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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祥符戒坛院分韵诗序 宋末元初 · 俞德邻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八三、《佩韦斋文集》卷一一
明庆宗师虎岩良公清旷文雅,一时名公卿皆乐与之交,而余独未及识也。
至元辛卯六月,余游杭,炎暑重赫,旅楼偪仄如甑。
方郁郁不自憀,有苍头持巨轴至,曰:「良宗师约游戒坛书也」。
余疑与公未一觌面,书何为至于我。
发函伸纸,列风流胜贵且百人,而余亦与焉。
余嘉其未相见、情相亲也,敬诺之。
期既至,仆痡马瘏,欲往不果,公以笋舆速之,又不果。
越翼日,白廷玉来访,盛誇兹集,以为地虚旷,堂宇峻洁,脩竹丛,葱翠交荫,芙蓉濯濯清泚,香气袭人,虽绅佩簪锡,环列杂坐,凉飔时至,不知门外之红尘赤日也。
顷焉炷薰瀹茗,设伊蒲净供,楚徐鸣琴,温老飞洒醉墨,皆极天机之妙。
坐客沾饫,投壶对弈,各适其趣,则又析少陵《巳上人茅斋》诗,探韵以赋。
客多诗字少,或再韵,或三韵,虽迟余不至,亦虚「下」字畀之。
余益以不得与为慊。
廷玉复道公意,俾余序其事。
余因知公之心,其空普无碍若此。
夫金仙氏之教,世久益漓,至于今日,鸡园弟子声生势长,闻有谈周习孔者,辄哆唇瞋目以为诟病。
而公独与贤士大夫游从款密,岂非外形骸以理自胜者哉!
余栖泊于兹,未克一诣,招之又不克一往,宜以心杂见疏,而公拳拳然若愿交而不可得者,果容我邪,抑愧我也?
惠远范宁,而𡩋不从,许渊明饮酒,渊明复攒眉以去,远公终不以为忤。
其所用心,固非吾徒者所能臆度也。
虽然,名人魁彦高词崄语,骏发蹈厉,使余挂名其端而不知辞让,凝尘鼓缶,安知鸣玉者不笑于其傍乎?
重违公意,廷玉又从而督迫之,引笔缀词,涊然愧汗,览者亮之而已。
思道叙别四十八韵 明 · 郑善夫
五言排律 押词韵第二部 出处:少谷集卷六
忆昔勾吴日,相逢云水乡
于时最孤寂,得汝共翱翔。
岂倦登临费,兼存药石良。
三春谢氏屐,十度远公堂。
大石留腰带,阳山接羽觞。
秋风白莲赋,落日洞庭航。
坐听吴趋曲,行歌子夜央。
时时动星象,处处有文章。
雨夕舟偏讨,公庭事不妨。
投胶情最密,丽泽意何长。
作赋相如,弹琴宓子臧。
君才当十倍,为宰仅三霜。
备见嘉禾出,胡云贝锦张。
邑皆怀范宁,人只妒邹阳
日月难终掩,声名转益扬。
几时停谷鸟,独往钓溪鲂。
人事尤参错,兵戈逐丧亡。
尔归频洒血,余去苦回肠。
百粤风尘色,三衢荆棘场。
棠陵居独稳,太末势堪伤。
消息传谁健,艰难到女旁。
鸿飞多不及,豹隐但相望。
已分生无日,何期此对床。
精神宁少壮,鬓发各沧浪
骤见犹疑梦,翻思秪欲狂。
人情更怜并,天意遂行藏。
妻子尽相信,形骸真所忘。
缁尘心少称,青眼慰多方。
管鲍平时义,雷陈后代光。
旷怀卑藻饰,素业略侯王。
葵藿元同志,雷霆讵有常。
赐环怜是月,持节向何邦。
太液秋风落,桑乾木叶黄。
翛然改节物,自此判参商。
向秀悲无奈,杜陵忧未遑。
汉皇惟好武,尧德本垂裳。
欲折淮南馘,行穿涿鹿杨。
迢迢思汲黯,隐隐忌姚苌
万骑虚边戍,深宵引御幢。
恒山穷鸟兽,上党泣壶浆。
征伐名虽正,巡游志莫荒。
秪须移北极,况已复南昌
福德知何处,欃枪屡耀芒。
顿能忧绝域,翻不备萧墙。
儒术元迂阔,华裾载祸殃。
申屠甘绝迹,大邴尚为郎。
江汉情何极,鲈莼兴可偿。
归期晚自计,分手各茫茫。
春秋(策问) 宋 · 陈藻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一八、《乐轩集》卷六
传《春秋》者五家,邹氏、夹氏,汉闻其人矣,不闻其语也。
左氏姓名见于《论语》,斯人也而有斯书也,抑托其姓名者欤?
公羊、谷梁,汉闻其语矣,未闻其人也,第曰其学本于齐鲁耳。
应劭之《风俗通》奚以知其皆在子夏之门欤?
或以高为汉初人,或以赤为秦孝公同时人,然高诚齐人也,辞有登莱化我而已矣。
赤也何如?
俶其名,元始其字,阮孝绪之《世录》则云尔也。
董仲舒、公孙弘,善为《公羊》者也,于是武帝尊其学。
俄而卫太子则反其所好焉。
宣帝情钟于卫太子韦贤、夏侯胜是又为鲁之人。
时哉时哉,《谷梁》之所由盛也。
《左氏》首出于张苍之家,是为汉世之先进者也。
贾谊、贯公皆是其学,胡为泯泯,刘歆力拥而不前?
至都之东,陈元、贾逵、服虔辈始能挽而出之。
今虽与二家并行,而人以左氏为巨擘。
抑物之显晦各有时欤?
将久而后有定论欤?
「三长五短」,刘知几则左袒于丘明者也。
「《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何休之意亦以楚虽失之,齐亦未为得欤?
「发墨守,针膏肓,起废疾」,若郑玄者果足以发之针之起之欤?
「《左氏》艳而富,其失也诬;
《谷梁》清而婉,其失也短;
《公羊》辨而裁,其失也俗」。
范宁之意,则截长补短,而后可为善矣。
夫四子之论,未知其孰优?
然而较之杜预,又如何也?
文中子以三《传》作而《春秋》散,卢仝以三《传》皆束之高阁,然欤?
抑大言欤?
唐之啖、赵、陆淳,本朝前辈如孙、如胡,其于经传得之浅深,诸君必有权衡之论。
若以王金陵之言为解,则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春秋五论(五) 南宋 · 蔡沆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九、复斋公集
学《春秋》者,舍三《传》无以考其成,而士有志者,类欲尽束三《传》,独抱遗经,岂非以其互相牴牾而不一其说乎!
窃常思之,《左氏》熟于事,而《公》、《谷》深于理。
盖左氏曾见国史,而公、榖乃经生也。
惟其曾见国史,故虽熟于事而理不明;
惟其出于经生所传,故虽深于理而事多谬妄;
二者合而观之可也。
《左氏》虽曰备事,而其间有不得其事之实;
《公》、《谷》虽曰言理,而其间有害于理之正;
此又学者不可不知也。
《左氏》每述一事,必究其事之所由,深于情伪,熟于时世,往往论其成败,而不论其是非,习于时世之情伪,而不明其义之所在。
周、郑交质而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宋宣立穆而曰「可谓知人矣」,鬻拳谏楚子临之以兵而曰「爱君之至也」,赵盾杀君,出不越境,返不讨贼,而曰「惜也,越境乃免」,此皆知其事而昧于理者尤多。
楚自得志汉东,骎骎然荐食于中国,齐桓既攘之,晋文又攘之,其功伟矣,此正孟子所谓彼善于此则有之矣,齐桓、晋文岂能骤举而攘之哉!
必先剪其手足,使无所助,而为犄角之势。
是故桓公将攘楚,必先有事于蔡;
文公将攘楚,必先有事于曹、卫,此事实也。
而左氏不达其故,于侵曹伐卫之书,则曰「重耳出奔,曹卫皆不礼焉」,推寻事由,毛举细故,而二公攘夷安夏之义不明,而功罔昭矣。
其他纪事往往类此。
然则《左氏》之纪事固不可废,而未可尽以为据也。
宗《左氏》者以为丘明受经于仲尼,所谓好恶与圣人同矣。
然《左氏》大旨多与经戾,安得以为好恶与圣人同乎!
孔子所谓「左丘明耻之,亦耻之」,乃窃比老彭之意,则其人当在孔子之前;
左氏传《春秋》,其事终于智伯,乃在孔子之后。
说者以为与圣人同者为左丘明,而传《春秋》者为左氏,盖有其证。
或以为六国时人,左史倚相之后,所以载虞不腊等语。
秦尝以十二月腊月,而《左氏》所述楚事极详,盖有无经之传,而未有无传之经,亦一证也。
若夫公、谷二氏固非亲受经者,其述事皆得之传闻,又未曾见国史,故其事多谬误,略其事而观其理,其间固有精粗之不同,然害于理者亦甚众,此欲致知者之所宜明白而深辩之也。
《公羊》论隐、桓之贵贱而曰子以母贵,妾母以子贵。
夫谓子以母贵可也,谓母以子贵,可乎?
推此言也,所以长后世妾母凌僭之失,未必非此言基之也。
《谷梁》论世子蒯聩之事则曰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
夫尊王父命不可,而曰信父可乎?
推此言也,所以启后世父子争夺之祸,将以此为藉口也。
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及后归于晋国,则是以臣而叛君也,而曰以地正国,可乎?
后之臣子有据邑以叛主君,称兵向阙,以诛君侧之恶人为辞者,未必不由此言阶之也。
公子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公羊》曰大夫受命不受辞,出境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则专之可也,后之人臣有生事于境外,私相交誓,而以其国白委者矣。
纪侯大去其国,圣人盖与之,则曰为襄公讳也。
襄公复九世之雠,《春秋》大之,后世盖有穷兵黩武而报复之无已者取法焉。
祭仲执而郑忽出,其罪在祭仲,《公羊》则曰祭仲贬损,反经之权,后世盖有废置其君如奕棋者矣,其视君臣之伦何如也!
圣人作经,本以明理也。
自传者学不知道,妄为之说,而是非易位,义利无别,其极于下之僭上,卑之凌尊,父子相夷,兄弟为仇,为臣而称兵以向阙,出境而矫诏以行事,国家易姓,而其大臣者反以盛德自居而不知愧矣。
君如武帝,臣如不疑,皆以《春秋》定国论,而不知其非,此其为害岂不甚于叙事失实之罪哉!
愚尝以《公》、《谷》、《左氏》三传要皆有失,而失之多者莫如《公羊》;
何、范、杜三家各自为说,而说之谬者莫如何休。
《公羊》之失既已略举其一二,而何休之谬为尤甚。
元年,王正月」,《公羊》不过曰「君之始年尔」,而何休则曰《春秋》记新王受命。
于鲁滕侯卒,公羊不过曰滕微国而侯不过嫌也,而何休则曰《春秋》主鲁,记隐公以为始受命于王,滕子先朝,故褒之。
黜周王鲁,《公羊》未有明文也,而何休乃倡之,其诬圣人也甚矣。
公羊曰母弟称弟,母兄称兄,则其言已有失矣,何休又为之说曰:「《春秋》变周之文,从商之质,明当亲厚乎兄弟也」。
使后世有亲厚于同母之兄弟,而薄于父之枝叶,非斯语坏之乎!
《公羊》曰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其言已有失矣,何休为之说曰:「嫡子有孙而死则立孙,明当立子以贵也,兄死而不立孙」。
使世有憾于质文之异,而紊嫡庶之分,昧立子之义,非斯语祸之乎!
释会戎之义,则曰夷狄之慕中国,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也。
《春秋》之作,本以正夷狄也,来勿拒、去勿追,可乎?
释天王使来归之义,则曰王俱南面而治,有不绝臣之礼。
《春秋》之作,本以尊天王也,谓之有不绝臣之礼,可乎?
三年春王三月己巳,日有食之,《公羊》不过曰「记异也」,何休则曰是后卫州吁弑其君完之变,诸侯初僭。
元年秋大水,公羊不过曰「记灾也」,何休则曰先是桓篡隐,与专易朝宿之地,阴逆怨气所致也。
凡地震、山崩、星电、雨雹、螽螟、彗孛之类,莫不推寻其致变之由,考验其为异之应,其不合者必强为之说。
《春秋》记灾异,而其说不书,曾若是琐碎磔裂乎!
若此之类,不一而足,此皆何休之妄也。
观夫三子之释《传》,惟范宁之过少,于《公》、《谷》之义,有未安者,辄曰「宁未详」,盖讥之也;
何休则曲为之说,适增《公羊》之过尔。
故曰范宁,《公》、《谷》之忠臣;
何休,《公羊》之罪人。
沆尝谓罪人者固难逃后世之公议,而忠臣之名固后学所当景仰而企及者也。
吁!
揖逊之高风既未泯于后世,去就之有礼又无忝于前哲,使世人而皆贤,则世济其美,又何不可追先圣之芳踪,而标准乎万世哉!
诚不敢僭言以断诸儒之是非,特辩正之,以开后学之迷惑,俾世之读麟经者,晓然知先圣夫子作《春秋》大义,在于抑邪说,正人心,扶三纲,植五常,内中国,外夷狄,尊三王之盛德,贱五霸之假借,以拯三极之道矣乎!
杂帖 其六十五 东晋 · 王羲之
 出处:全晋文卷二十五
今欲归,复何适,报之遣不知(姜作「具」。)总散讨(姜作「佳」。)侍郎(姜曰:郤愔也。或范武子。)耶?
言别事有及,过谢忧勤,二月八日复得鄱阳(姜曰:王廙也。)
多时不耳,为慰如何!
平安等人当与行不?
足不?
过彼与消息(同上。)
答郑澄问已拜时而夫死服 其一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郑澄问,弟女当适武留繇儿,留去年自将儿来拜时,其儿今卒,不知弟女当奔吊否?
若吊,著何服?
范宁答曰,礼曾子问,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
孔子曰,婿齐衰而往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谓斩衰也。
谓既亲拜舅,宁当重于吉日耳(《通典》九十九)
殷仲堪问改葬复虞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殷仲堪范宁曰,荀讷太后改葬,既据言不虞,朝廷所用,贺要记云三月便止,何也?
答曰,贺无此文,或好事者为之邪?
不见马郑贺范说改葬有虞。
神已在庙,虞何为哉(《通典》一百二十)
王荟问丧服变除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王荟范宁曰,人有父在遭母丧,十七月乃得葬,便当顿除,更复练祥邪?
答曰,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练祥之祭也。
主丧不除,未葬不变也。
十七月既祥,即除服,不示覃可知也(《通典》一百三十)
王弼何晏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时以浮虚相扇,儒雅日替,宁以为其源始于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于桀纣,乃著论曰:
或曰:“黄唐缅邈,至道沦翳,濠濮辍咏,风流靡托,争夺兆于仁义,是非成于儒墨。
平叔神怀超绝,辅嗣妙思通微,振千载之颓网,落周孔之尘纲,斯盖轩冕之龙门濠梁之宗匠。
尝闻夫子之论,以为罪过桀纣,何哉”?
答曰:“子信有圣人之言乎?
夫圣人者,德侔二仪,道冠三才,虽帝皇殊号,质文异制,而统天成务,旷代齐趣。
王何蔑弃典文,不遵礼度,游辞浮说,波荡后生,饰华言以翳实,骋繁文以惑世。
搢绅之徒,翻然改辙,洙泗之风,缅焉将坠。
遂令仁义幽沦,儒雅蒙尘,礼坏乐崩,中原倾覆。
古之所谓言伪而辩,行僻而坚者,其斯人之徒欤?
昔夫子斩少正于鲁,太公戮华士于齐,岂非旷世而同诛乎?
桀纣暴虐,正足以灭身覆国,为后世鉴戒耳。
岂能回百姓之视听哉!
王何叨海内之浮誉,资膏粱之傲诞,画螭魅以为巧,扇无检以为俗,郑声之乱乐,利口之覆邦,信矣哉!
吾固以为一世之祸轻,历代之罪重,自丧之衅少,迷众之愆大也(《晋书·范宁传》)
戴逵论马郑二义书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传云,不满八岁为无服。
则八岁以上不当引此也。
寻制名之本意,父之于子,下殇小功,犹有缌麻一阶,非为五服已尽,而不以缌麻服之者,以未及人次耳(《通典》九十一,范宁戴逵书,问马郑二义,答云云,又难。)
豫章临发上疏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臣闻道尚虚简,政贵平静,坦公亮于幽显,流子爱于百姓,然后可以轻夷险而不忧,乘休否而常夷。
先王所以致太平,如此而已。
今四境晏如,烽燧不举,而仓庾虚耗,帑藏空匮。
古者使人,岁不过三日,今之劳扰,殆无三日休停
至有残刑剪发,要求复除,生儿不复举养,鳏寡不敢妻娶。
岂不怨结人鬼,感伤和气。
臣恐社稷之忧,积薪不足以为喻。
臣久欲粗启所怀,日复一日,今当永离左右,不欲令心有馀恨,请出臣启事,付外详择(《晋书·范宁传》)
答王朔之问天子为后父母服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王朔之问范宁云,至尊为后之父母服不?
意谓虽居尊位,亦当不以己尊而便降也。
答曰,王者之于天下,与诸侯之于一国,义无以异,今谓粗可依准(《通典》八十)
陈时政疏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古者分土割境,以益百姓之心;
圣王作制,籍无黄白之别。
昔中原丧乱,流寓江左,庶有旋反之期,故许其挟注本郡。
自尔渐久,人安其业,丘垄坟柏,皆以成行,虽无本邦之名,而有安土之实。
今宜正其封疆,以土断人户,明考课之科,修闾伍之法。
难者必曰:“人各有桑梓,俗自有南北。
一朝属户,长为人隶,君子则有土风之慨,小人则怀下役之虑”。
斯诚并兼者之所执,而非通理者之笃论也。
古者失地之君,犹臣所寓之主,列国之臣,亦有违适之礼。
随会,致称《春秋》;
乐毅宦燕,见褒良史。
且今普天之人,原其氏出,皆随世迁移,何至于今而独不可?
凡荒郡之人,星居东西,远者千馀,近者数百,而举召役调,皆相资须,期会差违,辄致严坐,人不堪命,叛为盗贼。
是以山湖日积,刑狱愈滋。
今荒小郡县,皆宜并合,不满五千户,不得为郡,不满千户,不得为县。
守宰之任,宜得清平之人。
顷者选举,惟以恤贫为先,虽制有六年,而富足便退。
郡守长吏牵置无常,或兼台职,或带府官。
夫府以统州,州以监郡,郡以莅县,如令互相领帖,则是下官反为上司,赋调役使无复节限。
且牵曳百姓,营起廨舍,东西流迁,人人易处,文书簿籍,少有存者。
先之室宇,皆为私家,后来新官,复应修立。
其为弊也,胡可胜言!
又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杖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
监司相容,初无弹纠,其中或有清白,亦复不见甄异。
送兵多者至于千馀家,少者数十户。
既力入私门,复资官廪布。
兵役既竭,枉服良人,牵引无端,以相充补。
若是功勋之臣,则已享裂土之祚,岂应封外复置吏兵乎!
谓送故之格宜为节制,以三年为断。
夫人性无涯,奢俭由势。
今并兼之士亦多不赡,非力不足以厚身,非禄不足以富家,是得之有由,而用之无节。
狝酒永日,驰骛卒年,一宴之馔,费过十金,丽服之美,不可赀算,盛狗马之饰,营郑卫之音,南亩废而不垦,讲诵阙而无闻,凡庸竞驰,傲诞成俗。
谓宜验其乡党,考其业尚,试其能否,然后升进。
如此,匪惟家给人足,贤人岂不继踵而至哉!
官制谪兵,不相袭代。
顷者小事,便以补役,一愆之违,辱及累世,亲戚傍支,罹其祸毒,户口减耗,亦由于此,皆宜料遣,以全国信
礼,十九为长殇,以其未成人也。
十五为中殇,以为尚童幼也。
今以十六为全丁,则备成人之役矣。
以十三为半丁,所任非复童幼之事矣。
岂可伤天理,违经典,困苦万姓,乃至此乎!
今宜修礼文,以二十为全丁,十六至十九为半丁,则人无夭折,生长滋繁矣(《晋书·范宁传》,《通典》三。)
谯王恬问王子为慈母服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谯王司马恬范宁曰,妾有二子而出嫁,君命他妾兼子为其母,所命妾今亡,子当有服不?
答曰,昔男子外有傅,内慈母,君命教子,何服之有(《通典》八十一)
曹述初问为前妻父母服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述初范宁曰,有人再娶后妻,无父母,而前妻父母亡,当有服不?
答曰,礼小记云,从服者,所从亡则已。
今妻既卒,则无所从,不应服也(《通典》九十五)
范宁 晋 · 江熙
 出处:全晋文
往因礼亲,反因礼疏,何嫌顿尽乎?
未若相遗于江湖,既还宜各反服也(《通典》九十六,范宁云,甲无子,取乙为后,甲晚自生子,乙归本家,后甲终,必当有服,江熙难。)
为旧君服议 晋 · 曾环
 出处:全晋文
古者失地之君,托身造次,感一时之惠,犹齐衰以为报。
尝为臣吏,礼待优备,故依礼托情,而弘教训矣(《通典》九十。泰始中尚书令史物等,是故少府鲍融、故吏假诣丧所行服,何遵何桢驳以为不应服。荀顗吴、奋以为应服。又衡阳内史环议云云。案「泰始中衡阳未入版图,据下文复有孔瑜、范汪范宁议,则曾环此议不在泰始中明矣。《隋志》有衡阳内史《曾环集》,三卷,在顾荣之前。顾荣于泰康末入,卒于永嘉末。今依《隋志》编于顾荣前。)
徐乾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母以子贵,《谷梁》亦有其义,故曰“赗人之母则可”。
又会成风葬,著言礼也。
但名虽夫人,而实殊同体,故敢配厌,群臣无服,所服以为异也。
郑云“近臣从服,唯君所服”,若嫡夫人殁,则有制重者,故曰唯君所服之耳。
与君同重,自施近臣骖仆,而非三卿大夫,内有宗庙之祭,外有王伯之命,何得以私服废正。
故庶母为夫人,上之不得以干宗庙,外之不得以接侯伯,唯国内申其私而崇其仪,亦如侯伯子男之臣,于内称君曰公耳。
虽人君肆情行服,而卿大夫不从,所以知上有天王也。
往来答释范武子,以其序云云私情典,是以太妃车旗服章,备如太后,唯不敢从于宗庙。
《礼》又曰“百官不称臣”,所以令无服之制也。
范于时都谓不应同皇后服章,以尊令议难之,自塞矣。
书传了无天子庶母之文。
且妾除女君、夫人,可为通称,如五等爵皆称公耳。
天王之与皇后,未闻二其号者,所以关之情礼。
而定太妃之称,良有由矣。
宜同至极,故上比称皇,屈于郊庙。
故远避伉俪,不曰后而曰妃,因名求实,可谓志乎。
礼者。
太后与妃,义无异者,假令国君在事,自当称夫人,但王典无二名,不得以国公夫人为喻耳(《通典》七十二)
范宁 其二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范宁问曰:“《奔丧礼》‘师,哭于庙门外’,孔子曰‘师吾哭之寝’,何邪”?
徐邈答曰:“盖殷周礼异也(《通典》一百一)”。
范宁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知足下遣十五议曹各之一县,又吏假归,白所闻见,诚是足下留意百姓,故广其视听。
吾谓劝导以实不以文,十五议曹欲何所敷宣邪?
庶事辞讼,足下听断允塞,则物理足矣。
上有理务之心,则下之求理者至矣。
日昃省览,庶事无滞,则吏慎其负而人听不惑,岂须邑至里诣,饰其游声哉!
非徒不足致益,乃是蚕渔之所资,又不可纵小吏为耳目也。
岂有善人君子而干非其事,多所告白者乎!
君子之心,谁毁谁誉?
如有所誉,必由历试;
如有所毁,必以著明。
托社之鼠,政之甚害。
自古以来,欲为左右耳目者,无非小人,皆先因小忠而成其大不忠,先藉小信而成其大不信,遂使君子道消,善人舆尸,前史所书,可为深鉴。
足下选纲纪必得国士,足以摄诸曹
诸曹皆是良吏,则足以掌文案;
又择公方之人以为监司,则清浊能否,与事而明。
足下但平心居宗,何取于耳目哉!
明德马后未尝顾与左右言,可谓远识,况大丈夫而不能免此乎(《晋书·徐邈传》,豫章太守范宁欲遣十五议曹下属城采求风政,并吏假还,讯问官长得失,书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