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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嘉祐编敕表1062年4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四、《安阳集》卷二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一、《清源文献》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某等言:恭闻古先哲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
盖人情万端,法制一定。
夫以一定之法,而制万端之情,欲轻重得宜,古今无易,不其难哉!
国家睿圣相继,承平百年,立法本通,务归至当。
故自建隆以来,迄于庆历之初,凡诏令所下,纲条既繁,则必建局命官,一加删定者,岂欲纷更而数变哉,亦虑乎执定制而失人情也。
今之论次,所付匪轻,夙夜以思,惧不称职中谢。)
窃以律设大法,不能委曲而生意;
国用中典,至于治平而后详。
上既极于哀矜,下无容于壅塞,凡于阙漏,皆得指陈。
前书之载或疏,后令之明寖密,平亭差惑,抵牾且多。
触禁之民,几不知其所避;
舞文之吏,足缘之而为奸。
不有刊裁,讵能永久?
恭惟皇帝陛下法天任德,本道无为。
恢陶唐画象之仁,降天乙弛罟之惠,永维庶俗,期底大中。
谓制礼以禁未然,岂尝忘教;
明纪而使无犯,自亦知方。
顾兹请比之文,日益烦苛之敝。
几阁之盈,难于遍睹;
锥刀之末,虞乎尽争。
时合当更,政其先务,乃诏臣等特新编葺,得尽详度。
于是取《庆历编敕》,暨嘉祐三年终以前续降条贯凡四千三十一道,求中而议,就约以书,存所便安,汰其重复。
至于名篇而附律,先例以举凡,会数敕而同一科,参旧文而发新意。
事并出则分从其类,禁当立则特为之条。
皆明著大防,稽合前式。
臣等又以四海之广,独见莫周。
虽当局之勤,谓所思之已至;
及约情而用,或在理以犹差。
必欲成本朝之善经,固当合天下之公论。
首祈博访,亟奉俞音。
果众说之毕伸,亦寸长而备采。
伏详《庆历编敕》每条之后,必书元降宣敕年月,虽云旧体,其实文烦,今并改注于目录逐条之下,以从简便。
又《刑统》所附诸敕及参详条件,凡一百三十四道,事杂前朝,率多冲改,审核之际,典者为劳。
今取其见今可行者已入逐门收载外,其《刑统》内诸敕并参详条件,伏请更不行用。
中书枢密院圣旨、劄子、批状合行编录者,悉改为宣敕。
共删修成一千八百二十四条,离为一十二卷。
内有条目繁多者,即分为上、中、下,共一十八卷,总例一卷,目录五卷。
凡敕内但行约束,不立刑名,事理轻者,析为《续附令敕》三卷,目录一卷,犯者止从违令之坐。
及录到庆历四年正月一日后来赦书、德音二卷,总三十卷,合为一部。
如得允当,即乞特降敕命,与《刑统》、《律令格式》及建隆以来赦书、德音,天圣中先编《附令敕》兼行。
其《庆历编敕》及《庆历续附令敕》,并嘉祐三年终以前应系海行条贯,除今来已编外,各更不行用。
四年正月一日后续降,自为《后敕》施行。
自来榷茶之法,今已删除。
其通商之后所立条约,自从详定茶法所条次颁降。
应未降新《嘉祐编敕》以前已用旧敕断遣与夺过公事,不在援引新敕诉理之限。
其一司、一务、一路、一州、一县并在京海行及三司见行条贯,自依逐处元编定及续降敕条行用外,内有系新编敕兼、与逐司旧制不同者,并依新编敕处分。
盖以惇崇宽大,蠲涤细微,较然使其易知,钦哉本乎惟恤。
譬夫江河纪地,狎玩者诚稀;
震曜发天,威明之共仰。
其或多方谨饬,庶务持循,临文参考于治宜,逐事深求于法意,自然讼平以息,气感而和。
能致太平,岂独称于周礼;
终成徼倖,兹奚取于郑书。
臣等道鄙少恩,志希无害,被诏徒知于竭虑,讫功殊愧于淹期。
或许颁行,仍乞以《嘉祐详定编敕》为目。
其新编敕等共三十卷,谨随表上进以闻。
臣无任(云云)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1081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三、《文献通考》卷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文编》卷一九、《右编》卷三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六、嘉靖《维扬志》卷三二、乾隆《江都县志》卷三一、光绪《甘泉县志》卷一九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元祐七年五月十六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臣闻之孔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夫民既富而教,然后可以即戎,古之所谓善人者,其不及圣人远甚。
今二圣临御,八年于兹,仁孝慈俭,可谓至矣。
而帑廪日益困,农民日益贫,商贾不行,水旱相继,以上圣之资,而无善人之效,臣窃痛之。
所至访问耆老有识之士,阴求其所以,皆曰,方今民宽政,无它疾苦,但为积欠所压,如负千钧而行,免于僵仆则幸矣,何暇矫然举首奋臂,以营求于一饱之外哉。
今大姓富家,昔日号为无比户,皆为市易所破,十无一二矣。
其馀自小民以上,大率皆有积欠
监司督守令,守令督吏卒,文符日至其门,鞭笞日加其身,虽有白圭猗顿,亦化为筚门圭窦矣。
自祖宗已来,每遥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盗而本家及伍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
祖宗非不知官物失陷、奸民幸免之弊,特以民既乏竭,无以为生,虽加鞭挞,终无所得,缓之则为奸吏之所蚕食,急之则为盗贼之所凭藉,故举而放之,则天下悦服,虽有水旱盗贼,民不思乱,此为捐虚名而收实利也。
自二圣临御以来,每以施舍己责为先务,登极赦令,每次郊赦,或随事指挥,皆从宽厚。
凡今所催欠负,十有六七,皆圣恩所贷矣。
而官吏刻薄,与圣恩异,舞文巧诋,使不该放
监司以催欠为职业,守令上为监司之所迫,下以胥吏之所使,大率县有监催千百家,则县中胥徒举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则此等皆寂寥无获矣。
自非有力之家,纳赂请赇,谁肯举行恩贷,而积欠之人,皆邻于寒饿,何赂之有。
其间贫困扫地,无可蚕食者,则县胥教令供指平人,或云衷私擅买,抵当物业,或虽非衷私,而云买不当价,似此之类,蔓延追扰,自甲及乙,自乙及丙,无有穷已。
每限皆空身到官,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钱,谓之破限。
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盖无虚日,俗谓此等为县胥食邑户。
嗟乎,圣人在上,使民不得为陛下赤子,而皆为奸吏食邑户,此何道也!
商贾贩卖,例无现钱,若用现钱,则无利息,须今年索去年所卖,明年索今年所赊,然后计算得行,彼此通济
今富户先已残破,中民又有积欠,谁敢赊卖物货,则商贾自然不行,此酒税课利所以日亏,城市房廊所以日空也。
诸路连年水旱,上下共知,而转运司窘于财用,例不肯放税,纵放亦不尽实。
虽无明文指挥,而以喜怒风晓官吏,孰敢违者。
所以逐县例皆拖欠两税,较其所欠,与依实检放无异,于官了无所益,而民有追扰鞭挞之苦。
近日诏旨,凡积欠皆分为十料催纳,通计五年而足。
圣恩隆厚,何以加此。
而有司以谓有旨倚阁者方得依十料指挥,馀皆并催。
纵使尽依十料,吏卒乞觅,必不肯分料少取。
人户既未纳足,则追扰常在,纵分百料,与一料同。
臣顷知杭州,又知颍州,今知扬州,亲见两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为积欠所压,日就穷蹙,死亡过半。
欠籍不除,以至亏欠两税,走陷课利,农末皆病,公私并困。
以此推之,天下大率皆然矣。
臣自颍移扬,舟过濠、寿、楚、泗等州,所至麻麦如云。
臣每屏去吏卒,亲入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
云:「丰年不如凶年。
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口,犹可以生。
若丰年举催积欠,胥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
言讫泪下,臣亦不觉流涕。
又所至城邑,多有流民。
官吏皆云:「以夏麦既熟,举催积欠,故流民不敢归乡」。
臣闻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
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
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
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馀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臣自到任以来,日以检察本州积欠为事。
内已有条贯除放,而官吏不肯举行者,臣即指挥本州一面除放去讫。
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未有明文者,即且令本州权住催理,听候指挥
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有碍者,臣亦不敢住催。
各具利害,奏取圣旨,谨件如左。
一、准元祐五年五月十四日敕节文:「应实封投状承买场务第五界已后,见欠未纳净利过日钱,亦许比第四界以前三界内一界小数催纳」。
上件条贯,止为过界有人承买场务,可以分界,见得最小一界钱数豁除见欠,其间界满,无人承买场务,只勒见开沽人认纳过日钱数者,即无由分界,见得小数,所以不该上条除放。
朝廷为见无人承买场务,比之有人承买者,尤为败阙,不易送纳,反不该上条除放,于理不均,故于元祐六年颁条贯内,别立一条:「诸场务界满未交割者,且令依旧认纳课利,及过日钱,若委因事败阙,或一年无人投状承买,经县自陈申州,本州差官,限二十日体量减定净利钱数,令承认送纳,仍具减定钱数出榜,限一季召人承买。
无人投状,本州再差官减定出榜
限满,又无人投状,依前再减出榜
若减及五分以上,无人投状,申提刑司差官与本州县官同共相度,再减节次,依前出榜
如减八分以上,无人投状承买,委是难以出纳净利钱,即所差官与本州县保明申提刑司审察,保明权停闭讫奏(自界满后至停闭日,见开沽人,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
臣今看详,朝廷立此两条,圣恩宽厚,敕语详备,应有人无人承买场务,皆合依条就小送纳,无可疑惑。
只缘官吏多以刻薄聚敛为心,又不细详条贯,所以诸处元只施行逐界通比就小催纳指挥,其界满无人承买,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条贯多不施行。
臣细详上条,既云「自界满至停闭日,见开沽人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即是分明指定合依临停闭日减定最小钱数送纳。
虽逐次减定钱数不同,缘皆未有人承买,不免更减,终非定数。
既已见得临停闭日所减定数,岂可却更追用逐次虚数为定!
臣已指挥本州行下属县,应界满败阙无人承买场务,系见开沽人承认送纳者,并依上条只将临停闭日所定最小钱数为额催纳。
内未停闭已前,有人承买,即系上条,各以当限所减定钱数为额催纳。
以上如有欠负,即将已前剩纳过钱数豁除。
如已纳过无欠负者,即给还所剩,本州已依应施行讫。
深虑诸路亦有似此施行未尽处,乞圣旨备录行下。
一、准元祐五年四月九日朝旨:「应大赦以前,见欠蚕盐和买青苗钱物,元是冒名,无可催理,或全家逃移,邻里抱认,或无头主,均及干系人者,并特与除放」。
今勘会江都县人户积欠青苗钱斛二万四千九百二十贯石,内四千九百贯石,系大赦已前欠负逃移,臣已指挥本州,依上件朝旨除放去讫。
一千五百二十五贯石,虽系大赦前欠负,却系大赦后逃移,未有明文除放,见今无处催理,不免逐时行下乡村勘会,虚有搔扰。
臣已指挥本州更不行下,欲乞圣旨指挥应大赦前欠负蚕盐和买青苗钱,但见今逃移无处催理者,本县官吏保明,并与除放。
〔贴黄〕勘会上件朝旨,经隔二年,不为除放,臣今来方始施行。
深虑诸州、军亦有似此大赦前欠蚕盐和买青苗钱逃移人户,合依圣旨除放,而官吏不为施行者,乞更赐行下免罪改正。
一、检准《熙宁编敕》:「诸主持仓库欠折官物、买扑场务少欠课利元无欺弊者,其产业虽已估计倍纳入官,许以所收子利纽计还元欠官钱,数足,即给还或贴纳所欠钱数,相兼收赎,如过十年不赎,依填欠田宅条施行。
系十保干系人产业,虽欠人有欺弊,亦准此」。
此乃祖宗令典,虽熙宁新法,亦许准折欠数,数足便还。
只因元丰四年十二月内,两浙转运司奏,买扑之人多是作弊,拖欠合纳课利,须至官司催逼紧急,却便乞依条将产业在官,拘收子利,折还系元抵田产物业。
窃缘所出花利微细,卒填所欠官钱不足。
看详买扑场务,并系人户情愿实封投状,抱认勾当,其课利依条自合逐月送纳,即与公人主持仓库欠折官物陪填事体不同。
今相度欲乞于《编敕》内删去「买扑场务少欠课利」八字,因此立法,诸主持官物欠折无欺弊者,其产业估纳入官,以所收子利,准折欠数,候足给还,或贴纳钱收赎。
如过十年不赎,依填欠田宅法。
系十保干系人产业,虽元欠有欺弊,仍以所估纳抵产子利,准折欠数,通计偿足给还抵产。
其以前欠负,亦准此,内剩纳过钱数,仍给还所剩。
一、准元丰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明堂赦书》节文:「开封府及诸路人户,见欠元丰元年以前夏秋租税,并沿纳不以分数,及二年以前误支雇食水利罚夫买扑场务出限罚钱,并免役及常平息钱,并特与除放」。
是时转运司申中书称,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及和预买细绢,并系人户已请官本,不合一例除放。
中书批状云:勘会赦书内,即无见欠丁口盐钱并盐博绢米及和预买䌷绢已请官本除放之文,因此州县却行催理。
至元丰八年登极赦书,亦是除放两税,沿纳钱物。
后来尚书户部仍举行元丰四年中书批状指挥,逐年蚕盐钱绢和预买䌷绢等,系已请官本,并不除放。
臣今看详,内蚕盐钱绢一事,盐本至轻,所折钱绢至重。
只如江都县每支盐六两,折绢一尺。
盐六两,元价钱一十文五分足,绢一尺,价钱二十八文一分足。
其支盐纳钱者,每盐五斤五两,纳钱三百三十一文八分足,比元价买盐每斤二十八文足已多一百八十三文足。
又将钱折,所估价至低。
又有仓省加耗及脚剩之类,一文至纳四五文。
今来既不除放,即须催纳绢折色,所以人户愈觉困苦。
臣今看详,丁口盐钱绢既为有官本,难议除放,即合据所支盐斤两实直价钱催纳,岂可将折色绢上增起钱数尽作官本,显是于理合放,于条未有明文。
臣已指挥本州,应登极赦前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之类,只据当时所支官物实直为官本催纳,其因折色增起钱数,并权住催理,听候朝旨。
伏望圣慈特赐指挥,依此除放。
一、准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书》:「应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钱二百贯以下,并特与除放」。
续准元祐二年二月七日都省批状:「知郑州张璪劄子奏,臣伏睹《明堂赦书》节文,诸路人户,见欠市易钱二百贯以下,并特与除放。
臣自到州,契勘得本州旧系开封府管城县日,本县市抵当,于元丰二年五月以后,节次准市易上界牒,准太府寺牒支降到疋帛散茶,令搭息出卖
其本州自合依条许人户用物货等抵请及见钱变易,本州却赊卖与人户,仍不曾结保,致有二百九十八户除纳外,共拖欠下官钱计一千九百馀贯文。
虽契勘得逐户名下见欠各只是二百以下,本州为是元管勾官司违法赊散,不依太府寺搭息出卖指挥,致人户亦不曾用物货抵请,即与市易旧法许人结保赊请金银物帛见欠官本事体不同,以此未敢引用赦敕除放。
系上件人户所欠物帛价钱,本因官吏违法赊过,其人户元不知有此违碍。
伏望圣慈矜恤,特许依赦除放,庶使贫民均被圣泽」。
户部看详,住罢赊请,后来违法赊散过钱物,并府界县分人户抵当亏本糯米,各与未罢已前依条赊请事体不同。
今勘当难以依赦除放。
都省批状,依户部所申。
又续准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敕:「勘会内外见欠市易非违法赊请人户,已降指挥,二百文已下除放,其外路系违法者,即不该除放。
切缘本因官司违法赊卖,今来人户若不量与蠲放,显见独不沾恩,须议指挥」。
十月二十五日奉圣旨,令户部指挥诸路,契勘官私违法除放人户,许将息罚充折外,见欠钱二十文已下者,并与除放。
又续准元祐四年正月初十日转运司牒:「准尚书户部符,据淮南转运司状,契勘本路市易欠钱,除依条赊借,并元系经官司违法赊欠,已依上项赦敕朝旨施行外,元有未承元丰四年五月十九日朝旨住罢赊借以前,并以后有人户于市易务差出计置变易勾当人等头下赊借钱物,见欠不及二百及二十以下,今详所降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敕》,止言市易欠钱人户,见欠二百文以下除放,并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朝旨,亦止言官司违法赊借,见欠二十文以下除放,今来前项人户,从初径于市易差出勾当人等头下赊欠,本司疑虑,未敢一例除放申部者。
本部看详,《明堂赦》云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二百以下除放。
及近降朝旨,亦止云官私违法私放人户许将息罚充折外,见欠二百以下除放,即无似此窠名明文
今据所申符,本司主者详此,一依前后所降朝旨施行,无至违误」。
臣今看详,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书》,止言「应内外欠市易务钱二百以下,并与除放」。
赦文简易明白,元不分别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名下分请,亦不拘限官司依条赊卖或违法俵散,及有无抵当结保搭息不搭息之类,但系欠市易务钱二百以下者,便合依赦除放,更无疑虑。
切原圣意,盖为市易务钱,本缘奸臣贪功希赏,设法陷民,赤子无知,为利所罔,故于即位改元躬祀明堂始见上帝之日,亲发德音,特与除放。
皇天后土,实闻此言。
当时有识,已恨所放不宽,既知小民为官法所陷,何惜不与尽放,更立二百贯之限。
然是时欠负穷民,无不鼓舞涕泣,衔荷恩德。
曾未半年,已有刻薄臣寮,强生支节,析文破敕,妄作申请,致有上项续降圣旨及都省批状指挥,应官司违法赊借者,止放二十以下,其于差出勾当名下赊请者,并不除放一文,使宗祀赦文,反为虚语,非独失信于民,亦为失信于上帝矣。
所系至大,而俗吏小人曾不为朝廷惜此,但知计析锥刀之末,实可痛悯。
臣窃仰料二圣至仁至明,已发德音,除放二百以下,岂有却许刻薄臣寮出意阻难追改不行之理?
必是当时议者,以为欠钱之人,诈立私下赊买人姓名,分破钱数,令不满二百,侥倖除放,以此更烦朝省别立上项条约,以防情弊,一时指挥,不为无理。
今来岁月已久,人户各蒙监催枷锢鞭挞,困苦理极,若非本身实欠,岂肯七年被监,不求诉免?
以此观之,凡今日欠户,并是实欠,必非私相计会为人分减之人,明矣。
伏望圣慈,特与举行元祐元年九月六日赦书,应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钱二百以下,不以官私违法不违法,及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名下分请者,并与除放,所贵复收穷困垂死之民,稍实宗祀赦书之语,以答天人之意。
一、准元祐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将府界诸路人户,应见欠诸般欠负,以十分为率,每年随夏秋料各带纳一分,所有前后累降催纳欠负分料展阁指挥,更不施行」。
臣今看详上项指挥,明言应见欠诸般欠负并分十料催纳,元不曾分别系与不系因灾伤分料展阁之数,圣恩宽大,诏语分明,但系欠负,无不该者。
只因户部出纳之吝,别生支节,谓之申明。
其略云:「本部看详,人户见催逐年拖欠下夏秋租税赃赏课利省房没官等钱物,若不系因灾伤许分料展阁理纳之数,自不该上条」。
尚书省八月三日批状指挥,依所申施行,即不曾别取圣旨。
臣尝谓二圣即位已来,所行宽大之政,多被有司巧说事理,务为艰阂,使已出之令,不尽施行,屯膏反汗,皆此类也。
兼检会元祐敕节文:「诸灾伤倚阁租税,至丰熟日,分作二年四料送纳,若纳未足而又遇灾伤者,权住催理」。
今来元祐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圣旨指挥,虽分为十料,比旧稍宽,又却冲改前后分料展阁指挥,即虽遇灾伤,亦须催纳。
水旱之民,当年租赋尚不能输,岂能更纳旧欠?
显是缘此指挥,反更不易,欲望特降圣旨,应诸般欠负,并只依元祐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指挥,分十料施行。
仍每遇灾伤,依元祐敕权住催理。
内人户拖欠两税,不系灾伤倚阁者,亦分二年作四料送纳,未足而遇灾伤者,亦许权住催理。
所有户部申明都省批状指挥,乞不施行。
〔贴黄〕议者必谓若如此施行,今后百姓皆不肯依限送纳两税,侥倖分料。
臣以谓不然。
《编敕》明有催税末限不足分数官吏等第责罚,令佐至冲替,录事司户与小处差遣,典押勒停,孔目管押官降资,条贯至重,谁敢违慢。
若非灾伤之岁,检放不尽实者,何缘过有拖欠。
若朝廷不恤,须得并催,则人户惟有逃移,必无纳足之理。
一、臣先知杭州日,于元祐五年九月奏:「臣先曾具奏,朝廷至仁,宽贷宿逋,已行之命,为有司所格沮,使王泽不得下流者四事。
其一曰:见欠市易籍纳产业,圣恩并许给还,或贴纳收赎。
而有司妄出新意,创为籍纳、折纳之法,使十有八九不该给赎。
其二曰:积欠盐钱,圣旨已许止纳产盐场监官本价钱,其馀并与除放。
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
其三曰:登极大赦以前人户,以产当酒见欠者,亦合依盐当钱法,只纳官本。
其四曰:元丰四年杭州拣下不堪上供和买绢五万八千二百九十疋,并抑勒配卖与民,不住鞭笞,催纳至今,尚欠八千二百馀贯,并合依今年四月九日圣旨除放。
然臣具此论奏,自经一百八日,未蒙回降指挥,乞检会前奏四事,早赐行下」。
尚书省取会到诸处,称不曾承受到上件奏状。
十二月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苏轼别具闻奏。
臣已于元祐六年正月九日,备录元状,缴连奏去讫,经今五百馀日,依前未蒙施行。
伏乞检会前奏,一处行下。
右,谨件如前。
今所陈六事及前所陈四事,止是扬州杭州所见。
窃计天下之大,如此六事、四事者多矣。
若今日不治,数年之后,百姓愈困愈急,流亡盗贼之患,有不可胜言者。
伏望特留圣意,深诏左右大臣,早赐果决行下。
臣伏见所在转运、提刑,皆以催欠为先务,不复以恤民为意。
盖函、矢异业,所居使然。
臣愚欲乞备录今状及元祐六年正月九日所奏四事,行下逐路安抚钤辖司,委自逐司选差辖下官僚一两人,不妨本职,置司取索逐州见催诸般欠负科名户眼,及元欠因依,限一月内具委无漏落,保明供申,仍备录应系见行欠负敕条,出榜晓示。
如州县不与依条除放,许诣逐司自陈,限逐司于一季内看详了绝,内依条合放而州县有失举行者,与免罪改正讫奏。
其于理合放而未有明条或于条有碍者,州权住催理,奏取敕裁,仍乞朝廷差官三五人置局看详,立限结绝。
如此则期年之间,疲民尚有生望,富室完复,商贾渐通,酒税增羡,公私宽泰,必自此始也。
臣身远言深,罪当万死,感恩徇义,不能默已。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本州近准转运司牒坐准户部符:「臣寮上言,去岁灾伤人户,农事初兴,生意稍还,正当惠养,助之苏息。
伏望圣慈许将去年检放不尽秋税元只收三二分已下者,系本户已是七八分灾伤,今来若纳钱尚有欠,必是送纳不前,乞特与除放。
其馀纳钱见欠人户,亦乞特与减免三分外,若犹有欠,并上二等户,如不可一例减放,则并乞特与展限,候今年秋熟,随秋料送纳」。
其言至切,寻蒙圣恩送下户部
本部却只检坐元祐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敕节文灾伤带纳欠负条贯应破诏旨,其臣寮所乞放免宽减事件,元不相度可否。
显是圣慈欲行其言,而户部不欲,虽蒙行下,与不行下同。
臣今来所论,若非朝廷特赐指挥,即户部必无施行之理。
〔又贴黄〕臣今所言六事及旧所言四事,并系民心邦本,事关安危,兼其间逐节利害甚多,伏望圣慈少辍清闲之顷,特赐详览。
〔又贴黄〕准条,检放灾伤税租,只是本州差官计会令佐同检,即无转运司更别差官覆按指挥
臣在颍州,见逐州检放之后,转运司更隔州差官覆按虚实,显是于法外施行,使官吏畏惮不敢尽实检放。
近日淮南转运司为见所在流民倍多,而所放灾伤,多不及五分支破,贫粮有限,恐人情未安,故奏乞法外支给,若使尽实检放,流民不应如此之多,与其法外拯济于既流之后,曷若依法检放于未流之前,此道路共知,事之不可欺者也。
臣忝居侍从,不敢不具实以闻奏。
〔又贴黄〕京师所置局,因令看详畿内欠负。
欧阳少师致仕启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九四、《西台集》卷八
功盛不居,请坚得谢。
庙堂异数,隆体貌于元臣;
士民相矜,服进退之大节。
非止真儒之绝德,盖为宰物之成功。
窃以富贵之地,常情易安;
去就之间,古人难处。
以公孙好学,而持禄用事;
以车相耋老,而容身处朝。
文成智也,仅能杜门;
仲舒贤也,晚而去位。
筦库之贱,士犹降志以居;
儋石之微,人或没身不厌。
况以都三公之贵,而名藏于府;
万钟之禄,而泽流于民。
聪明在心,智虑如壮。
退未七十,古无二三。
伏惟致政少师盖代有声,立言不朽。
处元老,号为文师
当朝廷议论之大,则每先发明;
知社稷继嗣之重,则早能援立。
谋不下席,功如泰山
故天下想闻其风,而廷臣无出乎右。
遂委已成之务,以休未至之年。
天子不能夺其高,士人不能持其去。
十三请而必退,数百年之所无。
史官载笔而书光华,交游攘臂而议勋业。
朝中新政,久垂誉于臣邻;
颍上旧民,如得见其父母。
某已从道路,获望清光;
晚侍话言,粗明操舍。
睹国家之盛事,想门馆以游心。
伏冀内保康宁,永居安佚。
再三加命,已闻考父之恭;
九十为师,坐继鬻熊之美。
张僧繇天王上有薛稷题阎二物乐老处元直取得又收景涣问礼图亦六朝画珊瑚一枝 北宋 · 米芾
七言绝句 押麻韵
三枝朱草出金沙,来自天支节相家。
当日蒙恩预名表,愧无五色笔头花。
汪信民哀辞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二○、《嵩山文集》卷二○
汪信民名革临川人,以经义试礼部为第一,乃默若有所遗者。
且曰:「我初从科举求禄,不愿得名也。
自游学校来,闻见不谓不多,一旦捐掷椓割之,唯恐其少似。
乃昼夜读书,始知尊先儒,究明大旨,不敢肆胸臆为新奇苟异,坐诬古人」。
其为宿州教授时,申国吕元明得罪,侨寓宿州信民乃以师席处元明,若幼童之仰严师然。
于是信民中益邃静,所植固矣。
去而改官,得宗子学博士
信民执手板,立政事堂下,曰:「贫不能官京师,如复得分教诸生,则何敢辞」!
乃出教授楚州
予久闻信民志尚而敬之,恨未得见也。
想其风裁,是必魁梧丈夫,辞气慷慨,可畏人也。
前年余赴明州船场,道楚州信民,孱然仅能衣冠,怯于语言,礼仪则甚恭,泯泯若平生无毫发能者。
予益多之,与论交,曰:「不敢与夫子交,后辈也」。
予复叹曰:斯人殆不可亲疏耶?
若使斯人得时行其所知,是真可畏哉!
岂特文章翰墨事可期,要以特立独行之操著于事业,如前日公卿大臣。
别来逾年,信民疾不起楚州
予哭之哀,不能已,念有术士亦临川人,为予言信民生平内相,且其命当大贵。
予告之曰:「命所不知,内相在昔日则验,安可施于今人」?
已而果然,益可哀也。
作哀辞曰:
一乡有木甚茂兮,众颠越以投息。
君子忠信之异兮,览九州而自得。
远吾乡而之中国兮,亦谓予曰不然。
余之砺刃何施兮,抱公输之绳墨。
羌古人之可乐兮,又何有乎忧伤?
弗窘速以徜徉兮,涉不胫而济无航。
何吾道之终否兮,顾孔鸾而不见。
虽曰寿考之欲兮,又何如死之良?
不然若人何为兮,忽舍白日之昭昭。
念我平昔南北兮,曾不得与逍遥。
譬彼宝玉弗珍兮,藏不袭,而衢路之矇瞍遇如瓦砾兮,虽埋灭亦奚悲!
我独恸哭增伤兮,且何益于若人?
访遗编而尸之兮,未必自谓之珍。
果谁能子之知兮,尚曰二三友朋。
输吾哀以共之兮,亦有弟善厥躬。
后有人以兴哀兮,知我怀之不穷。
偈颂二百零五首 其四十三 北宋 · 释正觉
 押哿韵
朔风拂旦吹秋过,时节薄寒宜就火。
拱默威音世外游,放闲枯木堂中坐。
尘劫空时却有家,道环虚处元无我。
灵灵不昧寂而知,衣钵少林分付可。
措置通融四选奏淳熙十六年八月九日 南宋 · 颜师鲁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五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八之四四(第三册第二五七九页)
尚左见榜四百馀阙,而参选者才二十五员;
尚右见榜人百馀阙,而参选者三十六员。
因而考究得县令五十馀处元侍左窠阙,中间关借,因循未还。
欲乞将尚左县令阙悉归侍左,及尚右出阙经及一年以上无人愿就,即关侍右从条通差,庶几四选通融,无不均之患。
中庸论下 宋 · 史尧弼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三○、《莲峰集》卷六
中庸之道,万世之所通行而不可违者也。
故圣人之在上也,举是道而措之于用,使人油然而皆化;
圣人之在下也,歛是道而施之于教,使人默然而皆识。
、文、武、之际,措之于用者也。
故修诸身谓之执中,观于民谓之取中,举而措之谓之用中,又大为之名谓之皇极。
当时圣人未尝不本乎此以化人,而当时之人未有不由此而得为君子者,故能刚不吐,柔不茹,宽而有制,从容以和,行之当世而无弊矣。
此唐虞三代之士俗所以为大过人也欤!
晚周之衰,斯道不复行于上矣,故汲汲以诲其徒,敛而施之于教,而其说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民既鲜,则卑者必入于污,高者必入于僻,智不制而至于诈,勇不学而至于荡。
圣人忧其然也,故极高明以导中庸而躬率之,要使天下皆入于中庸,而不为小人之无忌惮,是以独取颜氏之子为庶几,不取狂者之过,而深嫉乡原之害德,以为天下之劝焉。
呜呼,圣人之欲行中庸之道甚切也。
有人焉,于中庸则过,然犹可以入于善,则圣人虽无取,而犹或可取也。
又有人焉,近似中庸而反有害于德,则圣人之所切恶,而不可复教矣。
狂狷之徒是过中庸而犹可为善者也,乡原之徒是近似于中庸而有害于德者也。
执是而论西汉之士,斯可得而议矣。
汲黯之直,萧望之之刚,得非近于狂狷者欤!
郑庄之推贤,倪宽之下士,韦元成之谦逊,平当通明,得非入于乡原者欤!
何则?
汲黯之面折廷诤,可以为直矣,而失之戆;
萧望之堂堂折而不挠,可以为刚矣,而失之太刚而必折。
虽可谓贤,而于中庸则过,岂非嘐嘐有大志,狂而进取,狷而有所不为哉?
郑庄之流,则异于是矣。
屈志以下贤,弃产以市义郑庄以此为善而力行之。
卑体以下士,循默以远名,倪宽以此为善而力行之,疑若近似中庸者矣。
然二人处武帝之世,有趋和之讥,宽有封禅之请,是失之佞也,其可以之入德乎?
避侯以为逊,自劾以为谦,元成以此为善而力行之。
逡巡而有耻,坚卧以辞封,平当以此为善而力行之,疑若近似中庸矣。
然二人处元、哀之间,元成不能守正,平当无所建明,则是失之懦也,其可与之入德乎?
然则是四人之为善,不过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奄然以媚于人者而已。
由是观之,汲黯望之虽过乎中庸,然而用心之刚,有圣人而引之,犹可复也。
彼四子之所为,自以为善而固执之,不知其失之佞,失之懦,没溺而不可复返,虽有,不可化之于道矣。
兹不亦乡原之害德者哉?
使之用于世,必无益于成败之数。
汲黯望之之贤,犹足以为近古社稷臣,此之深疾夫乡原,而或取于狂狷也欤!
呜呼,圣人虽不轻许人以中庸,而欲使天下尽入于中庸之道,其所以望于人者,皆欲其刚不吐,柔不茹,如唐虞三代之士俗而后已也。
至于狂狷犹或取,而于乡原则深疾之。
学者之志于道者,其可不求其意哉!
王才臣子俊(二 淳熙六年1179年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五、《书稿》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某再拜。
久别,不胜思企。
辱书勤恳,具审起居佳福,良以为慰。
中间尝附一缄,似未达,何也?
科举事病之久矣,再为仪曹,即入文字云:「殿试有初考、复考、详定、编排,省试有点检,有参详,有知举,皆经三四手,犹患不能尽得实才。
解试为取士之原,乃决得失于一夫,又期限促迫,去取不公,是汩其源欲流之清也」。
既下国子监详议,迄今乃无定说。
本意欲五十人解额处元试官五人,各令五倍取之;
却再誊录此二百五十副,别差覆考官两员,使不相通,再加审择,取所谓五十人者。
庶几二人得以精选,而分房容私之弊可革。
或者乃疑常岁试官犹不足数,安所求此两员者?
又五员知中否不在我,将卤莽应之,能者愈无路可进矣。
坐此半年文书犹未上,而蜀士忽献云:士人得第之后,旧业并为弃物,不若令尽习词科,但明示出题所在可也。
朝廷主之甚力,便欲施行。
仆谓科举大事,熙宁元祐间两制三馆议论纷然,今安敢造次更张?
且经义诗赋,考官童而习之,白首犹纷如。
若变为宏词,则自唐以来退之已有古今之辨,况今日乎?
荒唐难考也。
淮西碑》、《溪堂诗》正符皇雅关键,岂易知邪?
本朝至嘉祐,太平已百年,而欧阳公在朝亦久矣,加之名公巨卿欲变文格者多,然须俟知贡举明示好恶,使士人自为从违,犹召闹于一时,后乃自定,初不在改法也。
东坡议状盖尽之矣。
不知于差解试官处别有何策可救目前之弊?
其亦付之偶然,使士人各试其命耶?
向为吾才臣萧伯和兄弟及陈杲卿辈不平久矣,前年秋偶见温州叶适者,文笔高妙,即以门客牒曹司会有石司户识见颇高,遂寘前列。
省试幸在行间,廷试遂居榜眼
旦夕录其三次程试拜呈,若时文皆尔,亦何不可之有?
然叶行年三十,在乡曲未尝发荐,以此知遗才甚多。
才臣诸公所以未遇也。
南康告归。
暑甚,烦渴,连饮白酒两杯,烂醉,书不成字,又多差误,惶恐。
不宣。
文靖公程文跋(代吴侍郎 南宋 · 度正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六八、《性善堂稿》卷一五
文靖吕公少时应举之作也。
案《家状》,习《春秋》、《论语》墨义、诗赋、杂文、时务策,今存者惟《春秋》、《论语》墨义各十道,诗、赋、论各一首。
赋与论意绪宏远,已有宰天下之气,独经义不工,盖时未尚经术耳。
初公为小官,伯父文穆公已深器之,荐之真庙,已而遂相仁宗
公虽长于智虑,然其为相实以安静为本,每不欲有所更张。
当时范文正公欧阳文忠公辈亦皆不乐之,然公处之泰然,盖未尝以为意也。
其后首引范公与之共政。
及公易箦,仁宗手诏以人材为问,公具以对,盖自韩魏公而下见于《庆历圣德诗》者,皆公密具以闻者,而世罕知之也。
独欧阳公知之,故于《范公神道碑》中具载此意,而忠宣公不悦,欧阳公至变色语之。
忠宣处元祐则祖欧阳公之意,考之行事与前日大异,盖晚而后识此意耳。
欧阳公又尝以此语老泉老泉亦谓此意人无有知者。
元祐中苏文忠公行小申公平章军国重事制,首及烈考相昭陵,清静宁民,劳谦得士,又谓仪型之老多其宾客,盖述欧阳公所以告老泉之意耳。
呜呼,朋党之论何代无之,虽仁宗之世亦不免,然卒不能为患者,盖当时在位之君子德量有以胜之耳。
公六世孙祖周出示此,览之慨然,因为及此,后之君子将有取于斯焉。
嘉定三年五月
刘阁学 南宋 · 洪咨夔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平斋集》卷二五
驷玉虬以征,尚迟床下之拜;
骑青牛而过,敢后道傍之迎?
顾斯文千古以无传,而前辈百年之几见,熟窥梗槩,粗识源流。
盖自蜀公以来,始有后溪者作。
其清明则青天白日,其高深则太山黄河。
参古今之典刑,具出处之本末。
权门鼎盛,在熙宁自拔于熙宁;
圣化更张,处元祐不党于元祐。
以鸡鸣嘐嘐之志,追鸿飞冥冥之风。
去不可留,归犹未老。
梅花索笑,浩若胸中之春;
树谖草以忘忧,萧然物外之乐。
尽醉于田父泥饮之顷,相忘于舍者争席之间。
文章散落于人寰,翰墨流传于夷裔。
虽有诏以强起,曾何心于复来?
然而一饭不忘乎吾君,百方欲济乎斯世,有关庙画,每以驿闻。
宗磐未强,首陈储嗣事之十九疏;
民瘼已亟,次及条例司之数千言。
仗孤忠以直前,犯众怒而不顾。
亶为仁者之勇,得圣人之清。
天下达尊三,孰如公者;
国中之儒者一,其舍我乎?
赐剑履以给扶,伟衣冠而入侍。
某遨头后乘,钳尾冗衔,每思退续《离骚》之词,何幸亲问《太玄》之字!
观神和而气定,知目击而道存。
自怜孺子倥侗,毋惜一编之教;
更愿老亲强健,亦如三寿之朋。
敬在下风,有如皦日。
蔡侍郎侍读 南宋 · 洪咨夔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翰苑新书》续集卷七、《秘笈新书》卷三、《启隽类函》卷四○、《宋四六选》卷一二
畴绩典铨,升班进读。
视玉堂之草,远追三盘五诰之遗;
金华之书,尽洗诸子百家之陋。
天将大任,道不虚行。
恭惟某官学包九流,声满六合。
气刚大则当今之孟子,文雅健则后代之子长。
功名听其自来,荣贵付之素定。
不肯疾趋于半武,惟知傲睨于群飞。
数年远龙尾之阶,一日上鳌头之禁。
春翻红药,夜对金莲
方王言独鼓于风雷,而人物更精于冰鉴
欲重北扉之直,仍陪西学之游。
汲汲,仲尼皇皇,所贵为王者之事;
虞夏浑浑,商书灏灏,直期续圣人之传。
于从容暇豫之时,有咨访讨论之益。
凝旒深简,重席逾多。
若昔邢炳咸平之间,与吾坡仙处元祐之始,皆华盖有翰林之逼,而细毡惟广厦之居。
不图今焉,复见作者。
地禁度花砖之日,天低垂画衮之云,亶为六籍之光,庸振诸儒之气。
唐臣于三侍,咸知稽古之荣;
取汉相于一言,伫究经邦之业。
某系心玉峙,决眦冰衔。
虽怜点铁之难成,不觉弹冠而自喜。
送穷鬼,又惊岁律之推移;
折梅而寄故人,正待春风之披拂。
风入松 其一 春灯次夫子韵二首 清 · 顾太清
 押词韵第八部
沿河新草绿堪挑。
丝柳渐开条。
六鳌海上凌风至,献明珠、火树蟠桃
十里朱阑画阁,满天月壁星轺。

平乐事庆清朝
结伴走天桥。
钿车游马笙歌队,望青帘、春酒新烧。
红烛缘街引路,浮圆到处元宵。
按:【注】另本“丝柳渐开条”作“花柳渐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