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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读谩记1196年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一、弘治《徽州府志》卷一一、《新安文献志》卷三三、《宋元学案补遗》卷一○、二五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吴执中传》在《徽录》八十八卷,《国史》九十三卷,与其家传皆相应。
但家传云:「公缘微病,踰月不对,已有间之者。
一日面奏,论列边防利害,及于一二大臣。
上不说,翌日落职,知滁州大观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告下。)」。
又载:「十月二十二日奉圣旨,吴执中初除中宪,议论刚正,凡所陈述,殊无顾忌,颇有古直之操,遂降诏褒之。
厥后仅两月馀日,并无建明。
一日进对,奏陈论列,殊无根柢,惑于邪说,顿失所守。
可落职知和州,替蔡嶷
仍放谢辞,限日下出国门。
蔡嶷别与差遣(此必是省劄。)」。
而传云:「先是,蔡京张康国,引执中居言路。
执中刘炳兄弟不葬亲,数宋乔年父子过恶,相继罢黜。
乔年,皆党也。
及上语执政,嘉其不阿,康国奏:『意在逐臣』,已而言康国之章果上。
上怒执中怀谗,出知滁州(此事不知何据,但语意向背不伦。执中本是引居言路,使攻康国,则不应先攻党而后及康国也。)」。
又家传云:「政和改元,星文示变。
公以为推寻厥咎之由,实自蔡京始,因列其命令不信,刑罚失中,公帑空虚,民力困匮,农桑失业,货财不通,而穷荒无用之地追讨兴建无已之罪,请降五官,以太子少保退居于杭」。
又载御笔云:「比以旧弼蔡京擅作威福,傲睨弗悛,屡致人言,禠官斥外,申严邦宪,足示诫惩。
尚虑怨仇乘时骋忿,捃摭旧事,论列未休,下石相挤,弹击不已,务快复雠之私忿,不思体貌之前规,致矫枉过中,疾恶已甚,宜俾宽宥,曲示始终。
咨尔台僚,明听朕命大观四年。)」。
而传云:「彗星见,上察奸状,欲逐之。
言者交论不已,执中上章,谓进退大臣当存体貌,于是为降诏而得不重贬(此与家传亦不同。然执中后以不论张商英贬黜,则非蔡氏之党矣。未知本传何据书此。)」。
执中尝举游酢自代,又尝差同开封尹李孝寿陈正汇告变事,执中平心以处,得罪者自以为不冤。
尝论花石纲,诏即罢之。
后每有所须索,必戒左右曰:「毋令吴某知」。
翰林学士张阁等出守杭州,陛辞日,乞领花石纲事。
自是应奉愈炽,不可救矣。
尝论郭天信过恶,而言者以为与商英天信所荐。
吕惠卿为友婿,惠卿遭时得君,所荐无不拔用。
执中在选调,未尝附丽以图进取(并家传。)
御笔云:「卿前日上殿,奏陈曾任学事,见今放罢姓名,可亲书实封进入」。
「臣伏奉御(云云。)右臣昨面奏,系是提举荆湖南学事胡安国,谨具奏闻」。
执中子岩夫政和七年十一月考功郎官,出太师鲁公京门。
余深尝于彭世英家见其议蔡卞谥文正议
魏徵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
宗美其书,录寘内府
今此书不复见,甚可惜也。
王彦霖蔡确词,乃邵武大乾高宇所为,其家尚有遗稿方伯谟尝见之。)
乙卯十一月四日詹元善去年李兼济说寿皇曾遣一小珰,以中原事问平江何蓑衣。
蓑衣授以纸笔,口诵数语,令书以进曰:「贺新郎贺新郎,胡孙拖白不终场。
不终场,未便休,雄豪分裂争王侯。
争王侯,闹啾啾,也须还我一百州」。
寿皇以示兼济之父秀叔参政
后数年,虏储允恭死,虏酋雍亦毙,而孙璟袭位,即所谓胡孙者也。
岂璟将不终而中原分裂,河南、北将复我也耶?
元善又见异书云:「火龙变化丹蛇腾,青羊踯躅乌犍耕,玄豨冲突苍鼠平」,亦莫详其为何等语也。
姑并记此,三年而后出之。
释氏有清草堂者,有名丛林间。
其始学时,若无所入。
有告之者曰:「子不见猫之捕鼠乎?
四足据地,首尾一直,目睛不瞬,心无它念。
唯其不动,动则鼠无所逃矣」。
用其言,乃有所入。
彼之所学虽与吾异,然其所以得之者,则无彼此之殊。
学者宜以是而自警也。
闽中李复字履中,及识横渠先生
绍圣间为西边使者,博记能文。
信州有《潏水集》者,即其文也。
其间有论孟子养气者:「动必由理,故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无忧无惧,其气岂不充乎?
故曰是集义所生者。
舍是则明有人非,幽有鬼责,自歉于中,气为之丧矣,故曰无是馁也」。
此语虽疏,然却得其大旨。
近世诸儒之论多以过高而失之,甚者流于老庄而不知,不若此说之为得也。
惜其乱于诗文博杂之中,学者或不之读,故表而出之。
冯当可之文号《缙云集》,集中有封事,末云:「臣前所言望陛下移跸建康,选将练卒,用张浚刘锜总统诸军,节用损己,以充军费,皆事也,非事之本也。
惟陛下远便佞、疏近习,清心寡欲,以临事变,此兴事造业之根本。
《洪范》所谓『皇建其有极』者也」。
绍兴庚辰辛巳之间所上,其谋画议论,皆奇伟的当。
而所论皇建有极,又深明治本而略识经意,古今论《洪范》者少能及也。
余尝作《皇极辨》,与之暗合,因笔其语以證余说。
旧见汪端明尝称其人,甚敬重之。
今果不谬云。
《说文》:「䏌,振䏌也,从肉,入声,许讫反」。
东坡疑从「入」无缘为䏌声,而谓舞必八人为列,乃谓「佾」即「䏌」字,从「八」从「肉」。
今按,此乃《说文》之误,东坡疑之是也,而其所以为说则非。
若以「八」字为「兮」而从「肉」、「兮」省声,则正得许讫切矣。
「䏌」又从「人」,乃为「佾」字,盖舞则人之振䏌也。
然今《说文》不见「佾」字,云有之,未详其说。
每详「䏌」字即「肸」字,故《说文》但有「䏌」字而别无「肸」字。
坡疑「佾」即「䏌」字,亦非也。
《班史·武纪》谓云「屑然如有闻」,亦肸乡之义也。
东坡又云《宋书·乐志》论房中乐非后妃事,盖《周礼》注误,极有理(当考。)
武庚即是禄父东坡以为两人,恐别有据(已上并见泉州舶司所刻《雪堂帖》。)
东坡手书煮猪肉法引《孟子》曰:「心勿忘勿助长」,知前辈读此,皆依古注「勿正」为句绝,非独程先生也。
作「正心」者,其始于王氏乎。
然文势亦或有之,未可直以为非,故予于《集注》两存之。
会稽官书版本有《子华子》者,云是程本子华者所作,即孔子所与倾盖而语者。
奇之士多喜称之。
以予观之,其词故为艰涩而理实浅近,其体务为高古而气实轻浮,其理多取佛老医卜之言,其语多用《左传》、《班史》中字,其粉饰涂泽、俯仰态度,但如近年后生巧于模拟变撰者所为。
不惟决非先秦古书,亦非百十年前文字也。
原其所以,祗因《家语》等书有孔子程子倾盖而语一事,而不见其所语者为何说,故好事者妄意此人既为先圣所予,必是当时贤者,可以假托声势,眩惑世人,遂伪造此书以傅合之。
正如麻衣道者无言语,祗因小说有陈希夷钱若水骨法一事,遂为南康军戴师愈者伪造《正易心法》之书以托之也。
《麻衣易》予亦尝辩之矣,然戴生朴陋,予尝识之,其书鄙俚,不足惑人。
此《子华子》者,计必一能文之士所作,其言精丽,过《麻衣易》远甚。
如论《河图》之二与四抱九而上跻,六与八蹈一而下沈,五居其中,据三持七,巧亦甚矣。
唯其甚巧,所以知其非古书也。
又以《洛书》为《河图》,亦仍刘牧之谬,尤足以见其为近世之作。
或云王铚性之姚宽令威多作赝书,二人皆居越中,恐出其手,然又恐非其所能及。
如《子华子》者,今亦未暇详论其言之得失,但观其书数篇与前后三序皆一手文字,其前一篇托为刘向而殊不类它书,后二篇乃无名氏岁月而皆托为之号,类若世之匿名书者。
至其首篇风轮水枢之云,正是并缘释氏之说。
其卒章宗君、三祥、蒲璧等事,皆剽剥它书,傅会为说。
其自叙出处,又与《孔丛子》载子顺事略相似(《孔丛》亦伪书也。)
又言有大造于赵宗者,即指程婴而言。
以《左传》考之,赵朔既死,其家内乱,之诸弟或放或死,而之妻乃晋君之女,故武从其母畜于公宫,安得所谓大夫屠岸贾者兴兵以灭赵氏,而与杵臼以死卫之云哉?
且其曰有大造者,又用吕相绝秦语,其不足信明甚。
而近岁以来,老成该洽之士亦或信之,固已可怪。
至引其说以自證其姓氏之所从出,则又诬其祖矣。
大抵学不知而眩于多爱,又每务欲出于众人之所不知者以为博,是以其弊必至于此。
可不戒哉!
或云程邑在雍州之东二十里,王季所居。
又引苏黄门《诗说》,周之程邑,扶风安陵县也。
予按,雍州之境东自西河,西距黑水,延袤数千里,不知所谓州东二十里者,自何处计此里数?
若指丰、镐而言,则经传初不明言其为雍州治所。
又按《汉志》,安陵在长安北四十里,不应言东。
又按《皇矣》之诗,此诗乃是文王克密之后所作,亦不得为王季所居也。
然意此语必有自来,但「州」字当是衍文耳。
所谓雍者,乃扶风雍县,其地亦在长安之北,计与安陵相去不远,故得引以相明
王季之云,恐别有所据,然亦未知其与《诗说》孰为得失也(当考。)
上虞馀姚二邑,皆以舜名。
上虞村落又有号百官,俗传百官牛羊之处也。
或谓四旁多舜事迹,疑其子孙所封,理或有之,然不可考矣。
大抵地名古迹亦多沿袭讹谬,如《子华子》后序,乃言鬼谷子所居在今信州贵溪县,盖其图经之说如此,岂有此理哉?
以它书考之,地名鬼谷者凡数处,疑特俚俗相传物魅之区尔,未必仪秦之师所居也。
上虞旁邑嵊县有戈、过二姓,即少康所灭羿浞之党。
其子孙乃聚于一邑,又近禹葬之地,不知其何故也。
俚俗相传,疫疾能传染人,有病此者,邻里断绝,不通讯问,甚者虽骨肉至亲,亦或委之而去。
伤俗害理,莫此为甚。
或者恶其如此,遂著书以晓之,谓疫无传染,不须畏避。
其意善矣,然其实不然,是以闻者莫之信也。
予尝以为诬之以无染而不必避,不若告之以虽有染而不当避也。
盖曰无染而不须避者,以利害言也。
曰虽染而不当避者,以恩义言也。
告之以利害,则彼之不避者信吾不染之无害而已,不知恩义之为重也。
一有染焉,则吾说将不见信,而彼之避也唯恐其不速矣。
告之以恩义,则彼之不避者知恩义之为重而不忍避也。
知恩义之为重而不忍避,则虽有染者,亦知吾言之无所欺而信此理之不可违矣。
抑染与不染,似亦系乎人心之邪正,气体之虚实,不可一概论也。
吾外大父祝公少时邻里有全家病疫者,人莫敢亲。
公为煮粥药,日走其家,遍饮病者而后归。
刘宾之永嘉时,郡中大疫。
宾之日遍走视,亲为诊脉,候其寒温,人与药饵。
讫事而去,不复盥手,人以为难。
后皆无恙云。
沙随有《活人书辨》,当求之。
严州王君仪能以《易》言祸福,其术略如徐复、林瑀之说,以一卦直一年。
尝言绍兴壬戌太母当还,其后果然。
人问其故,则曰:「是年《晋》卦直事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之文也」。
予谓此亦小数之偶中耳。
若遂以君仪为知《易》,则吾不知其说也。
沙随《春秋例》说滕子来朝为自贬而用小国之礼,如郑人争承之比,最为精当。
但朝桓公者邾牟称人,谷邓书名,又有不可通者。
而诸儒之说,亦莫之能明也。
孟子》「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此但作文取其字数以足对偶而云耳。
若以水路之实论之,便有不通,而亦初无所害于理也。
说者见其不通,便欲强为之说,然亦徒为穿凿而卒不能使之通也。
沈存中李习之来南录》云:「自淮沿流至于高邮,乃溯于江」,因谓淮泗入江,乃禹之旧迹,故道宛然。
但今江淮已深,不能至高邮耳。
此说甚似,其实非也。
按《禹贡》,淮水出桐柏,会泗沂以入于海。
故以小江而列于四渎,正以其能专达于海耳。
若如此说,则《禹贡》当云南入于江,不应言东入于海,而淮亦不得为渎矣。
且习之「沿溯」二字似亦未当。
盖古今往来淮南,只行邗沟运河,皆筑埭置闸,储闭潮汐以通漕运,非流水也。
若使当时自有禹迹故道可通舟楫,则不须更开运河矣。
故自淮至高邮,不得为沿;
高邮以入江,不得为王。
而习之又有「自淮顺潮入新浦」之言,则是入运河时偶随淮潮而入,有似于沿意。
其过高邮后,又迎江潮而出,故复有似于溯,而察之不审,致此谬误。
今人以是而说《孟子》,是以误而益误也(今按,《来南录》中无此语,未详其故。)
近世又有立说,以为淮泗本不入江,当洪水横流之时,排退淮泗,然后能决汝汉以入江。
此说尤巧而尤不通。
汝水入淮,泗水亦入淮,三水合而为一。
若排退淮泗,则汝水亦见排退而愈不得入江矣。
汉水嶓冢襄阳南流,至汉阳军,乃入于江。
淮自桐柏东流,会汝水泗水以入于海。
淮、汉之间,自有大山,自唐、邓、光、黄以下至于潜霍,地势隔蓦。
虽使淮泗横流,亦与江汉不相干涉,不待排退二水而后汉得入江也。
大抵《孟子》之言只是行文之失,无害于义理,不必曲为之说,闲费心力也。
《春秋》上辛雩,季辛又雩,《公羊》为昭公聚众以攻季氏,此说非是。
昭公失民已久,安能聚众?
不过得游手聚观之人耳,又安能逐季氏?
宋昭公、季氏事见《左氏传》,极有首尾。
公羊子特传闻想料之言尔,何足为据?
或者乃信其说,以解《春秋》。
既为谬误,又欲引之以解《论语》樊迟从游舞雩之下一段问答,以为为昭公逐季氏而发者,则又误之甚矣。
此弊盖原于苏氏问社之说,而近世又增广之也。
尝见徐端立丈说曾以苏说问尹和靖和靖正色久之,乃言曰:「解经而欲新奇,何所不至」?
闻之令人悚然汗下。
或说《鱼丽》诗云:「罶,笱也。
笱者,寡妇之器也。
寡妇得鱼而不为富彊所夺,则是太平之象,而可告功于神明也」。
此因小序而失之,固为无理。
然专以笱为寡妇之器,似亦未然。
盖聚石为梁,必有笱以承其阙空,乃可得鱼。
凡取鱼者皆然,非但寡妇也。
但笱易成而易用,虽寡妇亦能置之,故以为寡妇之笱。
它人则取鱼之器尚多,不专用笱耳。
非谓它人不得用笱,而唯寡妇得用,亦非谓寡妇只得用笱,而不得更以它物取鱼也。
《谷风》《小弁》之诗皆曰:「无逝我梁,无发我笱」,岂寡妇之作也哉?
「打」字今浙西呼如谪耿切之声,亦有用去声处。
大抵方言多有自来,亦有暗合古语者。
如浙人谓「不」为「弗」,又或转而为「否(呼若甫云。)」。
人有谓「口」为「苦」,「走」为「祖」者,皆合古韵。
此类尚多,不能尽举也。
附子今人未尝不服,但熟即已疾,生则杀人耳。
淳于衍毒杀许后,盖生用也。
果尔,则虽平人亦不免,况乳妇乎。
或者乃以今人有新产而以附子愈疾者,遂疑汉史之误,过矣。
予尝中乌喙毒,始时头岑岑然,久之加烦懑,正如许后之證。
当时在深山中,不能得药,须臾通身皆黑,势甚危恶,意必死矣。
偶记汉质帝语,得水尚可活,亟令多汲新水连饮之,遂大呕泄而解。
此亦不可不知也。
或谓李华著论废卜,故终失节。
王涯首议搉,后亦得祸。
至如近岁商作贼,杀人甚众,皆之罪也。
予谓废卜固其所见之谬,然与失节事不相类。
固为有罪,然甘露之变,死者十馀族,岂皆搉所致?
且今村民争田争水,劫取谷粟,以致杀伤者多矣,又可追咎神农、后稷耶?
大抵论事只当言其理之是非,不当计其事之利害。
此等议论虽欲因事设为警戒,然其势将有所穷,反使世人并与正理而疑之,非小失也。
韦苏州集》载秦系自署「东海钓客试秘书省校书郎」,而诗有「久卧云间已息机,青袍忽著狎鸥飞」之句。
尝隐泉州九日山,故有东海之号。
「青袍忽著」,自谓其新授校书郎尔。
故韦和诗云:「知掩山扉二十,鱼须翠碧弄床头」,正答其意也。
或者乃谓青袍、翠碧皆为韦发,既失诗意,又谓唐刺史不借服色,则又误矣。
牛丛宣宗云:「臣今服绯」,是刺史所借。
白乐天忠州被召时诗言之极详,何考之不审耶?
韦苏州事迹,王厚叔序中考之已详。
近年姚令威又作后序,于厚叔外又增补二事,然皆失之。
其一以韦赠人诗有「少年游太学」之句,遂谓韦尝游太学
不知韦诗所云,乃是谓所赠之人也。
其一以韦有「分南谯」之句,遂谓韦尝守亳,不知南谯滁州也。
其说之误,正与青袍者相似。
夸多之弊,至于如此。
事虽不急,亦可戒也。
或说「说大人则藐之」,以藐为自小之意,云说大人时当如子弟之对父兄,恬然泰然,说尽道理,不作大事看,非谓小视大人也。
此说甚怪,下文更说不行。
如「吾何畏彼哉」一句,不知却如何说?
人皆知其不可,而或者信之。
盖正理不明而先入为主,故其惑如此,亦非止此一条也。
或云旧见《水忏》言有行者盗常住食物而变为饿鬼者,初不之信。
近见《夷坚志》亦有此事,乃信。
理可推者,人理耳。
若鬼神仙佛事,非理可究。
予谓二事一律,妄则皆妄,真则皆真。
今乃疑其一于前而信其一于后,何耶?
天下之事,巨细幽明莫不有理,未有无理之事,无事之理,不可以内外言也。
若有不可推者,则岂理之谓哉?
或又云庄、列、释氏皆有大过人者,但为从别路去,故不可与校是非。
予谓既云别路,则须自有正路,只此正路别路之间,便有是非可校,何言不可耶?
或读《关雎》,问其训诂名物,皆不能言,便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云云者。
余告之曰:「若如此读《诗》,则只消此八字,更添『思无邪』三字成十一字,后便无话可说。
三百五篇,皆成查滓矣」。
因记得顷年汪端明沈元用问尹和靖伊川先生《易传》何处是切要处,尹云:「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此是最切要处」。
后举似李先生先生曰:「尹说固好,然须是看得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都有下落处,方始说得此话。
若学者未曾子细理会,便与他如此说,岂不误它」?
余闻之悚然,始知前日空言无实,全不济事,自此读书益加详细云。
《艮》下《坎》上,其卦为《蹇》。
蹇,难也。
西南阴方,平易之地;
东北阳方,险阻之处。
当蹇之时,利趋平易而不利走险阻,又利见大人以济蹇,而守正则吉。
故筮得此卦,其占如此。
以《彖传》言之,云《易》本义合如此。
礼书,此书异时必有两本,其据《周礼》,分经传,不多取《国语》杂书迂僻蔓衍之说,吾书也。
其黜《周礼》,使事无统纪,合经传,使书无间别,多取《国语》杂记之言,使传者疑而习者蔽,非吾书也。
刘原父尝病何休以不修《春秋百二十国宝书》、《三礼春秋》,而予反病二书之不传,不得深探圣人笔削之意也。
异时此书别本必将出于信饶之间,石桥之野,故箱败簏之间,其亦足以为予笔削之助乎。
十月十八夜,因读余正父修《礼》而书。
策问 其一 南宋 · 彭龟年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七、《止堂集》卷九
问:榷茶非古也,始唐赵赞议税天下以为常平,未竟而罢。
贞元九年,乃定为三等之法,岁得缗钱四十万,而陆贽请储以备水旱,初不以为非也。
然则天下之利,取之有名,用之有道,虽忧世之君子,亦不之责与。
自唐以来,之法盖屡变矣,始则十税其一,未几十增其五,人固以为厚也。
王涯变税为榷,而天下怨之。
李石为相,始复贞元之制。
然自是而后,禁私贩至于死罪,增税额至有剩钱,亦几于甚矣。
本朝先用榷法,淳化中,乃令商贾买于园户,输钱于官场,谓之贴射。
自交引行,而贴射废矣,然大率皆榷也。
其后以榷为不便,易而为税。
然则唐之法,盖由税而为榷,榷不便而复税;
本朝之法,盖由榷而为税也。
今日其用榷法乎?
用税法乎?
以为榷耶,胡为有产则有茶租?
以为税耶,则复交引以防私贩,何耶?
抑榷税之法,参用之便耶?
不然,有是有非,当有所去耶?
侧闻艺祖平蜀,尽蠲苛歛,遂无禁。
已而好事者始复议取,而负贩失业之民,往往犯法。
近日湖湘间亦有挟此以为盗者,󲦤绅士大夫颇思所以更张之,而未有策也。
或曰:山泽之利,不可专也,尽利于民,民将安逃?
不可不少弛也。
或曰:国用犹有未充,岁不能尽蠲,与其捐山泽之利以优末,孰有轻农田之征以重本?
其说将安从乎?
诸公怀有用之学以待上举,试为有司筹之。
太玄辨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三四、《北溪大全集》卷二一
太玄》本为拟《易》而作也,其文参之《易纬》以序卦气,准之《太初历》以考星度,盖少杂乎《书》而不纯于《易》,密于数而道则未也。
夫《易》以八为数,而《玄》以九为数;
《易》数始于一,一重之而为二,二重之而为四,四重之而为八,八重之至于六十四,而八八之数立焉,故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六十四卦。
《玄》数始于一,一转之而为三,三转之而为九,九转之而为二十七,二十七转之而为八十一,而九九之数具焉。
故自一玄分而为天地人之三方,方各有三州,三其三方而为九州;
州各有三部,三其九州而为二十七部;
部各有三家,三其二十七部而为八十一家
《易》以六画成卦,而《玄》拟以方州部家之四位,四位立而首成焉。
自中至事为天玄二十七,自更至昆为地玄二十七,自减至养为人玄二十七,合三二十七为八十一首,以拟《易》之六十四卦。
首下有辞,以拟卦之《彖》;
首为有九赞,以拟卦之六爻。
九其八十一首,则为七百二十九赞。
赞下有《测》,以拟爻之《象》,为七百二十九《测》,《测》、《赞》之外又有《玄冲》,以拟《序卦》,《玄错》以拟《杂卦》,《玄数》以拟《说卦》,《玄摛》、《玄莹》、《玄掜》《、玄图》、《玄告》以拟上、下《系》。
至于《筮策》,又以拟《易》之大衍。
虚其一而用四十有九。
《玄》则虚其三而用三十有三。
大衍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合三百六十,以当期之日。
积为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以当万物之数。
而《玄》则以天数十有八,地数十有八,合三十六策,以律七百二十九赞,以当一岁之日。
积为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四策,以配万物之数。
大衍揲以四,而《玄》则揲以三。
大衍以七八九六定六爻而辨吉凶;
《玄》则以七八九六定四位,而别休咎。
与夫三摹之拟三索,三表之拟四象,一一与《易》相准,而犹以为未也。
何氏《易纬稽览》创为卦气之说,以为起于中孚,而终于颐。
六十卦,别以坎、离、震、兑四卦各主一方。
卦中二十四爻,各主一十四气。
其馀六十卦,有三百六十爻,主三百六十日。
馀有五日,每日分为八十分,合四百分。
又四分日之一,为二十分,是有四百二十分,以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各得七分。
每卦得六日七分,以当期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十之一之数。
而《玄》则又从而参之,始于中首,以配中孚,而终于养首以配颐,凡八十一首,皆法卦气之次序,首以二赞当一日,凡七百二十九赞,当三百六十四日有半。
又增「踦」「嬴」二赞,为闰馀之数,以天之太初,上九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无馀分,又千五百三十九岁,甲辰朔旦冬至,又无馀分,又千五百三十九岁甲申朔旦冬至,又无馀分,又千五百三十九岁,复甲子朔旦冬至,无馀分。
而《玄》则又从而准之,始于中首冬至之节初一日起,牵牛一度,而终于养首之上九,以周二十八宿之行而为一岁。
十九岁为一章,二十七章,凡五百一十三岁为一会,八十一章三会
凡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
自子至辰,自辰至申,自申复子,凡三统九会,二百四十三章,有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
一章则闰分尽,一会则月食尽,一统则朔分尽,一元则六甲尽,与《太初历》相应,是《玄》之为数密矣。
然密于其数,而道则未也。
吾观其书,有如《中首》曰:「阳气潜萌于黄宫,信无不在其中」。
而《养首》又曰:「藏心于渊,美厥灵根」。
则天理始终循环无间之义,似亦察矣。
然于《玄摛》有曰:「其上也垂天,下也沦渊,纤也入秽,广也包畛。
其道游冥而挹盈」。
又曰:「虚形万物所道之谓道,因循无革天下之理得之谓德。
理生昆群兼爱之谓仁。
列敌度宜之谓义」。
又未能根极乎理义之大本,而不免乎老墨之指归。
于《易》之宏纲大义,亦何所发明哉!
况乎以周配复,以戾配睽,以上配升,以差配小过,以童配蒙,以增配益,以达配泰,以从配随,以进配晋,以释配解,以乐配豫,以争配讼,以更配革,以断配夬,以装配旅,以众配师,以亲配比,以盛配大有,以居配家人,以灶配鼎,以大配丰,以逃配遁,以永配常,以度配节,以减配损,以聚配萃,以饰配贲,以视配观,以晦配明夷,以穷配困,以割配剥,以止配艮,以成配既济,以失配大过,以难配蹇,以养配颐。
徒区区为字训之模仿,而复拘拘于句法之循袭。
《易》曰「幽赞神明而生蓍」,而《玄》则曰「昆仑天地而产」。
《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而《玄》则曰「风识虎,云知龙,贤人作而万类同」。
《易》曰「辟户谓之乾,阖户谓之坤」,而《玄》则曰「阖天谓之宇,辟宇谓之宙」。
《易》曰「乾确然示人易,坤隤然示人简」,而《玄》则曰「天宙然示人神,地他然示人明」。
《易》之「元亨利贞」,万化之原也,故君子行此四者,曰乾元亨利贞;
而《玄》配之以君子行此五者,曰罔直蒙酋冥。
愚不知「罔直蒙酋冥」于「元亨利贞」之义何得哉?
《易》之阴阳、刚柔、仁义,三才之本也,故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而《玄》配之以「立天之经曰阴与阳,形地之纬曰纵与横,表人之行曰晦与明」。
愚不知纵横晦明,于刚柔仁义之旨何有哉!
其他效为「天为圜」等语,则有「为雷、为鼓」之辞;
效「革去故,鼎取新」等语,则有「更造新,常因故」之说。
效十三卦所取,则有衣裳圭璧掜拟之论。
若此之类,不可胜数,而于《易》道初无一补。
前不足以发往圣之心,而后不足以开来哲之耳目。
子思氏之《中庸》,孟轲氏之七篇,所以与尧、孔心传千载,若合符契者,何尝必为如是之配仿哉!
抑又多为誇张自赞之语,曰:「知阴知阳,知止知行,知晦知明者,惟《玄》乎」!
又曰:「晓天下之瞑瞑,莹天下之晦晦者,惟《玄》乎」!
又曰:「夫《玄》卓然示人远矣,旷然开人大矣,渊然引人深矣,渺然绝人眇矣」。
殊非圣贤气象。
此当时如刘歆者所以有「空自苦」、「覆酱瓿」之讥,而近世如东坡,如伊川,所以谓其道不足取与屋上架屋之诮。
是虽侯芭之受桓谭之传,张衡比之五经,陆续推之为圣人,宋衷之训诂,范望之解释,王涯之纂述,司马温公之作书与拟,类皆随己之好,而终不足以厌服千万世学者同然之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