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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虚增官号诏中兴元年十一月 北魏 · 元朗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二
王度创开,彝伦方始,所班官秩,不改旧章。
而无识之徒,因兹侥幸,谬增军级,虚名显位,皆言前朝所授,理难推抑。
自非严为条制,无以防其伪窃。
诸有虚增官号,为人发纠,罪从军法。
若入格检核无名者,退为平民,终身禁锢(《魏书·后废帝纪》)
纠罚郡县渔猎诏中兴二年正月 北魏 · 元朗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二
自中兴草昧,典制权舆,郡县之官,率多行、督。
假有正者,风化未均。
眷彼周馀,专为渔猎。
朕所以夙兴夜寐,有惕于怀。
有司明加纠罚,称朕意焉(《魏书·后废帝纪》)
太祖实录奏 五代至宋初 · 张昭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四、全宋文卷九、《全唐文》卷八六四
撰《汉书》者先为项传,编《蜀记》者首序刘璋,所贵神器之传授有因,历数之推迁得序。
伏缘汉隐帝君临在太祖之前,其历试之绩,并在汉隐帝朝内,请先修《隐帝实录》,以全太祖之事功。
又梁末主之上有郢王友圭,篡弑君位,未有记录,请依《宋书》刘劭例,书为元凶友圭;
其末主,请依古义,书为梁废帝
其书曰《后梁实录》。
唐末主之前,应顺帝在位四月出奔,亦未编记,请书为前废帝清泰主为后废帝,其书并为《实录》。
兼请于诸道搜索图记。
详定太府寺邓保信阮逸胡瑗所制四尺奏景祐三年十月九日 北宋 · 丁度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九、《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六(第一册第二九九页)、《玉海》卷八、《太平治迹统类》卷六、《宋史》卷七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宋史新编》卷一九
尺度之兴尚矣。
《周官》璧羡以起度,广径八寸,袤一寸。
《礼记》布手为尺。
《淮南子》十二为寸。
《孙子》十釐为分,十分为寸。
虽存异说,莫可适从。
《汉志》,元始中召天下通知钟律者百馀人,使刘歆典领之。
是时,周灭二百馀年,古之律度,当有存者。
以歆之博贯艺文,晓达历算,有所制作,宜不凡近。
其审度之法云:「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
先儒训解经籍,多引以为义,历世祖袭,著之定令。
然而岁有丰俭,地有硗肥,就令一岁之中,一境之内,取校验,亦复不齐。
是盖天之生物,理难均一,古之立法,存其大概尔。
故前代制尺,非特累黍,必求古雅之器以参校焉。
晋泰始十年荀公曾等校定尺度,以调钟律,是为晋之前尺。
公曾等以古物七品勘之: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铜尺。
当时以公曾尺揆校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前史称其用意精密。
《隋志》所载诸代尺度十有五等,然以晋之前尺为本,以其与姬周之尺、刘歆铜斛尺、建武铜尺相合。
窃惟周、汉二代,享年永久,圣贤制作,可取则焉。
而隋氏铸毁金石,典正之物,罕复存者。
夫古物之有分寸,明著史籍,可以酬验者,惟有法钱而已。
周之圜法,历载旷远,莫得而详。
秦之半两,实重八铢。
汉初四铢,其文亦曰「半两」。
孝武之世,始行五铢。
下洎隋朝,多以五铢为号。
既历年代,尺度屡改,故大小轻重,鲜有同者。
刘歆制铜斛之世,所铸错刀并大泉五十,王莽天凤元年改铸货布、货泉之类,不闻后世复有铸者。
臣等检详《汉志》、《通典》、《唐六典》云:大泉五十,重十二铢,径一寸二分。
错刀环如大泉,身形如刀,长二寸。
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广一寸;
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
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圜好径二分半。
货泉重五铢,径一寸。
今以大泉、错刀、货布、货泉四物相参校,分寸正同。
或有大小轻重,与本志微差者,盖当时盗铸既多,不必皆中法度。
但当校其首足、肉好,长广分寸皆合正史者用之,则铜斛之尺,从而可知矣。
况经籍制度皆起周世,如刘歆术业之博,祖冲之算数之妙,荀公曾之详密,既合周尺,则最为可法。
兼详隋牛里仁等议,称后周太祖苏绰造铁尺与铜尺,以调钟律,以均田度地。
唐祖孝孙云,隋平陈之后废周玉尺,用此铁尺律,然比晋前尺长六分四釐。
司天监景表尺,和岘所谓西京铜望臬者,盖以其洛都旧物也。
公曾所用西京铜望臬者,盖西汉之物。
和岘洛阳西京唐都尔。
今以货布、错刀、货泉、大泉等校之,则景表尺长六分有奇,略合宋、周、隋之尺。
由此论之,铜斛与货布等尺寸,昭然可验。
有唐享国三百年,其制作法度,虽未逮周、汉,然亦可谓治安之世矣。
今朝廷必求尺度之中,当依汉钱分寸。
若以为太祖膺图受禅,创制垂法,尝诏和岘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依景表旧尺,俟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之,以从周、汉之制。
王朴律准尺,比汉钱尺寸长二分有奇,比景表尺短四分,既前代未尝施用,复经太祖朝更易;
其逸、瑗、保信及照所用太府寺尺,其制弥长,去古弥远。
又逸进《周礼》度量法议,欲先铸嘉量,然后取尺度、权衡,其说疏舛,不可依用。
谨考旧文,再造景表尺一,校汉钱尺二,并大泉、错刀、货布、货泉总十七枚上进。
宋故推忠佐功臣光禄大夫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柱国太原郡开国公食邑二千三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赠尚书左仆射王公行状 北宋 · 刘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九五、《公是集》卷五一
公讳尧臣字伯庸
其先太原祈人,六世祖为辉州刺史,唐季兵乱,遂家焉,今单州砀山是也。
后徙居虞城
公祖府君事亲以孝闻,其为政兴利除害,多阴德。
尝言曰:「我世当有显者」。
及公生,爱之曰:「此儿庶几成吾言」。
公举进士,天子程其文,为天下第一。
将作监丞通判湖州,年二十五矣,天圣八年,召试翰林,改著作郎,直集贤院
公考以事左官于蔡,公亦请知光州以便亲。
居郡,迁右正言
是岁大饥,百姓不能忍死,群辈望屋而食,或抵极法。
公建言宜依荒政弛刑,以全安细民,朝廷用其议。
丁外艰,去职。
服除,为三司度支判官赐绯衣、银鱼。
又迁右司谏。
后废死,议者不一,而宦官阎文应方强用事,公请狱治侍医左右无状者,为朝廷除谤释疑,事虽不行,物论多之。
后犹在殡,有司张灯合乐,饬供帐,望幸,乘舆临当出,公又言:「前以诏复郭氏位号,则后礼不可阙。
观灯非礼之急,毋使天下有间言者」。
天子从之。
景祐四年,以本官知制诰,赐金紫,同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提举诸司库务
宝元元年,召入翰林学士,改尚书六部员外郎知审官院。
元昊畔,西鄙宿兵,公为体量安抚使,将行,言曰:「故事,使者所至,辄称诏存问官吏将校,而初不及百姓。
自兵兴三年矣,政烦赋重,大小彫敝。
今攻守未决,宜因使者之出,致劳来之意,许以贼平,蠲其租二年,则人人致力而忘死矣」。
朝廷嘉其意,以敕榜付公。
是时贼马出入镇戎环州间,官军战数不利,士气伤沮。
公按其地形,易置将校,调率民力,皆因事授宜,先行而后闻,百姓便之。
还,又言:「陕西兵亡虑二十万,分屯田路,不足自守。
贼尝三战三胜者,由以十当一也。
臣视地形,泾原最可忧,请益兵万人屯泾州,二万屯渭州
渭足以制山外,泾足以控关中,则贼不敢送死矣。
不然,臣恐其乘虚复来,溃决必甚」。
又荐狄青王信种世衡刘昭孙等三十馀人可将帅
先是,好水之战,韩丞相招讨副使,以偏裨失律,左迁知秦州
范文正公经略延州,亦坐移檄让元昊不先闻,谪守耀州
公至,为上分别两人忠义智勇,可大任,不当以纤芥为进退,失士大夫心。
宰相意迕,持其议久之,未即行。
明年九月,贼果如公策,自镇戎原州以入,败葛怀敏之师数十万众,乘胜掠平凉,击潘原关西响震,自邠、泾已东,皆闭壁自守。
于是范文正公庆州之众以出,身自当贼冲,贼由此不敢深入。
而议者乃以前公言之是,复以招讨使,置府于泾州,益屯兵三万人,而使公乘传安抚泾原,还,奏曰:「陛下以边事属仲淹等,而盛其备泾原,诚得制胜之要,贼必不敢动矣。
然军贵神速,不容呼吸,愿委以便宜,毋令中覆」。
上为许用其言。
凡公再奉使,皆丧败之后,所筹画施为,便兵益民,以利易害,成全胜之策者,大体若此,其细不可胜纪。
函谷关,示以不外拒,西土怀之。
泾原五州营田,益置弓箭手,筑德顺军,张形势之制。
冗官,黜无功。
事为之虑,皆极其当。
贼于此止不为寇,其明年,因乞降矣。
初,曹玮渭州,开山外地,置笼竿等四寨,募弓箭手,给田二顷,教以耕战,使自为守。
其后将帅养视之不善,又稍侵夺之,人人怨怒。
有言德胜寨将姚贵材勇,为众所伏,遂逼以闭城畔。
公适使还,过之,知贵素忠,其畔未能固立,自作书射城中,谕以祸福死生。
贵恐惧,畏服,即日将其众开门出降。
公复为申明约束,使可继守,如曹玮之旧而去。
明年,加户部郎中权三司使
既拜,请自择僚属,许之。
张温之杜杞等十五六人为副使判官,天下称其材。
入内都知张永和建言,欲取民间房钱十之三以助军费,事下三司,公持不许。
永和密使人致意曰:「公能行此,则大用矣」。
明日入见,具为上言,因曰:「此衰世之事,非平时可行,且召怨而携民,唐德宗所以致朱泚之乱也」。
上以为然。
度支副使林潍永和势,助之说甚力。
公廷奏黜,议乃定。
川峡转运司奏,乞增盐井钱岁十馀万缗,公固不从。
上问其说,对曰:「两蜀僻远,恩泽鲜及,而贡入常倍,民力由此困。
朝廷既未有以恤之,而又牟厚利焉,是重困也。
虽小有益,将必大损矣」。
上善其对。
公之行己谋国,论议向正,不可回以利,类若此。
其治大计,以知盈虚为急,有所调发,常先事因利,不暴取于民,故能殖其材。
簿书谨详,吏亦不得欺。
自前使姚仲孙借内藏钱数百万缗,久不能偿,公居三年,悉按籍偿其负,而军国之费,犹沛然有馀。
以母老,求解要剧。
六年正月,拜承旨归院,兼端明殿学士,充群牧使
明年丁内艰
皇祐初,免丧,还翰林,迁谏议大夫
上祀明堂,加给事中,受诏与陈旭等议茶法,当时颇言其便。
三年九月,拜枢密副使
侬智高反,残十馀郡,遂围广州
公按旧事及地形利害,调兵遣将,上常是之。
贼平,公策为多。
又奏请略准唐制,分桂、广、潭、宜、邕为五管,重募土人,增澄海、忠敢等兵,以省京师遣戍之烦,边备益谨,而卫兵以不耗减,至今便之。
枢府本兵,然自中人宦官医工、伶师、嬖习、近戚之进退除用,皆属焉。
公在位六年,持法守正,以身当天下之务,滥恩倖请,一皆抑损。
教坊乐工不得补班行。
中人非有功,不以为三路钤辖
内侍两省,非年五十无赃私,不以为押班
兴缮土木之劳,不以官为赏。
班行百司失职之人,其伤财而害民,必再赦乃得用。
叙法皆定律令,天子深倚赖焉。
而倖进者用此怨公,至为飞书以中伤之。
上察其情,不疑,而购为书者甚急。
嘉祐元年三月,拜户部侍郎参知政事
张尧佐以女宠进,至是复有旨以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公曰:「尧佐未尝出京城,无功劳,不可假以相位」。
由此罢。
三年,进拜吏部侍郎
八月二十日薨于位,享年五十六。
公为人雅厚信重,以诚接物,不修矫饰抗厉之誉,士大夫以君子长者归之。
其与同列议事,必依于正,时有不合,反覆劘切,止于当而已,不以独见为奇。
在上前所陈天下利害甚众,至施行之,亦未尝自名。
将薨,呼其弟纯臣,口授遗奏,大旨以宗庙至重,根本未立为忧。
天子加悯恻焉,亲临其丧,辍视朝一日,赠以左仆射印绶。
明年某月,葬宋城县卒孝原。
公凡所履历典为具是矣,至他所领审刑院尚书省之类甚众,及累阶、勋、开国,号功臣,敦加以例进,故弗论也。
娶丁氏,封安康郡夫人
三子:同老,大理评事
周老,太常寺太祝,早卒。
朋老,大理评事
二女:长嫁试校书郎戚师道,早卒。
次在室。
公本以文学进,至为侍从,典诏诰者十有馀年,其文贵体不贵奇也。
有集五十卷,藏于家。
爱乐士大夫,称为知人。
所荐拔,初若不审,其后多赫然有闻。
尝荐彭思永侍御史,首奏抑张尧佐不得为二府,朝廷称之。
右,谨条仆射公世胄、官簿、行事如右,请牒太常议所谥,及乞铭于立言之君子,以志其墓。
伏惟加详择焉。
谨状。
富郑公神道碑1087年2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一八、《皇朝文鉴》卷一四七、《名臣碑传琬琰集》上卷五、《能改斋漫录》卷八、《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二、《记纂渊海》卷五八、《文章正宗》续集卷四、《文章辨体汇选》卷六七三、《三续古文奇赏》卷二一、《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七、乾隆《河南府志》卷八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宋兴百三十年,四方无虞,人物岁滋。
盖自秦、汉以来,未有若此之盛者。
虽所以致之非一道,而其要在于兵不用,用不久,常使智者谋之而仁者守之,虽至于无穷可也。
契丹晋天福以来,践有幽、蓟,北鄙之警,略无宁岁,凡六十有九年。
至景德元年,举国来寇,攻定武,围高阳,不克,遂陷德清以犯天雄。
真宗皇帝宰相寇准计,决策亲征,既次澶渊,诸道兵大会行在。
虏既震动,兵始接,射杀其骁将顺国王挞览。
虏惧,遂请和。
时诸将皆请以兵会界河上,邀其归,徐以精甲蹑其后,歼之。
虏惧,求哀于上。
上曰:「契丹、幽、蓟,皆吾民也,何多以杀为」!
遂诏诸将按兵勿伐,纵契丹归国。
虏自是通好守约,不复盗边者三十有九年。
赵元昊叛,西方转战连年,兵久不决。
契丹之臣有贪而喜功者,以我为怯,且厌兵,遂教其主设词以动我,欲得晋高祖所与关南十县。
庆历二年,聚重兵境上,遣其臣萧英、刘六符来聘。
兵既压境,而使来非时,中外忿之。
仁宗皇帝曰:「契丹吾兄弟之国,未可弃也,其有以大镇抚之」。
宰相报聘者。
时虏情不可测,群臣皆莫敢行。
宰相右正言知制诰富公,公即入对便殿,叩头曰:「主忧臣辱,臣不敢爱其死」。
上为动色,乃以公为接伴。
英等入境,上遣中使劳之,英托足疾不拜。
公曰:「吾尝使北,病卧车中,闻命辄起拜。
中使至而公不起,此何礼也」?
英矍然起拜。
公闻怀与语,不以夷狄待之。
英等见公倾盖,亦不复隐其情,遂去左右,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公,且曰:「可从,从之;
不可从,更以一事塞之」。
公具以闻。
上命御史中丞贾昌朝馆伴,不许割地,而许增岁币,且命公报聘
既至,六符馆之,反往十数,皆论割地必不可状。
及见虏主,问故。
虏主曰:「南朝违约,塞雁门,增塘水,,籍民兵,此何意也?
群臣请举兵而南,寡人以谓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获,举兵未晚也」。
公曰:「北朝章圣皇帝之大德乎?
澶渊之役,若从诸将言,北兵无得脱者。
北朝与中国通好,则人主专其利,而臣下无所获。
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
北朝诸臣争劝用兵者,此皆其身谋,非国计也」。
虏主惊曰:「何谓也」?
公曰:「晋高祖欺天叛君,而求助于北,末帝昏乱,神人弃之。
是时中国狭小,上下离叛,故契丹全师独克。
虽虏获金币,充牣诸臣之家,而壮士健马,物故太半,此谁任其祸者。
今中国提封万里,所在精兵以百万计,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胜乎」?
曰:「不能」。
公曰:「胜负未可知。
就使其胜,所亡士马,群臣当之欤,抑人主当之欤?
若通好不绝,岁币尽归人主,臣下所得,止奉使者岁一二人耳,群臣何利焉」!
虏主大悟,首肯者久之。
公又曰:「塞雁门者,以备元昊也。
塘水始于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卑水聚,势不得不增。
城隍皆脩旧,民兵亦旧籍,特补其缺耳,非违约也。
晋高祖卢龙一道赂契丹周世宗复伐取关南,皆异代事。
宋兴已九十年,若各欲求异代故地,岂北朝之利也哉?
本朝皇帝之命使臣,则有词矣。
曰:『朕为祖宗守国,必不敢以其地与人。
北朝所欲,不过利其租赋耳。
朕不欲以地故,多杀两朝赤子,故屈己增币以代赋入。
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败盟,假此为词耳。
朕亦安得独避用兵乎?
澶渊之盟,天地鬼神实临之。
北朝首发兵端,过不在朕。
天地鬼神,岂可欺也哉』」!
虏大感悟,遂欲求婚。
公曰:「婚姻易以生隙,人命脩短不可知,不若岁币之坚久也。
本朝长公主出降,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获哉」?
虏主曰:「卿且归矣,再来,当择一授之,卿其遂以誓书来」。
公归复命,再聘,受书及口传之词于政府,既行次乐寿,谓其副曰:「吾为使者而不见国书,万一书词与口传者异,则吾事败矣」。
发书视之,果不同。
乃驰还都,以晡入见,宿学士院一夕,易书而行。
既至,虏不复求婚,专欲增币,曰:「南朝遗我书当曰献,否则曰纳」。
公争不可。
虏主曰:「南朝既惧我矣,何惜此二字,若我拥兵而南,得无悔乎」?
公曰:「本朝皇帝兼爱南北之民,不忍使蹈锋镝,故屈己增币,何名为惧哉?
若不得已而至于用兵,则南北敌国,当以曲直为胜负,非使臣之所忧也」。
虏主曰:「卿勿固执,自古亦有之」。
公曰:「自古惟唐高祖借兵于突厥,故臣事之。
当时所遗,或称献、纳,则不可知。
其后颉利为太宗所擒,岂复有此礼哉」!
公声色俱厉,虏知不可夺,曰:「吾当自遣人议之」。
于是留所许增币誓书,复使耶律仁先六符以其国誓书来,且求为献、纳。
公奏曰:「臣既以死拒之,虏气折矣,可勿复许,虏无能为也」。
上从之,增币二十万,而契丹平。
北方无事,盖又四十八年矣。
契丹君臣至今诵其语,守其约不忍败者,以其心晓然,知通好用兵利害之所在也。
故臣尝窃论之,百馀年间,兵不大用者,真宗仁宗之德,而寇准与公之功也。
公讳弼,字彦国河南人
曾大父内黄讳处谦,大父商州马步使讳令荀,考尚书都官员外郎讳言,皆以公贵,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封邓、韩、秦三国公
曾祖母刘氏,祖母赵氏,母韩氏,封鲁、韩、秦三国太夫人
公幼笃学,有大度,范仲淹见而识之,曰:「此王佐才也」。
怀其文以示王曾晏殊即以女妻之。
仁宗复制科,仲淹谓公曰:「子当以是进」。
天圣八年,公以茂材异等中第,授将作监丞,知河南府长水县
李迪辟,签书河阳节度判官事。
秦国公忧,服除,会郭后废范仲淹等争之,贬知睦州
公上言:「朝廷一举而获二过,纵不能复后,宜还仲淹,以来忠言」。
通判绛州
景祐四年,召试馆职,迁太子中允、直集贤院
王曾辟,通判郓州
宝元初赵元昊反。
公上疏陈八事,且言:「元昊遣使求割地邀金帛,使者部从仪物如契丹,而词甚倨,此必元昊腹心谋臣自请行者。
宜出其不意,斩之都市」。
又言:「夏守赟,庸人也,平时犹不当用,而况艰难之际,可为枢密乎」!
议者以为有宰相气。
召还,为开封府推官,擢知谏院
康定元年,日食正旦
公言请罢燕彻乐,虽虏使在馆,亦宜就赐饮食而已。
执政以为不可。
公曰:「万一北虏行之,为朝廷羞」。
后使虏,还者云:「虏中罢燕」。
如公言,仁宗深悔之。
初,宰相恶闻忠言,下令禁越职言事。
公因论日食,以谓应天变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鄜延,杀二万人,破金明,擒李士斌,延帅范雍钤辖卢守勤闭门不救,中贵人黄德和引兵先走,刘平石元孙战死,而守勤归罪于通判计用章都监李康伯,皆窜岭南德和诬奏降贼,诏以兵围守其家。
公言:「环庆引兵来援,以奸臣不救,故败,竟骂贼不食而死,宜恤其家。
守勤德和中官,怙势诬人,冀以自免,宜竟其狱」。
枢密院奏方用兵,狱不可遂。
公言:「大臣附下罔上,狱不可不竟」。
守勤男昭序为御药,公奏乞罢之,德和竟坐腰斩。
延州民二十人诣阙告急,上召问,具得诸将败亡状。
执政恶之,命边郡禁民擅赴阙者。
公言:「此非陛下意,宰相恶上知四方有败耳,民有急,不得诉之朝,则西走元昊,北走契丹矣」。
夏守赟陕西都总管,又以入内都知守忠都钤辖
公言:「用守赟既为天下笑,而守忠钤辖乃与中官监军无异,将吏必怨惧,卢守勤黄德和覆车之辙,可复蹈乎」?
诏罢守忠
时又用观察使魏昭炳同州,郑守忠殿前都指挥使高化步军都指挥使
公言:「昭炳乳臭儿,必败事;
守忠亲事官,皆驽才小人,不可用」。
诏遣侍御史陈洎陕西督脩城,且城潼关
公言:「天子守在四夷,今城潼关,自关以西为弃之耶」?
语皆侵执政
自用兵以来,吏民上书者甚众,初不省用。
公言:「知制诰中书属官,可选二人置局,中书考其所言,可用用之」。
宰相以付学士,公言:「此宰相偷安,欲以天下是非尽付他人」。
乞与廷辩。
又言:「边事系国安危,不当专委枢密院
周宰相魏仁浦枢密使,国初范质王溥亦以宰相知枢密院事
今兵兴,宜使宰相以故事兼领」。
仁宗曰:「军国之务,当尽归中书枢密非古官」。
然未欲遽废,内降令中书同议枢密院事,且书其检。
宰相以内降纳上前,曰:「恐枢密院谓臣夺权」。
公曰:「此宰相避事耳,非畏夺权也」。
西夏首领吹同乞砂、吹同乞山各称伪将相来降,补借奉职,羁置荆湖
公言:「二人之降,其家已族矣,当厚赏以劝来者」。
上命以所言送中书
公见宰相,论之,宰相初不知也。
公叹曰:「此岂小事而宰相不知耶」?
更极论之,上从公言,以宰相兼枢密使
盐铁判官,迁太常丞史馆脩撰,奉使契丹
二年,改右正言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
时有用伪牒为僧者,事觉,乃堂吏为之。
开封按馀人而不及吏。
白执政,请以吏付狱。
执政指其坐曰:「公即居此,无为近名」。
公正色不受其言,曰:「必得吏乃止」。
执政滋不悦,故荐公使契丹,欲因事罪之。
欧阳脩上书引颜真卿使李希烈事留公,不报。
使还,除吏部郎中枢密直学士,恳辞不受。
始受命,闻一女卒,再受命,闻一男生,皆不顾而行。
得家书,不发而焚之,曰:「徒乱人意」。
寻迁翰林学士
公见上力辞,曰:「增岁币,非臣本志也,特以朝廷方讨元昊,未暇与虏角,故不敢以死争,其敢受赏乎」!
庆历三年三月,遂命公为枢密副使,辞之愈力。
改授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
七月,复除枢密副使
公言:「虏既通好,议者便谓无事,边备渐弛,虏万一败盟,臣死且有罪。
非独臣不敢受,亦愿陛下思夷狄轻侮中原之耻,卧薪尝胆,不忘脩政」。
因以告纳上前而罢。
逾月,复除前命。
元昊使辞,群臣紫宸殿门,上俟公缀枢密院班,乃坐,且使宰相章德象谕公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虏故也」。
公不得已乃受。
晏殊为相,范仲淹参知政事杜衍枢密使韩琦与公副之,欧阳脩、余靖王素蔡襄谏官,皆天下之望。
鲁人石介作《庆历圣德诗》,历颂群臣,皆得其实。
曰:「维仲淹、弼,一夔一契」。
天下不以为过。
公既以社稷自任,而仁宗责成于公与仲淹,望太平于期月之间,数以手诏督公等条具其事。
又开天章阁召公等,公等坐,且给笔札,使书其所欲为者,遣中使二人更往督之,且命仲淹主西事,公主北事。
公遂与仲淹各上当世之务十馀条。
又自上河北安边十三策,大略以进贤、退不肖、止侥倖、去宿弊为本,欲渐易诸路监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于是小人始不悦矣。
元昊遣使以书来,称男而不臣。
公言:「契丹元昊而我不臣,则契丹为无敌于天下」。
不可许。
乃却其使,卒臣之。
四年七月契丹来告,举兵讨元昊
十二月,诏册元昊夏国主,使将行而止之,以俟虏使。
公曰:「若虏使未至而行,则事自我出,既至,则恩归契丹矣」。
从之。
是岁契丹受礼云中,且发兵,会元昊伐呆儿族,于河东为近。
上问公曰:「虏得无与元昊袭我乎」?
公曰:「虏自得幽、蓟,不复由河东入寇者,以河北平易富饶,而河东崄瘠,且虞我出镇定,捣燕蓟之虚也。
今兵出无名,契丹大国,决不为此。
就使妄动,当出我不意,不应先言受礼云中也。
元昊本与契丹约,相左右以困中国,今契丹背约,结好于我,独获重币,元昊有怨言,故虏筑威塞州以备之,呆儿屡杀威塞人,虏疑元昊使之,故为是役,安能合而寇我哉」!
或请调发为备。
公曰:「虏虽不来,犹欲以虚声困我,若调发,正堕其计。
臣请任之。
虏若入寇,臣为罔上且误国」。
上乃止,虏卒不动。
公谓契丹异日作难,必于河朔
既上十三策,又请守一郡行其事。
小人怨公不已,而大臣亦有以飞语谗公者。
上虽不信,公惧,因保州贼平,求为河北宣抚使以避之。
使将还,除资政殿学士、知郓州京东西路安抚使,谗者不已,罢安抚使
岁馀,谗不验。
给事中,移知青州京东东路安抚使
河朔大水,民流京东
公择所部丰稔者五州,劝民出,得十五万斛,益以官廪,随所在贮之。
得公私庐舍十馀万区,散处其人,以便薪水。
官吏自前资待阙、寄居者,皆给其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廪之。
山林河泊之利,有可取以为生者,听流民取之,其主不得禁。
官吏皆书其劳约为奏请,使他日得以次受赏于朝。
五日,辄遣人以酒肉糗饭劳之,出于至诚,人人为尽力。
流民死者,为大冢葬之,谓之丛冢,自为文祭之。
明年大熟,流民各以远近受粮而归,凡活五十馀万人。
募而为兵者又万馀人。
上闻之,遣使劳公,即拜礼部侍郎
公曰:「救灾,守臣职也」。
辞不受。
前此救灾者,皆聚民城郭中,煮粥食之,饥民聚为疾疫,及相蹈藉死,或待次数日不食,得粥皆僵仆,名为救之而实杀之。
自公立法,简便周至,天下传以为法,至于今,不知所活者几千万人矣。
王则据贝州叛,齐州禁兵马达、张青与奸民张握等得剑印于妖师,欲以其众叛,将屠城以应则。
握之婿杨俊诣公告之,齐非公所部,恐事泄变生。
时中贵人张从训衔命至青,公度从训可使,即以事付从训,使驰至郡,发吏卒取之,无得脱者。
且自劾擅遣中使罪,仁宗嘉之。
再除礼部侍郎
公又恳辞不受。
资政殿大学士,以明堂恩,除礼部侍郎,徙知郑州,又徙蔡州,加观文殿学士,知河阳,迁户部侍郎,除宣徽南院使,判并州河东经略安抚使
至和二年,召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文彦博并命。
宣制之日,士大夫相庆于朝,仁宗密觇知之。
欧阳脩奏事殿上,上具以语脩,且曰:「古之求相者,或得于梦卜,今朕用二相,人情如此,岂不贤于梦卜也哉」!
脩顿首称贺。
仁宗弗豫,大臣不得见,中外忧恐。
文彦博与公等直入问疾,内侍止之,不可。
因以监视禳祷为名,乞留宿内殿,事皆关白而后行,禁中肃然。
嘉祐三年,加礼部尚书昭文馆大学士监脩国史。
公之为相,守格法,行故事,而附以公议,无心于其间,故百官任职,天下无事。
以所在民力困弊,赋役不均,遣使分道相视裁减,谓之宽恤民力。
又弛茶禁,以通商贾,省刑狱,天下便之。
六年,丁秦国太夫人忧,诏为罢春燕
故事,执政遇丧皆起复,公以谓金革变礼,不可用于平世。
仁宗待公而为政,五遣使起之,卒不从命,天下称焉。
英宗即位,拜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迁户部尚书
逾年,以足疾,求解机务,章二十上,拜镇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阳封祁国公
公五上章,辞使相,且言:「真宗以前不轻以此授人,仁宗即位之初,执政欲自为地,故开此例。
仁宗之世,宰相枢密使罢者皆除使相,至不称职、有罪者亦然,天下非之。
今陛下初即位,愿立法自臣始」。
不从。
神宗即位,改镇武宁军进封郑国公
公又乞罢使相,乃以为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召赴阙。
公以足疾,固辞,复判河阳
熙宁元年,移汝州,且诏入觐。
以公足疾,许肩舆至殿门,上特为御内东门小殿见之。
令男绍隆入扶,且命无拜,坐语从容,至日昃,赐绍隆五品服。
再对,上欲留公为集禧观使,力辞赴郡。
明年二月,除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赐甲第一区,皆辞不受。
复拜左仆射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公既至,未见。
有于上前言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
公闻之,叹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
去乱亡无几矣。
此必奸臣欲进邪说,故先导上以无所畏,使辅拂谏诤之臣,无所复施其力,此治乱之机也。
吾不可以不速救」。
即上书数千言,杂引《春秋》、《洪范》及古今传记,人情物理,以明其决不然者。
群臣请上尊号及作乐,上以久旱不许。
群臣固请作乐,公又言:「故事,有灾变皆彻乐,恐上以同天节虏使当上寿,故未断其请,臣以为此盛德事,正当以示夷狄,乞并罢上寿」。
从之。
即日而雨。
公又上疏,愿益畏天戒,远奸佞,近忠良。
上亲书答诏曰:「义忠言亲,理正文直。
茍非意在爱君,志存王室,何以臻此。
敢不置之枕席,铭诸肺腑,终老是戒。
更愿公不替今日之志,则天灾不难弭,太平可立俟也」。
公既上疏谢,复申戒不已,愿陛下待群臣不以同异为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
公始见上,上问边事。
公曰:「陛下即位之始,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
因以九事为戒。
八月,以疾辞位,拜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
复以公请,改亳州
时方行青苗息钱法。
公以谓此法行则财聚于上,人散于下,且富民不愿请,愿请者皆贫民,后不可复得,故持之不行。
提举常平赵济劾公以大臣格新法,法行当自贵近者始,若置而不问,无以令天下。
乃除左仆射,判汝州
公言:「新法臣所不晓,不可以复治郡,愿归洛养疾」。
许之,寻请老,拜司空,复武宁节度平章事进封韩国公,致仕。
公虽居家,而朝廷有大利害,知无不言。
交趾叛,诏郭逵等讨之。
公言:「海峤崄远,不可以责其必进,愿诏等择利进退,以全王师」。
契丹来争河东地界,上手诏问公。
公言:「熙河诸郡,皆不足守,而河东地界,决不可许」。
元丰三年,官制行,改授开府仪同三司
是岁,故参知政事王尧臣子同老上言,至和三年仁宗弗豫,其父尧臣尝与文彦博刘沆及公同决大策,乞立储嗣仁宗许之,会翊日有瘳,故缓其事,人无复知者。
以其父尧臣所撰诏草上之。
上以问彦博彦博言与同老合。
上嘉公等勋绩如此,而终不自言,下诏以公为司徒,且以其子绍京为閤门祗候
六年闰六月丙申,薨于洛阳私第之正寝,享年八十。
手封遗表,使其子上之,世莫知其所言者。
上闻讣,震悼,为辍视朝,内出祭文,遣使致奠所,以赙恤其家者甚厚。
太尉谥曰文忠
十一月庚申,葬于河南府河南县金谷乡张里
公之配曰周国夫人晏氏,后公四年卒。
子男三人。
曰绍庭,朝奉郎
曰绍京,供备库副使,后公十月卒。
绍隆光禄寺丞,早卒。
女四人。
长适保宁军节度使北京留守冯京,卒,又以其次继室,封安化郡夫人
次适承议郎范大琮。
次适宣德郎大圭
孙男三人。
方承事郎,直清承奉郎,直亮假承务郎
公性至孝,恭俭好礼,与人言,虽幼贱必尽敬,气色穆然,终身不见喜愠。
然以单车入不测之虏廷,诘其君臣,折其口而服其心,无一语少屈,所谓大勇者乎!
其好善疾恶,盖出于天资。
常言:「君子小人如冰炭,决不可以同器,若兼收并用,则小人必胜,薰莸杂处,终必为臭」。
其为宰相及判河阳,最后请老居家,凡三上章,皆言:「天子无职事,惟辨君子小人而进退之,此天子之职也。
君子与小人并处,其势必不胜,君子不胜,则奉身而退,乐道无闷,小人不胜,则交结构扇,千岐万辙,必胜而后已。
小人复胜,必遂肆毒于善良,无所不为,求天下不乱,不可得也」。
其为文章,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有《文集》八十卷,《天圣应诏集》十一卷,《谏垣集》二卷,《制草》五卷,《奏议》十三卷,《表章》三十卷,《河北安边策》一卷,《奉使录》四卷,《青州振济策》三卷。
平生所荐甚众,尤知名者十馀人,如王质与其弟素、余靖张瑰石介孙复吴奎韩维、陈襄、王鼎张温之杜杞陈希亮之流,皆有闻于世,世以为知人。
元祐元年六月,有诏以公配享神宗皇帝廷。
明年,以明堂恩,加赠太师
绍庭请于朝曰:「先臣墓碑未立,愿有以宠绥之」。
上为亲篆其首,曰显忠尚德之碑,且命臣轼撰次其事。
谨拜手稽首而献言曰:世未尝无贤也。
三代以至于今,有是君则有是臣,故仁宗英宗至于神考,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则天畀以人,光明伟杰有如公者。
观公之行事,而味其平生,则三宗之盛德,可不问而知也。
古之人臣,功高则身危,名重则谤生,故命世之士,罕能以功名终始者。
臣观三宗所以待公,全其功名而保其终始,盖可谓至矣。
契丹求割地,上命宰相,历问近臣孰能为朕使虏者,皆以事辞免。
公独慨然请行。
使事既毕,上欲用公,公逡巡退避不敢居,而向之辞免者,自耻其不行,则惟公之怨,比而谗公,无所不至。
石介为《庆历圣德诗》,天下传诵,则大臣疾公如仇,构以飞语,必欲致之死地。
仁宗徐而察之,尽辨其诬,卒以公为相。
英宗神宗之世,公已老矣,勋在史官,德在生民。
天子虚己听公,西戎、北狄视公进退,以为中国轻重。
然一赵济敢摇之,惟神宗日月之明,知公愈深。
公虽请老,有大政事必手诏访问。
又追论定策之勋,以告天下,宠及其子孙,然后小人不敢复议,雍容进退,卒为宗臣
古人有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
岂不然哉!
公既配食清庙,宜有颂诗,以昭示来世。
其词曰:
五代八姓,十有二君。
四十四年,如丝之棼。
以人为嬉,以杀为儇。
兵交两河,腥闻于天。
上帝厌之,命我祖宗。
畀尔炉椎,往销其锋。
孰谓民远,我闻其呻。
宁尔小忍,无残我民。
六圣受命,惟一其心。
敕其后人,帝命是承。
勿劓刖人,矧敢好兵。
百三十年,讳兵与刑。
惟彼北戎,谓帝我骄。
帝闻其言,折其萌芽。
笃生莱公,尺箠笞之。
既服既驯,则扰绥之。
堂堂韩公,与莱相望。
再聘于燕,北方以宁。
景德元祀,始盟契丹
公生是岁,天命则然。
公之在母,秦国寤惊。
旌旗鹤雁,降充其庭。
云有天赦,已而生公
天欲赦民,公启其衷。
北至燕然,南至于河。
亿万维生,公手抚摩。
水潦荐饥,散流而东。
五十万人,仰哺于公。
公之在内,自泉流濒。
其在四方,自叶流根。
百官维人,百度惟正。
相我三宗,重华协明。
帝谓公来,陨星其堂
有坟其丘,公岂是藏。
维岳降神,今归不留。
臣轼作颂,以配崧高
按:《皇朝文鉴》「乞山」作「山乞」。「伪」原作「为」,据《皇朝文鉴》改。
宋文帝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二、《栾城后集》卷一○
晋献公杀其世子申生,而立奚齐,国人不顺。
大夫里克奚齐卓子而纳惠公,《春秋》皆以弑君书之矣。
惠公既立,而杀里克,以弑君之罪罪之。
《春秋》书曰:「晋杀其大夫里克」。
称人以杀,杀有罪也。
称国以杀,杀无罪也。
里克弑君而以无罪书,此《春秋》之微意也。
奚齐卓子之立,以淫破义,虽已为君,而晋人不君也。
即已为君,则君臣之名正,故里克为弑君。
而国人之所不君,则势必不免。
里克因国人之所欲废而废之,因国人之所欲立而立之,则里克之罪与宋华督崔杼异矣。
虽使上有明天子,下有贤方伯里克之罪犹可议也。
惠公以弑得立,而归罪于克,以自悦于诸侯,其义有不可矣。
惠公杀克而背内外之赂,国人恶之,敌人怨之,兵败于秦,身死而子灭,至其谋臣吕甥、郤称、冀芮皆以兵死。
盖背理而伤义,非独人之所不予,而天亦不予也。
宋武帝之亡也,托国于徐羡之傅亮谢晦
少帝失德,三人议将废之,而其弟义真亦以轻动不任社稷,乃先废义真,而后废帝,兄弟皆不得其死。
乃迎立文帝
文帝既立,三人疑惧。
羡之内秉朝政,出据上流,为自安之计。
自谓废狂乱以安社稷,不以贼遗君父,无负于国矣。
文帝藩国旧人王华孔宁子王昙首皆陵上好进之人也,恶羡之据其径路,每以弑逆之祸激怒文帝,帝遂决意诛之。
三人既死,君臣自谓不世之功也。
是时宁子已死,昙首皆受不次封赏。
文帝在位三十年,其治江左称首。
元嘉三年始诛三人,是岁皇子劭生。
劭既壮而为商臣之乱。
宁子之子孙无闻于世,而昙首之子僧绰以才能任事,亦并死于劭。
于乎,天之报人,不远如此!
不然晋惠公宋文帝祸发若合符契,何哉?
谢晦将之荆州,自疑不免,以问蔡廓
曰:「卿受先帝顾命,任以社稷,废昏立明,义无不可。
但杀人二昆,而以北面挟震主之威,据上流之重,以古推今,自免为难耳」。
善夫!
蔡廓之言,不学《春秋》而意与之合。
太史公有言:「为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
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
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蹈篡弑之诛。
其意皆以善为之而不知其义,是以被之空言而不敢辞」。
宋之君臣诚略通《春秋》,则文帝必无惠公之祸,徐、傅、谢三人必不受里克之诛。
悲夫!
答诏论彗星陈四说疏绍圣四年九月 北宋 · 陈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五、《国朝诸臣奏议》卷四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
臣伏承诏书,以彗星西见大赦天下,许中外臣寮直言朝廷阙失,此陛下敬天爱民、罪己好谏之至也。
臣闻主圣臣直,臣备员江外山县穷僻之地,心念朝廷,不敢随众唯唯,辄陈愚见。
《商书》曰:「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
天下之治安,常以听直言、近正人、公喜怒、消朋党、明法度、节财用、谨兴兵、不事游观、不迩声色、不急功利、不惑佛老。
非独治安也,荣莫大焉。
天下之危乱,常在于逆忠直、近纤佞、私好恶、纵朋党、紊法度、费财用、好攻战、事游观、惑声色、急功利、尚佛老。
非特危乱也,辱莫甚焉。
陛下禀聪明之资,圣德学问,日益光明,求贤纳谏,声闻中外。
然进用之人,或缘不用己而执仇,或观望大臣而阴助,或元祐持两端窃位幸用之人,伺意希合,岂免偏私?
臣昨闻榜朝堂不得附会言事,其熙宁元丰无问贤不肖,其所行无问是不是,则目为同心,稍言非是,便相语以指斥先帝,则为乖背。
中书舍人叶涛观文殿学士安焘为无甚过,则以为非,夺职知光州
权中书舍人沈铢户部侍郎吴居厚为聚敛掊克之人,缴还词头,则以为疏,罗织罚金。
词臣以言而被责,臣下又不得越职言事,台谏为陛下耳目官,可以言而不言,则是言路壅塞,下情不通,利害不达,非太平之道也。
乃者彗星见于西,按汉《历志》有扫除之象,又云其炎或短或长,内为后宫之害,外为诸夏之祸。
又记齐景公彗星见而泣,晏子曰:「君无德于国,穿池沼则欲深以广也,为台榭则欲高且大也,赋敛如攘夺,诛戮如仇雠,彗星之出,庸可惧也」。
是时孟皇后废,天意验于上,必当以人事验于下,圣心恐惧,彻膳避殿,赦宥辜罪,求言悔过,外闻之,率皆鼓舞,知陛下因变而增修其德,如周宣之侧身修行而弭灾,宋景公出人君之言而星退舍。
真皇咸平间有妖星见营室北,诏令臣下极言得失。
仁皇以彗出,亦尝下诏求谏。
陛下今日所行,以周宣宋景为不足学,而稽祖宗之盛,言路开辟,圣政日新,忠臣义士,将接迹而出,遭际有道,谁惜危言?
然臣闻谄谀软熟之言易于听,无益于治;
忠鲠法度之言逆于耳,有补于时。
譬如良药,虽苦口而利于病焉。
臣不避斧钺之诛,窃谓缺失其大有四:中宫废居瑶华,姬妾宠盛,一也。
逐臣未见牵复,臣下互立朋党,二也。
百官趋时而迎合,台谏观望而不言,三也。
廷臣好谈兵,边将喜攻战,四也。
所谓中宫废居瑶华、姬妾宠盛者,臣试言之:陛下日象也,皇后月象也,日之与月,天地阴阳相资之理,而坤无以承乾,则无以母仪天下,一旦置之瑶华宫,外骇闻。
且舜使能尽妇道,文王以御始于寡妻,今闾巷贱夫尚以出妻为耻,况陛下为天地神明之主,言而为天下后世法,行而为天下后世则,朝行乎一堂之上,暮传之四方万里之远。
夫妇之道,体合乾坤,理于风化,岂可容易废黜?
臣闻有过则诛,若无过恶不过诘责,诘责不已不过放之别馆,诱掖诲谕,使之改悔。
设有忤旨,不过猜妒,乃妇人之常情。
今幽置瑶华外宫,以为罪大也则不寘之死,以为罪小也则不应终废,且未闻别降诏选后,天下疑之,臣亦窃以为疑。
庆历中仁皇欲废郭皇后为庶人,司谏范仲淹谏曰:「后者所以长阴教而母万国,不宜以过失轻废。
且人孰无过?
陛下当论后之失,放之别馆,择嫔妃老者侍之,俟其悔而复宫」。
书奏不纳,明日又率其属伏阁论列,上遣中贵人押往书商量。
宰相顺旨,以汉唐有废后故事,仲淹曰:「上天资相公奈何以前世弊法累盛德」?
御史中丞亦与宰相廷辩其非,仲淹以言事出,后废瑶华宫。
其后上尝密召郭后宰相召百官立班受册方拜命。
今陛下规摹所期,直欲在之上,岂宜复用汉唐下衰之时已弊之故事耶?
决无大过也,自可再册后令复宫,以协天人之愿,以正乾坤之位,以著日月之象。
谅陛下非不知此,迟迟未肯召者,必左右毁之也,必宠爱蔽之也。
内则阉官嬖佞助言其非,外则百执事之人顺以为是,下不能跻上于唐虞之盛,而致陛下于有过之地,以汉唐之弊法同其称,臣窃为陛下不取也。
愿陛下俯回天鉴,复正中宫之位,使后日史册全美,天下幸甚。
所谓逐臣未见牵复、臣下互立朋党者,臣试言之:陛下以妖星谴告,深自戒惧,大施旷荡之恩,有罪之人,咸得自新。
至于杀人情轻,尚获全宥涤濯,收召和气,奈何被逐之臣,尚未牵复,人情未顺,天意亦乖。
元祐名曰垂帘,其实陛下自总机务,事皆奏可然后得行。
一时大臣,念尝为陛下左右辅相,虽趋向乖背,不为无过。
古人言「投鼠忌器」,元祐之改更,为形比先帝,则今日有所行,亦不无形比陛下。
理宜顾惜国体,乘此大霈,应远窜旧臣召还近地,渐复其职。
天下皆知其过,陛下容而贷之,是增益陛下天德之大,内外诸臣,不复分党,此一举而数善得也。
元丰中进士第元祐中实不蒙召用,今日亦不敢干进,故言之无嫌。
蔡确之死,当时士大夫私曰:「此太皇太后之意也」。
臣下无复敢言。
刘挚苏轼之徒放之岭表瘴疠之地,吕大防死于半涂,范纯仁置之远地,其他弃逐纷纷,不可胜数。
士大夫又曰:「上意也」。
臣下又无复敢言。
是过则称君,善则称己,非所谓忠也。
夫人所学所守,各自有趋向,不能齐也,在朝廷用不用如何尔。
舜之命禹,欲征有苗,益以为不可。
周公之东征,群臣异议,独十夫以为可。
王恢韩安国之论征伐,张汤汲黯之同朝,封伦魏徵之论法度,皆各有所见,人择其可而用之,未闻加罪于异见之人,陛下天容地受,父生母育,无一民非王民也,无一臣非王臣也。
雷霆之怒,不当于臣下计较,如天地之于万物,溥施无报,父母之于子,有教无弃。
此天下陛下之天下,陛下之天下乃祖宗之天下,前后用事大臣,乃藉利势利器,恃为己私,公肆喜怒,以得胜为快,讻讻纷扰,自为朋党,非天下福也。
臣愿陛下召还逐臣,选用正人,改法行事,姑务安静。
朋党既消,则朝廷日尊,人心既协,则和气日生,天下幸甚。
所谓百官趋时而迎合、台谏观望而不言者,臣试言之:唐太宗有房、杜为相,有王、魏善谏。
近世如仁宗朝容纳谏诤,其甚切直者,量行贬谪,近不过三两月,远不过半年,例行牵复,或遂召用。
如此,则忠臣肯言,义士感激,无所顾忌,所以得闻缺失,保守太平。
陛下继人主守成之大业,尧父舜子,重规叠矩,文经武纬,圣作明述,可谓已盛已盈矣。
已盛者必善守,已盈者必善持,宜其忧勤兢畏,以保无疆之休。
幸天诱陛下之清衷,韬养圣资,有不言之敏德,不怒之神威,终之以礼乐,无以复加矣。
《传》曰:「治天下之要莫若静」。
今用事言事之臣不求安静,以酬恩怨为急,百官之中,少识廉耻,贪爱爵禄,务肥妻子者,纷纷如也。
其间尊君爱国,以忠义名节自期,千百之中无二三人。
且以近事言之,王安石为相,门下客常不下数百人,安石罢相则移之吕惠卿之门,惠卿贬黜则移之吴充王圭蔡确之门,逮元祐则移之司马光之门,死则移之吕大防之门,大防出则又移今日执政之门。
宰相意在东则东,意在西则西,欲财利则财利,欲边事则边事,随事变转,随口止落。
今之人材卑污如此,甚可恐也。
能言元祐之非、能顺执政之意者,荐之登对,其次堂除。
不能言元祐之非、不能顺执政之意者,送归吏部,虽有忠臣义士,无因得言,无路得进。
近者所用言事官,非执政门人则其亲故同里之人。
言人之善必视君相意旨之所必喜,言人之恶必视君相意旨之所必恶,助恩助仇。
至有章疏屡上不报而不决去就,或以不敢言而求他职,或以亲老不可言而求外补。
台谏削弱,风宪不振,良以所用非其人之所致也。
侍御史董敦逸司谏郭知章,乃是元祐用事之人,在元祐则不言元祐之非,所以能安其身;
逮绍圣之后,争言元祐所用所行无一事是,乃获安其身。
此两面之人,操两可之说,非所谓一心事上者也。
乡原之徒,君子切齿,而二人偃然居之,不自羞愧。
使陛下不闻过失,助百官以报恩仇,敦逸知章负天下甚矣。
皇后废而未复,逐臣久而未还,聚敛之臣复进,阉宦用事,内降妨公,台榭侈费,民力殚穷,边帅生事,士无廉耻,释老害教,朝纲未正,法度未清,役法未均,水旱频仍,略不闻力言。
纵言之不听,未见缘言事而出者,低回苟禄,以要大用。
今所力言者,不过暴斥垂帘之事,多形琐碎之言,一切迎合,亦未容全是也。
仁皇初即位,尝诏内外不许言太后垂帘日事,诏之大略曰:「太后保佑冲人,十馀年间,四海安静,纪纲不乱,今言事者多挟情迎合,罔识远图,靡循理体。
今后不得辄有上言,庶永先猷,式敦教本」。
此诏最为近厚。
绍圣以后,臣尝观陛下有诏谓垂帘时事及元祐大臣,有「一切勿问」之语,与仁皇诏书意合。
然而进用之人既盛,日与仇人为敌,欲其必死而后已;
又希进干禄,求媚取悦之人,不言元祐之失则为背驰,陛下虽有此诏,其实臣下不行陛下之诏意。
中书枢密,今所谓执政官有六人,而闽人居其五。
先王之时,取贤无方,或取于渔盐,或取于耕筑,或取于仇雠,未闻止于取一路也。
中书侍郎许将元祐为翰林学士,一日独班宣见,明日除尚书右丞蔡确南行之日也。
尚书右丞黄履在元祐为御史中丞,凡涉数年,不知所救何失、所争何事。
设言之不行,则亦不可已矣。
寻以事为他人所攻罢职,不知何以自处。
或以先朝尝以善财利称而今复用,或以词诰善骂而擢之要近。
如昨被责阉官,不唯牵复,更加宠用,此辈只宜备使令,不当使预中书政事。
愿陛下察视多士,惟贤是用,潜消朋党,悉为王臣,招致直言,虚心悔省,法度求当,无问新旧,天下幸甚。
所谓廷臣好谈兵、边帅喜攻战者,臣试言之:今急功利之人,多无远虑,但务以雪耻为名,挑剔起事,径入筑城,士卒不得休息,转输络绎于道。
臣恐勤兵劳众,虽得所侵旧境边田,无所用之,所可忧者,在乎内地也。
莫易于取之,莫难于守之,刍粮器械,积之府库,适为其所资也。
以臣所见,不若谨备自治以待之,其太盛不轨之甚则战,战之有名,无有不胜。
其次俟其少衰,当自归服。
赵充国之屯田,以不战胜之也。
陛下自免西顾之忧,有荣无辱,然后选忠厚政事智敏老成之人为之帅,则得民之心,一可当百。
兵懦马饥,用无纪律,虽驱而使之战,百不当一。
钟传江外书生,始为阉人李宪门客,因缘得官,素号轻浮。
今以一方重事委之,又以馆职诱之。
可攻可战,有进有退,不能临事而惧,好谋而成,不唯无功,恐辱国命。
熙宁初富弼议事不合,罢相去之日,告先帝曰:「陛下二十年莫说用兵」。
王安石《五事书》,一曰「和戎」。
是皆天下安靖肥富而后可以言兵也。
所谓莫说用兵者,非不为兵备
其意谓先帝熙宁初即位未久,历事未多,天下未富,未可轻用其民。
元丰间陕右五路进兵,有灵武之不利,永乐筑城,有徐禧之败事,先帝谓在廷辅臣曰:「作事如此之难」。
边奏至,屡为泣下。
信乎,边事不可容易,民之死生,国之安危,君之荣辱系焉,不可不知也。
臣前谓太盛不轨则战,战之有名,无有不胜,此自投祸也,故取之易。
其次俟其少衰,自当归服,此前世验也。
凡言禦西戎之策,多以断西北交结之势。
汉武帝命卫、霍屡空其巢穴,列为张掖酒泉武威、燉煌等郡。
魏晋以下,赫连等互据西河凉州之地,奄有灵
唐开西域,始复其地,置都护节度
僖宗以后,例授功臣
五代扰攘,封李仁福西平王
太祖经略四方,未暇远略,故彝兴尚世袭领节钺,至四世外继迁叛,尽据、宥、银、绥之地,淳化中始纳款归服,太宗易姓改名,籍于宗正
至道中复叛,景德中又叛。
其子德明尚孤幼,又值契丹北和,无以为援,惧我朝廷并取,乃坚上表,以示臣服。
真宗慈仁宽量,不惜灵夏数州之地,遂以为定难军、赐以西平王号。
使当时乘其势衰力败,有攻必取,建州邑,置灵武安西都护府,择帅之贤者且制且抚,则沿边鄜延环庆,不复有今日之患。
其间元昊僭号,遣杨守素入朝纳旌节,犯延州,执刘平石元孙,又入渭州界好水川,杀葛怀敏辈。
臣以所见,戎虏叛服,往来不常,正如虎豹之性,不足怪也。
德明之衰弱可以攻取而不取,元昊之僭可以问罪而不问,所以养成其恶也。
西戎谓之盛则有罪,谓之衰则不臣,宜选帅训兵,谨备斥堠,俟之岁月,彼当自屈服归疆,然后置都护府,广开营田,足食足兵,攻守两得,以求国家之利,天下幸甚。
臣所陈四说,愿陛下稍霁天威,容纳而行之。
负薪之贱,或有廊庙之语,陛下自视,孰与成王贤
成王周公旦为师,召公奭为保,又有闳、散之徒,朝夕讲道明义,为欲致其君于之上。
身不比嬖佞纤巧之小人,耳不闻近习小利之邪说,目不睹争地兵战之危事,声色者不得惑,游畋者不得作,货利者不得萌。
德已进矣,尚犹有《访落》之谋庙,《小毖》之求助,《七月》之陈王业,《公刘》之戒民事,《无逸》之戒盘游。
无谏不从,无言不听,而召公尚有不悦。
忧主之意如此,乃能君臣相济,上下维持,以成太平。
今近臣则争曰,陛下圣德已成,群臣皆所不及,无用谏诤。
言事之臣,又不过指斥一二差除小事与今日不得志之人,于国家大利害、天下之大本末,未闻议论。
今左右倚为庙堂之柱石者为谁?
赖以为医工之药石者为谁?
为陛下之股肱耳目者为谁?
恭惟先皇帝德业茂盛,播在四海,陛下当思所以继之之难,不宜轻信偏听,容易持守。
《诗》《书》之所责备成王者,谓文武之业难继也。
仁宗皇帝所以享国四十馀年,内外无事,以能听谏诤也。
唐陆贽好谏,自谓上不负天子,下不负所学,言之茍利于国,有补于君,臣虽死不恨。
晋灵公冬寒凿池,宛春谏之,谓凿池天寒,以之言罢役,则是怨归于公,恩归于
灵公曰:「宛春有善,寡人能用之,之善则寡人之善也」。
遂罢役。
裴延龄佞人,帝欲相之,阳城等诣延英门论争,伏閤不去,帝怒,左右惧不测,金吾将军张万福大言曰:「国家有直臣,天下无虑矣。
吾年今八十,与见盛事」。
臣学术蹇浅,言无文采,发于孤忠,言无忌讳,愿陛下万几之暇,少赐睿鉴,幸而采择,念祖宗艰难之业,除去四说之患。
若稽先王之道以措之当时,非独臣幸,实天下之幸。
平政堂1179年 南宋 · 王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一三、《雪山集》卷七、《永乐大典》卷七二三九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
上即位之十七年,诏以某人为兴国太守,凡亲若故咸止君勿往,曰:「究之习兴国者,濒湖为郭,其民与龟鱼瓜杂居,水归则葭苇莽苍,又与狐兔相参也。
是岁诸大吏绳是邦以法者若干,诸小民诉是邦以牒者若干,诸吏若胥大若小重若轻论者若干,诸当输不输钱若干、若干,诸当办不办兵若干,甲若干。
推此类具言之又若干,其何以当之」?
君曰:「君命也,将若之何」?
既至信然,某人欲引去,某人欲引去。
或趋君勿留,曰:「兴国久不可为也,而今为甚。
凡仓庾若府库存者若干,弗存者若干,凡文符可报者若干,不可报者若干,凡城郭若乡里可督者若干,不可督者若干,他不堪谁何者又若干,其何以承之」?
君曰:「君事也,又将若之何?
古之为吏者以职守为业,以官守为家。
汉制间即所居之官为姓号传子孙,而疾病休谒汤沐则归而与其家相见,其勤且专者虽汤沐亦弗出,犹有纯世之遗风焉。
古者重于以身臣人,由此之故也。
今士大夫之家固有不幸而当其败坏者,则亦极力所致而已,未有弃而他之也。
使为吏者举择夫便利美好居之,则远外之人谁与共理者?
上不鄙为弗能,而俾之当此门、持此家。
人主以天下为家者也,众建官师,分职内外,无非干蛊之子承德而用誉斯为亨也。
二爻干母,三爻干父,而终爻则父母之蛊皆弗及焉,故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季夏园公之伦,非委质事人者也。
且我方其未来则固徐氏之主也,今委此身任此邦,徐氏则传舍路人,而兴国则家也,观夫徐氏滋轻矣,其敢不力?
若履危涉难,与死生相轇轕,在劳心平时且吉壤者不可同年语也,其又将奚辞?
有所难于此则有所难于彼,慎重可以为事君之大义,非耶」?
已而反侧者绥之使安,离散者敛之使集,愁劳者保之使康,迫蹙者弛之使宽,而后废玩者震之使耸,豪梗者钤之使戢,逋滞者整之使齐,彫敝者厉之使精,宽猛相济,刚柔适时,而兴国之政乃平。
凡邦国官府之财赋、凡官吏卒伍之稍食、凡祭祀宾客之劳礼、凡都鄙稍甸之政令,无或过,无或不及,而兴国之政大平。
惟其阅义理明,阅世故熟,致此非难也,而不择剧易,不间美恶,以大公至正克其心,汲黯难于淮阳而君易于兴国,视古人有加焉。
其堂凡辨地域,凡审面势,凡赋功绪,凡饬财用事,皆弗著,著其大略而系之辞,从民志也。
辞曰:峨峨其巅,穹翠摩天。
君登斯堂,意不在山。
皎皎其沚,江湖表里。
君登斯堂,意不在水。
安在其心,在帝之民。
有露有霜,有秋有
维帝克圣,维民是徇,不刚不柔,大公至正。
维君体之,又率履之。
君明臣良,相协济之。
有熙斯辰,有偃斯虹。
万声一欢,往来憧憧。
有晏斯居,昼律夜书。
弗猜弗惊,浮龟沈鱼。
君之归矣,民之思矣。
有茇其阴,无斁遗矣。
唐制度纪纲如何论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
天下无离道之法,离道非法也。
古之治天下者纯任道,后之治天下者纯任法,儒者固有是言。
自儒者之为斯言也,而始离道于法。
每以为后世徒法而已,其间固有彼善于此者,窃取先王之制而整齐之,使天下之无法为有法。
然而分画益详,维持益密而道德之意益薄,是亦徒法而已。
呜呼,徒法必不能以自行,而其失又在于徒法也。
汉而下,法莫备于唐,而先王之法犹仅见于唐。
太宗之所以为唐者,其得诸仁义劝行□一言欤。
夫苟行仁义,则其为是法□□□□出是者矣,吾未见夫不(下缺八字。)略用其法者也(下缺九字。)
惟不知唐,真不知古(下缺十一字。),之(下缺十四字。)
书其目见于(下缺二十字。)所谓秩宗政典、九刑之书者,类不(下缺数字。)吾求其制度矣,自其身之衽席冕服始,而拔之于表著之位、乡校之齿、牧之画、军旅之伍。
吾求其纪纲矣,自其家之父子兄弟始,而达之于尊卑之秩、长幼之叙、内外之权、轻重之势。
而所以分画甚详,而维持甚密也。
当是时,清谈不作,而士大夫相与讲切,率不外此。
盖至于舜禹传心精微之论,寂寥简短,不能数语。
夫岂不足于道,而数数于法守欤?
夫诚非不足于道者,而犹数数若是,盖不若是,非所以为道。
任道而废法之论,其殆出于周之末造儒者伤今思古、直情径行者之说乎。
大道之行,无所事法,盖记礼者以为仲尼叹鲁之言。
噫,是非夫子之言也!
何者?
《春秋》一书固拳拳为制度纪纲作也。
自汉而下,晋以清净废法,梁以虚无废法,魏以夷礼废法,而卒大乱。
若是,而曰徒法之失,彼乌知法哉!
然则自汉而下,人主粗知道者莫如唐太宗,粗知法者宜亦莫如唐太宗
盖尝论太宗以战争百胜之馀,一旦悉心委计,听雠臣之言以行仁义,此时此意,殆与牧野之师下车未几而身就亡国之虏以访《洪范》者同量。
若是而不足为法,将谁足以为法耶?
自今观之,若世业、若府兵、若租庸调,其制度粗立如此;
若内之省府、外之方镇,其纪纲粗张如此,非真有行仁义之心欤?
则是数者将以惮颂废,否则以无近功废,又否则以绪出于思周隋而耻习其后废
唐之法粗可以传后,非偶然者。
虽然,一再传之后,民犹有在官之田也;
彍骑未立,府兵尚无恙也;
两税未□,租庸调如故也;
枢管未分于中书,则府省犹前日之旧也;
藩镇之拥兵未彊,则权奸殆无以陆梁也。
法犹在,而唐之乱形已见,藩墙之间,敌国生焉,独何欤?
儒者因是谓分画益详,维持益密,而道德益薄之效,遂将藉口以尽去先王之旧。
呜呼,吾独以为唐之三百年而存者,为其犹详且密也;
唐之一再传而乱者,为其犹不详且密也。
何也?
身者,人之仪也;
家者,天下之本也;
宗庙朝廷者,州闾乡党之所从始也。
唐世之法,大凡严于治人臣,而简于人主之一身;
偏于四境,而不及于其家;
州闾乡井断断然施之实政,而朝廷宗庙之上所谓礼乐者则皆虚文也。
当是时,坊团有伍,而闺门无度,古人制度宜不如此。
上下足以相维,而父子夫妇不能相保,古人纪纲宜不如此。
若是而又曰唐法之病于详且密,夫详且密固阔略于其上而纤悉于其下,舍本而重末邪?
然则为唐之制度纪纲宜何如焉?
曰:自其身之衽席冕服始,而放之于表箸之位、乡校之齿、牧之画、军旅之伍,则唐之制度非唐之制度,而三代之制度也;
自其家之父子兄弟始,而达之于尊卑之秩、长幼之序、内外之权、轻重之势,则唐之纪纲非唐之纪纲,三代之纪纲也。
呜呼,三代之法吾固不以望之晋、梁、魏也,至于唐略定而多阙,几举而卒不遂,是将安咎?
夫以太宗之英明,可与行仁义矣,而才若此,何也?
彼固出于好名,而非由内心以生也。
古之论者曰:威仪三千,待其人然后行。
凡为天下国家以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
得如斯人而与之复古之法,庶乎详且密矣,庶乎知法之果不离道,而清谈不作矣。
按:《止斋论祖》卷上,明刘弘慎独斋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