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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从(三)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一三、《北溪大全集》卷二五
承谕创行宗法,可谓勇于为义之举矣,不胜赞咏。
且蒙以宗会楼食宴堂之记为嘱,久未得暇。
去冬十月,因拨冗,取礼经考其法之所以然,初只欲应命一篇。
然古人宗法,不可不叙其来历,与后人知之。
而其中法意曲折浩博,详言之则动伤冗长,有厌观者;
约言之则又不足发明大义,安肯以警悟昏俗?
遂并作二篇,庶几少布露区区以为名家扶持礼教之助尔。
既而成篇,只依来意所主,归之小宗为说。
而妻父再三道及,岂可无始祖?
毕竟始祖之祭,终不可得而废之也。
于是再考所示诸文字,得见来说所谓盛族之始,实自漳来,此正礼之所谓别子者。
若知其名字,或墓地名,则当以为始祖。
若不记识,则不得已以其下所得知者为之。
莫是今高祖而上所谓二郎者,是否?
然所谓始祖之祭,亦无甚重难。
按《家礼》祠堂章,始祖虽亲尽,而大宗每岁率宗人一行墓祭,百世不改。
因欲以是说再讯,取雅意之可否,而悄无鳞翼可附,今只具数端于后,惟高明裁择焉。
郭子从(一)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一三、《北溪大全集》卷二五、《宋元学案》卷四九
去秋承惠书,并碑记文字一封、议论一卷,未及奉报,便来再蒙教翰,并书籍二封。
重叠皇恐。
某区区庸陋,皓首无成,师容日远,索居闽底,与同门朋友又不相亲,无可切磨。
而乡间士习又陋,不似仙里崇尚此学,故后进绝无登门问津者。
丁丑岁,因特试,久留中都
同门未曾相识者,多得会面,四方英隽寓辇下及朝行志向之美者,亦多得相聚讲贯。
此番参注,朝士稍稍闻知,又多遣子弟听讲,至相挽留依恋,几不得脱身归者。
颇觉中都士夫,却多有尊德乐道之风。
但年来象山之学,亦颇旺于江浙间。
其为说全用禅家作用是性一意为宗主,而牵圣言皮肤枝叶以文之,不穷理,不读书,专静坐澄心,自以为涵养本源,真有得尧舜周孔千载不传之秘旨。
其实诐淫邪遁,与周、孔背驰,无一相合,盖真吾道之贼。
后生晚学看不破,多先入其说,朝之贵显者,亦多堕其圈阱而不自知。
两年在彼,颇极为之剖析是非邪正,其偏执固陋不肯回者,置之不足恤,或所染未深,因有警发而知所归向者亦众。
如仙乡姚安道,亦象山之学,此后生妙龄美质,志向甚佳,颇劲劲自立,但学无师友渊源,只壁角凿空杜撰,不知从何传授得此一门宗旨,先蛊其心。
初荣归经过,一见之顷,亦未详其为如此。
次年温陵结亲,直造家讲论,意旨殊捍格不相入。
继而自温陵贻一书,颇自张皇说道理,自是自专,而其矜骄褊迫狠愤不平之气甚盛,溢于豪楮间,已知其非远器矣。
自后相见,其声臭不同之故,更不复与讲论。
如《祠堂记》亦只是后生时文之见,捉摸所谓物格、知至、意诚、心正、身脩、家齐、国治、天下平者,无日不讲之。
乃拣极至之语为形容,以此为一篇关纽处而主意焉,其实乃大病所在。
盖圣贤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平时拳拳教人笃于下学,只是做格物、致知,以诚意、正心而脩其身底工夫,何尝躐等,使遽造于物格、知至、意诚、心正、身脩之地,而安享其效?
至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则又在于身已脩而充之尔。
非素无本领,可以杂然妄进其极也。
继又以敬之一说,强牵挽附丽于其后,意义殊不相属。
外日温陵会次,亦说破此病与之知,未必当其意也。
使其享年,学老而成,亦不过只成就得一个拗尔,无足多道。
每尝窃叹世之学者,最难得美质,质既美,又难得有志焉。
幸而质与志俱美,而所学又不得门路,无以成其质而达其志,竟亦何美之有焉?
因是益觉伊川所谓三不幸之说,诚为不易至论,可敬可服!
林贤良草范之书,极荷承教,此亦英才美质,度越流俗者,恨不遇明师,学无本源,用心良苦,与子云《太玄》、温公《潜虚》、后周卫元嵩之《元包》同一律,皆无加损于《易》。
后世圣道不明,而英才美质无所成就,枉入偏曲者,何可胜计耶?
仙乡多同门老成,想时有切磨之
前年道间遇潮人,说及谢教有《书解》,自刻行未,委是自著是编集,因一书求之,未蒙回答,更仗吾友求本示及为幸。
盖《书》之为经,最为切于人事日用之常,惜先师只解得三篇,不及全解,竟为千古之恨。
自先师去后,学者又多专门,蔡仲默、林子武皆有《书解》,闻皆各自为一家。
昨过建阳,亦见子武《中庸解》,以《书》相参为说,中间分章,有改易文公旧处。
温陵,又见知契传得蔡伯静《易解》,大概训诂依《本义》,而逐字分析,又太细碎,及大义则与《本义》不同,多涉玄妙,终不能脱庄列之习,岂真知《易》之所以为《易》,良可叹矣!
直卿去年南康太守陈寺丞邀到白鹿洞,讲《乾》九三、《坤》六二传,得本相似举子时文牵挽之态,发二爻大义本旨殊不出,中间词语又多病,复不见所以为乾坤之变处。
今录去,漫一观。
直卿师门最久,传得本末极为精备,而其为说如此,则真见之粹然者,最为难也。
行状后段,必是渠笔。
此篇形容得文理俱到,却稳善,所欠温和一节,诚如来喻。
旧某叙述之文,亦曰望之俨然而可畏,即之温然而可亲。
其接人也,终日怡悦,熏然春风之和而可挹,事有所不可,则其断之也雷霆之威,又厉然而不可犯,乃其实也。
然其间亦有小小造语立字未稳处,而后面近末说天文地理、乐律兵机等,皆吾道中之事。
自已本分著实工夫,所以明明德,体用之全止,至善精微之极所系,不可得而精粗者。
今乃结上文以道德,却分析此出道德之外,离为二截,似不相管属,说开了。
及碑记等文,多亦只是发明此理,不可与骚赋又别作一等看。
此段更当脩刮,纯粹无病为善。
直卿前日安庆,有小不合当路者之意,不欲显然罢之,姑以大理丞召起。
既在道,则使台章弹去,而畀以祠禄
非诚有召对之命,得以从容于辞受进退之义也。
郭子从(二)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一三、《北溪大全集》卷二五
所论先天顺逆之说,太泥左旋右转相滚杂,终竟未莹。
据说卦本语,自古无人晓得字义。
直至康节先天之学始说得出,而《启蒙》《本义》复用其说而详之,已甚明白矣。
如圆图之左方,自有乾一而后有兑二、离三、震四,相次而生。
而卦气,则自震之初为冬至,离、兑之中为春分,至乾之末而交夏至焉,皆是顺数其已生之卦而言,如顺天而左旋,故曰「数往者顺」。
其右方,自有巽五而后有坎六、艮七、坤八,相次而生,而卦气则自巽之初为夏至,坎艮之中为秋分,至坤之末而交冬至焉。
是皆逆数其未生之卦而言,如逆天而右行,故曰「知来者逆」。
然推原《易》之所作,乃从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相次而生,然后成六十四卦焉,故曰「《易》逆数也」。
凡此所谓逆顺,其主意只是已生、未生为别。
康节引天左右旋为譬,亦各就两边言之耳。
今不必拘诸家之说,只管分别如何是左旋,如何是右转,愈见碍也。
乾九三、坤六二所云云,须要见得两爻本义端的,不可移易处。
九三以阳居刚,健而又健,为健之至,故有「终日乾乾」之象。
以其不中,故又有「夕惕厉」之戒。
然所以至健而乾乾者,为何事?
圣人于《文言》申之以「进德修业」,「知至至之可与几,知终终之可与存义」,大要不过致知力行两尽其道而已,是乃所以为健而又健之实也。
六二以阴居柔,顺而又顺之至,且居中得正,纯粹无偏,故有「直方」之象。
然所以至顺而直方者,为何事?
圣人于《文言》申之,以「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大要不过顺守其正而已,是乃所以为顺而又顺之实也。
乾、坤何为其如此不同也?
乾知大始,而坤作成物;
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而坤利牝马之正,先迷后得。
是乾能创始,又兼统其终;
坤则无始,但有其终而已。
故致知非健,则事物浑沦,无以剖析是非;
力行非健,则或作或辍,无以造极。
二者两尽,无一强一弱,乃刚健之至,此正圣人纯亦不已之事,而颜子克己工夫,亦足以当之。
坤则无致知一截事,只敬义顺守于其终而已,此乃仲弓为仁之功,视颜子大有径庭。
知乎此,则乾坤健顺之辨自判矣。
此等工夫义理,亦何有上下之限?
而渠乃以居下为言,未免偏滞疏阔?
又止言力行一边,而不及致知,一强一弱,何健之云甚?
大失圣人之旨矣。
以穷理言义又不相似,穷索乃平日之功,非裁度处事时之事也,若曰观理度宜则可矣。
又言乾之德业,必本于坤之敬义,亦有病乾之为乾,果有资于彼乎?
是则圣人德业,须有待于贤者功夫而后成矣。
曰如此则乾独无敬义乎?
曰:非也。
乾之为德业,纯一于诚,无表里隐显之间。
所谓敬者,自清明如神,何有持主之迹?
所谓义者,自从容洒落,迎刃而解,又何有裁度之为乎?
然人之资质不齐,学者自顾,若无清明刚健绝人之资,不能超拔为乾之事,则莫若且用力于坤之敬义。
至于真积力久,而不息无不利,则乾之德业亦可驯造矣。
此又自贤入圣,而合德无疆之地也。
妄议大义如此,高明以为如何?
李推所作姚志铭亦善,美质不遂,诚为可惜。
然其人已往,无足深论,姑置之。
大抵自专自是而不能虚心,乃世儒之通患。
惟好自专自是,则无复有进。
惟不能虚心,则无可大受。
前贤多能以驳杂之资,转移为美德者,皆由不自是之故。
先生亦尝曰:某平生不曾自以为是,而吾徒看道理,又须要见得真是真非,端端的的,方为切己物有得力处。
不可半间半界,含含糊糊,徇人情世俗相假借,为隐忍回互之态。
不惟于道理有妨,而亦心术之大病。
去年在桐城,与李推相处多时,见渠于是非白黑大故骑墙,甚欠亲切端的工夫。
所谓相观而善之谓摩,吾徒亦不可不自警勉也。
郭子从问目潮州人名叔云。)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三五、《北溪大全集》卷三六
问「孝弟为仁之本」章。
来说解释得前言已明,然毕竟只不过依傍人言语,未见有自得处。
仁之所以为仁,须是切己体察,自真见得亲切端的,为物果是如何,加之涵养,常如在目前,则日用动静,无一不在是,而无往不得力矣。
若按册子上便见得,掩了册子去应接事物便不见,则只是纸上仁也,与己何相干?
愿更勉之。
问「曾子启手足」章。
来说已详明。
此固是奉父母遗体,亦为人合当本分底事。
盖天下万万道理,非此身无所该载,岂可一日而不敬谨邪?
问「先天后天」说。
来说发明「先天」大义未出。
从乾至震以下,分别逆顺,又杂乱不可晓。
据《系辞》「易有太极」及「天地定位」二章,最是紧要处。
于以见《易》之象数次第,全是天然,特假伏羲手画出来,无一点智力造作。
至其为圆图,则阴阳消长布置,又全与天地造化自然者相契合,无纤毫出圣人私意,最可深玩。
圣人作《易》,本原精微之义,若逆顺之说,则在《启蒙》《本义》解释已极分明,恐读之未详,请更子细消悉。
「后天」之说则已详明矣,当敬承教益。
问:前书所扣三子出位越思,而有凝滞倚著、窘迫正助之病。
三子所言,自量才力所至,亦皆是实事。
但身未当其时,履其地,却先去著意想像,把那事放在胸中,如此则是理在彼而不在此,在异日而不在今日,在吾身外而不在日用之见定。
便是出位越思,不安己之本分;
便是凝滞泥著那事,不待其来则应、过则化;
便是窘迫要急于用,而不从容于酬酢之间;
便是有意于期必正心助长,而失却自然流行之意。
若点则志识高明,存见乎日用,处处无非此理流行之妙。
故从容洒落,惟即吾身之所处,而行吾心之所乐,绝无一毫外慕之私。
此其所以为高,而非三子所及也。
但其行有不掩,不免为狂士,又不若曾子工夫,从实地上逐一做去,到那一贯处,为无病也。
问:后书所疑《太极图说》中正仁义,而注脚又云仁义中正
曰「中正仁义」,曰「仁义中正」,互而言之,以见此理之循环无端,不可执定以孰为先、孰为后也。
亦犹四时言春夏秋冬,或言秋冬春夏,以见此气之动静无端,阴阳无始也。
郭子从叔云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九
复,男子称名。
然诸侯薨复曰「皋某甫复」,恐「某甫」字为可疑。
又周人命字,二十弱冠皆以「甫」字之,五十以后,乃以伯、仲、叔、季为别。
今以诸侯之薨复云「甫」者,乃生时少者之美称,而非所宜也。
此等所记异词,不可深考。
或是诸侯尊,故称字,大夫以下皆称名也。
但五十乃加伯仲,是孔颖达说。
据《仪礼》贾公彦疏,乃是少时便称伯某甫,至五十乃去某甫而专称伯仲,此说为是。
如今人于尊者不敢字之,而曰几丈之类。
铭旌。
古者旌既有等,故铭亦有等。
今既无旌,则如温公之制,亦适时宜,不必以为疑也。
重。
《三礼图》有画象可考,然且如温公之说,亦自合时之宜,不必过泥古礼也。
古者男子殊衣裳,妇人不殊裳。
今以古人连属之衰加于妇人,殊裳之制加于男子,则世俗未之尝见,皆以为迂且怪,而不以为礼也。
若考得古制分明,改之固善。
若以为难,即且从俗,亦无甚害。
大带申束衣,革带以佩玉佩及事佩之等。
丧服无所佩,既有要绖,而绞带复何用焉?
绞带正象革带,但无佩耳,不必疑于用也(革带是正带以束衣者,不专为佩而设。大带乃申束之耳。申重也,故谓之绅。)
主式祠版。
伊川主式虽云杀诸侯之制,然今亦未见诸侯之制本是如何。
若以为疑,则只用牌子可也。
安昌公荀氏,是晋荀勖,非孙氏也。
但诸书所载厚薄之度有误字耳。
士大夫家而云几郎几公,或是上世无官者也。
江都礼》晋安昌公荀氏祠制云,祭版皆正侧长一尺二分,博四寸五分,厚五分,八分大书云云。
今按它所引或作厚五寸八分,《通典》、《开元礼》皆然。
详此「八分」字连下「大书」为文,故徐润云「又按,不必八分,楷书亦可」。
必是荀氏全书本有此文。
其作五寸者,明是后人误故也(若博四寸五分而厚五寸八分,则侧面阔于正面矣,决无此理,当以《集礼》为正。)
孤哀子。
温公所称,盖因今俗以别父母,不欲混并之也。
且从之亦无害。
并有父母之丧葬,先轻而后重。
其奠也,先重而后轻;
其虞也,先重而后轻。
同葬同奠,亦何害焉?
其所先后者,其意为如何也?
此虽未详其义,然其法具在,不可以己意辄增损也。
周制有大宗之礼,乃有立适之义,立适以为后,故父为长子权其重者若然。
今大宗之礼废,无立适之法,而子各得以为后,则长子少子当为不异。
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者,不必然也。
父为长子三年者,亦不可以适庶论也。
宗子虽未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是亦爱礼存羊之意,不可妄有改易也。
汉时宗子法已废,然其诏令犹云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是此礼意犹在也。
岂可谓宗法废而诸子皆得为父后乎?
曾子问亲迎女在涂,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恐亦有碍。
《开元礼》除丧之后,束带相见,不行初昏之礼,趋丧后事皆不言之,何也?
趋丧之后,男居外次,女居内次,自不相见。
除丧而后,束带相见,于是而始入御。
开元之制,必有所据矣。
曾子问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服用斩衰,恐今亦难行也。
未见难行处,但人自不肯行耳。
谅闇以他经考之,皆以谅闇为信默,惟郑氏独以为凶庐。
天子居凶庐,岂合礼制?
所引剪屏柱楣是两事,「柱」音知主反,似是从手不从木也。
盖始者户北向,用草为屏,不剪其馀。
至是改而西向,乃剪其馀草。
始者无柱与楣,檐著于地,至是乃施短柱及楣以柱其楣,架起其檐,令稍高,而下可作户也。
来喻乃于柱楣之下便云既虞乃剪而除之,似谓剪其屏而并及柱楣,则误矣。
谅阴梁闇,未详古制定如何,不敢辄为之说。
但假使不如郑氏说,亦未见天子不可居庐之法。
来喻所云,不知何据,恐欠子细也滕文公五月居庐,是诸侯居庐之验,恐天子亦须如此)
既除服,而父之主永迁于影堂耶?
将与母之主同在寝耶?
迁主无文,以理推之,自当先迁也。
《仪礼》父在为母。
卢履冰仪是,但今条制如此,不敢违耳。
《内则》云,女子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
言二十三年而嫁,不止一丧而已。
故郑并云父母丧也。
若前遭父服未阕,那得为母三年?
则是有故二十四而嫁,不止二十三也。
《内则》之说亦大概言之耳,少迟不过一年,二十四而嫁,亦未为晚也。
离之谓以一物隔二棺之间于椁中也。
鲁则合并两棺置椁中,无别物隔之。
鲁卫之祔,皆是二棺共为一椁,特离合之有异。
二棺共椁,盖古者之椁乃合众材为之,故大小随人所为。
今用全木,则无许大木可以为椁,故合葬者只同穴而各用椁也。
明器。
《礼》既有之,自不可去。
然亦更在斟酌,今人亦或全不用也。
招魂葬。
招魂葬非礼,先儒已论之矣。
伊川《葬说》,其穴之次设如尊穴南向北首,陪葬前为两列,亦须北首,故葬图穴一在子,穴二在丑,穴三在亥,自四至七皆随其东西而北首。
丙、午、丁独空焉,是则伊川之所谓北首者,乃南向也。
又云昭者当南向,则穆者又不可得而然也。
此两节不晓所问之意,恐是错看了。
请更详之。
昭南向,穆北向,是庙中祫祭之位,于此论之尤不相关。
实葬。
圹中实筑甚善。
伊川先生葬法有谓其穴安夫妇之位,坐堂上则男东而女西,卧于室中则男外而女内,在穴则北方而北首,有左右之分而无内外之别。
按《昏礼》良席在东,北止,此是卧席之位,无内外之别也。
其祖已葬,系南首,其后将族葬,则不可得而北首,则祖墓不可复迁而昭穆易位。
未见后葬不可北首之意,昭穆之说亦不可晓。
祔。
当如郑说伊川恐考之未详也。
但三年之后迁主于庙,须更有礼,顷尝论之,今并录去。
李继善问:「纳主之仪,《礼经》未见,《书仪》但言迁祠版于影堂,别无祭告之礼。
周舜㢸以为昧然归匣,恐未为得。
先生前书有云:『诸侯三年丧毕皆有祭,但其礼亡,而大夫以下又不可考』。
然则今当何所据耶」?
答云:「横渠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其庙,此似为得礼。
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似亦有此意,而舜㢸所疑与熹所谓三年丧毕有祭者似亦暗与之合。
但既祥而撤几筵,其主且当祔于祖父之庙,俟祫毕然后迁耳。
比已与敬子、伯量详言之,更细考之可见」。
又答王晋辅云:「示喻卒哭之礼,近世以百日为期,盖自开元失之。
今从周制,葬后三虞而后卒哭,得之矣。
若祔,则孔子虽有善殷之语,然《论语》《中庸》皆有从周,则无其位而不敢作礼乐,计亦未敢遽然舍周而从殷也。
况祔于祖父,方是告祖父以将迁它庙,告新死者以将入此庙之意,已祭则主复于寝,非有二主之嫌也(主复于寝,见《仪礼》郑氏注。)
至三年之丧毕,则有祫祭而迁祖父之主以入它庙,奉新死者之主以入祖庙(此见《周礼》郑注及横渠先生。),则祔与迁自是两事,亦不必如殷之练而祔矣。
法重事,不容草草,卒哭而祔,不若且从温公之,庶几寡过耳」。
卒哭。
以百日为卒哭,是《开元礼》之权制,非正礼也。
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孔子以献子加于人一等矣。
今之居丧者当以献子为法,不可定以二十七月为拘。
献子之哀未忘,故过于礼,而孔子善之。
所论恐未然也。
影堂序位。
古者一世自为一庙,有门,有堂,有寝,凡屋三重,而墙四周焉。
自后汉以来,乃为同堂异室之庙,一世一室,而以西为上。
如韩文中家庙碑有「祭初室」、「祭东室」之语。
今国家亦只用此制,故士大夫家亦无一世一庙之法,而一世一室之制亦不能备。
故温公诸家祭礼皆用以右为尊之说。
文潞公尝立家庙,今温公集中有碑,载其制度颇详,亦是一世一室而以右为上,自可检看。
伊川之说亦误,昭穆之说则又甚长。
《中庸或问》中已详言之,更当细考。
大抵今士大夫家只当且以温公之法为定也。
庶人吉凶皆得以同行士礼,以礼穷,则同之可也,故不别制礼焉。
不审若然否?
恐当如此。
今有人焉,其父尊信浮屠,若子若孙皆不忍改,将何时而已?
恐人子之遭此,勿用浮屠可也。
至于家舍所敬形像,必须三年而后改,不知如何?
如此亦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九二。)
分:《正讹》改作「寸」。
郭子从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九
古人六礼,自请期以前皆用旦,亲迎用昏。
若妻家相去远,只得先一日往,假馆于近,次早迎归。
如何?
只得如此。
主人揖婿入,婿北面而拜,主人不答拜,何也?
乃为奠雁而拜,主人自不应答拜。
乡人多先庙见舅姑然后配,不知如何?
不是古人必三日庙见,谓必宜其家中,夫妇已定意思,然后可以庙见。
成礼之明日,便当见舅姑毕,方往见于女氏之父母。
妇至男家,未敢便庙见,故婿往女氏,亦未敢见其父母及其家庙亲戚也。
紧要只是温公与伊川礼。
男至女家,温公本为是。
女至男家,伊川底为是。
古人亲迎必乘马(《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三一。)
日:《记疑》云疑当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