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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童谣 汉 · 无名氏
 押尤韵
《后汉书》曰:张霸永元中会稽太守。时贼未解。郡界不宁。乃移书开购。明用信赏。贼遂束手归附。不烦士卒之力。童谣歌曰:
弃我戟,捐我矛。
盗贼尽,吏皆休(○《后汉书》张霸传。《类聚》十九。《御览》三百五十二。又四百六十五引续《汉书》。《乐府诗集》八十七。《诗纪》八。○逯案。《御览》引陈寿益都耆旧传两我字皆作若。于义较胜。)
诏责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赤乌元年 其一 孙吴 · 孙权
 出处:全三国文 卷六十三
袁礼还,云与子瑜子山义封定公相见,并以时事当有所先后,各自以不掌民事,不肯便有所陈,悉推之伯言承明
伯言承明见礼,泣涕恳恻,辞旨辛苦,至乃怀执危怖,有不自安之心。
闻此帐,深自刻怪。
何者?
夫惟圣人能无过行,明者能自见耳。
人之举措,何能悉中,独当己有以伤拒众意,勿不自觉,故诸君有嫌难耳。
不尔,何缘乃至于此乎?
自孤兴军五十年,所役赋凡百皆出于民。
天下未定,孽类犹存,士民勤苦,诚所贯知
劳百姓,事不得已耳。
与诸君从事,自少至长,发有二色,以谓表里足以明露,公私分计,足用相保。
尽言直谏,所望诸君
拾遗补阙,孤亦望之。
卫武公年过志壮,勤求辅弼,每独叹责(案,此下注引江表九语,盖陈寿所删,当补于此。)
且布衣韦带,相与交结,分成好合,尚污垢不异。
今日诸君与孤从事,虽君臣义存,犹谓骨肉不复是过。
荣福喜戚,相与共之。
忠不匿情,智无遗计,事统是非,诸君岂得从容而已哉?
同船济水,将谁与易?
齐桓诸侯之霸者耳,有善管子未尝不叹,有过未尝不谏,谏而不得,终谏不止。
今孤自省无桓公之德。
而诸君谏诤未出于口,乃执嫌难。
以此言之,孤于齐桓良优,未知诸君于管子何如耳?
久不相见,因事当陈。
共定大业,整齐天下,当复有谁?
凡百事要所当损益,乐闻异计,匡所不逮(《吴志·大帝传》。权使中郎将袁礼告谢诸大将,因问时事所当损益。礼还,复有诏责数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等云云。)
孝献皇帝赠册文青龙二年四月丙寅 曹魏 · 曹睿
 出处:全三国文 卷十
呜呼!
昔皇天降戾于汉,俾逆臣董卓,播厥凶虐,焚灭京都,劫迁大驾。
于时六合云扰,奸雄熛起。
帝自西京,徂唯求定,臻兹洛邑
畴咨圣贤,聿改乘辕,又迁许昌武皇帝是依。
岁在元号,皇师肇征,迄于鹑尾,十有八载,群寇歼殄,九域咸乂。
惟帝念功,祚兹魏国,大启土宇。
爰及文皇帝齐圣广渊,仁声旁流,柔远能迩,殊俗向义,乾精承祚,坤灵吐曜,稽极玉衡,允膺历数,度于轨仪,克厌帝心。
乃仰钦七政,俯察五典,弗采四岳之谋,不俟师锡之举,幽赞神明,承天禅位。
祚建朕躬,统承洪业。
盖闻昔帝尧,元、恺既举,凶族未流,登舜百揆,然后百揆时序,内平外成,授位明堂,退终天禄,故能冠德百王,表功高岳。
自往迄今,弥历七代,岁暨三千,而大运来复,庸命底绩,纂我民主,作建皇极。
念重光,绍咸池,继韶夏,超群后之遐踪,邈商、周之惭德,可谓高朗令终,昭明洪烈之懿盛者矣。
非夫汉、魏与天地令德,与四时合信,动和民神,格于上下,其孰能至于此乎?
朕惟孝献享年不永,钦若顾命,考之典谟,恭述皇考先灵遗意,阐崇弘谥,奉成圣美,以章希世同符之隆,以传亿载不朽之荣。
魂而有灵,嘉兹弘休。
呜呼哀哉(《魏志·明帝纪》注引《献帝传》)
表上诸葛氏集目录 西晋 · 陈寿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一
开府作牧第一,权制第二,南征第三,北出第四,计算第五,训厉第六,综核上第七,综核下第八,杂言上第九,杂言下第十,贵和第十一,兵要第十二,传运第十三,与孙权书第十四,与诸葛瑾书第十五,与孟达书第十六,废李平第十七,法检上第十八,法检下第十九,科令上第二十,科令下第二十一,军令上第二十二,军令中第二十三,军令下第二十四,右二十四篇,凡十万四千一百一十二字。
臣寿等言:臣前在著作郎侍中中书监济北侯臣荀勖、中书令关内侯和峤奏,使臣定故丞相诸葛亮故事。
毗佐危国,负阻不宾,然犹存录其言,耻善有遗,诚是大晋光明至德,泽被无疆,自古以来,未之有伦也。
辄删除复重,随类相从,凡为二十四篇,篇名如右
少有逸群之才,英霸之器,身长八尺,容貌其伟,时人异焉。
遭汉末扰乱,随叔父玄避难荆州,躬耕于野,不求闻达。
左将军刘备有殊量,乃三顾草庐之中;
深谓雄姿杰出,遂解带写诚,厚相结纳。
魏武帝南征荆州,刘琮举州委质,而失势众寡,无立锥之地。
时年二十七,乃建奇策,身使孙权,求援吴会。
既宿服仰,又睹奇雅,甚敬重之,即遣兵三万人以助
得用与武帝交战,大破其军,乘胜克捷,江南悉平。
后备西取益州
益州既定,以为军师将军称尊号,拜丞相录尚书事。
殂没,嗣子幼弱,事无巨细,皆专之。
于是外运东吴,内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极,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当此之时,之素志,进欲龙骧虎视苞括四海,退欲跨陵边疆,震荡宇内。
又自以为无身之日,则未有能蹈涉中原、抗衡上国者,是以用兵不戢,屡耀其武。
才,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
而所与对敌,或值人杰,加众寡不侔,攻守异体,故虽连年动众,未能有克。
萧何韩信管仲王子城父,皆忖己之长,未能兼有故也。
之器能政理,抑亦之亚匹也,而时之名将无城父韩信,故使功业陵迟,大义不及邪?
盖天命有归,不可以智力争也。
青龙二年春帅众出武功,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
其秋病卒,黎庶追思,以为口实。
至今梁、益之民,咨述者,言犹在耳,虽《甘棠》之咏召公人之歌子产,无以远譬也。
孟轲有云:「以逸道使民,虽劳不怨;
以生道杀人,虽死不忿」。
矣!
论者或怪文彩不艳,而过于丁宁周至。
臣愚以为咎繇大贤也。
周公圣人也。
考之《尚书》,咎繇之谟略而雅,周公之诰烦而悉。
何则?
咎繇与舜、禹共谈,周公与群下矢誓故也。
所与言,尽众人凡士,故其文指不得及远也。
然其声教遗言,皆经事综物公诚之心,形于文墨,足以知其人之意理,而有补于当世。
伏惟陛下迈踪古圣,荡然无忌,故虽敌国诽谤之言,咸肆其辞而无所革讳,所以明大通之道也。
谨录写上诣著作。
臣寿诚诚惶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
泰始十年二月一日癸巳平阳侯相臣陈寿(《蜀志·诸葛亮传》)
虞溥王昌前母服 西晋 · 陈寿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一
驳一与之齐,非大夫也。
礼无二嫡,不可以并耳。
《春秋》之义,不以得宠而忘旧,是以赵姬请迎叔隗,而己下之。
若昌父及二母于今各存者,则前母不废,已有明徵也。
设令昌父将前母之子来入中国,而尚在者,恐不谓母已黜遣,从出母之服。
苟昌父无弃前妻之命,昌兄有服母之理,则昌无疑于不服(《晋书·礼志》中。《通典》八十九,太康元年,侍郎山雄、著作郎陈寿等驳。案:王昌事详前竟陵王琳文。)
与兄平原书 其七 西晋 · 陆云
 出处:全晋文
云再拜:诲欲定《吴书》云昔尝已商之兄,此真不朽事,恐不与十分好书同是出千载事。
兄作必自与昔人相去,辩亡则已是过秦对事,求当可得耳。
陈寿《吴书》有《魏赐九锡文》及《分天下文》,《吴书》不载;
又有严陆诸君传,今当写送,兄体中佳者,可并思诸应作传,及作引甚单,常欲引之未得。
兄所作引甚好。
云方欲更作引《述思赋》,党自竭厉。
然云意皆已尽,不知本复何言。
方当积思,思有利纯,如兄所赋,恐不可须。
愿兄且以示伯声兄弟。
前日观习,先欲作《讲武赋》,因欲远言大体,欲献之大将军,才不便作大文得少许家语,不知此可出不?
故钞以白兄。
若兄意谓此可成者,欲试成之。
大文难作,庶可以为《关雎》之见微,谨启。
魏氏春秋异同评 其九 陈寿朱然事误 东晋 · 孙盛
 出处:全晋文 卷六十四
《魏志》及《江表传》云然以景初元年正始二年再出为寇,所破胡质、蒲忠在景初元年
《魏志》承《魏书》,依违不说等为所破,而直云然退耳。
《吴志》说赤乌五年,于魏为正始三年,魏将蒲忠与朱然战,忠不利,等皆退。
案《魏·少帝纪》及《孙权传》,是岁并无事,当是陈寿误以吴嘉禾六年赤乌五年(《吴志·朱然传》注引《异同评》)
上表言养兄子率为后咸和五年 东晋 · 于氏
 出处:全晋文
妾昔初奉醮归于贺氏,胤嗣不殖。
母兄群从以妾犯七出,数告贺氏,求妾还。
妾姑薄氏,过见矜悯,无子归之天命,婚姻之好,义无绝离,故使夫乔多立侧媵。
乔仲兄群哀妾之身,恕妾之志,数谓亲属曰:“于新妇不幸无子,若群陶新妇生前男,以后当以一子与之”。
陶氏既产澄、馥二男,其后子辉在孕,群即白薄:“若所育是男,以乞新妇”。
妾敬诺拜赐,先为衣服,以待其生。
辉生之日,洗浴断脐,妾即取还,服药下乳以乳之。
陶氏时取孩抱,群恒诃止。
婢使有言其本末者,群辄责之。
诚欲使子一情以亲妾,而绝本恩于所生。
辉百馀日,无命不育。
妾诚自悲伤,为之憔悴。
姑长上下,益见矜怜。
群续复以子率,重见镇抚,妾所以讫心尽力,皆如养辉。
故率至于有识,不自知非妾之子也。
率生过周,而乔妾张始生子纂。
于时群尚平存,不以为疑。
原薄及群以率赐妾之意,非惟以续乔之嗣,乃以存妾之身,妾所以得终奉烝尝于贺氏,缘守群信言也。
率年六岁,纂年五岁,群始丧亡。
其后言语漏泄,而率渐自嫌为非妾所生。
率既,与妾九族内外修姑姨之亲而白谈者,或以乔既有纂,其率不得久安而妾子,若不去,则是与为人后。
去年,率即归还陶氏。
乔时寝疾,曰:“吾母、兄平生之所共议也。
陌上游谈之士,遽能深明礼情?
当与公私共论正之”。
寻遂丧亡。
率既年小,未究大义,动于游言,无以自处。
妾亦妇人,不达典仪,唯以闻于先姑,谓妾养率以为己子,非所谓人后也。
妾受命不天,婴此茕独,少讫心力,老而见弃,曾无蜾蠃式谷之报,妇人之情,能无怨结?
谨备论其所不解六条,其所疑十事如左:
夫礼所谓为人后者,非养子之谓,而世之不深案礼文,恒令此二事以相疑乱,处断所以大谬也。
凡言后者,非并时之称,明死乃至丧,生不先养。
今乃以生为人子,乱于死为人后,此妾一不解也。
今谈者以乔自有纂,不嫌率还本也。
原此失礼为后之意,《传》曰:“为人后者孰后?
大宗也”。
今乔上非大宗,率不为父后,何系于有纂与无纂乎?
此妾二不解也。
夫以支子后大宗者,为亲属既讫,无以序昭穆,列亲疏,故系之以宗,使百代不迁,故有立后之制。
今以兄弟之子,而比之族人之子后大宗,此妾三不解也。
凡为后者,降其本亲一等,以成人之性,奉父母之命,而出身于彼,岂不异婴孩之质,受成长于人,不识所生,惟识所养者乎?
鄙谚有之曰:“黄鸡生卵,乌鸡伏之;
但知为乌鸡之子,不知为黄鸡之儿”。
此言虽小,可以喻大。
今以义合之后,比成育之子,此妾四不解也。
《礼传》曰:为人后者为所后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
若子者,义比于子而恩非子也。
故曰为后者异于为子也。
今乃以为后之公义,夺育养之至恩,此妾五不解也。
与为人后者,自谓大宗无后,族人又既已选支子为之嗣矣。
今人之中,或复重为之后,后人者不二之也,自非徇爵,则必贪财,其举不主于仁义,故尤之也。
非谓如率为嫡长先定,庶少后生,而当以为讥。
此妾六不解也。
妾又闻父母之于子,生与养其恩相半,岂包胞之气重,而长养之功轻?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故服三年”。
《诗》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凡此所叹,皆养功也。
螟蛉之体,化于蜾蠃
班氏之族,乳虎纪焉。
由此观之,哺乳之义,参于造化也。
今率虽受四体于陶氏,而成发肤于妾身。
推燥居湿,分肌损气,二十馀年,已至成人,岂言在名称之间,而忘成育之功?
此妾一疑也。
夫人道之亲,父子、兄弟、夫妻,皆一体也。
其义,父子,首足也;
兄弟,四体也;
夫妻,判合也。
夫唯一体之亲,故曰兄弟之子犹己子,故以相字也。
今更以一体之亲,拟族人之疏;
长养之实,比出后之名:此妾二疑也。
夫子之于父母,其情一也。
而有以父之尊,厌母之亲;
以父之故,断母之恩;
以父之命,替母之礼;
其义安取?
盖取尊父命也。
凡嫡庶不分,惟群所立,是君命制于臣也。
慈母如母,生死弗怠,是父命之行于子也。
妾之母率,尊命则由群之成言,本义则乔之犹子,计恩则妾之怀抱。
三者若此,而今弃之,此妾三疑也。
诸葛亮无子,取兄瑾子乔为子,乔本字仲慎,及有子瞻,以乔为嫡,故改字伯松,不以有瞻而遣乔也。
盖以兄弟之子犹己子也。
陈寿云:“乔卒之后,诸葛恪被诛,绝嗣,既自有后,遣乔子攀还嗣瑾祀”。
明恪不绝嗣,则攀不得还。
近代之纯贤,瑾正达之士,其兄弟行事如此,必不陷子弟于不义,而犯非礼于百代。
此妾四疑也。
《春秋传》曰:“陈女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言为己子,取而字之。
《传》又曰“为人后者为之子”,往而承之也。
取而字之者,母也;
往而承之者,子也。
在母,母之仁也。
蜾蠃之育螟蛉
在子,子之义也。
则成人之后大宗也。
苟能别以为己子与为后之子不同文也,则可与求礼情矣。
以义相况,则宗犹父也,父犹母也。
庄姜可得子戴妫之子,系之于夫也;
兄弟之子可以为子,系之于祖也。
名例如此,而论者弗寻,此妾五疑也。
董仲舒命代纯儒,汉朝每有疑议,未尝不遣使者访问,以片言而折中焉。
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弃弃儿乙养之以为子。
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
甲当何论”?
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
《诗》云‘螟蛉有子,蜾蠃负之’。
《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
诏不当坐。
夫异姓不相后,礼之明禁,以仲舒之博学,岂暗其义哉!
盖知有后者不鞠养,鞠养者非后,而世人不别,此妾六疑也。
又一事曰: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
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吾子”。
乙怒,杖甲二十。
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
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
虽杖甲,不应坐”。
夫拾儿路旁,断以父子之律,加杖所生,附于不坐之条,其为予夺,不亦明乎!
今说者不达养子之义,唯乱称为人后,此妾七疑也。
汉代秦嘉早亡,其妻徐淑乞子而养之。
亡后,子还所生。
朝廷通儒移其乡邑,录所养子,还继秦氏之祀。
异姓尚不为嫌,况兄弟之子!
此妾八疑也。
吴朝周逸,博达古今。
逸本左氏之子,为周氏所养,周氏又自有子,时人不达者亦讥逸。
逸敷陈古今,故卒不复本姓,识学者咸谓为当矣。
此妾九疑也。
为人后者止服所后,而为本父服周,一也;
女子适人降所生,二也;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三也;
诸侯之庶子,不得服其母,四也;
庶子为王,不敢服其母,五也。
凡此五者,非致人情,《礼》称以义断恩,节文立焉。
率情行者,戎狄之道也。
患世人未能错综礼文,表里仁义,乱于大伦,故汉哀,以诸侯嗣天子,各还尊其私亲,以为得周公严父之义,而不知其大悖国典。
夫未名之子,死而不哭;
既名之后,哭而不服;
三殇之差,及至齐斩:所禀所受,其体一也,而长幼异制,等级若此。
又今世人生子,往往有杀而不举者,君子不受不慈之责,有司不行杀子之刑,六亲不制五服之哀,宾客不修吊问之礼,岂不以其蠢尔初载,未夷于人乎?
生而杀之如此,生而弃之,受成长于他人,则追名曰“本吾子也”,乃全责以父子之恩,自同长养之功,此妾十疑也(《通典》六十九)
滕羡仕宦议 南朝宋 · 郑鲜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五
名教大极,忠孝而已,至乎变通抑引,每事辄殊,本而寻之,皆是求心而遗迹。
迹之所乘,遭遇或异。
故圣人或就迹以助教,或因迹以成罪,屈申与夺,难可等齐,举其阡陌,皆可略言矣。
天可逃乎?
伊尹废君;
君可胁乎?
而鬻权见善;
忠可愚乎?
箕子同仁
自此以还,殊实而齐声,异誉而等美者,不可胜言。
而欲令百代之下,圣典所阙,正斯事于一朝,岂可易哉!
然立言明理,以古证今,当使理厌人情。
如滕羡情事者,或终身隐处,不关人事,或升朝理务,无讥前哲。
通滕者则以无讥为证,塞滕者则以隐处为美。
折其两中,则异同之情可见矣。
然无讥前哲者,厌情之谓也。
王陵之母,见烹于楚,不退身穷居,终为社稷之臣,非为荣也。
鲍勋蹇谔魏朝,亡身为效,观其志非贪爵也。
凡此二贤,非滕之谕。
夫圣人立教,犹云「有礼无时,君子不行」。
有礼无时,政以事有变通,不可守一故耳。
若滕以此二贤为证,则恐人人自贤矣。
若不可人人自贤,何可独许其证。
讥者兼在于人,不但独证其事。
汉魏以来,记阙其典,寻而得者无几人。
至乎大晋中朝及中兴之后,杨臻则七年不除丧,三十馀年不关人事,温公则见逼于王命,庾左丞则终身不著袷,高世远则为王右军、何骑骠所劝割,无有如滕之易者也。
若以缞麻非为哀之主,无所复言矣。
文皇帝东关之役,尸骸不反者,制其子弟,不废婚宦
明此,孝子已不自同于人伦,有识已审其可否矣。
若其不尔,居宗辅物者,但当即圣人之教,何所复明制于其间哉。
及至永嘉大乱之后,王敦复申东关之制于中兴,原此是为国之大计,非为训范人伦,尽于此也。
何以言之?
父仇明不同载天日,而为国不可许复仇,此自以法夺情,即是东关永嘉之喻也。
何妨综理王务者,布衣以处之。
明教者自谓世非横流,凡士君子之徒,无不可仕之理,而杂以情讥,谓宜在贬裁耳。
若多引前事以为通证,则孝子可顾法而不复仇矣。
文皇帝无所立制于东关王敦无所明之于中兴。
每至斯会,辄发之于宰物,是心可不喻乎。
且夫求理当先以远大,若沧海横流,家国同其沦溺,若不仕也则人有馀力。
人有馀力,则国可至乎亡,家可致乎灭。
当斯时也,匹妇犹亡其身,况大丈夫哉。
既其不然,天下之才,将无所理,滕但当尽《陟岵》之哀,拟不仕者之心,何为证喻前人,以自通乎?
且名为大才之所假,而小才之所荣,荣与假乘常,已有渐德,无欣工进,何有情事乎。
若其不然,则工进无欣,何足贵于千载之上邪。
苟许小才荣其位,则滕不当顾常疑以自居乎。
所谓柳下惠则可,我则不可也。
且有生之所宗者圣人,圣人之为教者礼法,即心而言,则圣人之法,不可改也。
而秦以郡县治天下,莫之能变;
汉文除肉刑,莫之能复。
彼圣人之为法,犹见改于后王,况滕赖前人,而当必通乎?
若人皆仕,未知斯事可俟后圣与不?
况仕与不仕,各有其人,而不仕之所引,每感三年之下。
见议者弘通情纪,每傍中庸,又云若许讥滕,则恐亡身致命之仕,以此而不尽。
何斯言之过与。
夫忠烈之情,初无计而后动。
若计而后动,则惧法不尽命。
若有不尽,则国有常法。
故古人军败于外,而家诛于内。
苟忠发自内,或惧法于外,复有踟蹰顾望之地邪?
若有功不赏,有罪不诛,可致斯喻耳。
无有名教翼其子弟,而子弟不致力于所天。
不致力于所天,则王经忠不能救主,孝不顾其亲,是家国之罪人耳,何所而称乎。
十世,非不隆也,功高赏厚,非不报也。
若国宪无负于滕恬,则羡之通塞,自是名教之所及,岂是劝沮之本乎?
议者又以唐虞邈矣,孰知所归,寻言求意,将所负者多乎。
后汉乱而不亡,前史犹谓数公之力。
魏国将建,荀令君正色异议,董昭不得枕苏则之膝,贾充受辱于庾纯
以此而推,天下之正义,终自传而不没,何为发斯叹哉。
若以时非上皇,便不足复言多者,则于奭、望,子房于四人,亦无所复措其言矣。
至于陈平默顺避祸,以权济屈,皆是卫生免害,非为荣也。
滕今生无所卫,鞭塞已冥,义安在乎。
陈寿在丧,使婢丸药,见责乡闾,阮咸居哀,骑驴偷婢,身处王朝。
岂可以阮获通于前世,便可疑于后乎。
且贤圣抑引,皆是究其始终,定其才行。
故虽事有惊俗,而理必获申,郤诜葬母后园,而身登宦,所以免责,以其孝也。
日磾杀儿无讥,以其忠也。
今岂可以二事是忠孝之所为,便可许杀儿葬母后园乎?
不可明矣。
既其不可,便当究定滕之才行,无所多辨也。
滕非下官乡亲,又不周旋,才能非所能悉。
若以滕谋能决敌,才能周用,此自追踪古人,非议所及。
若是士流,故谓宜如子夏曾参之词,可谓善矣,而子夏无不孝之称也。
意之所怀,都尽于此,自非名理,何缘多其往复,如其折中,裁之居宗(《宋书·郑鲜之传》,为桓傅辅国主簿。先是兖州刺史滕恬,为丁零翟远所没,死尸不反。恬子羡仕官不废,议者嫌之。桓玄荆州,使群僚博议,鲜之议。)
诸葛武侯 北魏 · 崔浩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二
承祚之评,乃有故义过美之誉,案其迹也,不为负之,非挟恨之矣。
何以云然?
夫亮之相刘备,当九州鼎沸之会,英雄奋发之时,君臣相得,鱼水为喻,而不能与曹氏争天下,委弃荆州,退入巴蜀,诱夺刘璋,伪连孙氏,守穷崎岖之地,僭号边夷之间。
此策之下者。
可与赵他为偶,而以为之亚匹,不亦过乎?
寿,非为失实。
既据蜀,恃山险之固,不达时宜,弗量势力。
严威切法,控勒蜀人
矜才负能,高自矫举。
欲以边夷之众抗衡上国。
出兵陇右,再攻祁山,一攻陈仓疏迟失会,摧衄而反。
后入秦川,不复攻城,更求野战。
魏人知其意,闭垒坚守,以不战屈之。
知穷势尽,愤结攻中,发病而死。
由是言之,岂合古之善将见可而进,知难而退者乎(《魏书·毛修之传》)
呈奏《十六国春秋》表 北魏 · 崔鸿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五
臣闻帝王之兴也,虽诞应图箓,然必有驱除,盖所以剪彼厌政,成此乐推。
战国纷纭,年过十纪,而汉祖夷殄群豪,开四百之业。
历文景之怀柔蛮夏,世宗之奋扬威武,始得凉、朔同文,牂、越一轨
于是谈、迁感汉德之盛,痛诸史放绝,乃钤括旧书,著成《太史》,所谓缉兹人事,光彼天时之义也。
晋惠不竞,华戎乱起,三帝受制于奸臣,二皇晏驾于非所,五都萧条,鞠为煨烬。
赵燕既为长蛇,辽海缅成殊域,穷兵锐进,以力相雄,中原无主,八十馀年。
遗晋僻远,势略孤微,民残兵革,靡所归控。
皇魏龙潜幽代,世笃公刘,内修德政,外抗诸伪,并冀之民,怀宝之士,襁负而至者,日月相寻,虽邠岐之太王,讴歌之归西伯,实可同年而语矣。
太祖道武皇帝以神武之姿,接金行之运,应天顺民,龙飞受命。
太宗必世重光,业隆玄默
世祖雄才睿略,阐曜威灵,农战兼修,埽济氛秽。
岁垂四纪,而寰宇一同。
儋耳、文身之长,卉服、断发之酋,莫不请朔率职,重译来庭。
隐悯鸿济之泽,三乐击壤之歌,百姓始得陶然苏息,欣于之世。
晋永宁以后,虽所在称兵,竞自尊树,而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
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乖会之势,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
但诸史残缺,体例不全,编录纷谬,繁略失所,宜审正不同,定为一书。
伏惟高祖以大圣应期,钦明御运,合德乾坤,同光日月,建格天之功,创不世之法,开作生民,惟新大造。
陛下以青阳继统,睿武承天。
应符屈己,则道高三、五,颐神至境,则洞彼玄宗
剖判百家,基酌六籍,远迈石渠,美深白虎。
至如导礼革俗之风,昭文变性之化,固以感彼禽鱼,穆兹寒暑。
而况愚臣沐浴太和,怀音正始,而可不勉强难革之性,砥砺木石之心哉?
诚知敏谢允南,才非承祚,然《国志》、《史考》之美,窃亦辄所庶几。
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诸国旧史,属迁京甫尔,率多分散,求之公私,驱驰数岁。
又臣家贫禄薄,唯任孤力,至于纸尽,书写所资,每不周接,暨正始元年,写乃向备。
谨于吏案之暇,草构此书。
区分时事,各系本录;
破彼异同,凡为一体;
约损烦文,补其不足。
三豕五门之类,一事异年之流,皆稽以长历,考诸旧志,删正差谬,定为实录。
商校大略,著《春秋》百篇。
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
常璩所撰李雄父子据蜀时书,寻访不获,所以未及缮成,辍笔私求,七载于今。
此书本江南撰录,恐中国所无,非臣私力所能终得。
其起兵僭号,事之始末,乃亦颇有,但不得此书,惧简略不成。
久思陈奏,乞敕缘边求采,但愚贱无因,不敢轻辄。
散骑常侍太常少卿荆州大中正赵邕忽宣明旨,敕臣送呈。
不悟九皋微志,乃得上闻,奏敕欣惶,庆惧兼至。
今谨以所讫者,附臣呈奏。
臣又别作序例一卷,年表一卷,仰表皇朝统括大义,俯明愚臣著录微体。
徒窃慕古人立言美意,文致疏鄙,无一可观,简御之日,伏深惭悸(《魏书·崔光附传》。鸿以其书有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且既未讫,迄不奏闻。鸿后典起居,乃妄载其表。又见《北史》四十四。)
文帝疏论史官 北周 · 柳虬
 出处:全后魏文卷五十三
古者人群立史官,非但记事而已,盖所以为监诫也。
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彰善瘅恶,以树风声。
故南史抗节,表崔杼之罪;
董狐书法,明赵盾之愆。
是知直笔于朝,其来久矣。
汉魏已还,密为记注,徒闻后世,无益当时,非所为将顺其美,匡救其恶者也。
且著述之人,密书其事,纵能直笔,人莫之知。
何止物生横,亦自异端互起。
班固臻受金之名,陈寿有求米之论。
汉魏者非一氏,造晋史者至数家。
后代纷纭,莫知准的。
伏惟陛下则天稽古,劳心庶政。
诽谤之路,纳忠谠之言。
史官记事者,请皆当朝显言其状,然后付之史阁。
庶令是非明著,得失无隐。
使闻善者日修,有过者知惧。
敢以愚管,轻冒上闻。
乞以瞽自言,访之众议(《周书·柳虬传》,《北史·柳虬传》,《文苑英华》六百九十)
经典序 陈朝 · 何之元
 出处:全陈文卷五
记事之史,其流不一,编年之作,无若春秋,则鲁史之书,非帝皇之籍也。
案三皇之简为三坟,五帝之策为五典,此典义所由生也。
至乃尚书述唐帝为尧典,虞帝为舜典,斯又经文明据,是以典之为义久矣哉。
若夫马史班汉,述帝称纪,自兹厥后,因相祖习。
陈寿所撰,名之曰志,总其三国,分路扬镳。
唯何法盛《晋书》,变帝纪为帝典。
既云师古,在理为优,故今之所作,称为梁典。
梁有天下,自中大同以前,区寓宁晏,太清以后,寇盗交侵,首尾而言,未为尽美。
故开此一书,分为六意,以高祖创基,因乎齐末,寻宗讨本,起自永元,今以前如干卷为追述。
高祖生自布衣,长于弊俗,知风教之臧否,识民黎之情伪,爰逮君临,弘斯政术,四纪之内,实云殷阜,今以如干卷为太平。
世不常夷,时无恒治,非自我后,仍属横流,今以如干卷为叙乱。
高祖晏驾之年,太宗幽辱之岁,讴歌狱讼,向西陕不向东都,不庭之民,流逸之士,征伐礼乐,归世不归大宗,拨乱反正,厥庸斯在,治定功成,其勋有属,今以如干卷为世祖。
至于四海困穷,五德升替,则敬皇绍立,仍以禅陈,今以如干卷为敬帝
骠骑王琳,崇立后嗣,虽不达天命,然是其忠节,今以如干卷为后嗣主。
至在太宗,虽加美谥,而大宝之号,世所不遵,盖以拘于贼景故也。
承圣纪历,自接太清,神笔诏书,非宜辄改,详之后论,盖有理焉。
夫事有始终,人有业行,本末之间,颇宜诠叙。
臧荣绪称史无裁断,犹起居注耳。
由此而言,实资详悉。
又编年而举其岁次者,盖取分明而易寻也。
若夫猃狁孔炽,鲠我中原,始自一君,终为二主,事有相涉,言成混漫,今以未分之前为北魏,既分之后,高氏所辅东魏,宇文所挟为西魏,所以相分别也。
重以盖彰殊体,繁省异文,其间损益,颇有凡例(《陈书·何之元传》)
魏收 南北朝末隋初 · 李德林
 出处:全隋文卷十八
摄之与相,其义一也。
周公摄政,孔子曰「周公成王」;
魏武相汉,曹植曰「如虞翼唐」。
或云高祖身未居摄,灼然非理。
摄者专赏罚之名,古今事殊,不可以体为断。
陆机见舜肆类上帝,班瑞群后,便云舜有天下,须格于文祖也,欲使晋之三主异于舜摄。
窃以为舜若尧死狱讼不归,便是夏朝之益,何得不须格于文祖也?
若使用王者之礼,便曰即真,则周公负扆朝诸侯,霍光周公之事,皆真帝乎?
斯不然矣。
必知高祖与舜摄不殊,不得从士衡之谬。
或以为书元年者,当时实录,非追书也。
大齐之兴,实由武帝谦匿受命,岂直史也?
比观论者闻追举受命之元,多有河汉,但言追数受命之岁,情或安之。
似所怖者元字耳,事类朝三,是许其一年,不许其元年也。
案《易》「黄裳元吉」,郑玄注云:「如舜试天子,周公摄政」。
是以试摄不殊。
《大传》虽无元字,一之与元,无异义矣。
《春秋》不言一年一月者,欲使人君体元以居正,盖史之婉词,非一与元别也。
汉献帝死,刘备自尊崇。
陈寿蜀人,以魏为汉贼。
宁肯蜀主未立,已云魏武受命乎?
士衡自尊本国,诚如高议,欲使三方鼎峙,同为霸名。
习氏《汉晋春秋》,意在是也。
司马炎兼井,许其帝号。
魏之君臣,吴人并以为戮贼,亦宁肯当涂之世,云晋有受命之徵?
史者,编年也,故鲁号《纪年》。
墨子又云,吾见《百国春秋》。
史又有无事而书年者,是重年验也。
若欲高祖事事谦冲,即须号令皆推魏氏。
便是编魏年,纪魏事,此即魏末功臣之传,岂复皇朝帝纪者也。
陆机称纪元立断,或以正始,或以嘉平
束皙议云,赤雀白鱼之事。
晋朝之议,是并论受命之元,非止代终之断也。
公议陆机不议元者,是所未喻,愿更思之。
陆机以刊木著于《虞书》,龛黎见于商典,以蔽晋朝正始嘉平之议,斯又谬矣。
惟可二代相涉,两史并书,必不得以后朝创业之迹,断入前史。
若然,则世宗高祖皆天保以前,惟入魏氏列传,不作齐朝帝纪,可乎?
此既不可,彼复何证(同上)
《魏史》义例 隋 · 魏澹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
其一曰:臣闻天子者,继天立极,终始绝名,故《谷梁传》曰:「太上不名」。
《曲礼》曰:「天子不言出,诸侯不生名」。
诸侯尚不生名,况天子乎!
若为太子,必须书名。
良由子者对父生称,父前子名,礼之意也。
是以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传》曰:「举以太子之礼」。
杜预注云:「桓公子庄公也」。
十二公唯子同是嫡夫人之长子,备用太子之礼,故史书之于策。
即位之日,尊成君而不名,《春秋》之义,圣人之微旨也。
至如马迁,周之太子并皆言名,汉之储两俱没其讳,以尊汉卑周,臣子之意也。
窃谓虽立此理,恐非其义。
何者?
《春秋》《礼记》,太子必书名,天王不言出。
仲尼之褒贬,皇王之称谓,非当时与异代遂为优劣也。
班固范晔陈寿王隐沈约参差不同,尊卑失序。
至于魏收,讳储君之名,书天子之字,过又甚焉。
今所撰史,讳皇帝名,书太子字,欲以尊君卑臣,依《春秋》之义也。
其二曰:五帝之圣,三代之英,积德累功,乃文乃武,贤圣相承,莫过周室,名器不及后稷追谥止于三王,此即前代之茂实,后人之龟镜也。
魏氏平文以前,部落之君长耳。
太祖远追二十八帝,并极崇高,违宪章,越周公典礼。
道武出自结绳,未师典诰,当须南、董直笔,裁而正之。
反更饰非,言是观过,所谓决渤澥之水,复去堤防,襄陵之灾,未可免也。
但力微天女所诞,灵异绝世,尊为始祖,得礼之宜。
平文昭成雄据塞表,英风渐盛,图南之业,基自此始。
长孙斤之乱也,兵交御座,太子授命,昭成获免。
道武此时,后缗方娠,宗庙复存,社稷有主,大功大孝,实在献明。
此之三世,称谥可也
自兹以外,未之敢闻。
其三曰:臣以为南巢桀亡,牧野灭,斩以黄钺,悬首白旗,幽王死于骊山厉王出奔于彘,未尝隐讳,直笔书之,欲以劝善惩恶,贻诫将来者也。
太武献文并遭非命,前史立纪,不异天年,言论之间,颇露首尾。
杀主害君,莫知名姓,逆臣贼子,何所惧哉!
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圆首方足,孰不瞻仰,况复兵交御座,矢及王屋,而可隐没者乎!
今所撰史,分明直书,不敢回避。
且隐、桓之死,闵、昭杀逐,丘明据实叙于经下,况复悬隔异代而致依违哉!
其四曰:周道陵迟,不胜其敝,楚子亲问九鼎,人来徵百牢,无君之心,实彰行路,夫子刊经,皆书曰卒。
自晋德不竞,宇宙分崩,或帝或王,各自署置。
当其生日,聘使往来,略如敌国,及其终也,书之曰死,便同庶人。
存没顿殊,能无怀愧!
今所撰史,诸国凡处华夏之地者,皆书曰卒,同之吴、楚。
其五曰:壶遂发问,马迁答之,义已尽矣。
后之述者,仍未领悟。
董仲舒司马迁之意,本云《尚书》者,隆平之典,《春秋》者,拨乱之法,兴衰理异,制作亦殊。
治定则直叙钦明,世乱则辞兼显晦,分路命家,不相依放。
故云「周道废,《春秋》作焉,盛,《尚书》载之」,是也。
汉兴以来,改正朔,易服色,臣力诵圣德,仍不能尽,余所谓述故事,而君比之《春秋》,谬哉」。
然则纪传之体出自《尚书》,不学《春秋》,明矣。
范晔云:「《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之拟作,所以为短。
纪传者,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述之」。
此言,岂直非圣人之无法,又失马迁之意旨。
孙盛自谓钻仰具体而放之。
魏收云:「鲁史既修,达者贻则,子长自拘纪传,不存师表,盖泉源所由,地非企及」。
虽复逊辞畏圣,亦未思纪传所由来也。
司马迁创立纪传以来,述者非一,人无善恶,皆为立论。
计在身行迹,具在正书,事既无奇,不足惩劝。
再述乍同铭颂,重叙唯觉繁文。
案丘明亚圣之才,发扬圣旨,言「君子曰」者,无非甚泰,其间寻常,直书而已。
今所撰史,窃有慕焉,可为劝戒者,论其得失,其无损益者,所不论也(《隋书·魏澹传》,又略见《北史》五十六)
修晋书诏 隋末唐初 · 太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八
朕拯溺师旋。省方礼毕。
四海无事。百揆多閒。
遂因暇日。详观典府。
考龟文于羲载。辨鸟册于轩年。
不出岩廊。神交千祀之外。
穆然旒纩。临睨九皇之表。
是知右史序言。繇斯不昧。
左官诠事。历兹未远。
发挥文字之本。导达书契之源。
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自沮诵摄官之后。
伯阳载笔之前。易代史臣。
皆有删著。仲尼修而采梼杌。
倚相诵而阐邱坟。降自西京
马腾茂实。逮于东汉
范谢振其芳声。蕞尔当涂
陈寿敷其国志。眇哉有宋。
沈约裁其帝籍。至若梁陈高氏。
朕命勒成。惟周及隋。
亦同甄录。莫不彰善瘅恶。
振一代之清芬。褒德惩凶。
备百王之令典。惟晋氏膺运。
制有中原。上帝启元石之图。
下武代黄星之德。及中朝鼎谢。
江右嗣兴。并宅寰区。
累重徽号。足以飞英丽笔。
将美方书。但十有八家。
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
书亏实录。荣绪烦而寡要。
行思劳而少功。叔宁课虚。
滋味同于画饼。子云学海。
涓滴堙于涸流。处叔不预于中兴。
法盛莫通于创业。洎乎干陆曹邓。
纪帝王。鸾广
才编载记。其文既野。
其事罕传。遂使典午清尘。
韫遗芳于策。金行曩志。
阙继美于骊騵。遐想寂寥。
深为叹息。宜令修国史所更撰晋书。
诠次旧文。裁成义类。
俾夫湮落之诰。咸使发明。
其所须。可依修五代史故事。
若少学士。亦量事追取。
诸葛亮高颎相公直论 隋末唐初 · 太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十
朕比见隋代遗老。
咸称高颎善为相者。
遂观其本传。
可谓公平正直。
尤识治体。
隋时安危。
系其存殁。
炀帝无道。
枉见诛夷。
何尝不想见其人。
废书歔叹。
汉魏以来。
诸葛亮丞相
亦甚平直。
尝表废廖立李严于南中。
卒。
泣曰。
吾其左衽矣。
卒。
发病而死。
陈寿称亮之为政。
开诚心。
布公道。
尽忠益时者。
虽雠必赏。
犯法怠慢者。
虽亲必罚。
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
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
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贤者。
若如此。
则荣名高位。
可以长守。
承闻故房相公灵榇自阆州启殡归葬东都有作二首 其一 765年 唐 · 杜甫
五言律诗 押删韵 创作地点:重庆市重庆直辖县行政区划云阳县
引用典故:安石 孔明故事
远闻房太守(一作尉),归葬陆浑山
一德兴王后,孤魂久客间。
孔明故事陈寿等定诸葛亮故事二十四篇以进)安石崇班
他日嘉陵涕,仍沾楚水还。
赤霄行765年 唐 · 杜甫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引用典故:吓飞燕 葛亮贵和篇 莲勺困 伤足
孔雀未知牛有角,渴饮寒泉逢抵触
赤霄悬圃须往来,翠尾金花不辞辱。
江中淘河(即鹈鹕)吓飞燕,衔泥却落羞华屋。
皇孙犹曾(音辇)下邽莲勺故城,汉宣帝微时尝受困处),卫(一作鲍)庄见贬伤其足。
老翁慎莫怪少年,葛亮贵和书有篇陈寿定诸葛氏集目录,凡二十四篇,贵和第十一)
丈夫垂名动万年,记忆细故高贤
著作郎厅壁记 唐 · 李华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十六
化成天下。莫尚乎文。
文之大司。是为国史。
职在褒贬惩劝。区别昏明。
故駉牧颂于鲁侯。祈招讽于楚子。
史官之任有述作。盖王者之元符。
生人之极教也。昔沮诵仓颉
黄帝史臣。文字以兴。
其来尚矣。若南正北正
建于颛顼。羲氏和氏。
命于唐尧。更虞夏商。
代序天地。周官宗伯之属。
太史正岁年以序事。小史奠系代辨昭穆。
内史受纳访以诏王听理。外史达书名于四方。
前志所载。有左史记事。
或箴王之阙。或司过于朝。
所典不同。其纳君于善一也。
传曰。天子有日官。
史逸史伯是也。诸侯有日御。
裨灶子韦是也。倚相在楚。
南史在齐。董狐在晋。
邦之司直也。其事举则三灵不慝。
其政息则百度惟危。故先王贵之。
至于汉廷。参用周礼。
太史公既殁。其子迁
缄金匮石室之文焉。降及东京永平中。
特诏班固著作东观。继其事者。
杨彪蔡邕。由是太史但掌天文律历而已。
小雅寝周。圣人生鲁。
道尊而文武将坠。德至而天地不通。
感于获麟。叹于与蜡。
爰制国典。邱明传之。
因历象以正时元。假鬼神而讨有罪。
善人劝焉。淫人惧焉。
百代之英。所由用也。
向若前代阙能文之史。旷记事之官。
虽禹舜之烈无闻焉。有国有家。
何以直道而行也。魏太和年。
肇以著作名官。为中书属。
晋元康年。改隶秘书
朝服单衣介帻。始亲职。
必选名臣。传历宋齐梁陈。
官品第六。元魏高齐周隋。
秩从五品。魏则王沈侍中兼之。
卫凯以尚书带之。至于有晋。
若史材之美。陈寿佐郎迁。
元舅之尊。庾亮中书领。
宋则徐爰何承天。齐则沈约裴子野
梁则陆云公姚察。陈则顾野王张正见
后魏崔光高允北齐邢子才魏收
周则苏亮柳虬。隋则虞绰王劭
皆一朝名选也。贞观初
梁国文昭公郑国文贞公统英儒盛才。修五代史。
天子亲垂笔削。与春秋合符。
巍巍乎史氏之光耀也。因是开馆于内。
别立史官。多以著作郎领带其职。
而旧史所掌。唯碑志祭祝之文在焉。
然以其能综偫言。且居百乘。
出典下国。转为郎官
经纬斯文。昭宣有政。
或上迁秘书少监。或擢拜中书舍人
固不易其任也。天命元圣。
降而为唐。唐之建官。
罔非俊乂。若虞永兴德函大雅。
魏侍中才高王佐郑吏部绝韵锵鸣。
崔司业雄词飞动。皆历焉。
今上兼帝王之极功。总文武之能事。
思所以比崇轩皞。绍美唐虞。
润色乎大猷。发明乎皇道。
问谁献箴。则宾客崔氏。
问谁执简。则恒传吴公。
胡谕德游刃诗骚。韦庶子贯珠今古。
济济多士。时惟秉文
盛矣哉。同风乎雅颂也。
名岳已迁。别封天柱。
旧章不改。尚列周官。
登陟蓬莱之峰。循环藏室之奥。
从容简贵。信君子保明宏道之司欤。
大著作清河崔公名杰。天宝三载
秘书郎拜。阅天禄之图书。
践人文之苑囿。澡身于三德。
研虑于六经。执谦而
好善能泽。惠风吟于秀水。
明月镜于安流。代为元臣。
家曰茂绪。壮宫室者。
必邓林之条干乎。以儒雅之姿。
从班蔡之后。挥绰令誉。
达于清朝。则百禄随之。
曷其有极矣。先是命官之记。
不列于斋。以华职忝末班。
与闻前志。拜命之辱。
敢叙官之守云。时天宝七载二月辛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