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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皇后退居桂宫诏元寿二年七月 西汉 · 元王皇后
 出处:全汉文 卷十
定陶共王太后与孔乡侯晏同心合谋,背恩忘本,专恣不轨,与至尊同称号,终没,至乃配食于左坐,悖逆无道。
今令孝哀皇后退就桂宫(《汉书·外戚·孝哀傅皇后传》:哀帝崩,王莽白太皇太后下诏。)
拜平帝母卫姬中山孝王后诏元始元年六月 西汉 · 元王皇后
 出处:全汉文 卷十
中山孝王后深分明为人后之义,条陈故定陶傅太后丁姬悖天逆理,上僭位号,徙定陶王信都,为共王立庙于京师,如天子制,不畏天命,侮圣人言,坏乱法度,居非其制,称非其号。
是以皇天震怒,火烧其殿,六年之间大命不遂,祸殃仍重,竟令孝哀帝受其馀灾,大失天心,夭命暴崩,又令共王祭祀绝废,精魂无所依归。
朕惟孝王后深说经义,明镜圣法,惧古人之祸败,近事之咎殃,畏天命,奉圣言,是乃久保一国,长获天禄,而令孝王永享无疆之祀,福祥之大者也。
朕甚嘉之。
夫褒义赏善,圣王之制,其以中山故安户七千益中山后汤沐邑,加赐及中山王黄金各百斤,增傅相以下秩(《汉书·外戚·中山卫姬传》)
诏赐免马宫元始五年 西汉 · 元王皇后
 出处:全汉文 卷十一
师大司徒扶德侯上书言:「前以光禄勋议故定陶共王母谥,曰妇人以夫爵尊为号,谥宜曰孝元傅皇后,称渭陵东园」。
臣知妾不得体君,卑不得敌尊,而希指雷同,诡经辟说,以惑误上。
为臣不忠,当伏斧钺之诛,幸蒙洒心自新,又令得保首领
伏自惟念,入称四辅,出备三公,爵为列侯,诚无颜复望阙庭,无心复居守府,无宜复食国邑。
愿上太师大司徒扶德侯印绶,避贤者路」。
下君章有司,皆以为四辅之职,为国维纲,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鲜明固守,无以居位。
如君言至诚可听,惟君之恶,在洒心前,不敢文过,朕甚多之,不夺君之爵邑,以著「自古皆有死之义,其上太师大司徒印绶使者,以侯就第(《汉书·马宫传》:莽以太皇太后诏赐策。)
安汉公九锡文元始五年五月 西汉 · 元王皇后
 出处:全汉文 卷十一
惟元始五年五月庚寅太皇太后临于前殿,延登,亲诏之曰:公进,虚听朕言。
前公宿卫孝成皇帝十有六年,纳策尽忠,白诛故定陵侯淳于长,以弥乱发奸,登大司马,职在内辅。
孝哀皇帝即位,骄妾窥欲,奸臣萌动,公手劾高昌侯董宏,改正故定陶共王母之僭坐。
自是之后,朝臣论议,靡不据经。
以病辞位,归于第家,为贼臣所陷。
就国之后,孝哀皇帝觉寤,复还公长安,临病加剧,犹不忘公,复特进位。
是夜仓卒,国无储主,奸臣充朝,危殆甚矣。
朕惟定国之计,莫宜于公,引纳于朝,即日罢退高安侯董贤转漏之间,策辄建,纲纪咸张。
绥和、元寿,再遭大行,万事毕举,祸乱不作。
辅朕五年,人伦之本正,天地之位定。
钦承神祇,经纬四时,复千载之废,矫百世之失,天下和会,大众方辑。
《诗》之《灵台》,《书》之《作雒》,镐京之制,商邑之度,于今复兴。
昭章先帝之元功,明著祖宗之令德,推显严父配天之义,修立郊禘。
宗祀之礼,以光大孝。
是以四海雍雍,万国慕义,蛮夷殊俗,不召自至,渐化端冕,奉珍助祭。
寻旧本道,遵术重古,动而有成,事得厥中。
至德要道,通于神明,祖考嘉享
光耀显章,天符仍臻,元气大同。
麟凤龟龙,众祥之瑞,七百有馀。
遂制礼作乐,有绥靖宗庙社稷之大勋。
普天之下,惟公是赖,官在宰衡,位为上公
今加九命之锡,其以助祭,共文武之职,乃遂及厥祖。
于戏,岂不休哉(《汉书·王莽传》上)
上哀帝书请上傅太后及丁姬尊号 西汉 · 董宏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六
秦庄襄王母本夏氏,而为华阳夫人所子。
及即位后,俱称太后
宜立定陶共王后为皇太后(《汉书·师丹传》)
复言发傅太后丁姬 西汉末 · 王莽
 出处:全汉文 卷五十八
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与元帝山齐,怀帝太后、皇太太后玺绶以葬,不应礼。
礼有改葬,请发共王母丁姬冢,取其玺绶消灭,徙共王母丁姬定陶,葬共王冢次,而葬丁姬复其故(《汉书·外戚·定陶丁姬传》:哀帝崩,奏贬傅太后号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号曰丁姬元始五年复言。)
因日食举直言复奏封事 西汉 · 王嘉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八
臣闻咎繇帝舜曰:「亡敖佚欲有国,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机」。
箕子武王曰:「臣无有作威作福,亡有玉食;
臣之有作威作福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颇辟,民用僭慝」。
言如此则逆尊卑之序,乱阴阳之统,而害及王者,其国极危。
国人倾仄不正,民用僭差不壹,此君不由法度,上下失序之败也。
武王躬履此道,隆至
自是以后,纵心恣欲,法度陵迟,至于臣弑君,子弑父。
父子至亲,失礼患生,何况异姓之臣?
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孝文皇帝备行此道,海内蒙恩,为汉太宗
孝宣皇帝赏罚信明,施与有节,记人之功,忽于小过,以致治平
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
尝幸上林,后宫冯贵人从临兽圈,猛兽惊出,贵人前当之,元帝嘉美其义,赐钱五万。
掖庭见亲,有加赏赐,属其人勿众谢
示平恶偏,重失人心,赏赐节约。
是时外戚赀千万者少耳,故少府、水衡见钱多也。
虽遭初元永光凶年饥馑,加有西羌之变,外奉师旅,内振贫民,终无倾危之忧,以府臧内充实也。
孝成皇帝时,谏臣多言燕出之害,及女宠专爱,耽于酒色,损德伤年,其言甚切,然终不怨怒也。
宠臣淳于长张放、史育,育数贬退,家赀不满千万,斥逐就国,榜死于狱。
不以私爱害公义,故虽多内讥,朝廷安平,传业陛下。
陛下在国之时,好《诗》《书》,上俭节,征来所过道上称颂德美,此天下所以回心也。
初即位,易帷帐,去锦绣,乘舆席缘绨缯而已。
共皇寝庙比比当作,忧闵元元,惟用度不足,以义割恩,辄且止息,今始作治。
驸马都尉董贤亦起官寺上林中,又为治大第,开门乡北阙,引王渠灌园池,使者护作,赏赐吏卒,甚于治宗庙。
贤母病,长安厨给祠具,道中过者皆饮食。
治器,器成,奏御乃行,或物好,特赐其工,自贡献宗庙三宫,犹不至此。
贤家有宾婚及见亲,诸官并共,赐及仓头奴婢,人十万钱。
使者护视,发取市物,百贾震动,道路欢哗,群臣惶惑。
诏书罢菀,而以赐二千馀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奢僭放纵,变乱阴阳,灾异众多,百姓讹言,持筹相惊,被发从徒跣而走,乘马者驰,天惑其意,不能自止。
或以为筹者策失之戒也。
陛下素仁智慎事,今而有此大讥。
孔子曰:「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安用彼相矣」!
臣嘉幸得备位,窃内悲伤不能通愚忠之信;
身死有益于国,不敢自惜。
唯陛下慎己之所独乡,察众人之所共疑。
往者宠臣邓通韩嫣骄贵失度,逸豫无厌,小人不胜情欲,卒陷罪辜。
乱国亡躯,不终其禄,所谓爱之适足以害之者也。
宜深览前世,以节宠,全安其命(《汉书·王嘉传》:后数月日食,举值言,嘉复奏封事。于是上浸不说。)
劾奏董宏 西汉 · 师丹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八
皇太后至尊之号,天下一统,而称引亡秦以为比喻,诖误圣朝,非所宜言,大不道(《汉书·师丹传》:高昌侯董宏上书言,宜立定陶共王后为皇太后。事下有司,时左将军大司马王莽共劾奏。)
共皇 西汉 · 师丹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八
圣王制礼取法于天地,故尊卑之礼明,则人伦之序正;
人伦之序正,则乾坤得其位而阴阳顺其节,人主与万民俱蒙佑福。
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乱也。
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为号者,母从子、妻从夫之义也。
欲立官置吏,车服与太皇太后并,非所以明尊卑亡二上之义也。
定陶共皇号谥已前定,义不得复改。
《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其尸服以士服」。
子亡爵父之义,尊父母也。
为人后者为之子,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统也。
孝成皇帝圣恩深远,故为共王立后,奉承祭祀,令共皇长为一国太祖,万世不毁,恩义已备。
陛下既继体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庙天地社稷之祀,义不得复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庙。
今欲立庙于京师,而使臣下祭之,是无主也。
又亲尽当毁,空去一国太祖不堕之祀,而就无主当毁不正之礼,非所以尊厚共皇(《汉书·师丹传》:郎中令泠褒、黄门郎段犹等奏言,宜为共皇立庙京师。上复下其议,有司皆以为宜如褒、犹言,议。)
奏尊傅太后丁后 西汉 · 冷褒段犹
 出处:全汉文 卷五十六
定陶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复引定陶蕃国之名以冠大号,车马衣服宜皆称王之意,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职,又宜为共皇立庙京师(《汉书·师丹传》)
上书谢罪乞骸骨 西汉末 · 马宫
 出处:全汉文 卷五十
师大司徒扶德侯上书言,前以光禄勋议故定陶共王母谥,曰「妇人以夫爵尊为号,谥宜曰孝元傅皇后,称渭陵东园」。
臣知妾不得体君,卑不得敌尊,而希指雷同,诡经辟说,以惑误上。
为臣不忠,当伏斧钺之诛,幸蒙洒心自新,又令得保首领
伏自惟念,入称四辅,出备三公,爵为列侯,诚无颜复望阙廷,无心复居守府,无宜复食国邑。
愿上太师大司徒扶德侯印绶,避贤者路(《汉书·马宫传》)
濮安懿王典礼劄子治平二年十月撰,不曾进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六、《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二三、《三续古文奇赏》卷八、《文编》卷一六、《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二二八
臣伏见朝廷议濮安懿王典礼,两制礼官请称皇伯,中书之议以谓事体至大,理宜慎重,必合典故,方可施行,而皇伯之称,考于经史皆无所据。
方欲下三省百官、博访群议,以求其当,陛下屈意手诏中罢,而众论纷然,至今不已。
臣以谓众论虽多,其说不过有三:其一曰宜称皇伯者,是无稽之臆说也;
其二曰简宗庙致水灾者,是厚诬天人之言也;
其三曰不当用汉宣、哀为法,以干乱统纪者,是不广本末之论也。
臣请为陛下条例而辨之。
谨按《仪礼·丧服记》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报者齐衰期也。
谓之降服,以明服可降,父母之名不可改也。
又按《开元》、《开宝礼》、国朝《五服年月》、《丧服令》皆云:「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期」。
盖以恩莫重于所生,故父母之名不可改;
义莫重于所继,故宁抑而降其服。
此圣人所制之礼,著之六经,以为万世法者,是中书之议所据依也。
若所谓称皇伯者,考于六经无之,方今国朝见行典礼及律令皆无之,自三代之后秦汉以来,诸帝由藩邸入继大统者亦皆无之,可谓无稽之臆说矣。
夫《仪礼》者圣人六经之文,《开元礼》者有唐三百年所用之礼,《开宝通礼》者圣宋百年所用之礼,《五服年月》及《丧服令》亦皆祖宗累朝所定、方今天下共行之制。
今议者皆弃而不用,直欲自用无稽之臆说,此所以不可施行也。
其二曰简宗庙致水灾者,臣伏以上天降灾,皆主人事,故自古圣王逢灾恐惧,多求阙政而修之,或自知过失而改悔之,庶几以塞天谴。
然皆须人事已著于下,则天谴为形于上。
今者濮王之议,本因两制礼官违经弃礼,用其无稽之臆说,欲定皇伯之称,中书疑其未可施行,乃考古今典礼,虽有明据,亦未敢自信而自专,方更求下外廷博议,而陛下遽诏中罢,欲使有司徐求典礼。
是则臣下慎重如此,人君谦畏如此,君臣不敢轻议妄举,而天遽谴怒杀人害物,此臣所谓厚诬天也。
议犹未决,仍罢不议,而便谓两统二父以致天灾者,厚诬人也。
其三引汉宣、哀之事者,臣谨按《汉书》宣帝父曰悼皇考,初称亲,谥曰悼,置奉邑寝园而已。
其后改亲称皇考,而立庙京师
皇考者亲之异名尔,皆子称其父之名也,汉儒初不以为非也。
元帝以后,贡禹韦玄成等始建毁庙之议,数十年间毁立不一。
至哀帝时大司徒平晏等百四十七人奏议,云:「亲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
是不非宣帝史皇孙为亲也。
所谓应经义者,即《仪礼》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是也。
惟其立庙京师,乱汉祖宗昭穆,故等以谓两统二父非礼,宜毁也。
定陶恭王初但号共皇,立庙本国,师丹亦无所议。
至其后立庙京师,欲去定陶,不系以国,有进干汉统之渐,遂大非之。
议云,定陶恭皇谥号已前定议,不得复改,而但论立庙京师为不可尔。
然则称亲置园,皆汉儒所许,以为应经义者,惟去其国号、立庙京师则不可尔。
今言事者不究朝廷本议何事,不寻汉臣所非者何事,此臣故谓不原本末也。
中书之议本谓称皇伯无稽,而礼经有不改父名之义,方议名号犹未定,故尊崇之礼皆未及议。
而言事者便引汉去定陶国号、立庙京师之事厚诬朝廷,以为干乱大统,何其过论也!
夫去国号而立庙京师,以乱祖宗昭穆,此诚可非之事。
若果为此议,宜乎指臣等为奸邪之臣,而人主有过举之失矣。
其如陛下之意未尝及此,而中书亦初无此议,而言事者不原本末,过引汉世可非之事以为说,而外庭之臣又不审知朝廷本议如何,但见言事者云云,遂以为欲加非礼干乱统纪,信为然矣。
是以众口一辞,纷然不止,而言事者欲必遂其皇伯无稽之说,牵引天灾,恐迫人主,而中书守经执礼之义,反指以为奸邪之言。
朝廷以言事之臣礼当优容,不欲与之争辨,而外庭群论又不可家至而户晓,是非之礼不辨,上下之情不通,此所以呶呶而不止也。
夫为人后者既以所后为父矣,而圣人又存其所生父名者,非曲为之意也。
盖自有天地以来,未有无父而生之子也,既有父而生,则不可讳其所生矣。
夫无子者得以宗子为后,是礼之所许也,然安得无父而生之子以为后乎?
此圣人所以不讳无子者,立人之子以为后,亦不讳为人后者有父而生,盖不欺天、不诬人也。
故为人后者承其宗之重,任其子之事,而不得复归于本宗,其所生父母亦不得往与其事。
至于丧服,降而抑之,一切可以义断。
惟其父母之名不易者,理不可易也,易之则欺天而诬人矣。
子为父母服谓之正服,出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齐衰期,谓之降服,又为所后父斩衰三年,谓之义服。
今若以本生父为皇伯,则濮安懿王为从祖父,反为小功;
濮王夫人是本生嫡母也,反为义服;
自宗懿已下本生兄弟,于礼虽降,犹为大功。
是礼之齐衰期,今反为小功;
礼之正服,今反为义服。
上于濮王父也,反服小功;
于宗懿等兄弟也,反服大功。
此自古所以不称所生父为伯父叔父者,称之则礼制乖违,人伦错乱如此也。
伏惟陛下聪明睿圣,理无不烛,今众人之议如彼,中书之议如此,必将从众乎,则众议不见其可;
欲违众乎,则自古为国未有违众而能举事者。
愿陛下霈然下诏,明告中外,以皇伯无稽,决不可称,而今所欲定者正名号尔。
至于立庙京师干乱统纪之事,皆非朝廷本议,庶几群疑可释。
若知如此而犹以谓必称皇伯,则虽复生,不能复为之辨矣。
范亦颜论追尊濮安懿王是非议 北宋 · 王圭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五二、《华阳集》卷四五
臣伏奉圣旨,看详范亦颜文字,断其是非以闻者。
臣谨上议曰:窃以两统而二父,不可以正天地之大伦也。
先皇帝终丧三年,始诏群臣博求追尊濮安懿王故事,而群臣据《仪礼·丧服》。
先皇帝虽怀本生之爱,而迫天下大义,卒用群臣议,建园庙于永安,令王之子岁时主其祭祀而不易其始封之国,此岂不安于礼乎?
亦颜言:「陛下擢前论事者吕诲等,是暴先帝之过举,而自取美名,其于子道岂小缺哉」?
臣观先帝初未尝有追尊濮王名号之意,方仁宗丧未除,宰相已有请于朝,其后等争言不可,用定陶共皇故事而绌之。
天下皆罪在宰相,而知非先帝初意也。
夫先帝所未尝用,今知其材而用之;
先帝尝所用,后或得罪而去之,是皆以为不孝乎?
亦颜之奸言,欲以摇惑陛下之听也。
亦颜又言:「舜、禹皆受禅,舜不郊其父而禹郊之;
汤、武皆受命,汤不追王三世而武王追王之。
伊尹周公皆摄政,太甲不以天子礼乐赐伊尹,而成王周公赐之」。
臣以谓舜、禹之受禅,汤、武之受命,伊尹周公之摄政,岂有继承统序之事如先帝之时?
此非所引也。
亦颜又言:「言者只知汉而不知三代,只知师丹而不知《中庸」》。
臣以谓言者之据援《仪礼》,三代之礼也。
《中庸》曰非天子不得议礼,是天子可得而议也。
然《仪礼》之变,须反经而合诸道。
两统而二父,则不可以议也。
此非所引也。
亦颜之所引,固不足以论其是非也。
伏惟皇帝陛下天纵聪明,博通古今,知仁宗所以托先帝之重,推而上则祖宗之大统,名不可以贰也,推而下则子子孙孙万世相承,德不可以忘也。
亦颜之言,虽知不足以惑圣聪,然中外已皆闻之,诚恐茍有附其说者,则天下议论又将沸腾而不可止。
其言先帝被辱无穷,陛下之缺子道,皆大不道,愿正其罪而诛之。
臣谨议。
论前代帝王追尊本亲及嗣王公袭封故事治平四年十月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
汉宣昭帝即位,诏议故皇太子号谥、园邑
有司奏请故皇太子谥曰戾史良娣曰戾夫人,置守冢三十家,园置长丞。
史皇孙谥曰悼,「亲」谓父也;
母曰悼后,比诸侯王,汉诸侯王母夫人皆曰后。
园置奉邑三百家。
后八岁,有司复请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因园为寝,以时荐享。
戾夫人曰戾后
皆益奉园民。
光武中兴,上承先帝。
建武二年以皇祖皇考墓为昌陵(后改曰章陵县。),置陵令守视(皇祖考不加尊称,皇考仍旧称南顿君。)
十九年,尊宣帝中宗
始祠昭帝元帝于太庙(前此十一帝主皆纳高庙。)成帝哀帝平帝长安舂陵节侯四世以下于章陵节侯光武高祖。)
东晋元帝琅琊继统,即位之后,以父恭王无他子,立皇子裒为琅琊王,奉恭王祀。
其后王薨,琅琊皆更立王,终晋之世。
前代帝王自诸侯入奉大统,尊其本亲不失礼者,三帝也。
宣、光于其父祖,惟茔墓置园邑令丞,所以异于诸侯也。
而不加尊称,不封国邑,尊本恭亲之义也(不加尊称,尊正统也;不封国邑,子无爵父之义也。文虽不著,其义可推也。亦见于师丹议。)
其曰亲,曰皇祖,曰皇考者,有司之失也。
何以言之?
父祖之尊,不容改更称谓。
但以上承大宗,不得复顾其私恩。
故服有除降,而名无异称。
《仪礼·丧服》传:齐衰期,为人后者,为其父母。
师丹议亦曰降其父母期。
所以云者,取其别于他亲,于义无嫌也。
今不曰父而曰亲,而于九族旁宗,尊卑无所别异,于义安乎?
不别加称谓,直曰史皇孙,则中外无嫌,尊卑之义自见也。
至若皇祖、皇考之称,是天子、诸侯、大夫、士奉祭祀之文。
《礼记·祭法》曰:「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
郑康成云:「王、皇,皆君也;
显,明也;
祖,始也。
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也」。
若是,则岂可称于群臣论议之间乎?
宣帝诏直曰「故皇太子」是也。
然则考与父岂有别乎?
《礼记》曰:「生曰父母,死曰考妣郭璞注《尔雅》不取此义,然则学者当从《礼记》为正。)
《白虎通》曰:「父,矩也,以度教子者也。
考,成也,言有成德也」。
《广雅》云:「母,牧也,言育养子也。
妣,媲也,匹于父也」。
曰教,曰养,亲之之辞也;
曰成德,曰匹父,尊之之辞也。
故《礼》有世父母、叔父母之文,而无世考妣、叔考妣之说。
此其所以别也。
宣、光之世,议者不能推本此意,以开导时主,使尽礼意,故曰有司之失也。
晋元帝虽越在江介,而能定其大义、不失统纪者,以当时诸儒若贺循辈非一,皆有礼学国爵,详正本末,不违越于先代,不致讥于后世,诚有由也。
先帝绍位之始,深惟其故。
追贲宗室诸王,独国爵濮安懿王无所加进,崇奉之礼,不过置园陵、立国庙而已。
此合乎宣、光尊本恭亲之美也。
初议称亲,后亦寝罢,特封王之子为濮公,使世世奉祀,以正其国统,此又德过于二帝,区区晋室不足以儗伦也(宣、光为皇祖南顿君立后,后世使群臣、郡国奉祀,此师丹所谓无主不正之礼是也。哀、安、桓尊其父祖为皇,而使王子孙奉祀,此失礼之大者也。其尊曰皇者,礼如天子。天子不敢臣之,高祖之太上皇是也。)
今使诸侯群臣奉祀,神不歆非类,皇岂得享之哉!
故三代所以尊王者后,待以不臣,得用其国之仪物、服色祀其先王者,为此也。
唐立孝敬皇帝奉天皇帝京师皆有司行事;
追尊让皇帝,以其子孙为嗣宁王,奉祀事,亦因循前代之失也。
今欲因改封故王,议追尊之礼,莫若增陵庙以奉园之户,加本国以嗣王之名,既合于古意,又不违先帝之本意也。
先帝不追尊仙游县,益见圣虑之深远也魏明帝诏曰:「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时朝。既尊共皇,立庙京都,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僭差无度,人神弗祐,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为戒。」是哀帝一失礼,取诮后来,本欲尊亲,反诒重毁。如是岂得为孝乎?东晋孝武帝太元中崇进所生母为太妃范宁亦曰:「子不得爵命其母,妃是太子妇,必也正名,方可称母。」)
今议尊崇,谓许其所生宗室子,援群臣封育母之例,请加封号。
朝廷以诞育先帝之故,优诏褒述,特进大国。
既缘宗室之请,则不失正礼
推以先帝私亲,则其他宗室不敢为比,亦可以成先帝之志也(或嫌爵母,则因濮国以为号可也。 《苏魏公文集》卷一七。又见《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二。)
制科策治平二年九月 北宋 · 范百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宋史》卷三三七《范百禄传》、《古文渊鉴》卷四四、《续资治通鉴》卷六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二
《五行传》曰:「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
鲁庄公丹桓宫楹,又刻其桷,以自夸大,天应时而水。
夫傅饰非典,犹不卑其先君,其变且若是,况今朝廷陈奏,显言欲为两统、贰父之举,简宗庙者岂有愈于斯邪?
汉孝哀共皇,而河南颍川大水;
孝安尊德皇,而京师及郡国二十九大水;
孝桓尊崇皇,而六郡地裂、水涌、井溢,又明年,以平原王奉崇皇祀,尊马氏为崇园贵人,而京师雨水
孝灵尊仁皇而京师大水。
历考数者之异,若有期会而至,异世验,密如符节
彼衰世之主,岂足为昭代之所取而复道之哉!
然足以明天心之不易也。
今之为异,先事而发,有以见上天开祐有道之意,岂不昭昭欤?
陛下之于濮安懿王,情可以杀而礼不可加也,恩可以断而义不可以降也。
礼,为人后者为之子。
陛下父事先帝而继体承祧。
古者特重大宗,则降其私亲。
大宗隆也,小宗杀也;
天地、宗庙、社稷之祀重也,门内之期轻也。
宜杀而隆之,宜轻而重之,则不得于先王之礼矣。
不得于先王之礼,则不得于人心,不得于人心,则不得于天意,此变异之所从来也。
陛下明诏罪己,以求直言,冀以答塞天变,今踰月矣,然未闻朝廷有所改修。
将有司之未尝言耶?
抑言之而朝廷弗之行耶?
有司而不言,则是有司不良,以负陛下;
言之而朝廷弗行,则是朝廷之不畏天变也。
有司负陛下则有责,朝廷不畏天变,则天之责将何以复之耶?
臣窃以是为过矣,朝廷无艰乎改之而已。
古之圣帝明王未尝无过,然而贵乎能改,是其所以为圣帝明王也。
商汤之过以旱灾而改,中宗之过以拱木而改,高宗之过以雊雉而改,成王之过以雷风而改,宣王之过以云汉而改。
此五帝王者皆不能无过,然而或致太平,或为中兴,荣华迄今,歌颂不已,惟其能改过也。
夫今之过特有司过言,而陛下未有过行也,是非世俗之所谓过也,盖仁者之情尔。
孔子曰:「观过知仁」。
今而改之,深诏有司勿复议追尊事,以礼言之,上不失尊天地、社稷、宗庙一统之大义,以仁言之,则不失思慕闺门、顾复罔极之厚恩。
臣愚请因濮安懿王建国,为之立长,以为嗣王,世世奉祀安懿王,永为一国太祖,则神灵享于礼义,人心悦而天意解矣,大雨之眚,何用禳哉?
资政殿学士范公墓志铭绍圣元年七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五、《范太史集》卷四四、《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二九
绍圣元年四月,诏以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知河阳范公知河南府留守西都
既拜命,闰月壬申,以疾薨于河阳府居之正寝,年六十有五。
讣闻,上辍视朝一日,赙恤有加,以右银青光禄大夫告公第。
其年七月己酉,葬河南偃师县洛南乡土中村天池原。
范氏之先,本家长安,唐末避乱徙,为成都华阳人
公讳百禄,字子功
曾祖讳璲,赠太保
祖讳度。
太师
考讳锴,以卫尉寺丞致仕,赠太尉
曾祖妣张氏,祖妣李氏、庞氏,妣郭氏,追封嘉、唐、昌国太夫人
太尉五子,先公中大夫为长,公其季也。
少颖悟秀拔,力学不舍昼夜。
季父忠文公文章为一世所宗,太尉携公入京师忠文奇之,曰:「廊庙器也」!
年十六,游太学诸生少之,已而文词声名在千百人上,众乃惊服。
进士中第,释褐为应天府楚丘主簿
涡河役民夫数千人,公拊循爱养,不一月工毕。
县人德之,相与为佛事三日为公谢。
以荐者为怀州武德令。
丁太尉忧,服除,调绵州龙安,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治平中京师大水,制策降问,时执政方议尊濮安懿王,公对以:「《五行传》: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
汉孝哀共王,而河南、颍川大水;
孝安尊德皇,而京师及郡国二十九大水;
孝桓尊崇皇,而六郡地裂,水涌井溢。
又曰:「大宗隆也,小宗杀也;
天地宗庙之祀重也,门内之私轻也。
宜杀而隆之,宜轻而重之,则不得于先王之礼;
不得于先王之礼,则不得于人心;
不得于人心,则不合于天意。
此变异之所从来也」。
又陈十二事以劝上德。
考官第策入三等,英宗亲览嘉叹,欲不次用之,为执政所恶,迁一官,以秘书丞彭州濛阳县
国朝制策,三等惟吴育苏轼及公,凡三人焉。
昌国忧,终丧,知开封府咸平县
御史中丞邓绾举公御史,召对,固辞,神宗从之,擢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发运司应诏于江、池等州市木修金明池桥梁,郡县以户等科之,民以为患。
公奏曰:「陛下勤俭之德出于天纵,今有司乃以方土所无有而求市于民,恐官吏督责,或有不堪其求者矣」。
诏即罢之。
利州路
阆州两税外有新税,自唐僖宗优山南,免其税,移之阆中,由是山南轻而阆重。
公请免新税归山南。
利守用武臣,有周永懿者以赃虐败,公又言:「至道前文臣知利州,其后以右职兼监益、利兵,辖文、龙边界,令领郡政,名实两失。
乞选文臣知州,而武臣监路分兵,则名分正,事任一,皆如所请。
泸夷犯淯井,官军覆败,选部使者经画其事,徙公梓州路,加直集贤院
既而检正官熊本察访,专节制,使者听于军所。
罗个墓夷数千人穷蹙请命,禅将贾昌言贪功,欲屠之。
公谕以杀降之祸,未听,亟见,谓之曰:「活千人者子孙必封,彼以穷归我,而君将歼之乎」?
矍然,遣属官程之元持檄畀昌言,受其降。
召还,同知谏院
岁荒民流,公三上奏乞以清閒之燕召政府大臣,诘其所因,使各书以对所以劳徕安辑之策。
又言:「民方困苦,而定令未已,有手实告匿之法,有保甲给请之制。
臣谓治务有先后,理势有缓急。
今不先安民,而亟欲行法,前日之令固有未便,设复为此而至于扰,则周之馀黎,不殆乎靡有孑遗也哉?
乞以臣前后奏疏谕大臣,使讲求今日之急务,收还法令之未便者,以救将死之民」。
公在言路,不为讦激,明庭小事,有所不言,所言多天下大计。
上亦以是知之。
时郡县常平或不知发,或增价与民争籴,或自为闭籴之令。
河南开封诸邑不恤荒凶,而督累年逋负;
决河淤田,而平原沃壤反有浸灌之害,公悉以闻。
又论手实法曰:「造簿手实,告匿有赏,为是法者,欲民之均,推而行之,恐必不如法意,而至于骚动,比生民治乱之所系也。
》虽有手实之文,而未尝行,盖谓使人自占,理必不尽;
而明许告言,则家家有告讦,人人为仇怨,礼义廉耻,其可得乎?
设若役钱由此暂均,而使四维乖失,所损孰大」?
其后手实竟罢。
常平法行,郡县吏有诖误,辄以罪去。
公奏曰:「立法之始,既要之以谨严;
成物之终,宜济之以宽易。
请薄其罪,使得自新。
五路兵置三十七将,选拔或非其人,事任过重,且许辟召布衣为参谋
公上疏曰:「今大将未命,而已除将佐
有以勋荫恩泽用;
有以瘝败收;
有未尝历边任、经战阵;
有以故群盗得官,而才无闻;
有碌碌无他能,适以幸会;
有微功而迁官。
愿详覈其素若功,与夫举者当否之实,校其所长,参而伍之。
又列其甚无状者十有四人姓名以上,且曰:「付之新格,责以训练,给铜符以备差法,赐铠甲以宠军容,所在长吏不得而预。
然匪人十数,粗暴之才。
虽一夫之勇,但可为人指踪,而未可莅众也,况又委之辟使臣,许以察官吏?
小人处此,民有乖忤,识虑无取,纪律不明,五千之兵,何所不至?
乞依畿县旧制,将佐专部分教阅,馀即付之州县,而罢参谋
上善其言,皆见施行。
选人郑侠上书言事,语狂悖,付谏官、御史杂治。
公请对,奏曰:「连逮者众,或可宽宥。
愿谕治狱之臣,戒其延蔓」。
帝览奏,色厉曰:「詈朕」!
公对:「狂生,安足为陛下轻重?
以天地之造,诚能容贷,适足以增重圣德」。
帝改容嘉纳,诏趣具狱。
执政有忌公者,绌谏官班以沮之。
公奏曰:「国朝两省官不必正员,行其事则立其班,所以明分职、厉官守。
修起居注直舍人院则缀两省知谏院则绌而不与」。
诏如旧,执政愈不悦。
会公与御史治赵居狱,妖人李士宁尝以仁宗御制诗赠居母,有后族意,及许与刀,饰以龙。
方讯鞫,而宰相素与士宁厚善,御史徐禧言公锻鍊士宁罪。
公奏:「士宁荧惑愚妇狂童,以致不轨,当诛无赦。
纵出有罪,以媚大臣,不可以任风宪」。
朝廷以御史和杂、枢密承旨辨曲直,主者直,公坐落职、夺一官,监宿州酒税。
久之,上察其非罪,就除提点淮南东路刑狱,徙知唐州
官制行,为司门郎中,迁吏部
元丰七年,除起居郎
明年,召试,迁中书舍人
司马温公议复差役法,公谓温公曰:「熙宁初,某为咸平县,役法之行,罢开封牙前数百人,而民甚悦。
其后有司求羡馀,务刻剥,为法之害。
今第减出泉之数,以宽民力可也」。
温公不从。
及议郡县吏因差役受赇,从重法,加等配流,公押刑房,固执不可,且谓:「乡民被徭役,今日执事而受赇,明日罢役,复以财遗人。
既以重法惩之,将见当黥衣赭充塞道路矣」。
温公曰:「微公言,几为民害」。
遂已之,是年冬,使辽,接伴萧祐曰:「南朝皇帝何以乐」?
公曰:「崇高富贵,复何言哉」?
又曰:「打围飞放否」?
公曰:「无有也。
上日出视朝,近臣奏事,百官各以其职进。
已而御便殿,召儒臣讲读经史。
燕息则览中外章疏,以修政事。
此所以为乐也」。
叹服。
次会同馆说仪制,公为右番,国信使引左番,而不问皇帝圣躬。
公曰:「仪未尽也,何独问太皇太后而不及皇帝?
必正之乃可」。
馆伴梁援曰:「此万世法,不可改」。
公曰:「是岂可为法者耶」?
反覆诘问,敌屈而从之,遂两宣问。
使还,权刑部侍郎
有以强盗及故杀、斗杀情可矜者谳于朝,法官援例贷免,而温公谓宜论死。
公请间言之,温公曰:「强盗可悯也,杀人不死则法废矣」。
公以书辨之曰:「谓之杀人则可,制刑而谓之不疑、原情而谓之无可悯,则不可。
今予之死,则二杀之科自是无可疑与可悯者矣。
天下之狱岁以万计,如是而杀之,则死者不亦多乎」?
温公复书曰:「斗而救死,尚可贷也。
因田稼而杀人,牵牛蹊田,夺之牛且不可,况杀人乎?
介甫鹌鹑狱也」。
公又曰:「昔楚子灭陈而县之,申叔时恶其灭人之国而欲复之也,故有蹊田之譬,设有此讼,不过还之牛而息讼矣。
今也,初无杀之之心,非若利于得牛而有之也,遂寘之死,与还之牛岂不异乎?
恐遂为例,则差之毫釐,后将噬脐,其可得耶」?
温公不能夺,卒从之。
朝廷以公议狱持平,真拜刑部侍郎
先是,元丰八年冬,诏天下奏狱不当谳者案其罪。
有司重请谳,断刑峻密,至有枉情以合法者。
公奏曰:「熙宁之令,非疑虑与可悯而辄奏者免駮勘。
至元丰删去之。
去年诏书不得用例贷配,有不当即奏劾,自是官吏畏罪,不惮论杀」。
因以元丰六年元祐二年冬十月终死者、贷者之数以闻。
明年奏狱,门下省多駮正,当贷者皆欲杀。
公屡以告,不可;
退又与执政书论之,执政不从。
大理官亦以书勉公从执政意,公复书责之。
执政怒,言于上,有诏例在有司者收还中书,置检例官二人,使议去取,阅刑部大理所奏疑虑若可悯、情法轻重之状有异同,各以上。
公自以不得其官。
三奏乞外任,不许,上疏极论其事。
疏奏,悉如公请,既宥诸囚,而例复归刑部
自是中外奏谳无所避,如执政前所欲杀者皆得拟例从贷免。
逮今八年,其所活不可胜计矣。
吏部侍郎
右选官冗累,岁乃得调,既赴官,而宗室许占射,成资即罢去为筦库者,患之。
公奏请宗室员外置,不独恩厚公族,且使在官无非次替移之怨。
时患员多无以注,公检索诸路久阙员而州不以报者百馀所,亟补之,人情悦服。
外选所以便远官,久而有侥倖,公请用集注法,人皆以为宜。
领详定省寺敕令。
公患吏胥猥冗,议加澄汰,以白宰相
宰相遽欲废其半,公不可,曰:「失职者众,法必不行,莫若以渐销之。
自今犯法及死亡皆勿补,不数岁,所减过半矣」。
宰相不从,于是胥吏之去者怨讟嚣然,至有弃妻子,冻馁而死者。
吏额书成,赐金帛,公固辞,朝廷从之。
初,元丰四年,河决小吴。
元祐初水官请于北京之南开孙村口引河还故道。
宰相主之,朝论异同不决。
三年,命公与给事中赵君锡同行视。
公历东西二河,观地形,究利害,而东流高仰,北流顺下,河不可回。
中途即驰奏。
黎阳,阅旧牍,得神宗诏都水使者李立之曰:「河决小吴,东流故道已淤高,理不可塞。
宜勿复闭决口,俟见大河归纳,修立提防」。
公又以所得先帝诏书并陈之。
宰相多以回河为便,见公奏,不悦。
既还,尚书省以诏旨问利害,且谓大河东流为中国之险要,自大吴决由界河入海,既坏塘泺,又界河淤浅,则河必北流注敌界,失险阻之限。
公奏曰:「塘泺虽有限河之名,而无禦敌之实。
今之塘水,又异昔时,浅足以蹇裳而涉,深足以维舟而济。
塞冰坚,尤为坦途。
沧州等处,商胡之决,即已淤淀,今四十二年,迄无边陲之警,亦无人言以为深忧。
自回河之议起,首以此为辞,是欲动朝听、烦圣虑。
若谓河注敌中,失险阻之限,是大不然。
何者?
大吴初决,水未有归,犹不北去;
今河流八年矣,入海遄迅,界河益深,诚不宜过虑。
设有此,则中国据上游,北人岂不虑乘流而扰之乎?
自古匈奴入汉之路,朝那、萧关、云中、朔方、定襄雁门上郡太原右北平之类,无险而不入,岂塘泺界河之足限也哉」?
及进对,二圣以公之言然。
退诣政事堂,大臣曰:「河不北去,可必否」?
公曰:「累章论列,如之何不可」?
又十数日,而未有定议,公再上疏极陈其不可,且谓:「本朝河决必塞,已塞复决,未尝复回于故道也。
今河行大岯之西,至于衡漳,北过洚水,至于大陆,趋徒骇,分注木门,由阎官道会独流口,入界河,东归于海,合禹之迹,前人欲为而不可得者也。
元丰以前,未有回河之论,八年以后,乃有横议,王孝先俞瑾辈缘旁以自进尔。
臣既案视,究见利害,而大臣廷议,踰月未决,臣窃惑之,况小吴之决,先帝神几睿断,不下堂而见万里之外,顺天地高卑之性,知百川脉络之理,明诏中出,藏在有司,大略以故道淤高,理不可复,更不修塞。
远近心服,人无异论。
今一孝先,乃敢妄议。
乞罢修河司,以省大费,正孝先之罪,以明典刑」。
疏入,即降付外。
诘朝,执政奏事,二圣谕以亟罢河役,诏下如公奏。
初,欲为是役,调夫费财,其用不赀,县官所不能给,科率调发,出于六路百馀州之民,欲以冀幸不可必成之功而成之,且有后灾。
公独抗权彊、绌众论,其事乃寝,以是为吏部久不迁。
五年三月,兼侍读
五月,除翰林学士
时初诏经筵官迩英讲读毕,留对,公首进言:「分别邪正,自古所难,唯察言观行,考其事实。
所谓正直之人,或天资亮直,或家世忠义,或有志报国,或自立名节,所谓奸邪之人,或逢迎上意,或希合权贵,或性识颇僻,或冀望宠利。
凡此二端,其情非一,不可遍举」。
于是疏其条目,导人主以某事者为公正,某事者为奸邪,以类相反,凡二十条,愿留圣意。
推此事类,以观人情,则邪正可分,而聪明无惑矣,上深嘉纳。
公每进读,凡所以启迪人主,皆仁义之意,与夫前古治乱安危之迹。
其说以修身正心、任贤容谏、慎赏罚、重守长、劝农、安边恤民为要,皆见于章疏。
至于造膝面启,必反覆陈之。
岁旱,以仁宗宝训三事进,且请诏臣僚直言得失,罢五月朔视朝以避正殿,诏太官减膳以示贬损。
又曰:「因灾异求直言,仁祖圣谟也。
陛下即位之始,尝降诏求言。
逮今五六年,一日万几,四海九州之广,岂无一夫不获、一事失当?
形于人言,从而修之,下可以感人心,上可以消天变,可不务乎」?
高丽屡入贡,所在不无烦扰,公奏:「待之之礼,宜损于前。
俟其欲辞,勿复留止,且不遣报使,使天下晓然知陛下以安远为令德,不以来远崇虚名」。
元祐六年贡举,奏罢参详官。
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始视事,留狱无虑千人,公审覈精敏,未及月,庭无留事。
凡为开封者多略细务,公独省民事如他州,日阅牒诉五百号。
未尽五月,盗贼畏,争讼息,狱无系者。
僚属请以圄空言,公曰:「千里之县,而无一人之狱,此上德所格,岂守臣之功耶」?
固请不听。
复召入翰林侍读,转对,援祖宗故事,幸国子监文宣王,召儒臣讲说,请上视学
从之。
七年六月,拜中书侍郎
既辅政,知无不为。
是岁郊祀,礼官议合祭,以《昊天有成命》为言。
公曰:「先帝定南北郊,辨天地之祀,此三代之礼也,奈何复欲合祭于圜丘乎?
《昊天有成命》乃祀天祭地,皆歌此诗,故曰:「郊祀天地」,亦如《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岂春夏亦合为一祭也哉」?
三省、枢府凡八人,唯公独为是说,争论不已。
公曰:「非天子不议礼,诸公岂可轻变耶」?
久之,辩于上前,宰执皆言:范某之言,礼经也,然上始郊祀,宜并见天地,公乃已。
熙河范育累奏,鄂特凌古酷暴,且久病,族帐怨叛,愿降附。
乞招纳河南八族,开拓数千里之地,坐获数十万之众。
大臣欲从之,公力争,言于上曰:「中国纳夷狄之叛,理固不顺。
今鄂特凌古未有过,温锡沁辈叛否未可知,若发兵应援,先伐鄂特凌古,降者不能必,而无衅者先动矣」。
大臣曰:「外事不可隃度,姑使专之,而责其成功」。
公曰:「此虽汉武闻之,亦不为也」。
初,公在翰林范育请以赵纯忠节度青唐,伐鄂特凌古,如拒抗即讨之。
公奏曰:「彼自相残,以来求哀,当从而绥之,示我恩信,此守在西夷之道。
岂可遣人刺候,闻有离贰,遂选置蕃官而代之耶?
安得听顺而受代也?
臣恐边臣之功未必毫发,待启夏国唇齿之隙、狼子不伏之心」。
及是再请,公独不从。
其后八族竟无降者,而鄂特凌古恭顺如前日。
又奏进筑舒策纳、密结中、龙川三城,大臣韪其谋,枢府亦欲连书以上。
公曰:「此必争之地,我既城之,贼马时出,居民岂得安全?
后欲弃之,则城费已甚,必不可与,边祸何时而息?
况版筑之初,蕃寇冲突,胜败未可知耶」?
公于禦边不欲生事,上多开纳。
水官阴为回河之计,增提防,进緷埽,公固守前议,又奏曰:「水官壅遏北流,岁月既久,洪流湍迅,安得不激射奔赴东流?
而东流不能吞纳,为祸必转大」。
不数月,东流决清丰,复北入内黄,而德清军实被水患,如公言。
公罢政之明年,朝廷又命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同案视,亦无以易公之议,距公初使凡八年。
右相苏公稽留除书,以言者罢,公曰:「同省也,责不可逭」。
苏公制下,即待罪,累章请补外,以资政殿学士河中府,徙知河阳河南,寝疾,薨。
士大夫知公者,莫不哭之恸。
公天资纯良,内刚外和,始筮仕,慨然有经济之意。
及在言职,历侍从,位廊庙,所言所行,必穷尽义理。
好贤乐善,以人才为急,闻一善,喜若己有。
性清约,好施与,自奉养如寒士,而亲戚族属之贫者,丧葬嫁娶必待而后具。
与人交,始终如一。
立朝有本末,要之至诚而已。
尝语人曰:「吾于朋友未尝为欺也。
况事君乎」?
平生不畏彊禦,故多忤权势,无左右之助。
及大用,数可否事,论议不少贬,以是不期岁而罢。
好学,终身不释卷。
经术尤长于《诗》。
文章精醇典丽,有古人气格。
所著《诗传》二十卷、《文集》五十卷、《内制集》五卷、《外制集》三卷、《奏议》十卷。
娶赵氏,屯田郎中、赠金紫光禄大夫宗古之女,追封蜀郡夫人
再娶宋氏,职方员外郎端平之女,追封蜀郡夫人
七子。
祖德,右宣德郎勾当京东下卸司
祖修,右承务郎勾当嵩山崇福宫
祖述,右承奉郎勾当西京粮料院,祖羲,雄州军事推官知开封府祥符县
皆谨厚而文。
祖德、祖述屡荐试礼部,祖羲登进士第
祖和,右丞奉郎。
祖临、祖言未官,皆幼。
三女:长适邓州司法参军鲜于群,次未嫁。
孙男十三人:泽、湜、瀷、浃、测、洌、淢、渥、濈、涤、液、湒、激。
女十一人。
前葬,太学博士杜敏求状公行事,将上之太常史官,诸孤请铭诸圹中。
祖禹少受学于公,先公深友爱,常曰:「汝季父所为皆可法」。
上之视学祖禹与劝讲迩英
及公入侍,祖禹固避,不获命,父子先后读讲,或同进对,献纳左右。
公既辅政,祖禹继召为学士,恳避得请。
公出藩,上恩复申前命,与公同奉内朝凡五年。
及出守陕,将省公于洛,而薨。
讣至,何痛如之!
惟古之君子,论撰其前人之美,而铭之后世。
乃摭杜君之状,取其系朝廷大者,传信纪实,不溢不诬。
哭而铭曰:
惟我范氏,陶唐之裔。
蜀成都世显以儒。
公来造廷,英祖亲策。
言人所难,帝奖其直。
补衮职神考钦明。
蹇蹇匪躬,帝谅基诚。
置诸左史,以遗圣嗣。
赞书命,乃议祥刑。
必本于仁,必正于经。
河决而北,朔方其咨。
二圣命公,往视所宜。
行其无事,惟禹是师。
敷文禁林,入侍经幄
辨别忠邪,以裨圣学。
中书基命,考慎其人。
登贰宰司,帝属良臣。
公拜稽首,惟艰于兹。
在始慎微,庶终不隳。
事有可否,惟献替之。
秉义执德,匪石不移。
入辅出藩,四国其治。
天夺之年,不究厥位,有洛之南,实惟土中。
刻铭幽宫,以诏无穷。
西汉定陶鼎歌戊辰 清 · 洪亮吉
 出处:更生斋诗续集卷九
陶陵,西汉定陶共王陵也。《共王传》:哀帝二年,追尊共王共皇帝。此鼎铸于右扶风隃糜、汧二县,盖有铭字十五,曰「隃糜陶陵共厨铜斗鼎」,是鼎当铸于哀帝追尊之后,致之陶陵,以供禋祀之用耳。或以为共王就封时自隃糜、汧携往定陶者,非也。吾友阮巡抚元以汉虑傂尺度之,高七寸三分。身高四寸二分,盖高一寸六分。盖上有三环,各高一寸二分。两耳高二寸二分,三足高二寸。巡抚嘉庆七年移置焦山,以配周鼎,并约同人赋之。后六年戊辰,亮吉避暑焦山,始摩拓数纸并为此歌,以寄巡抚浙中。
古扶风县隃糜汧,铸此鼎献陶陵前。
陶陵岁月二千载,此鼎亦已经三迁。
渭河宝气三霄烛,丹鼎初成素灵哭。
迢迢泲水留不得,庶压洪流镇坤轴。
君不见定陶共王元帝嗣,儿亦居然作天子。
前殿熊倾帝戚家,后宫燕啄王孙矢。
盖书十五何斑驳,上有三环下三足。
法物虽供一帝厨,圣卿已覆三公餗。
王母行筹事已非,汉家腊尽鼎潜移。
陶陵何似延陵永,祸水惊同海水飞。
遗闻轶事谁传此,空说鼎旁皆有耳。
宝气难从清泗沈,雄文欲共松寥峙。
君不见东平立石瑞岂徵,定陶铸鼎神斯凭。
再传亦尽享天位,可惜末造非中兴。
一金一石兴亡判,咎在先王寡英断。
若使先知汉鼎迁,何妨早法虞廷禅。
沧海如今半作田,徒留旧物镇云烟。
灞城铜狄如能说,何止相逢五百年。
西汉定陶鼎于焦山媵之以诗壬戌 清 · 阮元
 押词韵第八部 出处:研经室四集诗卷五
西汉陶陵鼎以汉虑俿尺度之高七寸三分身高四寸二分盖高一寸六分盖上有三环名高一寸二分两耳高二寸二分三足高二寸铜质五色斑驳腹有棱纯素盖凿隶书铭大字十五曰隃麋陶陵共厨铜斗鼎盖并重十一斤小字四曰汧第卅五器凿隶书铭大字十七曰隃麋陶陵共厨铜鼎一合容一斗并重十斤小字十六曰汧共厨铜鼎容一斗重八斤一两第廿一案汉书地理志隃麋汧二县属右扶风后汉书耿弇建武四年耿况隃麋侯续汉书郡国志作渝麋误也又续汉志定陶济阴郡曹国后汉兖州刺史郭璞曰城中有陶邱史记云穰侯出之陶即其地定陶共王康帝子哀帝父永光八年山阳徙封汉书丁太后建平二年上曰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园遣大司马骠骑将军明东送葬于定陶贵震山东共王哀帝二年追尊共王共皇帝水经注济水自定陶县南又东径秦相魏冉冢南又东北径定陶共王陵此器云陶陵是定陶共王陵也隃麋汧二邑共此器故日共厨铜鼎钟鼎款识好畤鼎铭云今好畤共厨金一斗鼎汾阴宫鼎铭云汾阴共官铜鼎上林鼎铭云上林共官铜鼎汉器体制如是汉陵庙皆有厨三辅黄图昭帝平陵为小厨裁足祠祝款识汉孝成鼎铭云长安孝成铜三斗鼎是也此鼎盖与器铭辞不相应者因有二鼎盖与器互错也器铭云并重十斤又云重八斤一两云器重八斤一两则盖当重一斤十五两矣今除盖以库平法马称之重五十三两七钱二分铭云容一斗以今官仓斗较之得一升八合定陶故城在今山东曹州府定陶县西南予得此鼎因思焦山祗有周鼎若以汉鼎配之经史引徵可增诗事爰以官牍达之镇江府丹徒县焦山寺僧永守之并加册于椟绘图拓款钤印备录诸诗时嘉庆七年季秋
碧山一角浮春潮,中有周鼎开云歊。
古文十行照江水,百家咏释穷秋毫。
千年古篆变为隶,西汉款识多凿雕。
我有汉鼎五十字,隃麋汧铸供定陶
斗斤兼记古权量,汾阴好畤同禋祧。
济水东流帝陵起,臣莽掘厨金不销。
斋中拭刷出古泽,鼎虽转徙犹坚牢。
烟云过眼莫浪掷,送尔安隐栖松寥焦山阁名)
卣钘觯爵共相饯,雁镫剪烛吟清宵。
壬戌之秋木叶脱,海门风起江飞涛
蛟鼍踏浪避金景,苍然古意生单椒。
此时此鼎入山去,江天宝气腾轻艘。
海云堂中多古木,两鼎扃耳初相遭。
周仪可补觐礼阙(周鼎呼史册命之仪可补礼文之不足诸家诗考未言及此),汉事志传徵班曹。
仓籀字破鬼夜哭,八分不似周王朝
一波一磔湛水石,同隐有似由与巢。
胎禽仙去亦偶耳,华阳铭尚镌嶕峣。
可知古人皆好事,以诗媵鼎各订交。
他时得暇或相访,云帆一片横金焦。
注:考杜佑通典京口山戌太平寰宇记亦以谯山为戌海口之山余家藏嘉定镇江志云江淹焦山诗旧本作谯山是北宋以前尚名谯山北宋以后始以焦孝然事傅会之孝然避兵娶妇于扬州见三国志注尔时孝然年尚幼似无隐谯山三诏之事且孝然为魏以后人蔡伯喈卒于汉末在孝然之前焦君之赞当别有一焦君似无为孝然作赞之事又焦山古鼎王西樵始据韩吏部如石言为京口某公家物严分宜夺之康熙间人竞以为诗歌故实然自嘉靖以后明人书集鲜及此说天水冰山录于分宜家物无所不载古铜器款中祗有古铜鼎二个共重一百一十四斤且有盖并未言及款字此鼎一鼎之重巳不止百馀斤矣朱竹垞翁覃溪二君深于考古者其焦山鼎诗中皆不言此事为其无据也故余谓焦孝然分宜二事等诸无稽勿听可也
西汉定陶共王陵鼎歌 清 · 钟大源
 押阳韵
汉家孝惠践炎祚,封地既削闻梁王
隆准子孙就藩位,惟恢实始膺雄疆。
诏诸郡国立高庙,俾奉尊卣歆烝尝。
定陶之鼎亦其一,缪篆二八铭都仓。
长陵草没井火熄,旧物沦落无何乡
仅从博古认款识,铁官鼓鞴空精良。
今兹古鼎制殊朴,范自何代来何方。
通高七寸器杀半,盖疑盂覆形圆铛。
三环列非一峰卓,两耳峙并三足强。
雷纹篆带品莫定,六夔三牺名难详。
西汉陶陵字可辨,供厨好畦应相当。
中丞好古识精审,原父南仲均惭惶。
定为共王陵祭器,扶风共祀逾千霜。
未入宣和旧图录,形质一一烦衡量。
累黍相差篆画别,知非初载升馨香。
共王谥同名则否,孝哀往事殊难忘。
傅氏昭仪后宫最,诞毓龙种看腾骧。
三鬷旧国藉屏翰,维城谊笃非恒常。
况复承华嗣主鬯,材艺素负夙德彰。
身嗣前星表环极,子承景祚夸当阳
推亲典并显尊重,报功事与追远长。
想见顺时洁粢盛,斯鼎长奉园陵旁。
独遭新莽覆公餗,太阿倒握权势张。
奏贬尊号及帝母,天家骨肉情殊伤。
窃怀玺绶事乌有,妄以私怨凭黄肠。
穿茔竟忍遣谒者,发丘恍已添中郎
金碗烟销土斑驳,宝衣火化云苍凉。
休讶鱼镫照夜密,空怜燕影衔泥忙。
高冢崩隤百物毁,眯眼惟叹荆榛荒。
流传此鼎独坚好,不随劫焰归苍茫。
爱等周家虎彝庋,珍同虞氏蜼敦藏。
莫问郑邢暨妘妇,漫称雕豆兼玉觞。
所惜铭辞异器盖,雄鸳仿佛离雌鸯。
何当更觅吉金偶,珠联璧合增辉煌。
生砂活碧敢亵视,西京法物留沧桑。
总然得一亦已足,宝气上烛浮云光。
绝胜汾阴禋祀毕,长沦彝器波汤汤。
雪窗述怀二章 其二 清 · 姚燮
七言律诗 押真韵 出处:复庄诗问卷三十二
屈泽何须怨蠖身,怡然物我共皇春。
山中宰相寿元客,柳下先生怀葛民。
木不中材宜受弃,石难用砥复谁磷?
披云试俯天门盼,各有生机寓大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