其盛也,始则人畏之,甚则人恶之,极则群起而攻之。
汉唐勿论,靖康明受之祸未远。
今畏之矣,未甚恶也。
有以裁制之,不使至极,则国家免于前日之患,宦官亦保其富贵。
愿官置蚕室而限其数,复祖宗之制,官高者补外。
又门禁宫戒之外,勿使预于人材政事。
又严士大夫兵将官与之交通之禁」。
上闻靖康明受之事,嚬蹙久之,曰:「朕幼亦此」。
纳疏袖中。
最后为上极言边备,以奕为谕,曰:「敌有强弱,犹奕之有优劣。
奕固以优劣为胜负,而又论先后焉,此《易》之所以贵乎豫。
今春虏加无礼于吾使人,所以备之不可不豫」。
历疏保淮之地有八:曰楚,曰盱眙,曰招信,曰濠,曰涡口,曰花靥,曰正阳,曰光。
保江之地有四:曰高邮,曰六合,曰巢湖口,曰北狭关。
若保淮之计,今之事力或未能及,则保江之计在所必守。
吴事如此,近事如此。
襄阳宜屯一军应城以为近援,又荆南屯军宜徙江之南,以备吕蒙关羽之故智。
又论瓦梁濡须之形便,上与往复商略。
椿以病赐告,请奉祠,弗许。
既朝谒,力请甚哀。
上察其诚,恻然许之,除集英殿修撰宁国府,改知太平州
将发,赐尚方珍剂。
当涂寔采石重地,上意属以一面,椿请有机密章奏,愿从通进司,皆从之。
既至,力图上流之备。
上言州管禁军旧籍二千七百而赢,今裁一千一百而缩,欲募若简横江水军千人,选将练习,缓急列舰以直裕溪,上可以援东关濡须,下可以应采石。
又言采石水军舟多卒少,欲以步卒之半为水战之用,或择利而进,则舍舟登岸,不专采石之备,而为往来巢湖、必保濡须之计。
又言沿江津渡宜隶南岸。
和州利算商船,开支港,首尾属之江。
椿曰:「是自隳天险也」。
奏之,上亟遣塞之。
居岁馀,年六十九,即请老。
上初惜其去,章三上,乃以敷文阁待制致仕。
越二年,湖南谋帅,兵役之后,思有以镇安之。
上以椿为重厚,遂落致仕,进显谟阁待制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
再辞不得请,乃强起。
至亡几何,悴者苏,疑者释,复如盛时。
朝廷下府议复税酒,椿定其议。
府贳民物积不偿者,椿至,一钱悉偿之。
斗酒千钱,亦不妄用。
故人宾客助以私财。
县有羡赋,州竭取之,县以不可为,椿归其半。
民事必躬,剖决如县令然。
岁旱,振廪劝分,下一纸之令而定蠲租十一万,给常平米二万,粜又数万,民免流徙。
前守创新军曰飞虎,驩议未息,椿曰:「长沙镇压蛮徼,枕湖阨岭,二十年间至三乞师,可无一军?
且已费县四十二万缗,何可废也?
亦在驭之而已」。
椿善遇其将而责之训厉,俄而技击精,纪律明,隐然为彊军,异论帖息。
上说,进其将一官。
郴故多盗,而又厚赋,民输田租率一斛,官取倍之又八斗。
椿曰:「何自弭盗」?
请损之。
令为二斛而减其一斗焉,民稍宽。
未满岁,请复致其事,诏不可。
章又三上,言极危苦,乃进敷文阁直学士致仕,年七十有三。
椿年三十始学《易》有得,不著训传,或先儒未言则述之。
临安,奉诏择灵隐寺主僧,椿复于上,愿崇先王之道,正人伦之本,毋鬻度僧牒,撤无名佛屋,渐汰游惰,归之农桑。
椿庄重简淡,嶷然有守,泊然无欲,而其中夷易平直,廉不异众,介不绝物,不比权贵,亦非矫厉。
每曰不幸值要人,亦忌而敬之。
上尝亟称其朴直云。
椿尝议渡江以来茶法之敝,谓官执空券市之园户,州县岁额配之于民,卒有赖文政之寇,请更法。
初,广西盐法,官自鬻之,后改钞法,漕计大窘,乃尽以一路田租之米二十二万斛,令民折而输钱,至五倍其估。
米既为钱,二十馀州吏禄兵稍无以给,则又损其估以市米于民,曰和籴,曰招籴,民愈病。
久之,钞弗售者三年。
椿请改法从旧,除民折苗和籴,官民俱便。
椿初在莫府,即建两淮屯田之策,欲令兵民杂耕,以楚、泗、滁、濠之田给镇江之军,庐、寿、无为之田给建康之军,光、黄之田给江、池之军,襄、、安、随之田给襄、之军,俾之自耕,自收其利,军分为二,岁迭耕焉。
庶几地利辟,边储广,军士足。
乾道之初,渡江四十年矣。
北来诸军率老且病,于是立法汰去,养之诸州。
然廪给不时,而诸州亦困,新军未战,而旧人已空。
椿言已汰者宜善视之,毋使失职;
未汰者可勿汰,毋给全廪。
其子弟不愿涅者,以为效用,毋失彊壮,可以收士卒之心,宽州郡之力,壮军伍之势。
又言中原来归者待之宜有别,若河朔起事摧败而来者,山东旱蝗流徙而来者,逆虏入寇避死而来者,与大将通约先后而来者,皆吾赤子,其优之宜也,亦或可用也。
然优之之恩厚于正军,以怠吾旧人,不可也;
薄于降虏以怒仗义来归者,亦不可也。
至于辽东逃而来者,符离降而来者,盖雠敌之馀孽也,贷其生足矣。
宜悉置之江上诸军,下者分配部伍之役,高者假以添置军职之名,勿散之州郡,勿属之军马,勿令出入于禁卫可也。
男二人:毅夫正夫
椿居官俭而法,官烛不入中门,家人不用公家供张。
始至有新帟幕,必撤而藏之,以须迎新。
去之日,不私一物,馈饷非律令所应受者,率归之公帑。
素笃风谊,同僚李燮死,有女弃民间,赎而育之嫁之云。
琴堂记 南宋 · 李椿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八八、《吴都文粹》续集卷九、乾隆《吴江县志》卷五一
邑治之陋,岁月尚矣,因陋而居亦尚矣。
绍定庚寅良月椿承乏兹邑,访诸故老,莫知始创。
规模偪隘,基址卑下,矮檐败壁,不逮民居,震凌之馀,岌岌将压。
屋古而蛇虺成穴,地洳而蚯蚁为壤。
栖止其下,殆不可以为朝夕安。
再瞻再叹,尚容复因陋乎!
于是节浮费,计实用,市材木,聚瓴甓,铢积寸累,踰岁而备。
不敢掊取,不敢科役,高下大小,鼎新三千馀楹。
以昔之正堂为今之遗爱,姑存旧也。
琴堂向在寝室之东北隅,愈陋而僻,不足为公馀偃息之地,前此帅未暇问。
夫琴者所以正人心也,堂以琴名,置此偏隅,将何取哉?
余正堂既新,所居必正,则琴以正心为义,容可以偏隅之旧观而不易以居其正乎!
使出入乎斯,居处乎是,方寸之间,无往不正,琴之义尽在是矣。
昔宰武城以弦歌为爱民之政,宰单父以鸣琴而成自治之化。
椿之不才,何敢希前贤事业之万一,乃所愿窃有志焉,将书扁庾,使袁先生遗以珍墨,揭示不朽,抑又有光于斯堂者。
岁在壬寅,鸠工于季春,落成于季夏
从事土木,与匠石较分阴于绳尺间,自笑其愚者屡矣。
然君子之居,一日必葺,是犹有望于后人,毋徒曰传舍云。
八月既望维扬李椿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