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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孺人李氏墓志铭绍兴二十三年十二月 宋 · 胡寅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九二
太孺人姓李氏桂林訾家洲人,故观州富银监主世则之女。
太孺人年十四而孤,家寠甚,又无男兄弟,与诸妹深居,奉母党巷,人为之忧,而能久处约也。
年二十有一,始归同邑人黄君表中,养不逮舅,以事母者事其姑,怡怡婉婉,承志服劳,无违忤。
其姑每曰:「自此妇来赓馈职,黄氏之族愈睦,吾食旨而寝甘」。
于是诸娣姒交愿致养,而姑独安于太孺人
太孺人事姑十六年如一日,不以久倦有间毁者。
生子四人,夫君延师力教,太孺人悉心协相之,腆其礼币,虽质剂服环,弗告贫也。
子齐既决科筮仕,未几丁外艰
为州别驾二千石,奉板舆从官,禄入向丰矣,而太孺人勤俭不汰,与昔无异。
年益高,性益慈,周旋困乏,闵下劳勚,它人臧否,一不挂口。
阃之内,未尝闻其语也。
孙初能言,即以《孝经》授之,笃老亦不忘。
齐先摄符新兴,甫二年遂真拜。
太孺人年七十有六以疾终,寔绍兴二十三年五月八日
齐弟庭、扆、育皆进修士业
女二人:长元妃所出,太孺人抚犹己子,适灵川县进士刘某
次适右从政郎郁林州兴业县秦吁
孙男十二人。
齐通籍左奉议郎,遇郊祀赦令恩,追赠其父右承事郎,而封太孺人今号。
丧行有日,齐以其门人南恩州司户黄执礼所次太孺人内行状来曰:「齐不孝,将以十二月丙午葬吾母于东乡福寿里蛟龙木山圣泉之原,请铭其藏」。
予曰:「也既非立言者,且末路摧颓,岂所托以传信」?
齐请弥确,乃不获固辞,为叙而铭之。
铭曰:
幽闺静淑兮,有家则宜之。
忱孝厥姑兮,神以福膍之。
白屋而朱门兮,吾与我之子规之。
耋然邦侯之寿母兮,金花诰爰宠绥之。
兰玉培其阶庭兮,庆流羡夫孰夷之?
藏石于泉扃兮,琢词显以丕之。
明年,齐又以书来曰:「埋铭为悠久计,然百世后不幸出乎人间,曷若以昭乎今之人?
更愿碑碣立之墓前,可乎」?
予惟齐欲显扬其亲,虽杜元凯岘首汉渊之谋,何以尚兹?
乃不易初文,书以畀之,庶懿劭之不渝也(《斐然集》卷二六。)
郎:原无,据文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