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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注释
请以中制为长公主治第奏 北宋 · 高赋
 出处:全宋文卷九三○
仁宗朝为兖国公主治第,用钱数十万缗。
今有五大长公主,若悉如前比,其费无艺。
愿讲求中制,裁为定式。
按:《宋史》卷四二六《高赋传》。(以上黄锦君校点)。
自赞 其一 北宋 · 释文准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六五
我若自赞,云居罗汉。
我若自毁,无主饿鬼。
赞之不欣,毁之不嗔。
毁誉不动,东鲁西秦
按:《嘉泰普灯录》卷二九。(以上黄锦君校点)
朱府君墓志 南宋 · 谢谔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三
朱行先字蕴之吴郡人也。
少亲戎律,长习武经。
始隶职于建宁都,从高公彦征讨有功。
寻彦分符霅渚,亦随于治,太守用为心膂。
或邻境有寇,总握兵柄,仗剑前驱,无不望风瓦解。
减灶之谋,投醪之谊,备尽其妙。
以是闻于圣聪,叠被宠加,荐历珥貂,益为霅守所重。
渤海公厌世,高湮乱行,府君奋臂一呼,率众归国。
时天下都元帅吴越国王亲统全师,抚宁郡县,以有功者宜加爵赏,遂封协力勤王功臣,寻封右仆射
宝大元年四月,终于静海镇之官舍。
世墓在乌程县,不克归,葬在开元府海盐县,厝于野村。
按:《吴兴备志》卷六。又见雍正浙江通志》卷二三六。(此篇刘琳校点。以上除单独署名外,为黄锦君校点)
重建濂溪先生 南宋 · 龚维蕃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六二
营道之西,距城十八里,有水曰濂溪
发源于大江源,汇为龙湫,东流二十里至楼田。
其乡曰营乐,其保曰濂溪,广横数百亩,溪行其中,虽大旱不竭。
周氏家其上,即濂溪先生之故居也。
考其谱牒,世居青州
远祖讳崇昌,唐永泰中为廉、白二州太守,因卜居道之宁远县大阳村
其裔孙讳虞宾,有子十二人,中子讳从远,始徙于此。
再传至谏议讳辅成,登祥符八年进士第,终贺州桂岭,没葬于故居之侧半里许,累赠谏议大夫
谏议生二子,长曰砺,次则先生
先生少孤,舅氏龙图郑公向笃爱之,始冠,奏以初秩。
既长,从宦四方。
嘉祐八年先生自虔移倅永,有书与其族叔及诸兄云:「周兴来,知安乐,喜无尽。
来春归乡,即遂拜侍」。
寻移文营道县云:「有田若干,旧以私具为先茔守者资,族子勿预」。
营道给凭文付周兴
其后先生归展墓,题名于含辉洞云:「周惇颐、区有邻、陈赓、蒋瓘、欧阳丽,治平四年二月十六日同游道州含辉洞,刻石于洞口」。
是岁神宗登极,覃恩迁驾部员外郎,加赠父谏议大夫
以手劄付兄子仲章,令备酒果香茶,诣坟前告闻。
先生晚岁寓九江,爱庐阜之胜,筑室于溪上,命名曰濂溪,示不忘本之意。
其留故居者付仲章及其从弟意。
先生既没,仲章贫甚,元丰三年七年再拆其产,鬻于意之子伯顺,而故宅基尚存。
伯顺死,无后,其女以其地适何伯瑜,生侪。
侪登第,为邕州教官而卒。
至淳熙己亥,周与何欲拆其产,闻于郡。
赵汝谊营道所承永州公牍,乃治平印文,按验皆合,用先生治命,以田俾守茔者,藏其籍于学宫。
其故宅基尚属何氏,何氏之孙揖于淳熙十一年以其地归于意之曾孙兴嗣,书于券云:「嗣系谏议宗族,禀性纯慈,有志力,教子以绍祖风。
其宅地与本人住宅相接,今愿尽将所承外祖周伯顺元承祖谏议住宅祖地,从东至西长五丈,就卖与兴嗣,将来起造祠堂,承外氏一派先魂,庶几亡者于里塾有所依托,不绝春秋之奉」。
前此未有先生绍兴己卯五月太守向子忞奉祀于州学之稽古阁编修胡公铨记之。
淳熙己未郡博士邹敷迁于敷教堂
壬戌太守赵汝谊以其偪仄,更创堂四楹,并二程先生像,南轩张公为记。
庚子,郡士胡元鼎与其乡人何士先义太初孟坦中、欧阳硕之创舍设像,教授章颖为记。
故居有祠昉乎此。
距遗址十馀丈,中隔小溪,卑陋湫隘,岁久不复迁。
至嘉定癸酉郡守方信孺访求濂溪之裔,得兴嗣之子钥,以为学宾。
丁丑之秋维蕃被命入境,延见郡士,扣濂溪所向,皆言今祠非故基。
其后访于钥,尽阅累世契券,亲至其地,质于乡邻族党,始得其实。
溪流清泚,地势平衍,冈垄丘阜,拱揖环合。
其左曰龙山,右曰豸岭,山川之秀,实钟于是。
乃鸠工度材,一新栋宇,命营道蔡则董其役。
经始于是岁十二月,落成于明年之三月
中为祠宇,设先生像。
其前为堂四楹,不侈不陋。
二斋旁翼,两庑对峙,外为台门,高与堂称。
左右二塾,虚明敞洁,以延学子。
又其外为都门,缭以垣墙,庖爨湢浴,罔不毕具。
环以松竹,门外筑道,属于山之趾。
于是规制始备,而邦人严事之意益虔。
先生以故居溪名冠九江之寓宇,黄太史赋诗,谓其用平生所安乐,媲水而成名。
东坡继有作。
来者承其误,莫究所从。
南轩张公晦庵朱公,尝略辩證。
尚书章公来典教,质以大富桥记,以为此邦自有濂溪,然亦弗深考。
今得其谱牒契券,始究源委。
当何氏以地归兴嗣,预有建祠之语,迄今乃有成,则废兴显晦,殆若有数,而非偶然者。
先生之学,实嗣洙泗之统,传之伊洛,浸以大显,载在方册,人知诵习。
凡辙迹所至,今皆有祠,而父母之邦,先茔所在,乃因陋就简,于烝尝不称,是乌可以已?
故因其落成,述其颠末,用登载于乐石。
文皆从旧,不敢增损,以没其实,庶以传信,俾览者得详焉。
按:四库本《周元公集》卷六。又见《濂溪志》卷四。(此篇刘琳校点。其馀为黄锦君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