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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疑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
中秋后七日四明山仁岳再奉书于钱塘梵天阇梨润公讲次:前者盛制《指瑕》之外,复有《签疑》数纸,亦斥予师《释请观音疏中消伏三用》也。
师鄙其谬说,委诸侍者,用充脂烛。
予窃阅以详之,因签以解之。
所有疑情,皆为此息。
即用「止疑」二字目彼此两文,使《消伏》之义区以别矣。
次《抉膜书》寄去,惟加察是幸。
予师释三种毒害云:「事毒在欲界,此约果报,故受事名。
行毒从色界,尽别教教道,以不即理,故别受行名。
理毒唯圆,以谈即故也」。
疑曰:如此判释三种消伏,似于义未允。
据此三种消伏之义,须俱约圆割。
约行为地前,恐违圣意。
何者?
此经虽部通四教,而正意在圆。
大师释义,多是从圆,佛元意故,文之旨故,深收浅故,应修门故。
如《普门疏》释水火等难,皆约五住,通收四教。
今此约行,既论破五住惑,定知在圆。
止曰:将三种消伏须俱约圆者,此彰灼违文也。
且疏释消伏毒害云:「历四教十法界,除三障也」。
又释感应为宗云「以此十法界、众生三业为机」等。
又释三番持咒功能,皆约十种行人明之。
又下文备释三乘得益之相,何须俱约圆教判耶?
故《辅行》云:「《方等经》中闻三昧者结得道益,通于三乘,及以四众,即通于四教」。
又云:「但观诸经,会末得道,则识所说共别之意」。
今经得益,既有三乘,故知消伏须通四教也。
然则辨体,可简三教,尅就圆明,盖观音之自行也。
若其论用,既是利他,必该十界。
倘唯从圆判,则拔苦不周也。
又《金光明玄义》辨体则专取如来所游法性,论用则须通三乘忏悔灭恶,何得粗暴云「部通四教,正意在圆」耶?
若云以深收浅,斯乃指东摄西。
应谓章疏无凭,是故胸臆自撰。
又引《普门疏》释水火等难,皆约五住通释四教,證今五住定知在圆者,此昏乱之言也。
且彼文五住既收四教,而却引證今文五住定知在圆,况彼经开显,尚收四教,岂今经方等,须定在圆耶?
观此等文,都无所以,验乎馀说,安可持论!
今勉强书之,俾结乘种耳。
判属理即,何谓修门
疑曰:此中明理毒者,唯就谛理辨之。
何者?
法界无碍,无染而染,是全三德成三障。
此由性具三障,起三障用,是理之毒,非能非所,而指此毒为所消故。
《止观》云:「法性即无明,无明非止非不止」。
唤无明为不止,岂非理毒是所消耶?
此毒当体,即是法性,染即无染,全障成德,故谓之理消伏用。
法性亦非能非所,指此法性为能消故。
《止观》云:「无明即法性法性非止非不止」。
法性为止,既称为止,岂非能消伏耶?
虽理体本然,亦由圆人名字,初心解了,方知此毒即理名字。
已上即属约行,用一心三观破五住烦恼。
此从智断以说,与前约理不同。
虽有二义,旨俱在圆。
何者?
由有理毒,故有事毒、行毒等。
止曰:取《止观》文释理消伏用,略有三失。
一者,彼是相待三止中文。
荆溪判相待为可思议粗,又云义似于别,唯一绝待。
为不思议,妙独在于圆。
何得用彼粗义,释今圆理耶?
虽云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而须唤无明为不止,唤法性为止。
既理惑之名对立,故圆妙之义未成。
今疏云:「法界无碍,无染而染,即理性之毒」。
是则全理成毒,全毒成理。
理毒叵分,思议须绝,岂得抑同相待,用理毒为所消,法性为能消耶?
祇知对当名言,不觉翻为粗浅矣。
二者,《止观》明三止之义,意成一义,同时而修。
若但取第三不止止义释理消伏,定在理即,不涉智行。
须以止息、止停、止止义为约行消伏,判属名字已上,此乃分擘三止同时之义,疋配理行二种之谈。
相待三止尚自残缺,况绝待乎?
三者既唯约理即、涉智行为理消伏者,乃是以本觉之性为能消,以本有之惑为所消。
一切众生,何尝不消伏耶?
若然,则月盖延请观音说咒,都无功用也。
况疏文显示十种行人皆是修相,岂理消伏十种不收耶?
且三种消伏,明其力用,约理消伏,此义最妙。
傥唯在理体,不关修得,则都无力用,一疏精要,皆悉顿亡矣。
然而阇梨亲用圆师《阐义钞》中消伏之说,而不知《阐义》全塞大涂,可谓攀枯求力,不觉人杌俱倒也。
今问:既三种消伏俱须在圆,未审约事摄属何位?
若但称名诵咒,不了谛理,何名圆人?
若于称名兼了谛理,又成约行,以云名字已上属约行故。
若无分齐,取便乱摄,则无义语也。
疑曰:《普门疏》五住既收四教,岂此文五住而却在地前耶?
大师云:「地前三十心,不能破无明」。
若言登地同圆,自然破第五住惑者,则此已是理破,何名约行中破耶?
此一义甚为不便。
乃至云若谓对前三教不即,唯圆即理,名为理消,有何不可。
但约地前破五住义,稍不便。
止曰:夫欲评论章疏,须看文之宽狭,义之进否。
岂见名数相似,便谓旨趣全同?
望声释义,斯之谓矣。
且《普门疏》于业报之外,但明五住烦恼,即以五住通收四教。
今疏既于事毒之外立五住烦恼,又五住外立理性之毒,则知从粗至妙,自浅阶深,三义不滥。
岂得将彼通收之义,齐今别对之文?
故予师判五住,尽别教教道,理毒唯圆也。
以约行中,不谈即义,直云五住烦恼,有何所以便属圆教耶?
至约理中,乃示法界无碍,即理之毒,显与前文甄简有异。
则知圆教虽有五住,以即理故,俱受理名。
如《妙玄》以事理二恶分别圆两教,《释签》解云:「若即理说惑,谓惑为理;
若离理说惑,谓惑为事」。
又如《普门玄义》,章安用观修得善恶、性德善恶而起弘誓,论普不普。
岂非观修得善恶属乎偏教,观性德善恶属乎圆教?
是知约行之毒,即理之毒,圆别分之,颇符教意。
又云「岂此文五住,却在地前」等者,此盖不知教道之说,通登地已上,如《抉膜书》广辨,又如今家明涅槃次第五行,荆溪云:「證道同圆,则教道唯别」。
岂非登地天行及病儿行,俱属教道耶?
又复诸部显有别教教道破无明义,又说破尘沙惑亦名无明,故《释签》解善财入法界皆破无明云:「若于诸知识所,但得俗谛三昧,则破无知,名为无明。
若入实相,则破障中微细无明多分,并约教道不融,破无明惑(上皆《释签》)」。
岂非地前破尘沙亦名登地,破无明皆是教道耶?
尚未渔猎诸文,如何弹射他义?
又应解了消伏之行,不必专约惑灭理显,方名消伏。
如疏释行人具杨枝净水,各表消伏二义。
此令托事便修观法,岂可别教初心行人,不表消伏五住烦恼耶?
又疏明别人数息之时,修于三观,得非始消伏无明?
况复十信通伏五住,不带消耶?
至于住向位,旁修中观,若非消伏无明,何须旁修中观?
此等岂非两种教道,约伏约断,皆是约消伏无明耶?
如何辄言此一义甚为不便?
今见《止疑》恐阇梨不便也。
予师云:应知三种毒害舍旁从正,受名不同。
如《普门疏》分别火难等相,报火至初禅,岂此下诸有全无业惑?
盖苦报为正也。
乃至烦恼火通四教,岂三乘全无业等?
疑曰:指火难似误。
且彼所明,果报之火,须依正分之。
依报之火,祇至初禅,正报之义,通之可尔,又何得言岂三界无惑报乎?
既言三界俱有惑报,意取报火通至上界。
若然者,初禅之火便须有旁烧上界之义,乃至云而更谓界外三乘圣人有果报之火,未知何时火灾能至界外,烧三乘圣人等。
止曰:且疏文火难凡有三释:初帖文释,次举事證,后观行释。
若帖文释者,但顺经文设入大火之言,则唯从外火,不兼正报,故举谢敫传应验事證之。
后既就于观行解释,显以三障分对三火,则知一切观行之人无不具此三种火义,但有旁正受名不同耳。
如初禅已下,若依若正,俱论报火,故从果报行人正受报火之名也。
二禅已上,唯正报火,盖修因行人以报火为旁,但尽下业火于上禅,是故正受业火之名也。
若四教人,非无此二,俱虑惑火烧于观道,则业报为旁,是故正立烦恼火名也。
究论报火,须通三界,及以三乘,何得偏执外火为报火耶?
若然,则初禅之外,观行之人若正报身,为属何火?
是故予师通约三障言之,乃云岂三界无惑报等也。
那忽枉作初禅之火旁烧上界之义耶?
又云「未知何时火灾能至界外,烧三乘圣人」者,是何言欤!
况复三乘之人,若就下界果缚身说,非无外火之义。
如《金光明》说十地菩萨有虎狼等怖,何不责云「未知何时虎狼能至界外,害十地圣人耶」?
如此立难,识者闻之必掩口而笑。
予师云:「理消伏用,体是性恶,方得初心,即修中观」。
荆溪云「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
性德非理耶?
行非消伏用耶?
疑曰:以性德为修,盖以性善为性恶。
既修性不分,亦似未便。
何者?
既明理消伏用是从性起修,谓之即理之行,此是修德三因,体是性善,如何却谓性恶为体耶?
止曰:良由妄认性德之行,唯在理具,未涉修德,致兹倒惑矣。
今试引数文,證性德之行即修而说,庶使阇梨止讹革弊。
且《妙玄》明《涅槃》五行天行者,谓第一义天,天然之理,由理成行,故言天行。
虽次第行指于登地,若不次第行在乎初心。
彼之理行,非性德行耶?
又云《涅槃》五行即一实相行。
实相非性德耶?
又云《法华》安乐行者,即《涅槃》行。
《涅槃》非性德耶?
又乃荆溪有全性成修之说,了性为行之文,何忽拨弃修德,夐指理具为性德之行?
况复明云「性德之行,行即修德」,正是从性起修,即理之行,蔽度之不辨乎。
又云修德三因,体是性善,如何却谓性恶为体者,深不可也。
阇梨意谓所消是恶,能消是善。
今问恶是九界否?
善是佛界否?
若然者,须以佛界之善为能消,九界之恶为所消,正当缘理断九之义。
惑智确尔,增减宛然,一家即义,乃成徒施也。
当知予师立理消伏用,体是性恶,实无作行也。
何哉?
以圆教初心行者,莫不现前染恶之心,即了染恶,全是法界理性之恶。
恶既即性,无所断故,全用性恶圆融之体,而为妙观。
故《妙经疏》云:「阴入界苦即是法身,非显现,故名为法身。
障即法身,贪恚痴即般若,非能明,故名为般若。
无所可照,性自明了。
业行系缚,皆名解脱。
非断缚得脱,亦无体可断,亦无能系,故称解脱」。
妙乐》释此文云:「明观体也,本观理是,不观染除。
染体自虚,本虚名灭
故妙体灭不立除名,障体即德不待转除(上皆《记》文。)」。
此文岂非的用性恶为观体耶?
以其三障全是三德,故三障体即三观体也。
若不指修染即是性染,而为三德,焉得名为不观?
染除及妙体灭,若别指性善而为即德,乃是转除也。
故知性恶之体为理消伏用,与彼文旨无少相违。
诚谓震地逸敷,而不闻不见矣。
又复应知,若指修染即是性染,为消伏用,断与不断,二义俱成。
如云染体自虚,本虚名灭,此断义也。
障体即德,不待转除,不断义也,不即不离,妙在其中矣,岂别取性善之体为消伏用?
是知性恶不具三德,性善方具三德。
荆溪以三障即三德,而为观体,都无所用也。
又如《止观》问云:「不思议境但明四圣,何法不摄?
何必须明六道法耶」?
乃至答云:「为欲令知性恶法门遍故」。
且不思议境即是观也,岂非观体须用性恶耶?
若据阇梨所见,灼然祇合但明四圣,不须六道,以为观体唯是性善耳。
又《义例》云:「若无十境,乘则无体」。
岂非以十境性恶之体,为十乘妙观之法耶?
须了性恶之外无别性善,盖性是中道故,中道非相待故。
良以即佛界之九界,名为性恶;
即九界为佛界,名为性善。
是故十界俱是法界。
若不用性恶法界而为观体,别用性善法界而为观体,如避此空求于彼空也。
如斯之说,敢谓阇梨连代共迷,虽曰「止疑」,其实破邪矣。
疑曰:若修德三因以性恶为体者,若果上用恶法门化他,又将何为体耶?
若谓性体不二作此释者,性虽不二,对文用义不得不分。
乃至云若谓见思王数为发观之始,便谓功在性恶者,未审若无性善所起之观,此恶还自能发观否?
止曰:所云若修德三因,以性恶为体者,若果上用恶法门化他,又将何为体者,今试问之:若如阇梨以恶为所消,以善为能消,若果上用恶法门化他,又将何为体耶?
若言但消修恶,不消性恶者,未审性恶是德耶,是过耶?
若是德者,何故不许为消伏体?
若是过者,莫不果上终须断耶?
又若谓性恶虽是德,不可用为消伏体者,是则性恶自在一边,别取性善一边为消伏体。
如此解义,大堪抚掌。
须知圆人祇由初心了恶是性,即以性恶而为观体。
故至果上不断性恶,还用此体设化无方矣。
又云性虽不二,对文用义不得不分者,若晓前诸止词,此等疑难不攻自败。
今恐寐梦难醒,更为言之。
若夫专用性善为观体者,智者何必须师,南岳何用三昧。
发旋总持,但依诸师,以本具佛性善净之法,为修中之智,行即足矣。
良为诸家不知性具染恶之法,则妙境不立,圆观不成。
何者?
若唯性善,不论性恶,众生本性为佛界十如是法;
若明性恶,乃名性具十界十如是。
既皆性具,则界界遍收,法法无外。
故成百界千种如是,约三世间,故有三千。
若不明性恶,百界之内阙九十界,千法之中则阙九百法也。
是则三千之数,准说可知。
岂非妙境由性恶立?
此之妙境,体是本觉,举体而为始觉之智,是为圆顿十乘体也。
然虽善恶性本互融,其实不二。
就人用,不得不分。
何者?
名字人三惑具存,见思炽盛。
若但夐指佛界性善,摄三千法为体者,但增缘虑,绝念无由。
若体六凡见思性恶,摄三千法为体者,修恶即性,无所断除,为谁施,理非别显。
惑智既泯,修性复三,唯一妙乘,不动而运。
荆溪特示须闻性恶,方有性行,其在兹乎。
又云未审若无性善所起之,此恶还自能发否者,意谓须以性善起观,照于修恶,方即性恶。
此则全昧一家圆修之意也。
何哉?
良由性融事局,初心既用第六王数为发观之始,此乃正以见思之心为能观智。
若其此心不即性恶,如何摄得七八九识,顿为妙观?
如何得名谛观?
名别其体不殊,其中虽含第九庵摩性善之法,其如初心正用第六性恶为主也。
所明性恶特为建立见思王数为圆妙观,而却别取性善为,岂非全昧一家圆修之意耶?
师尝问云:「阐提不断性善,方有成佛之期。
何谓修功由性恶」?
予因答曰:「若泛论众生成佛之因,且约佛界性善为语。
若的论始行圆观之境,就凡夫性恶而谈达。
此性恶具足三千,亦何阙于性善成佛之因耶?
诚由圆宗性善性恶皆是佛性,不同偏指清净真如。
故《普门玄义》问曰:「缘了既具性德善,亦具性德恶否」?
答:「具」。
岂非善恶皆是缘了佛性耶?
今明圆人理消伏用,须知理性之毒,即是缘了之体,正当即惑成智,全性成修,方为实相之因,亦是如来之行。
故知不了善恶皆是佛性,乃舍性恶而取性善为体者,何异敬帝释而毁憍尸耶?
昔既迷一万惑,今当解一千从。
纵未信受奉行,且莫惊疑怖畏。
疑曰:《妙乐》性德之行,正是性具之行,即指前文性德缘了耳。
正由例前一相之义,大师已作性德三因释之,荆溪又作性德缘了解之。
后既例前,正是例前性德缘了。
故云性德之行。
荆溪云:「缘了行性,由之能显」。
故知性德之行,即缘了行性,其义一也。
止曰:《记》中「性德之行」所释之文,正为明于全性成修中道之行也。
疏文本约实教,释如来说法一味之中三相之义。
一味即是实教,纯一无杂;
三相,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
以此三相而为修境,则成三德,对破三道,岂非修得之相耶?
故前文云此三相,则以为境界缘,生中道之行;
次文令将三相例作差无差义。
《记》中指前文一相中说,即无住本立一切法也。
且《记》主于前文,作四重立法,理则性德缘了,事则修得三因,迷则三道流转,悟则果中胜用。
乃至随缘不变,理在于斯。
起住二门,义准可识,染净二类,具在十门。
此盖明乎四重相,即修性一如也。
今文既亦指同前说,须以修性不二之旨,来释此中三相之文。
故知全是性德缘了,成于中道之行。
而此中道之行,即名性德之行。
若对四重立法,则属修得三因,以今文正释修得三相故也。
何得不看前后所释之义,但取两个「性德」之字对当而已?
若但俱例前性德缘了,是则三相皆属理具,未涉修德;
但是不变,未有随缘;
但是住门,未有起门;
但是染类,未有净类。
何名三相为境界缘生中道之行耶?
《记》云:「若不尔者,徒开浪会,虚说漫行。
空列一乘之名,终无一乘之旨」。
结云:「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
荆溪竟云:「若不解前四重立法,修性相即权实无差,空列一乘之名」。
一乘是行否?
莫未涉修得耶?
当知三道流转,既是性恶,即是性德三因。
以此性三,起于修三,修性冥泯,不可分别,故名中道之行,一乘之旨也。
故《修性不二门》云:「性指三障,是故具三(即性德三因也。)
修从性成,成三法尔(即修得三因也。)
达无修性,唯一妙乘(即一乘之旨也。)
」且置是事,今问何故须闻生恶之名,方有性德之行耶?
阇梨既谓例前性德缘了,又谓观体但是性善,祇合云忽都未闻性善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
何须性恶方有性行?
又若谓盖由性中本具九界之恶,故用佛界之善以为消伏之行者,且性恶何咎,而须消伏耶?
性德善恶皆是法界,不可法界消伏法界耶?
须知若闻性恶,性外无修,则修恶本寂。
故所起之行,无修治之功;
修既无功,故特以性德名其行也。
忽都未闻谈恶是性,安能信有以性为行?
此行不立,正是徒开浪会,虚说漫行,空列一乘之名,终无一乘之旨也。
吁,荆溪本斥他宗,岂意子孙不信乎!
又引荆溪云「缘了行性,由之能显」,證性具缘了者,且《金錍》此句正明修得缘了也。
彼云一乘十观,即《法华》三昧之正体也,普现色身之所依也。
正因佛性,由之果用,缘了行性,由之能显,性德缘了所开发也。
且一乘十观者,须以三千妙法,为一乘十观,故此三千十乘,即《法华》之正体也,亦是果上普现色身之所依也。
正因佛性,由之果用者,谓性德正因,由三千十乘,故成果上之用也。
缘了行性,由之能显者,谓修得缘了,由三千十乘,故有能显之功,即十法成乘也。
性德缘了所开发者,谓由缘了行性能显之功,故得性德缘了所开发也。
那忽认能显之缘了,为所显之缘了耶?
但见「性」字,便谓理具,而不知此是修中二种佛性。
故云缘了行性也。
况复圆师《显性录》中亦作修得缘了释之,焉得错解教文,自违宗党?
又莫是性德之行与缘了行性其义一耶?
慧荣义堕,受伏鹿之嘲;
明深论倾,作变蛇之业。
予师引《辅行》云:「非但所观无明法性,体性不二,能观观智,即无明是」。
若非理毒,焉即能观。
故一心三观,圆顿十乘,更非别修,皆理消伏也。
疑曰:引「能观观智,即无明是」,此合正由性善之功。
何者?
所观无明,即是法性之毒,此乃功由性恶矣。
且能消伏用,既是修得之善,则功由性善而起。
虽能观观智,即无明是,盖有能观妙观,方令所观体即。
止曰:迷义犹可恕之,固意诚堪罪也。
且能观观智,即无明是,与理消伏用,体是性恶,莫不太相合耶?
荆溪显以无明为能观观智,而须别以性善为能观观智,《辅行》此语如何消耶?
况复直云无明不兼「恶」字,今云性恶已妙无明,岂贵无明而贱性恶耶?
阇梨意谓性恶祇能起于修恶,性善祇能起于修善
今谓若未修圆观之人,可作斯说。
何者?
凡曰起心,必属一界。
或恶,并由理具,方有事用。
此则性善祇起修善,性恶祇起修恶,盖非局而局也。
若其圆人创心修,既知性恶具足性善,即以性恶起于修善,盖即惑成智也。
如此修善,方名圆修,是生理
若不尔者,皆属别修,终成事
然应复了十界善恶,迭论不定,或四趣为恶,五乘为善;
或六凡为恶,四圣为善;
九界为恶,佛界为善。
圆教多用后义分之,故《止观》十境,三障四魔,莫非是恶。
当知凡夫纵起善心,但是善之少分,尅论现前所起之心,未离第六王数。
故发观之始,以此为要。
一家圆行,何莫由斯。
今为委明,切须精究。
倘染指而知味,当刻骨以怀恩。
予师引《普门疏》火难例三种毒害,事毒在欲界,行毒从色界至别教教道,理毒唯圆教。
疑曰:引例不齐。
既引彼例,此祇应言果报毒在欲界,业毒通三界,烦恼毒通四教。
止曰:若依阇梨引例,既阙理毒之例,又加业毒之名,谈何容易耶?
予师但取彼三种火有舍旁从正,受名不同耳。
且如三乘之人,但受烦恼火名,岂无业报之火。
盖烦恼是对治,故以烦恼为正也。
例而圆教,但受理毒之名,岂无事、行之毒。
盖事、行即理,故以理毒为正也。
何必须例三界分齐,四教通局。
其犹引雪山喻象,而须求于尾牙矣。
予师云:若所迷法界,不具三障染,故有于三障。
纵说一性随缘,亦乃惑染自住,毒害有作,属前别教等。
疑曰:谈别太过,别教不立随缘之义。
乃至云《妙乐》真如在迷,能生九界。
《楞伽》如来为善不善,因《大论》云「池水珠象」之喻,一往观文,似如尊者所说。
若观真如在迷之语,荆溪自以覆理无明为九界因,等。
止曰:阇梨谓谈别太过,予今谓谈别太屈。
随缘之义,星列诸文,盖蒙瞽目而不见耳。
已在《抉膜书》备解。
又若谓真如在迷,能生九界,自是无明为九界因者,则须真如无知无觉,凝然不变,但齐八识业相,为诸法生起之本。
若尔,则《金錍》明别教依迷示迷云「能造是佛性」,如何解耶?
佛性非真如觉知义耶?
何得执无明为因一句,便夺于真如生法之义?
祇如起信宗立随缘者,盖由马鸣谈乎真如觉照义,故立随缘。
且论文又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何不责藏师云论中自以无明生法,安得立真如随缘耶?
故知不得柄者,操刀伤手。
况复荆溪云真如能生九界,而须抑作不随缘义,岂非谈别太屈耶?
顷载,永嘉嘉禾子玄、天台元颍等辈不谙吾教,斐然成章,背斥《指要》,立斯名义。
予尝有《十门析难》斥彼狂言,尽为破灭。
请寻看读,稍决是非。
若复专固旧情,未生深信,斯实下愚不可移也。
所立上之十段,于中理毒之义,性行之文,特是吾祖颖悟之说也。
所痛阇梨一时迷惑,矫乱而解,妙理既乱,圆乘且颓。
夫如是,则山家遗尘,扫地而尽,将何以光阐大教,发明后昆?
岂唯无利人之功,将恐有谤法之罪!
今故再三濡翰,数四解纷。
考于师之言,无非典据;
阇梨之义,尽是臆谈。
谅达者之所观,必昭然之可别。
庶因良导,共践夷涂,方名见善则迁,所谓有耻且革。
当须肉袒,用表心降。
劝勉之私,造次于是。
不宣。
四明山仁岳白。
按:《法智遗编止疑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护法论 北宋 · 张商英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
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以仁义忠信为道耶,则孔子固有仁义忠信矣;
以长生久视为道耶,则曰「夕死可矣」,是果求闻何道哉?
岂非大觉慈尊识心见性无上菩提之道也?
不然,则列子何以谓「孔子曰:『闻西方有大圣人,不治而不乱,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荡荡乎,民无能名焉』」?
列子孔子者也,而遽述此说,信不诬矣。
孔子,圣人也,尚尊其道。
而今之学孔子者,未读百十卷之书,先以排佛为急务者,何也?
岂独孔子尊其道哉,至于上下神祇,无不宗奉。
矧兹凡夫,辄恣毁斥,自昧己灵,可不哀欤!
韩愈曰:「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
盖为史者采摭人之实迹,尚有刑祸,况无故轻薄,以毁大圣人哉?
且兹人也,无量劫来,沈沦诸趣,乘少善力,而得此身,寿夭特未定也,纵及耳顺、从心之年,亦暂寄人间耳。
以善根微劣,不能亲炙究竟其道,须臾老之将至
虚生浪死之人,自可悲痛;
何暇更纵无明业识,造端倡始,诱引后世阐提之党,背觉合尘,同入恶道?
罪萃厥身,可不慎哉!
且佛何求于世,但以慈悲广大,愿力深重,哀见一切众生,往来六道,受种种苦,无有已时。
故从兜率天宫,示现净饭国王之家,为第一太子,道德文武,端严殊特,于圣人中,而所未有。
于弱冠之年,弃金轮宝位,出家修道,成等正觉,为天人师
随机演说三乘五教,末后以正法眼藏涅槃妙心,付嘱摩诃迦叶,为教外别传,更相传授,接上根辈。
故我本朝太宗皇帝之序《金刚般若》也,则曰:「叹不修之业薄,伤强执之愚迷,非下士之所知,岂浅识之能究」。
大哉圣人之言,深可信服。
一从佛法东播之后,大藏教乘,无处不有,故余尝谓欲排其教,则当尽读其书,深求其理,摭其不合吾儒者,与学佛之尤者折疑辨惑,而后排之可也。
今不通其理而妄排之,则是斥鴳笑鹍鹏,朝菌轻松耳。
欧阳修曰「佛者善施无验不实之事」,盖亦未之思耳。
尝原人之造妄者,岂其心哉?
诚以赒急饥寒,茍免患难而已,佛者舍其至贵极富,为道忘身,非饥寒之急?
无患难可免,其施妄也,何所图哉?
若以造妄垂裕其徒,凡夫尚知「我躬不阅,遑恤我后」,而佛岂不知耶?
古今世人,有稍挟欺绐者,必为众人所弃,况有识之贤者乎?
若使佛有纤毫妄心,则安能俾其佛教,绵亘千古,周匝十方,天龙神鬼无不倾心,菩萨罗汉更相弘化
试此论之,有诈妄心者,求信于卑凡下愚,尚不可得,况能摄伏于具神通之圣人哉?
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诳语者」。
又云「诸佛如来无妄语者」。
信哉斯言,明如皎日!
孟子曰:「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
余则曰:「诵佛之言,行佛之行,是佛而已矣,何慊乎哉」!
佛祖修行,入道蹊径,其捷如此,而人反以为难,深可闵悼。
撮其枢要,戒、定、慧而已。
若能持戒,决定不落三涂;
若能定力,决定功超六欲;
若能定慧圆明,则达佛知见,入大乘位矣,何难之有哉?
《诗》云:「德輶如毛,民鲜克学之」。
其是之谓乎!
韩愈大颠论议,往复数千言,卒为大颠一问曰:「公自揣量学问知识,能如晋之佛图澄乎?
能如姚秦罗什乎?
能如萧梁之宝志乎」?
曰:「吾于斯人,则不如矣」。
大颠曰:「公不如彼明矣。
而彼之所从事者,子以为非,何也」?
不能加答,其天下之公言乎!
佛岂妨人世务哉?
《金刚般若》云:「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维摩经偈》云:「经书咒禁术,工巧诸伎艺。
尽现行此事,饶益诸群生」。
《法华经》云:「资生业等,皆顺正法」。
傅大士、庞道元岂无妻子哉?
若也身处尘劳,心常清净,则便能转识为智。
犹如握土成金,一切烦恼,皆是菩提,一切世法,无非佛法。
若能如是,则为在家菩萨、了事凡夫矣,岂不伟哉?
欧阳修曰「佛为中国大患」,何言之甚欤,岂不尔思!
凡有害于人者,奚不为人所厌而天诛哉?
安能深根固蒂于天下也?
为中国天子,害迹一彰,而天下后世共怨之。
况佛远方上古之人也,但载空言,传于此土,人天向化,若偃风之草,茍非大善大慧,大利益,大因缘,以感格人天之心者,畴克尔耶?
「一切重罪,皆可忏悔;
谤佛法罪,不可忏悔」。
诚哉是言也!
谤佛法则是自昧其心耳,其心自昧,则犹破瓦不复完,灰烬不重木矣,可忏悔哉?
佛言「唯有流通佛法,是报佛恩」。
今之浮图,虽千百中无一能髣髴古人者,岂佛法之罪也,其人之罪。
虽然如是,礼非玉帛而不表,乐非钟鼓而不传,非藉其徒,以守其法,则佛法殆将泯绝无闻矣,续佛寿命何赖焉?
滥其形服者,诛之自有鬼神矣,警之自有果报矣,威之自有刑宪矣,律之自有规矩矣,吾辈何与焉?
然则是言也,余至于此,卒存二说。
苏子瞻尝谓余曰:「释氏之徒,诸佛教法所系,不可以庶俗待之。
或有事至庭下,则吾徒当以付嘱流通为念,与之阔略可也」。
曾逢原作郡时,释氏有讼者,阅实其罪,必罚无赦,或有勉之者,则曰:「佛法委在国王大臣,若不罚一戒百,则恶者滋多。
当今之世,欲整齐之,舍我其谁乎」?
余考二公之言,则逢原所得多矣。
其有不善者,诚可恶也,岂不念皇恩度牒,不与征役者,人主之惠哉?
岂不念古语有云「一子出家,九族生天」哉?
岂不念辞亲弃俗当为何事哉?
岂不念光阴易往而道业难成哉?
岂不念道眼未明而四恩难报哉?
岂不念行业不修而滥膺恭敬哉?
岂不念道非我修而谁修哉?
岂不念正法将坠而魔法增炽哉?
盖昔无著遇文殊时,已有凡圣同居、龙蛇混杂之说,况今去圣逾远,求其纯一也,不亦难乎?
然念大法所寄,譬犹披沙拣金,裒石攻玉,纵于十斛之沙得粒金,一山之石得寸玉,尚可以为世珍宝也。
非特学佛之徒为然。
孔子之时,已分君子儒、小人儒矣,况兹后世服儒服者,岂皆者哉?
虽曰学者求为君子,安能保其皆为君子耶
历观自古巨盗奸臣,强叛猾逆,率多高才博学之士,岂先王圣教之罪欤?
岂经史之不善欤?
由此喻之,末法像教之僧,败群不律者,势所未免也。
韩愈曰:「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曾有也。
黄帝已下、文武已上,举皆不下百岁,后世事佛渐谨,年代尤促」。
陋哉,之自欺也!
岂不闻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
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西夷之人也」。
舜与文王,皆圣人也,为法于天下后世,安可夷其人、废其法乎?
况佛以净饭国王,为南赡部洲之中,而非夷也。
若以上古未尝有而不可行,则蚩尤瞽瞍生于上古,周公仲尼生于后世,岂可舍衰周之圣贤,而取上古之凶顽哉?
而又上古野处穴居,茹毛饮血,而上下宇、钻燧改火之法起于后世者,皆不足用也。
若谓上古寿考,而后世事佛渐谨,而年代尤促者,窃铃掩耳之论也。
岂不知外丙二年仲壬四年之事乎?
岂不知孔鲤颜渊冉伯牛之夭乎?
又《书·无逸》曰:「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彼时此方未闻佛法之名。
自汉明佛法至此之后,二祖大师百单七岁,安国师百二十八岁,赵州和尚七百二十甲子,岂佛法之咎也?
又曰「如彼言可凭,则臣家族合至灰灭」,此亦自蔽之甚也。
佛者大慈大悲,大喜大舍自他无间,冤亲等观。
如提婆达多,种种侵害于佛,而终怜之,受记作佛。
而后世若求喜怒祸福以为灵,则是邀祭祀之小小鬼神矣,安得谓之大慈悲之父乎?
世间度量之人,尚能遇物有容,犯而不校,况心包太虚、量廓沙界之圣人哉?
信与不信,何加损焉!
佛者如大医王,善施法药,有疾者信而服之,其疾必瘳;
其不信者,盖自弃耳,岂医王之咎哉!
夏虫不可语冰霜,井蛙不可语东海,吾于韩愈见之矣。
若谓事佛促寿,则毁佛者合当永寿,后世之人,排佛者故多矣。
士庶不足道也,如唐武宗会昌五年八月下旬废教,至六年三月初,才及半年而崩者,此又何也?
唐李白杜甫卢仝李翱之辈,韩愈亦自知其不及矣,然诸子亦未尝排佛,亦不失高名也。
众人之情,莫不好同而恶异,是此而非彼。
且世之所悦者,纷华适意之事,释之所习者,简静息心之法,此其所以相违于世也。
诸有智者,当察其理之所胜,道之所在,又安可不原彼此之是非乎?
林下之人,食息禅燕,所守规模,皆佛祖法式,古今依而行之,举皆證圣成道,每见讥于世者,不合俗流故也。
佛之为法,甚公而至广,又岂止缁衣祝发者得私为哉?
故唐相裴公美序《华严法界观》云:「世尊初成正觉,叹曰:『奇哉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而不證得』。
于是称法界性,说《华严经》,佛之随机接引,故多开遮权变,不可执一求也」。
欧阳永叔曰:「无佛之世,诗书雅颂之声,其民蒙福如此」。
永叔好同恶异之心,是则是矣,然不能通方远虑,何其隘哉!
若必以结绳之政施之于今,可乎?
殊不知天下之理,物希则贵。
若使世人举皆为儒,则孰不期荣?
孰不谋禄?
期谋者众,则争竞起;
争竞起,则妒忌生;
妒忌生,则褒贬胜;
褒贬胜,则雠怨作;
雠怨作,则挤陷多;
挤陷多,则不肖之心无所不至矣。
不肖之心无所不至,则为儒亦不足为贵矣。
非特儒者为不足贵也,士风如此,则求天下之治也亦难矣。
佛以其法,付嘱国王大臣,不敢自专也,欲使其后世之徒,无威势以自尊,隆道德以为尊,无爵禄以自活,依教法以求活。
乞食于众者,使其折伏憍慢,下心于一切众生。
又《维摩经》:「佛令迦叶前往问疾,迦叶忆念昔于贫里,而行乞食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大迦叶,有慈悲心,而不能普舍豪富,从贫乞也』」。
肇法师注云:「迦叶以贫人,昔不植福,故生贫里。
若今不积善,后复弥甚。
慜其长苦故,多就乞食」。
又曰:「见来求者,为善师想」。
什法师注云:「本无施意,因彼来求,发我施心,则为我师,故为善师想也」。
不畜妻子者,使其事简累轻,道业易成也;
易其形服者,使其远离尘垢,而时以自警也。
惜乎窃食其门者,志愿衰劣,不能企及古人,良可叹也。
且导民善世,莫盛乎教;
穷理尽性,莫极乎道。
彼依教行道,求至乎涅槃者,以此报恩德,以此资君亲,不亦至乎?
故后世圣君,为之建寺宇,置田园,不忘付嘱,使其安心行道,随方设化,名出四民之外,身处六和之中。
其戒净,则福荫人天;
其心真,则道同佛祖。
原其所自之,皆吾君之赐也。
茍能以禅律精修,于天地无愧,表率一切众生,小则迁善远罪,大则悟心證圣,上助无为之化,密资难报之,则不谬为如来弟子矣。
茍违佛祖之戒,滥膺素餐,罪岂无归乎!
上世虽有三武之君,以徇邪恶下臣之请,锐意剪除,既废之后,随而愈兴。
犹霜风之肃物也,亦暂时矣。
后有之譬,欲尽歼草木者,能使后无则可矣;
茍知后有,则何苦自当其恶,而彰彼为善也,于己何益哉?
余尝观察其徒,中间有辞荣舍富者,俊爽聪明者,彼亦不知富贵可乐,春色可喜,肥鲜之甘,车服之美,而甘心于幽深阒寂之处,藜羹韦布,仅免饥寒,纵未能大达其道,是必渐有所自得者欤。
议者深嫉其徒不耕而食,亦人知其一,而莫知其他也。
岂不详观通都大邑,不耕而食者十居七八。
以至山林江海之上,草窃奸宄;
市廛邸店之下,娼优厮役;
僻源邪径之间,欺公负贩;
神祠庙宇之中,师童巫祀者皆然也,何独至于守护心城者而厌之哉?
今户籍之民,自犁锄者,其亦几何?
释氏有刀耕火种者,栽植林木者,灌溉蔬果者,服田力穑者矣。
岂独今也,如古之地藏禅师,每自耕田,尝有语云:「诸方说禅浩浩地,争如我这里种田博饭吃」。
百丈惟政禅师命大众开田,曰:「大众为老僧开田,老僧为大众说大法义」。
大智禅师曰:「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沩山仰山曰:「子今作得个什么事」?
仰山曰:「锄得一片地,种得一畬」。
沩山曰:「子可谓不虚过时光」。
断际禅师每集大众栽松洞山聪禅师常手植金刚岭松,故今丛林普请之风尚存焉。
释氏虽众,而各止一身,一粥一饭,补破遮寒,而其所费亦寡矣。
且其既受国恩,绍隆三宝,而欲复使之为农,可乎?
况其田园随例常赋之外,复有院额科敷、官客往来,种种供给,岁之所出,犹愈于编民之多也。
其于公私,何损之有!
余尝疾今官有劝农之虚名,而挟抑农之实患。
且世之利用,茍有益者,不劝而人自趋矣。
今背公营私者,侵渔不已,或夺其时,作不急之务,是抑之也,何劝之有?
今游惰者十常七八,耕者十止二三。
耕者虽少,若使常稔,则菽粟亦如水火矣。
近岁或旱或潦,无岁无之,四方之稼,秀而不实者,岁常二三,甚者过半,亦岂为耕者少而粮不足哉?
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富」。
茍无以致和气而召丰年,虽多耕而奚以为?
岁之丰凶,系乎世数,意其天理亦自有准量与。
常丰,谷愈贱,耕者愈少,此灼然之理。
僧者,佛祖所自出也,有苦行者,有密行者,各人有三昧,随分守常德,孜孜于戒律,念念在定慧。
舍人之所难舍,能行人之所不能行,外富贵若浮云,视色声如谷响,求道则期大悟而后已,惠物则念众生而不忘。
今厌僧者,其厌佛祖乎。
佛以持戒当行孝,不杀不盗,不淫不妄,不茹荤酒,以此自利利他,则仁及含灵耳,又岂现世父母哉?
盖念一切众生,无量劫来皆曾为己父母宗亲,故等之以慈,而举期解脱,以此为孝,不亦优乎?
且聪明不能敌业,富贵岂免轮回?
铜山奚补于馁亡,金穴靡闻于长守。
余忝高甲之第,仕至圣朝宰相,其于世俗名利何慊乎哉!
拳拳系念于此者,为其有自得于无穷之乐也。
重念人生幻化,不啻浮泡之起灭。
于兹五蕴完全之时,而不闻道,可不惜哉!
若世间更有妙道,可以印吾自肯之心,过真如、涅槃者,吾岂不能舍此而趋彼耶?
恶贫欲富,畏死欣生,饮食男女,田园货殖之事,人皆知之,君子不贵也,所贵也者,无上妙道也。
或谓余曰:僧者毁形遁世之人,而子助之何多哉」?
余曰:余所存诚者,佛祖遗风矣,岂恤乎他哉?
子岂不闻孟子言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
孰谓巾发而娶者,必为孝子贤人?
今世俗之间,博弈饮酒,好勇斗狠,以危父母者,比比皆是也,又安相形而不论心哉?
前辈有作《无佛论》者,何自蔽之甚也!
今夫日月星辰,雷霆风雨,昭昭然在人耳目,岂无主张者乎?
名山大川,神祇庙貌,可谓无乎?
世间邪精魍魉,小小鬼神,犹尚恪然信其是有,何独至于佛而疑之?
旷大劫来,修难行苦行,成等正觉,为圣中至圣,人天法王
明极法身,充满沙界,而谓之无,可乎哉?
《大集经》云:「商主天子问:『佛在世之日,有所供养,世尊是受者,而施者获福。
世尊灭后,供养形像,谁为受者』?
佛言:『诸佛,如来法身也,若在世,若灭后,所有供养,其福无异』」。
《华严》亦云:「佛以法为身,清净如虚空」。
虽然诸佛而名其道,盖善权方便、接引之门耳,若必谓之无,则落空见外道,断见外道,自昧自弃,可悲也矣。
如云门大师云:「我当时若见,一捧打杀与狗子吃者」。
此大乘先觉之人解粘去缚、遣疑破执而已,岂初学者可躐等哉!
此可与智者道,不可与愚者语。
其教之兴也,恢弘之则有具神通之圣人,信向之则有大根器之贤哲,以至天地鬼神之灵,无不景慕,岂徒然哉?
大抵所尚必从其类,拟之必从其伦,般若正知,菩提真见,岂凡庸之人所能睥睨哉!
同安察云:「三贤尚未明斯旨,十圣那能达此宗」?
缘觉辟支、四果声闻尚不与其列,况其下者乎?
在圣则为大乘菩萨,在天则为帝释梵王,在人则为帝王公侯。
上根大器、功成名遂者,在僧俗中亦必宿有灵骨,负逸群超世之量者,方能透彻。
故古德云:「闻而不信,尚结佛种之因;
学而未成,犹益人天之福」。
惜乎愚者昧而不能学,慧者疑而不能至。
间有世智辩聪者,必为功名所诱,思日竞辰,焚膏继晷,皇皇汲汲然,涉猎六经子史,急目前之应对尚且不给,何暇分阴及此哉?
或有成名仕路者,功名汩其虑,富贵荡其心,反以此道为不急,罔然置而不问不觉。
光阴有限,老死忽至。
临危凑亟,虽悔奚追!
世有大道远理之如此也,而不窥其涯涘者,愧于古圣贤多矣,既不闻道,则必流浪生死,散入诸趣,而昧者甘心焉,是谁之过与?
嵩岳圭禅师云:「佛有三能、三不能。
佛能空一切相,成万法智,而不能即灭定业;
佛能知群有性,穷亿劫事,而不能化导无缘;
佛能度一切有情,而不能尽众生界。
是谓三能三不能也」。
今有心愤愤,口悱悱,闻佛似寇雠,见僧如蛇虺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且佛尚不能化导无缘,吾如彼何哉?
议者皆谓梁武奉佛而亡国,盖不探佛理者,未足与议也。
国祚之短长,世数之治乱,吾不知其然矣。
大圣,而国止一身,其禅位者,以其子之不肖而后禅也。
其子之不肖,岂天罪之与?
自开辟至汉明帝以前,佛法未至于此,而国有遇难者何也?
唐张燕公所记梁朝四公者,能知天地鬼神变化之事,了如指掌,而昭明太子亦圣人之徒也。
且圣者以治国治天下为绪馀耳,岂无先觉之明,而慎择可行之事,以告武帝哉?
盖定业不可逃矣。
呜呼!
定业之不可作也,犹水火之不可入也,其报之来,若四时之无爽也。
如西土师子尊者,此土二祖大师,皆不免也。
又岂直师子、二祖哉?
释迦如来,尚且不免金锵马麦之报,况初学凡夫哉?
盖修也者,改往修来矣。
且宿业既还已,则将来之善,岂舍我哉?
今夫为女形者,实劣于男矣,遽欲奉佛而可亟变为男子乎?
必将尽此报身,而愿力有待于来世乎?
武寿高九十,不为不多,以疾而卒,不至大恶。
但舍身之谬,以其先见祸兆,筮得《乾》卦「上九」之变,取其贵而无位、高而无民,以此自卑,欲图弭灾召福者。
梁武自谬尔,于佛何有哉?
梁武小乘根器,专信有为之果,兹其所以不遇达磨之大法也。
过信泥迹、执中无权者,亦其定业使之然乎?
但圣人创法,本为天下后世,岂为一人设也。
孔子曰「仁者寿」,而力称回之为仁,而回且夭矣,岂孔子之言无验与?
盖非为一人而言也。
梁武之奉佛,其类回之为仁乎?
侯景兵至,而集沙门念《摩诃般若波罗蜜》者,过信泥迹,而不能权宜适变也。
亦犹后汉向诩,张角作乱,诩上便宜,颇多讥刺左右,不欲国家兴兵,但遣将于河上,北向读《孝经》,贼则当自消灭。
又如《后汉·盖勋传》:中平元年北地、羌胡与边章等寇乱陇右,扶风宋枭为守,患多寇叛,谓勋曰:「凉州寡于学术,故屡多反暴,今欲多写《孝经》,令家家习之,庶或使人知义」。
此亦用之者不善也,岂《孝经》之罪与!
抑又安知武帝前定之业祸不止此,由作善以损之,故能使若是之寿也?
帝尝以社稷存亡久近问于志公,公自指其咽示之,盖谶侯景也。
公临灭时武帝又复询诘前事,志公曰:「贫僧塔坏,陛下社稷随坏」。
公灭后,奉敕造塔已毕,武帝忽思曰:「木塔其能久乎」?
遂命撤去,改创以石塔,贵图不朽,以应其记。
拆塔才毕,侯景兵已入矣。
至人岂不前知耶?
安世高、帛法祖之徒,故来毕前世之对,不远千里,自投死地者,以其定业不可逃也。
晋郭璞,亦自知其不免,况识破虚幻、视死如归者乎?
岂有明知宿有所负,而欲使之避拒茍免哉!
欧阳永叔《跋万回神迹记碑》曰:「世传道士老子云:佛以神怪祸福,恐动世人,俾皆信向,故僧尼得享丰饶。
而吾老子高谈清净,遂使我曹寂寞」。
此虽鄙语,有足采也。
永叔之是其说也,亦小有才,而未达通方之大道者与,不揣其本之如此也。
神怪祸福之事,何世无之,但儒者之言,文而略耳。
又况真学佛者,岂以温饱为哉,本以求无上菩提,出世间之大法耳。
道士是亦弃俗人也,若以出家求道,则不以寂寞为怨;
若以图脯啜为心,则不求出离,不念因果,世间万途,何所不可哉?
或为胥徒,或习医卜,百工技艺,屠沽负贩,皆可为也,弃此取彼孰禦焉。
唐太宗方四岁时,已有神人见之曰:「龙凤之姿,天日之表,必能济世安民」。
及其未冠也,果然建大功业,亦可谓大有为之君矣。
欧阳修但一书生耳,其《唐书》也,以私意臆说,妄行褒贬,比太宗为中才庸主,而后世从而和之,无敢议其非者。
呜呼!
学者随世高下,而欧阳修独得专美于前,诚可叹也。
作史者固当「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而修之编史也,唐之公卿好道者甚多,其与禅衲游、有机缘事迹者,举皆削之。
及其致仕也,以「六一居士」而自称,何也?
以「居士」自称,则知有佛矣;
知有而排之,则是好名而欺心耳,岂为端人正士乎?
今之恣排佛以沽名者亦多矣,如唐柳子厚移书韩退之不须力排二教,而退之集无答子厚书者,岂非韩公知其言之当而默从之,故不复与之辩论也?
近世王逢原作补书。
鄙哉逢原,但一孤寒庸生耳,何区区阐提之甚也?
退之岂不能作一书,而待后人补也?
其不知量也如此!
汉唐以来,帝王公侯奉佛者,不可胜计也,岂害其为贤圣哉。
余尝谓欧阳修曰:「道先王之言,而作嚚讼匹夫之见。
今匿人之善,偏求其短,以攻刺之者,嚚讼匹夫也。
公论天下后世之事者,可如是乎」?
甚哉,欧阳修之自蔽也!
而欲蔽于人,又欲蔽天下后世,幸其私臆之流言,终必止于智者。
虽见笑于通方博古之士,而未免诱惑于躁进狂生耳。
如斯人也,使之侍君,则佞其君绝佛种性,断佛慧命
与之为友,则导其友戕贼真性,奔竞虚名。
终身不过为一聪明凡夫矣,其如后世恶道何?
乎,将谓世间更不别有至道妙理,止乎如此缘饰些小文章而已,岂非庄生所谓河伯自多于水,而不知复有海乎?
若也使其得志,则使后世之人永不得闻旷劫难逢之教,超然出世之法,岂不哀哉!
岐人天之正路,瞎人天之正眼,昧因果之真教,浇定慧之淳风,无甚于也。
余尝观欧阳修之书尺,谍谍以忧煎老病自悲,虽居富贵之地,戚戚然若无容者。
观其所由,皆真情也,其不通理性之明验与。
由是念之,大哉真如圆顿之道,岂僻隘浅丈夫之境界哉!
六道轮回,三途果报,由自心造,实无别缘。
谓彼三途六道自然而然者,何自蔽之甚也。
一失人身,悔将何及。
三界万法,非有无因而妄招果;
茍不顾因果,则是自欺其心;
自欺其心,则无所不至矣。
近世伊川程颢谓「佛家所谓出世者,除是不在世界上行,为出世也」。
士大夫不知渊源而论佛者,类如此也。
殊不知色、受、想、行、识,世间法也;
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出世间法也。
学佛先觉之人,能成就通达出世间法者,谓之出世也。
稍类吾儒之及第者,谓之登龙折桂也,岂其真乘龙而握哉?
佛祖应世,本为群生,亦犹吾教圣人吉凶与民同患,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岂以不在世界上行为是乎?
超然自利而忘世者,岂大乘圣人之意哉?
然虽如是,伤今不及见古也,可为太息。
古之出世如青铜钱,万选万中,截琼枝寸寸是玉,析栴檀片片皆香。
今则鱼目混珠,薰莸共囿,羊质虎皮者多矣,遂致玉石俱焚
古人三二十年,无顷刻间杂用身心,念念相应,如鸡伏卵。
寻师访友,心心相契,印印相證。
琢磨淘汰,净尽无疑。
晦迹韬光,陆沈于众。
道香果熟,诸圣推出,为人天师,一言半句,耀古腾今,万里同风,千车合辙。
今则习口耳之学,裨贩如来,披师子皮,作野干行,说时似悟,对境还迷。
守如尘俗之匹夫,略无愧耻,公行贿赂,密用请托,劫掠常住,交结权势,佛法凋丧,大率缘此,得不为尔寒心乎?
余尝爱本朝王文康公著《大同论》,谓儒、道、释之教,沿浅至深,犹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诚确论也。
余辄是而详之。
余谓:群生失真迷性,弃本逐末者,病也;
三教之语以驱其惑者,药也。
儒者治外,而佛者治内;
儒者该博,而佛者简易。
儒者使之求为君子者,治皮肤之疾也;
道书使之日损、损之又损者,治血脉之疾也;
释氏直指本根、不存枝叶者,治骨髓之疾也。
其无信根者,膏肓之疾,不可救者也。
儒者言性,而佛见性;
儒者劳心,而佛者安心;
儒者贪著,而佛者解脱;
儒者喧哗,而佛者纯静;
儒者尚势,而佛者忘怀;
儒者争权,而佛者随缘;
儒者有为,而佛者无为;
儒者分别,而佛者平等;
儒者好恶,而佛者圆融;
儒者望重,而佛者念轻;
儒者求名,而佛者求道;
儒者散乱,而佛者观照;
儒者治外,而佛者治内;
儒者该博,而佛者简易;
儒者进求,而佛者休歇。
不言儒者之无功也,亦静躁之不同矣。
老子曰:「常无欲,以观其妙」。
犹是佛家金锁之难也,同安察云「无心犹隔一重关」,况著意以观妙乎?
老子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佛则虽见可欲,心亦不乱,故曰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八法之风,不动如来,犹四风之吹须弥也。
老子曰「弱其志」,佛则立大愿力。
老以玄牝为天地之根;
佛则曰「若人欲识佛境界,当净其意如虚空,外无一法而建立」。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老以抱一专气、知止不殆、不为而成、绝圣弃智,此则正是《圆觉》作、止、任、灭之四病也。
老曰「去彼取此」,释则圆同太虚,无缺无馀,良由取舍,所以不如。
老曰「吾有大患,为吾有身」;
文殊师利则以身为如来种,肇法师解云:「凡夫沈沦诸趣,为烦恼所蔽,进无寂灭之欢,退有生死之畏,故能发迹尘劳,标心无上,植根生死,而敷正觉之华。
盖幸得此身,而当勇猛精进,以成办道果。
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花。
是故烦恼泥中,乃有众生起佛法耳」。
老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释则曰「离色求观非正见,离声求听是邪闻」。
老曰「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
释则曰「随流认得性,无喜亦无忧」。
老曰「智慧出,有大伪」;
佛则无碍清净慧,皆从禅定生,以大智慧到彼岸。
老曰「我独若昏,我独闷闷」;
《楞严》则以明极为如来,三祖则曰「洞然明白」,大智则曰「灵光洞耀,迥脱根尘」。
老曰「道为物也,唯恍唯惚。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释则务见谛明了,自肯自重。
老曰「道法自然」;
楞伽则曰「前圣所知,转相传授」。
老曰「物壮则老,是谓非道」;
佛则一念普观无量劫,无去无来亦无住。
以谓道无古今,岂有壮老?
人之幼身亦老也,岂谓少者是道,老者非道乎?
老则坚欲去兵,佛则以一切法皆是佛法。
老曰「道之出言,淡乎其无味」;
佛则云「信吾言者,犹如食蜜,中边皆甜」。
老曰「上士闻道,勤而行之;
中士闻道,若存若亡;
下士闻道,大笑之」;
若据宗门,中则勤而行之,正是下士,为他以上士之士,两易其语。
老曰「塞其穴,闭其门」;
释则属造作以为者败,执者失,又成落空。
老欲去智愚民,复结绳而用之;
佛则以智波罗蜜,变众生业识为方便智,换名不换体也。
不谓老子无道也,亦浅奥之不同耳。
虽然,三教之书,各以其道善世砺俗,犹鼎足之不可缺一也。
若依孔子行事,为名教君子;
老子行事,为清虚善人,不失人天可也。
若曰尽灭诸累,纯其清净本然之道,则吾不敢闻命矣。
余尝喻之:读儒书者,则若趋炎附灶而速富贵;
读佛书者,则若食苦咽涩而致神仙,其初如此,其效如彼。
富贵者未死已前,温饱而已,较之神仙,孰为优劣哉?
儒者但知孔孟之道而排佛者,舜犬之谓也。
舜家有犬,尧过其门而吠之。
是犬也,非谓舜之善而尧之不善也,以其所常见者舜,而未常见者尧也。
《吴书》云:吴主孙权尚书令阚泽曰:「孔丘老子得与佛比对否」?
阚泽曰:「若将孔、老二家比校佛法,远之远矣。
所以然者,孔、老设教,法天制用,不敢违天;
诸佛说教,诸天奉行,不敢违佛。
以此言之,实非比对明矣」。
吴主大悦。
或曰:佛经不当誇示诵习之人必获功德。
盖不知诸佛如来,以自得自證诚实之语,推己之验,以及人也,岂虚言哉?
诸经皆云以无量珍宝布施,不及持经句偈之功者,盖以珍宝住相布施,止是生人天中福报而已;
若能持念,如说修行,或于诸佛之道一言见谛,则心通神会,见谢疑亡,了物我于一如,彻古今于当念,则道成正道,觉齐佛觉矣,孰盛于此哉?
儒岂不曰「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髡未尝睹也」。
或曰「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
《语》不云乎「学也,禄在其中矣」;
《易》曰「积善之家,必有馀庆」;
《书》曰「作善降祥」。
此亦必然之理也。
岂吾圣人妄以禄与庆祥誇示于人乎?
或曰:诵经以献鬼神者,彼将安用?
余曰:子固未闻财施犹轻,法施最重。
古人盖有远行,临别不求珍宝,而乞一言以为惠者。
晏子一言之讽,而齐侯省刑;
景公一言之善,而荧惑退舍。
吾圣人之门弟子,或问孝,或问仁,或问政,或问友,或问事君,或问为邦,有得一言长善救失,而终身为君子者矣。
此止终身治世之语耳,比之如来大慈法施,诚谛之语,感通八部龙天,震动十方世界,或向一言之下心地开明,一念之间性天朗彻,高超三界,颖脱六尘,清凉身心,剪拂业累,契真达本,入圣超凡,得意生身,自然无碍,随缘作主,遇缘即宗,先得菩提,次行济度,世间之法,复有过此者乎?
一切鬼神,各欲解脱其趣,其于如来称性实谈,欣戴护持也宜矣。
又况佛为无上法王,金口所说,圣教灵文,一诵之则为法轮转地。
夜叉唱空,报四天王,天王闻已,如是展转,乃至梵天,通幽通明,龙神悦怿。
犹若纶言诞布,诏令横流,寰宇之间,孰不钦奉?
又况佛为四生慈父,如父命其子,奚忍不从?
诵经之功,其旨如此。
教中云:若能七日七夜心不散乱者,随其所作,定有感应。
若形留神往,外寂中摇,则寻行数墨而已,何异春禽昼啼,秋虫夜鸣,虽百万遍,果何益哉!
余谓耿恭拜井而出泉,鲁阳挥戈驻日,诚之所感,只在须臾,七日之期,尚为差远。
十千之鱼,得闻佛号,而为十千天子;
五百之蝠,因乐法音,而为五百圣贤。
蟒因修忏而生天,龙闻说法而悟道。
古人岂欺我哉!
三藏教乘者,权教也,实际理地者,唯此一事实也。
唯佛世尊是究竟法,而一切法者,为众生设也。
今不藉权教,启迪初机,而遽欲臻实际理地者,不亦见弹而思鸮炙乎?
此善惠大士所谓「渡河须用筏,到岸不须船」也,其不然乎!
佛法化度世间,皎如青天白日,而迷者不信,是犹盲人不见日月也,岂日月之咎哉!
但随机演说,方便多门未易究耳。
学者如人习射,久久方中。
柏大士云:「存修却败,放逸全乖,急亦不成,缓亦不得,但知不休,必不虚弃」。
白乐天宽禅师:「无修无證,何异凡夫」?
曰:「凡夫无明,二乘执著,离此二病,是曰真修。
真修者不得勤,不得忘,勤则近执著,忘则落无明,此为心要耳」。
此真初学入道之法门也。
或谓佛教有施食真言,能变少为多,如七粒变十方之语,岂有是理?
余曰:「不然。
子岂不闻勾践一器之醪,而众军皆醉;
栾巴一噀之酒,而蜀川为雨?
心灵所至,而无感不通,况托诸佛广大愿力,廓其善心,变少为多,何疑之有?
妙哉,佛之知见广大深远,具六神通。
唯其具宿命通,则一念超入于多劫;
唯其具天眼通,则一瞬遍周于沙界。
且如阿那律小果声闻尔,唯具天眼一通,尚能观大千世界,如观掌中,况佛具真天眼乎?
舍利弗亦小果声闻尔,于弟子中但称智慧第一,尚能观人根器,至八千大劫,况佛具正遍知乎?
唯其知见广大深远,则说法亦广大深远矣,又岂凡夫思虑之所能及哉!
试以小喻大。
均是人也,有大聪明者,有极愚鲁者。
大聪明者,于上古兴亡治乱之迹,六经子史之论,事皆能知。
至于海外之国,虽不及到,及可观书以知之。
极愚鲁者,诚不知也,又安可以彼知者为诞也?
一自佛法入此之后,间有圣人出现,流通辅翼。
试摭众人耳目之所闻见者论之。
如观音菩萨示现于唐文宗朝,泗洲大圣出现于唐高宗朝。
婺州义乌傅大士齐建武四年乙丑五月八日生时,有天竺僧嵩头陀来谓曰:「我昔与汝毗婆尸佛所同发誓愿,今兜率天宫衣钵见在,何日当还」。
大士临水观形,见有圆光宝盖。
大士曰:「度生为急,何思彼乐乎」?
行道之时,常见释迦金粟、定光三如来,放光袭其体。
虢州阌乡万回法云公者,生于唐贞观六年五月五日
有兄万年,久征辽左
相去万里,母程氏思其信音。
早晨告母而往,至暮持书而还。
丰干禅师,居常骑虎出入,寒山拾得为之执侍。
明州奉化布袋和尚,坐亡于岳林寺,而复现于他州。
宋太始初志公禅师,乃金城宋氏之子。
数日不食无饥容,语多灵应
晋石勒佛图澄,掌中照映千里。
镇州善化临终之时,摇铃腾空而去。
五台邓隐峰,遇官兵吴元济交战,飞锡乘空而过,两军遂解。
嵩岳帝受戒法元圭禅师仰山释迦,有罗汉来参,并受二王戒法破灶堕之类,皆能證果鬼神。
达磨大师一百五十馀岁,灭于后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葬于熊耳山
后三岁,魏宋奉使西域,遇于葱岭,携一革履,归西而去。
孝庄闻奏,启坟观之,果只一履存焉。
文珠师利佛灭度后,四百年犹在人间。
天台南岳,罗汉所居,应供人天,屡显圣迹。
汀州南安岩主,灵异颇多。
潭州华林善觉禅师武宁新兴严阳尊者,俱以虎为侍从
道宣律师持律精严,感毗沙门天王之子为护戒神,借天上佛牙,今在人间。
徽宗皇帝初登极时,因取观之,舍利隔水晶匣,落如雨点。
故《太平盛典》有御制颂云:「大士释迦文,虚空等一尘。
有求皆感应,无刹不分身。
玉莹千轮皎,金刚百炼新。
我今恭敬礼,普愿济群伦」。
皇帝知余好佛,而尝为余亲言其事。
如前所摭诸菩萨圣人,皆学佛者也。
余所谓若使佛有纤毫妄心,则安能摄伏于具神通圣人也?
释有如弥天道安、东林慧远、生肇、融睿,陈慧荣隋法显梁法云智文之徒,皆日记数万言,讲则天华坠席,顽石点头,亦岂常人哉。
如李长者、龙居士,非圣人之徒欤?
孙思邈写《华严经》,又请僧诵《法华经》。
吕洞宾参禅设供。
彼神仙也,岂肯妄为无益之事乎?
况兹凡夫,敢恣毁斥?
但佛之言,表事表理,有实有权,或半或满,设渐设顿,各有攸当,茍非具大信根,未能无惑。
亦犹吾儒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而《春秋》石言于晋,神降于莘
《易》曰:「见豕负涂,载鬼一车」。
此非神怪而何?
孟子不言利,而曰「善教民财」,于宋受兼金,此非利而何?
盖圣人之言,从权适变,有反常而合道者,又安可以前后异同之言议圣人也?
诸同志者,幸于佛祖之言详披谛信,真积力久,自当證之,方验不诬。
天下人非之,而吾欲正之,正如孟子所谓「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
余岂有他哉,但欲以公灭私,使一切人以难得之身,知有无上菩提,各识自家宝藏,狂情自歇,而胜净明心,不从人得也,吾何畏彼哉!
晋惠帝时,王浮伪作《化胡经》,盖不知佛生于周昭王二十四年,灭于穆王五十二年,历恭、懿、孝、夷、厉、宣、幽、平、桓、庄、僖、惠、襄、顷、匡、定一十六王,灭后二百四十二年,至定王三年方生老子
过流沙时,佛法遐被五天竺及诸邻国,著闻天下,已三百馀年矣,何待老子化胡哉?
吕夏卿序《八师经》曰:「小人不知刑狱之畏,而畏地狱之碜。
虽生得以欺于世,死亦不免于地下矣。
今有人焉,奸雄气焰足以涂炭于人,而反不敢为者,以有地狱报应不可逃也。
若使天下之人,事无大小,以有因果之故,比不敢自欺其心,善护众生之念,各无侵凌争夺之风,则岂不刑措而为极治之世乎?
谓佛无益于天下者,吾不信矣」。
谅哉!
人天路上,以福为先,生死海中,修道是急。
今有欲快乐人天而不植福,出离生死而不明道,是犹鸟无翼而欲飞,木无根而欲茂,奚可哉?
古今受五福者非善报而何?
婴六极者非恶报而何?
此皆过去所修,而于今受报,宁不信哉!
或云「天堂是妄造,地狱非真说」者,何愚如此!
佛言六道,而人、天、鬼、畜,灼然可知。
四者既已明矣,唯修罗、地狱二道,但非凡夫肉眼可见耳,岂虚也哉?
只如神怪之事,何世无之,亦涉史传之载录,岂无耳目之闻见?
虽愚者亦知其有矣。
人多信于此而疑于彼者,是犹终日数十而不知「二五」也,可谓贤乎?
曾有同僚谓余曰:「佛之戒人不食肉味,不亦迂乎?
试与公详论之。
鸡之司晨,狸之捕鼠,牛之力田,马之代步,犬之司禦,不杀可也;
如猪羊鹅鸭水族之类,本只供庖厨之物,茍为不杀,则繁植为害,将安用哉」?
余曰:不然。
子未知佛理者也,吾当为子言其涯略。
章明较著,善恶报应,唯佛以真天眼,宿命通,故能知之。
今恶道不休,三涂长沸,良有以也。
一切众生,递相吞啖,昔相负而冥相偿,岂不然乎?
且有大身众生,如鲸、鳌、师、象、巴蛇、鲲鹏之类是也;
细身众生,如蚊蚋、蟭螟、蝼蚁、蚤虱之类是也。
品类巨细虽殊,均具一性也。
人虽最灵,亦只别为一类耳。
傥不能积善明德,识心见道,瞀瞀然以嗜欲为务,成就种种恶业习气,于倏尔三二十年之间,则与彼何异哉?
迦楼罗王展翅阔三百三十六万里,阿修罗王身长八万四千由旬,以彼观之,则此又不直毫末耳。
安可以谋画之差大,心识之最灵,欺他类之渺小不灵,是恣行杀戮哉?
只如世间牢狱,唯治有罪之人,其无事者,自不与焉。
智者终不曰建立郡县,设官置局,不可闲冷,却须作一两段事,往彼相共闹热也。
今虽众生无尽,恶道茫茫,若无冤对,即自解脱,复何疑哉?
若有专切修行,决欲疾得阿耨菩提者,更食众生血肉,无有是处。
唯富贵之人、宰制邦邑者,又须通一线道。
陆亘大夫南泉云:「弟子食肉则是?
不食则是」?
南泉曰:「食是大夫禄,不食是大夫福」。
宋文帝求那跋摩曰:「孤愧身徇国事,虽欲斋戒不杀,安可得如法也」?
曰:「帝王与匹夫所修当异。
帝王者,但正其出言发令,使人神悦和;
人神悦和,则风雨顺时;
风雨顺时,则万物遂其所生也。
以此持斋,斋亦至矣;
以此不杀,德亦大矣。
何必辍半日之餐,全一禽之命乎」?
帝抚几称之曰:「俗迷远理,僧滞近教,若公之言,真所谓天下之达道,可以论天人之际矣」。
由是论之,帝王公侯有大恩德,陶铸天下者,则可矣;
士庶之家春秋祭祀,用之以时者,尚可忏悔。
圆颅方服者,承佛戒律,受人信施,而反例尘俗,饮酒食肉,非特取侮于人,而速戾于天;
亦袈裟下失人身者,是为最苦,忍不念哉?
吾儒则不断杀生,不戒酒肉,于齑则但言「慢藏诲盗」而已,于淫则但言「未见好德如好色」而已,安能使人不犯哉?
佛为之教,则彰善瘅恶,深切著明,显果报,说地狱,极峻至严,而险诐强暴者尚不悛心,况无以警之乎?
然五戒但律身之粗迹,修行之初步,若升高必自下,若陟遐必自迩,求道證圣之人,亦未始不由此而入也。
至于亡思虑,泯善恶,融真妄,一圣凡,单传密印之道,又非可以纸墨形容而口舌辩也。
文章盖世,止是虚名;
势望惊天,但增业习。
若比以定慧之法,治本有之神明,为过量人超出三界,则孰多于此哉!
士农工商,各分其业;
富寿夭,自出前定。
佛法虽亡,于我何益?
佛法虽存,于我何损?
功名财禄,本系乎命,非由谤佛而得;
荣贵则达,亦在乎时,非由斥佛而致。
一时之间,操不善心,妄为口祸,非唯无益,当如后患何?
智者慎之,狂者纵之,六道、报应、胜劣所以分也。
余非佞也,愿偕诸有志者,背尘合觉,同底于道,不亦尽善尽美乎?
或有阐提之性根于心者,必不取于是说,余无恤焉(《护法论》,日本大正新大藏经第五十二卷。)
烬:原无,据右引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