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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识 其二 1056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四、《元丰类稿》卷五二、《曾文定公集》卷四、《皇朝文鉴》卷一二六、《文章辨体汇选》卷六三五、七七五、《四续古文奇赏》卷四一、《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三五、《粤西文载》卷六一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广原州侬智高以其众叛,乘南方无备,连邕、宾等七州,至广州,所至杀吏民,纵略,东南大骇。
朝廷遣骁将张忠蒋偕驰驿讨捕,至州,皆为智高所摧陷。
又遣杨畋孙沔余靖招抚,皆久之无功。
仁宗忧之,遂遣枢密副使狄青宣抚使,率众击之。
翰林学士曾公亮所以为方略者,初不肯言,公亮固问之,乃曰:「比者军制不立,又自广川之败,赏罚不明,今当立军制、明赏罚而已。
然恐闻青来,以谓所遣者官重,势必不得见之」。
公亮又问:「贼之标牌殆不可当,如何」?
曰:「此易耳。
标牌,步兵也,当骑兵则不能施矣」。
初,张忠蒋偕之往,率皆自京师,六、七日驰至广州,未尝拊士卒,立行伍,一旦见贼,则疾驱使战。
等所居,不知为营卫,故士卒见敌,皆望风退走。
居,方卧帐中,为贼所虏。
杨畋余靖又所为纷乱,不能自振。
孙沔大受请托,所与行者,乃朱从道、郑纾、欧阳乾曜之徒,皆险薄无赖,欲有所避免,要求引之自从,远近莫不嗟异。
既至潭州遂称疾,观望不敢进。
之受命,有因贵望求从行者,延见,谓之曰:「君欲从行,此之所求也,何必因人言乎?
然智高小寇,至遣行,可以知事急矣。
之士,能击贼有功,朝廷有厚赏,不敢不为之请也。
若往而不能击贼,则军中法重,不敢私也。
君其思之,愿行,则即奏取君矣。
非独君也,君之亲戚、交游之士,幸皆以之此言告之,茍欲行者,皆之所求也」。
于是闻者大骇,无复敢言求从行者。
其所辟取,皆之素所与,以为可用者,人望固已归之矣。
及行,率众日不过一驿。
所至州,辄休士一日。
潭州,遂立行伍,明约束,军行止皆成行列,至于钟赢粮持守禦之备,皆有区处。
军人有夺逆旅菜一把者,立斩之以徇。
于是一军肃然,无敢出声气,万馀人行,未尝闻声。
至邮驿,四面严兵,每门皆诸司使二人守之,无一人得妄出入,而求见者,无不即时得通。
其野宿皆成营栅所居,四面陈壳弓弩皆数重,所将精锐列布左右,守卫甚严。
之未至,诸将屡走,皆以为常。
至是,知桂州崇仪使陈曙、知英州供备库使苏缄与贼战,复败走如当时。
宾州,悉召陈与裨校凡三十二人,数其罪,按军法斩之。
苏缄在某所,使械系上闻。
于是军中人人奋励,有死战之心。
是时智高还守邕州惧昆崙关险阨为所据,乃下令宾州具五日粮,休士卒,贼谍知不为备。
是夜大风雨,率众半夜时度昆崙关。
既度,喜曰:「贼不知守此,无能为也
彼谓夜半风雨时吾不敢来,吾来,所以出其不意也」。
已近邕州,贼方觉,逆于归仁庙。
登高望之,贼据坡上,我军薄之,裨将孙节中流矢死,急麾军进,人人皆殊死战。
先是,已纵蕃落马军二千人出贼后。
至是,前后合击。
贼之标牌军为马军所冲突,皆不能驻。
军士又从马上以铁连加击之,遂皆披靡相枕藉,遂大败,智高果焚城遁去。
先为公亮言立军制,明赏罚,贼不可得见,标牌不能当骑兵,皆如其所料。
坐堂户上,以论数千里之外,辞约而虑明,虽古之名将何以加此,岂特一时武人崛起者乎?
庆历中葛怀敏李元昊战于广川怀敏败死,而诸校与士卒既败,多窜山谷间,是时以权宜招纳,皆许不死。
自此军多弃其将,不肯死战。
故青云「自广川之败,赏罚不行」云。
翰林学士蔡襄亦言闻于者如此。
先公太中家传1090年4月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八、《河南程氏文集》卷一二、乾隆《河南府志》卷八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先公太中讳珦字伯温
旧名温,字君玉,既登朝,改后名。
景德三年丙午正月二十三日,生于京师泰宁坊赐第。
性仁孝温厚,恪勤畏慎。
开府事父兄谨敬过人,责子弟甚严,公才十馀岁,则使治家事。
事有小不称意旨,公恐惧若无所容。
自少为族兄文简公所器。
开府终于黄陂,公年始冠,诸父继亡,聚属甚众,无田园可依,遂寓居黄陂,劳身苦志,奉养诸母,教抚弟妹。
时长弟璠七岁,从弟瑜六岁,馀皆孩幼。
后数岁,朝廷录旧臣之后,授公郊社斋郎,以口众不能偕行,遂不赴调。
文简公义之,为请于朝,就注黄陂县
任满,又不能调,闲居安贫,以待诸弟之长。
至长弟与从弟皆得官娶妇,二妹既嫁,乃复赴调,授吉州庐陵县尉
刘丞相沆已贵显,其子弟有恃势暴横于乡里者,郡守以下皆为之屈,公独不与接。
刘丞相闻而愧之,待公甚厚。
再调润州观察支使
侍禁曹元哲者,挟权要势,与人争田。
守畏逼,属公右之,公弗为挠。
润当途,事烦剧,多赖公以济,声闻甚著。
部使者至,无有不论荐者。
大理寺丞,知虔州兴国县事。
虔人素号难治,而邑之衣锦乡尤为称首,自昔治之与他乡异。
前令欲以惨酷威之,盛冬使争者对立于庭,以雪埋及膝,而人益不服。
公善告谕之,与他乡一视,人遂信服。
在邑几二年,而狱空者岁馀。
江西狡民善为古券契,田讼最为难辨,而虔尤甚。
旁邑有争,积十馀岁不能决,部使者以委公。
根连證佐,嚣然盈庭,公独呼争者前讯之,不十数语,尽得其情,遂皆服。
事决于顷刻之閒,人以为神。
就移知龚州事。
宜州反獠欧希范既诛,乡人忽传其降,言当为我南海立祠,于是迎其神以往,自宜至龚,历数州矣,莫之禁也。
公使诘之,对曰:「过浔州,守以为妖,投奉神之具于江中,逆流而上,守惧,乃更致礼」。
公曰:「试再投之」。
越人畏鬼,甚于畏官,皆莫敢前。
公杖不奉命者,及投之,乃流去,人方信其为妄。
在州二岁,部使者未尝入境。
潘师旦提点刑狱,最称严察,一道𢥠畏。
尝过境上,以书谢公曰:「既闻清治,不须至也」。
太子中舍
明堂覃恩,改殿中丞
代还在涂,而侬智高作乱,破州城,后守贷死羁置,人皆以公获免为积善之报。
授知徐州沛县事。
会久雨,平原出水,谷既不登,晚种不入,民无卒岁具。
公谓俟可耕而种,则时已过矣,乃募富家,得豆数千石以贷民,使布之水中,水未尽涸而甲已露矣。
是年,遂不艰食。
有丐于市者,自称僧伽之弟,愚者相倡,争遗金钱,公杖之而出诸境。
国子博士赐绯鱼袋
归监在京西染院,迁尚书虞部员外郎,知凤州事。
凤当川、蜀之冲,轺传旁午,毁誉易得。
为守者相承,务丰厨传,主吏多至破产。
公裁减几半,曰:「是足以为礼,未为薄也」。
汉中不稔,饥民自褒斜山谷而出。
公教于路口为糜粥以待之,所济甚众。
司门员外郎
丁崇国太夫人忧,服除,权判鸿胪寺
英宗嗣位,覃恩,迁库部员外郎,知磁州事。
磁城,赵简子所筑,东南隅水泉恶,灌濯亦不可用。
居民安于久习,妇女晨出远汲,不惟劳,且乏用,风俗以之弊。
历千馀岁,无为虑者。
公度城曲之地,曰:「此去濠水数步之近,渐渍既久,地脉当变矣」。
穿二井,果美泉也,人甚赖之。
时久雨,自河以北,城垒皆圮。
公言于帅府,请发众治之。
帅不敢主,使听命于朝。
公请于朝者三,不报。
盖自北虏通好,未尝发众治城
韩魏公秉政,使人谕公曰:「城坏,州当自治,何以请为」?
公曰:「役大,法不许擅兴。
且完旧,非创筑,何害」?
乃得请。
后数月,始概命诸州治城
每岁春首,兴役治河,民閒自秋成则为之备,贫室尚患不及。
是年,二役并兴,人甚苦之。
独磁先已毕工,民得复营河役之用,又筑于未冻之前,城得坚固。
水部郎中
神宗即位,覃恩,迁司门郎中
是岁,城中瓦屋及濠水上,冰澌盘屈,成花卉之状,奇怪骇目,郡官皆以为嘉瑞,请以上闻。
公曰:「石晋之末尝有此,朝廷岂不恶之」?
众皆服。
代还,知汉州事,迁库部郎中
蜀俗轻浮,而公临之以安静。
视事之翌日,上谢表,命园中取竹为筒。
众吏持筒走白,杀青而文见于中,曰「君王万岁」。
公知其伪,不应,吏惧而退。
中元节开元寺,盖盛游也。
酒方行,众呼曰:「佛光见」。
观者相腾践,不可禁。
公安坐不动,顷之乃定。
大兴州学,亲视敦勉,士人从化者甚众。
汉守有园圃公田之入,素称优厚,至者无不厚藏而归。
公始被命,亲旧以其素贫,皆为之喜。
公择而取之,终任所获,布数百匹而已。
熙宁中,议行新法,州县嚣然,皆以为不可,公未尝深论也。
及法出,为守令者奉行惟恐后,成都一道,抗议指其有未便者,独公一人。
李元瑜使者,挟朝廷势,凌蔑州郡,沮公以为妄议。
公奏请不俟满罢去,不报。
乃移疾,乞授代,不复视事。
归朝,愿就闲局,得管勾西京嵩山崇福宫
岁满再任,迁司农少卿
南郊恩,赐金紫。
以年及七十,乞致仕。
家贫口众,仰禄以生,据礼引年,略不以生事为虑,人皆服公勇决。
两经南郊恩,以子叙,迁中散大夫中大夫
今上即位,覃恩,迁太中大夫,累封永年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勋上柱国
元祐五年正月十三日,以疾终于西京国子监公舍。
先居暖室,病革,命迁正寝,享年八十有五。
太师文彦博西京留守韩公缜、今左丞苏公颂等九人,相继以公清节言于朝。
诏赐帛二百匹,仍命有司供其葬事。
四月十五日,葬于伊川先茔之次。
少师五代河北之多乱,徙葬少监京兆兴平,将谋居醴泉
及贵,赐第于泰宁坊,遂再世居京师
嘉祐初,公卜葬祖考于伊川,始居河南
公娶侯氏,赠尚书比部员外郎道济之女,封寿安县君,先公三十八年终,追封上谷郡君
男六人:长曰应昌,次曰天锡,皆幼亡;
次曰颢,任承议郎宗正寺丞,先公五年卒;
次颐也;
次韩奴,次蛮奴,皆幼亡。
女四人:长幼亡,次适奉礼郎席延年,次幼亡,次适都官郎中李正臣
公孝于奉亲,顺于事长,慈于抚幼,宽于治民。
一岁丧母,祖母崔夫人抚爱异于他孙,尝以漆钵贮钱与之。
公终身保藏其钵,命子孙宝之。
开府再娶崇国太夫人
时方八岁,已能亲顺颜色,崇国爱之如己出。
奉养五十年,崇国未尝形愠色。
开府喜饮酒,公平生遇美酒,未尝不思亲。
颐自垂髫至白首,不记其曾偶忘也。
遇人与开府同年而生者,士人也无贤愚高下必拜之,贱者亦待之加礼。
开府尝从赵炎者贷钱五千,未偿。
公记其姓名,而不知其子孙乡里,终身访求,以不获为恨。
始公抚育诸孤弟,其长二人仕登朝省,二十馀年閒皆亡。
长弟之子九岁,从弟之子十一岁,公复抚养,至于成长,毕其婚宦。
育二孤皆再世,亦异事也。
前后五得任子,以均诸父子孙。
嫁遣孤女,必尽其力;
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
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甚至。
其女之夫死,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
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
时小官禄薄,克己为义,人以为难。
后遇刘氏之族子于襄邑,偶询其宗系,知姻家也。
未几刘生卒,其子立之才七岁,公取归教养,今登进士第,为宣德郎矣。
公慈恕而刚断。
平居与幼贱语,惟恐有伤其意,至于犯义理,则不假也。
左右使令之人,无日不察其饥饱寒煖。
与人接,淡而有常。
不妄交游,于所信爱,久而益笃。
在虔时,常假倅南安军,一狱掾周惇实,年甚少,不为守所知。
公视其气貌非常人,与语,果为学知道者,因与为友。
及为郎官,故事当举代,每迁授,辄一荐之。
闻人有庆乐事,喜之如在己。
不为皎皎之行,平生不亲附权势,而请谒常礼,亦不废也。
至于亲旧之贵显者,既不与之加亲,亦不示之疏远,故贤者莫不敬爱,不贤者亦无敢慢。
寓居黄陂时,主簿贪凶人也,常曰:「谚云明镜为丑妇之冤,君居此照我,何其不幸也」!
遂颇自敛。
欧阳乾曜者,以才华自负,多肆轻傲,易公年少,常以语侵公,公如不闻。
后公官岭下,乾曜适倦道路,公以人船济之。
乾曜曰:「可谓汪汪如千顷之陂也」。
南昌黄灏有高才,名动江表,然颇不羁,稠人广坐,无所不狎侮,公时最少,独见礼重,常目公曰:「长者无笑我」。
自少时德度服人已如此。
居官临事,孜孜不倦。
历守四郡,温恭待下,身率以清慎,所至,寮属无有敢贪纵者。
自朝廷行考课法,无岁不居上。
平生居官,不以私事笞扑人。
公之亲爱者常有所怒,坚请杖之,曰:「吏卒小人,不加以威,是使之慢也」。
公曰:「当官用刑,盖假手耳,岂可用于私也」?
终不从。
谦退不伐善,常欿然自不以为足;
所能者,虽曲艺小事,人莫知也。
平生所为诗甚多,自谓非工,即弃去;
退休后所作,方稍编录,亦未尝以示人也。
少师以来,家传清白,而公处己尤约,官至四品,奉养如寒士,缣素之衣,有二三十年不易者。
终身非宴会不重肉。
既谢事,遂屏朝衣。
宾客来者,无贵贱见之,虽公相亦不往谢。
方仕宦时,每叹曰:「我贫,未能舍禄仕。
茍得早退,休闲十年,志愿足矣」。
自领崇福,外无职事,内不问家有无者,盖二十馀年。
居常默坐,人问:「静坐既久,宁无闷乎」?
公笑曰:「吾无闷也」。
家人欲其怡悦,每劝之出游,时往亲戚之家,或园亭佛舍,然公之乐不在此也。
尝从二子游寿安山,为诗曰:「藏拙归来已十年,身心世事不相关。
洛阳山水寻须遍,更有何人似我闲」?
顾谓二子曰:「游山之乐,犹不如静坐」。
盖亦非好也。
晚与文潞公席君从司马伯康为同甲会,洛中图画,传为盛事。
年八十,丧长子,亲旧以其慈爱素厚,忧不能堪,公以理自处,无过哀也。
颐时未仕,阖门皇皇,不知所以为生,公不以为忧也。
及颐被召,叨备劝讲,人皆庆之,公无甚喜也。
尝有疾,召医视脉,曰:「无害」。
公笑曰:「吾年至此矣,有害无害皆可也」。
虽疾病,服药必加巾。
年七十,则自为墓志,纪履历始终而已。
书其后以戒子孙曰:「吾历官十二任,享禄六十年,但知廉慎宽和,孜孜夙夜,无勋劳可以报国,无异政可以及民,始终得免瑕谪,为幸多矣。
葬日,切不用干求时贤,制撰铭志,既无事实可纪,不免虚辞溢美,徒累不德,只用此文刻于石,向壁安置。
若或少违遗命,是不以为有知也」。
不肖孤奉命不敢违,于葬既无铭,述家传所记,不敢一辞溢美,取诬亲之罪,承公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