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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祖止称庙号顺祖而下依尔雅文奏咸平元年 北宋 · 李宗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宋史》卷一○六《礼志》九、《群书考索》前集卷二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僖祖称曾高祖太祖称伯;
文懿惠明简穆昭宪皇后并称祖妣,孝明孝惠孝章皇后并称伯妣。
按《尔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及世父之别。
以此观之,唯父母得称考妣。
今请僖祖止称庙号,顺祖而下,即依《尔雅》之文。
僖祖谥册文天禧元年正月十日 北宋 · 王钦若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一、《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一四(第二册一六一八页)、《宋大诏令集》卷一四○、《太常因革礼》卷九○
孝孙嗣皇帝臣恒谨再拜稽首上言曰:臣闻肇基王迹,实自于上仁;
贻厥孙谋,仰繄于至德。
矧茂克昌之烈,诞彰锡羡之灵。
佑宝绪之重熙,感先游之来格。
用展遹追之礼,式昭骏惠之风。
伏惟僖祖文献皇帝,潜隐韬明,广渊藏用,禀元精而毓粹,积纯嘏以流辉。
陟降上天,始恢于成命;
仪形后裔,大集于繁禧。
臣猥以眇冲,获膺嗣服。
奉宗祧之重,惟怀永图;
恤宇县之劳,敢忘丕则?
祗受贻训,驯致治平
属禋瘗之交修,穹昊之报降。
真期允协,飙驭载临。
谕长发之遐源,申聿怀之多福。
监观攸接,允谓于凝祥;
舄奕有开,实资于累洽。
谨奉玉册、玉宝,增上尊谥曰「僖祖文献睿和皇帝」。
道隆观德,孝极因心。
方期对越之灵,适播庞鸿之祐。
时万时亿,永矣无疆。
谨言。
郊庙用乐议天圣五年十月壬午 北宋 · 刘筠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五
臣等谨案:《礼》云:「舞以象功,歌以咏德,用之于庙,以尽孝心」。
周人奏《清庙》以祀文王,奏《执兢》以祀武王
汉祖克秦之暴,以安天下,作《武德之舞》;
至文帝躬行节俭,泽施四海,制《昭德之舞》。
唐朝有事于太庙,每室酌献,各用本庙之舞。
伏缘今太庙逐室功德各异,须至各陈舞容,以歌盛美。
检会仪注,国初至咸平以前,敕文并云僖祖室奠爵,《大善之舞》作;
以次诸室,各奏本室之舞,即明是宫架奏乐,文郎作舞。
自后仪注乃云《大善之曲》作,遂只奏登歌,不奏宫架,所以文郎虽在列而不舞。
今乞依孙奭所请,复用咸平以前旧仪。
皇帝酌献太庙,逐室宫架各奏逐室舞曲,文郎作舞。
所有武舞,案旧仪注,皇帝还版位,文舞退,武舞入。
亚献酌醴齐讫,武舞作,至三奠讫,还版位、武舞止。
其近仪,引亚献之次,方退文舞进武舞,以故亚献酌奠,用舞不及。
今参详亚献、三献,若再用逐室之舞,又缘只是酌献,别无册祝,行礼既速,难变舞词。
欲请一依咸平已前旧仪进退,其亚献已下,并舞《正安之曲》。
所有郊祀,案《开宝正礼》,咸平已前旧仪,皇帝酌泛齐讫,止言《禧安之乐》作。
惟《郊祀录》及《大周正乐》,凡奠献之礼,初献皆作文舞之舞,亚献及终献,皆作武舞之舞。
又缘迎神已奏文舞,尊礼天地,即与太庙逐室称颂功业稍异,初献之时,难更再奏文舞。
所有亚献、三献武舞,亦乞一依正礼及旧仪进退,庶协礼节。
其玉清昭应宫、景灵宫,缘与奏天神礼同,其进退请一如郊坛。
所有登歌、宫架,乐作、乐止,案仪注,降神、降真、诣罍洗、解剑、还版位、迎俎、迎馔,退文舞;
亚献、三献、送神、送真、就望燎位、还大次、出庙门,并宫架乐作;
皇帝升降坛殿、奉玉币、裸瓒、酌献、郊坛二宫饮福、彻豆、彻馔,并登歌乐作。
如允所奏,即乞特降敕命,下礼仪使司施行。
按:《太常因革礼》卷一七。又见《宋会要辑稿》乐三之六。第一册第三一○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宋史》卷一二六《乐志》一,《宋史新编》卷三○。
赠太师中书令冀国王公行状1026年 北宋 · 夏竦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文庄集》卷二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公之先,周王子晋之后,世家太原
唐末,高祖讳遐,随曾祖冀公倅江西廉幕,始占籍新喻
祖郑公,生而警悟。
三岁,冀公教诵书,日数百言。
七岁,遂熟五经。
吴顺义初,赐童子及第。
弱冠,伪唐调伪授本县尉
屡宰剧邑,阴布德惠,专以宽刑利物为意,诸郡累表为戎佐。
仕至常州都团练判官检校水部郎中通判军州事。
归朝,终于濠州团练判官
晋公,幼有志节,刻诵坟典。
江南明经登科选限,未选,复举五经,与故龙图阁学士刑部侍郎杜公镐同榜擢第,特授本县尉,治有风迹,秩满而终。
初,晋公侍郑公任鄂州通判日,秦国夫人有娠,就蓐之旦,江水暴溢,将坏廨舍,亟迁于黄鹤楼,既夕生公
或言汉阳居人遥望楼际,若有气象。
公幼而秀异,资性机敏。
六岁丁秦国夫人之丧,十二钟晋公之戚。
哀瘠以礼,有如成人。
初,秦国夫人疾,启郑公曰:「此儿生时颇有异,将大王氏门户,愿爱之」。
郑公视如子,保育于鲁国夫人,教于家庭,不就外傅。
涉猎书传,词笔早成。
郑公之在冀幕也,公甫十八,太宗皇帝吊伐大卤,撰《平晋赋论》献于行在而还,郑公益奇之,待以宾礼。
郑公移濠梁,公应进士举,将拔覃怀解。
郑公三止之曰:「吾年七十有三,恐不逮汝之返也」。
公既行踰时,郑公忽一夕沐浴易衣,会家人置酒,夜分,疏记后事,且曰:「吾历官五十馀载,慎刑罚,活人多矣。
后有兴者,其在吾孙乎」!
遽舍笔就枕而薨。
府中闻乐声泠然。
淳化三年第十一人擢第,释褐试秘书省校书郎亳州防禦推官,励精吏职。
属朝廷遣著作佐郎直史馆曾会中使李知信察近郡风俗,吏民状公政迹。
等上之,有诏褒谕,就迁防禦判官,加文散十阶。
尚书屯田员外郎舒公荐公艺文可称,温裕有素,特改秘书郎司市征于淝上。
真宗即位,就迁太常丞
时大统初集,急于用人,诏近臣举转运使副、三司判官给事中乔公维岳首以公应诏
召赴阙,主判三司凭由理欠司,赐五品服。
公抗疏请尽蠲宿逋,用广宽惠,辞甚详切,上嘉纳之。
未几,命宰府召试《孝为德本颂》,授右正言知制诰,历判大理寺审刑院,赐服金紫。
三年,权知贡举,召入翰林学士
寇始剪,反仄未安,朝廷切于绥集,以公充西川安抚使
宽宥枝党,蠲去逋租,驿奏便宜,大惬上旨。
趣遣使召还,授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明年郊祀,加给事中
景德中契丹寇北鄙,驾将幸澶渊,特加工部侍郎、判天雄军,兼兵马都总管,并参豫如故。
敌骑引退,王师凯旋,公以台席不协,恳退时柄。
刑部侍郎,上特置资政殿学士员以处之。
有司定议,班在翰林学士之下。
寻充南郊卤簿使,礼讫,撰《卤簿记》上之。
兵部侍郎,充资政殿大学士,位在翰林承旨之上。
寻知承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駮。
三年,迁尚书左丞知枢密院事修国史
明年,瑞命集于东阙,改元大中祥符泰山父老请纪云岱,公首建大议,将明上志。
遂以公充封禅制置礼仪使,兼判兖州
礼毕,加礼部尚书,受诏撰《社首坛颂》,加户部尚书
从祀脽丘,加吏部尚书,并掌机密
明年,加检校太傅,充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有诏,仍带天官之秩。
九皇降格,加检校太尉
七年,罢枢要,以吏部尚书奉朝请,再典银台之务。
未几,复拜枢密使如故。
九年,典校道书毕,加检校太师,寻兼群牧制置使
明年改元天禧,上《玉皇宝册》。
礼毕,加右仆射
寻兼判礼仪院,充会灵观使
亟迁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
明年,充景灵宫使都总管、判祥源观事。
三年,授太子太保、判杭州
岁馀召还,复为资政殿大学士,加司空,寻制授山南道节度使检校太师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府
舆疾还第,除司农卿分司南都
今上即位,改秘书监分司如故。
旋起授太常卿、知濠州,迁刑部尚书、知江宁府
天圣元年九月诏还,制授司空门下侍郎、平章事,充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真宗实录》毕,加司徒
二年郊祀,封冀国公
三年,冬十月,兼译经使
赴上于传法院,归第感疾,请告踰月,诏使国医相望于道。
十一月丙午,圣驾临问,赐白金五千两。
戊申,薨于东京永定坊第之正寝。
遗命归葬濠梁,从祖茔也。
翌日皇太后车驾临哭出涕,制赠太师中书令,辍朝三日。
起居郎直史馆修起居注李仲容摄鸿胪卿护丧,内侍省都知雅州防禦使韩守英副之,官给经费。
十二月乙卯,上内殿成服。
哀荣之礼,近世无比。
公五子,并先公而亡。
次子从益,仕至赞善大夫
第三子庆之,终于卫尉寺丞,追赐进士及第
女二人:长早亡;
次适大理评事张瑰,故参知政事洎之嫡孙也。
孙女一人,适太子中舍执礼,故尚书左丞恕之子也。
外孙女一人,男一人,并幼。
遗奏之上,嗣男将作监丞寅亮,诏授大理寺丞
诸父,比部员外郎判尚书刑部司农寺仲微,素负吏干,累更事任,特授司勋员外郎
馀戚属授官者九,亲信录用者十五人。
夫人李氏,世本名宗,允怀淑德,累封崇国夫人
公尝言:往岁曾行圃田,宿村舍,夜起视天中,有赤文成紫微二大字,光耀夺目。
使蜀还褒城,路中遇异人。
视刺字,乃唐相裴度晋公
告公以默定之语,而隐公之贵也。
遂留心羽化之事,凝神云汉之表。
多用道家科仪,建坛场以礼神,朱篆「紫微」二字陈于醮所,以馀俸脩晋公圃田,自撰文书石以纪其事。
永定在御,真荫方隆,谒欸神灵,对越天地,尊尚道德,布宣符瑞,创图访对,多自于公。
注意沃心,无与为比。
若乃颂祗脽壤,奠璧濑乡,扢恭谢之坛,增耀魄之号,公皆为礼仪使
法驾之展盛容也,奉宝文以先道,公继为天书礼仪副使,同天书仪卫使
路寝之尊景命也,披帝箓以肇宣,公为读天书礼仪使
良金之范真仪也,公为迎奉圣像礼仪使
温玉之勒乾文也,公为天书同刻玉使。
前后所赐手诏玺书无虑二百函,奉和御制及御和赐所进歌诗仅三百馀首。
初罢参庶务,备问内殿,特赐宸章,辞极褒贲。
西镇洛师,南抚浙水,皆有睿作宠行。
荣冠一时,事超千古,逢辰之盛,理绝名言。
尤善笔劄,势甚峭劲,自成一家,老而益壮。
好奕棋以自娱。
尝奉诏撰集《翊圣保德真君传》三卷,《先天纪》三十卷,《五岳广闻》一百卷。
与诸贤同撰集《册府元龟》一千卷,《彤管懿范》二百卷。
又奉诏撰僖祖太祖太宗谧册,今上徽号册文,汾阴朝觐坛颂,西京应天禅院、太原资圣禅院碑铭,《天书祥符赞》,《彤管仪范序》,《广孝泉崇真桥记》,《冉耕东平公赞》,皆为大笔,或藏秘馆,或行于世。
公出入两府,时将二纪。
敏于见事,详于敷奏。
智术过人,慎勤无及。
朝廷大议,帷幄潜虑,或造膝以言,或密封先达,诡词焚藁,世莫得闻。
其茂功懿绩,藏在盟府;
景行嘉猷,播诸物听。
谨次官阀,敢告良史。
谨状。
故守司徒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冀国公赠太师中书令文穆王公墓志铭(并序奉敕撰)1026年 北宋 · 夏竦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文庄集》卷二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天圣三祀,岁次星纪,黄钟布序,丙午建辰,皇帝御雕舆,诏金跸,出景龙门,幸永定坊北第,视大丞相冀公之疾,赐白金五千两。
戊申丞相薨于位,享年六十有四。
两宫震悼,皇太后车驾临哭尽哀。
天子素服,三日不视朝,以太子中书令告第。
大小歛遣尚宫吊祠,法赙加等,有司谥曰文穆
命左史摄鸿胪卿副内侍太监送丧,官给经费,具本品卤簿。
明年仲春壬申,归全于濠州钟离县广德西原之祖茔。
有诏侍臣书其徽烈。
公讳钦若,字定国
其先缑山远系,颍阳茂绪。
武冈雎陵之材,启国于晋;
永宁清源之德,胙土于唐。
本居太原,世为鼎族。
高祖讳遂,以巢寇之乱,避地江楚。
喜玉笥之岑寂,惟厥田之沃衍,始家宜春新喻
遂生遐,仕至江南西道盐铁巡官
遐生郁,幼而警悟,不乐嬉戏。
遍诵五经,伪吴童子擢第,释褐本县尉
诸郡累表为戎佐,视秩台郎,关决郡务。
归朝,为怀、冀、濠三州判官
郁生仲华,夙有志尚,刻诵坟索,为唐明经中选。
又以五经登科,本县,时议荣之。
公即濠州府君之孙,新喻府君之子。
及公之贵,三代皆赠太师尚书令中书令
曾门封冀,祖庙封郑,祢室封晋,皆为国公
恭惟郑公当五代纷竞,仕伪唐之僭据,转侧江介,间关世路,而能治尚清约,志在平反。
爱哲孙以字升卿高门闾以容驷马
克祚厥后,何其盛欤!
公聪识早成,性资强敏。
六岁丧母,十二而孤。
郑公爱之,保育于祖妣鲁国太夫人,教于家庭,不就外傅。
道艺兼该,辞笔赡逸。
弱冠初拔进士解,淳化中策高第。
试吏芸局,从事谯幕,加倅职,再毗戎务。
被举,迁秘书郎,典关市于淝上。
升朝为太常丞,理通欠于计司
右正言历掌内外书命,授左谏议大夫
再迁工部侍郎,并参大政
刑部侍郎资政殿学士,改兵部,充大学士
尚书左丞三转至吏部尚书,皆知枢密院
检校太傅再加至检校太师、行尚书右仆射,并使东枢,实兼宰职。
俄以左揆中书侍郎监修国史,对掌魁柄。
太子太保馀杭,归朝,再为资政大学士
寻拜司空
未几,视秩维师,兼荣铉府,节制襄岘,居守伊洛。
舆疾还第,左迁司农卿,改秘书监,并分务南都
起授太常卿,典濠州
刑部尚书、知江宁府
召还,复序正司。
再升中书门下侍郎,充昭文馆大学士,实首台席,遂作司徒,乃封冀壤,勋阶爵邑名数咸极。
初,永定在御,宪章大备。
以駉牧之重,领于枢臣,公尝为群牧制置使
肇玉清昭应宫以事有帝,崇景灵宫以奉真祖,营会灵观以礼岳镇,并建职局,综于两府,公继为三宫观使
惟公事三朝,相二帝,嘉猷亮节,深图远算,秘诸信使,此不获书。
若夫建隆以还,万国上计,辟名既辨,断盗未偿,领于司存,列之辞案,人生有讫,吏责无穷。
公抗疏切陈,援赦蠲弛,深达国体,克称上仁。
注意之求,实自于此。
咸平初,寇剧缘间,摇乱益部,偏师致讨,刬削厉阶。
武臣尚威,伤斩过当,馀孽亡命,反仄靡遑。
公往宣使指,悉贳枝党,处置机事,彼方遂宁
召参台衡,刻印以待。
景德始,边城晏开,羽檄四驰,烽火相照。
公感愤激节,慷慨请行,并护将臣,克全魏壁。
洎乎元符候日,奉高望幸,三事优游而未决,礼官希阔而难讲。
公首抗大义,先置乔岳,芝英醴泉之品,矞云叶气之祥,图素写形,使驿言状,旁午亭传,觉悟黔黎,此其昭昭者也。
若乃尊事神祇,专精斋祭,寅威妙本,校正真科,交集上仪,莫匪嘉虑。
是以再长枢轴,三陟正司,中外迭居,左右更践。
体貌无比,论议必从,宠冠一时,年踰二纪。
至若薶牲脽壤,徐銮曲里,登魄宝之号,熙报况之坛,奉贞像于琳宫,宣宝文于路寝宫,断掌礼仪,并持使印。
又若明禋蒇事,珍符先道,聿严容典,奉以金舆,公三职仪卫;
殊庭考阁,常箓是藏,内出丹书,勒于瑶简,公同司刻玉。
并兼置使之重,益为希代之荣。
祥符之间,天下大治,制有破觚之易,法有漏鱼之宽。
太和陶蒸,善气回袭。
云物绚色,羽毛綷质。
百嘉茂育,万瑞毕臻。
天子好文,挺睿辞以昭绍;
惟公顺美,著嘉颂以游扬。
前后赐御制属和并御和赐歌诗仅三百篇
若夫入干庶绩,出抚近封,铺陈密议,条对急政,所受诏答,将二百函。
又奉命纂集《翊圣保德真君传》三卷,撰进《先天纪》三十卷,《五岳广闻》一百卷,《卤簿记》三卷,与诸儒同集《册府元龟》一千卷,《彤管懿范》二百卷。
又封祀既毕,归尊宗庙,承诏撰僖祖太祖太宗谥册
神圣纂服,初受鸿名,奉制撰今上徽号册文。
及前后被旨撰社首坛、汾阴朝觐坛颂,西京应天禅院、太原资圣院碑铭,天书祥瑞、西祀瑞赞,《彤管懿范序》、《广孝泉崇真桥记》、《冉耕东平公赞》。
博雅多文,尽在兹矣。
公尝言:初晋公侍郑公之任武昌也,公母秦国夫人有娠,江水坏廨舍,徙居黄鹤楼,既夕而生公
或言汉口居人遥望楼际,若有气象然。
公居景亳,行视圃田,暮宿村庐,夜分偶起,见天中有赤文成紫微」字。
使蜀言旋,次褒成驿,有客为谒,具唐相晋国裴公之名,告公以默定之期而隐。
公尝朱篆所见文字,及因鄂守增饰黄鹤楼,又以俸钱圃田晋公,为文书石以纪之。
常练气于朝霞,期脱屣于尘世。
姚顗承白衣之报,子房赤松之游,参实于斯,谅不诬矣。
雅好奕棋,善于笔劄,乐醇旨之饮,喜清商之乐。
第有北园,叠石为陂,甘果美木,荫庇其下,退食休浣,于焉游息。
晚年亲历艰难,颇厌富贵,延问高释,留心真际,遂兼译经使
二府柄臣送上于传法院,梵卿荐香,大官具食。
归第感疾,请告累旬,侍医盈门,诏使系道,锡万金之良药,殚九折之妙伎。
天乎不吊,命将柰何!
辍相兴谣,见于斯矣。
夫人李氏,山河象德,图史时宪,哀深惟殡,痛极终天,送往尽哀,庇亲惟睦,累封崇、许二国夫人
有子五人,皆先公而亡。
内次子从益,仕至赞善大夫
第三子庆之,终于卫尉寺丞,追赐进士及第
女二人,长早亡,次适故参知政事张公洎之嫡孙、秘书省校书郎环。
孙女一人,适故尚书左丞陈公恕之子、大礼寺丞执礼
并懿行美材,大宗配。
外孙男元寿、女寿姐,并幼。
遗奏之上也,二宫哀轸,录旧念勋,并加常制。
嗣男将作监丞寅亮,授大理寺丞
环迁大理评事、充秘阁校理
执礼太子中舍
又以公叔父仲微剖竹列城,累书吏课,握兰建礼,实综虞衡,兼秋曹之覆刑,主大农之平籴,特除司勋员外郎、充淮南提点刑狱、劝农使
自馀戚属授官,亲信叙用者二十有四人。
呜呼!
高朗令终,宠灵显赫,会元公之殡,送文恭之丧,极人臣之盛。
公以臣尝豫寮旧,屡刊史谍,爰有治命,请志幽础。
奉宸,不获固辞。
谨作铭曰:
兵政宥密,机轴穹崇,惟公再践,昭事功兮。
将钺在庭,相印垂组,惟公保釐,兼文武兮。
洪垆造物,威柄御人,惟公三人,秉国均兮。
龙章在躬,庭槐表位,惟公经邦,极名器兮。
帝师尊异,内枢隆显,襚以印章,丰赠典兮。
乘舆缟素,笳吹悲鸣,送以纁玉,尽哀荣兮。
又上太庙七室议嘉祐八年八月 北宋 · 孙抃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四、《宋朝事实》卷六、《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五(第一册第六六八页)、《群书考索》前集卷二九、《宋史》卷一○六《礼志》九、《续资治通鉴》卷六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五
先王之礼,自祖以下隆杀以两,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国者事五世。
自汉以来,诸儒传礼者始有夏五庙、商六庙之说,其说出于不见《商书》伊尹之言,而承用礼学之误。
盖自唐至周,庙制不同,而大抵皆七,《王制》所谓「三昭三穆,与太庙而七」者是也。
今议者疑僖祖既非太祖,又在三昭三穆之外,以为于礼当迁。
如此,则是以有天下之尊,而所事止于六世,不称先王制礼隆杀以两之意。
且议者言僖祖当迁者,以为在三昭三穆之外,则于三代之礼,未尝有如此而不迁者。
臣等以为三代之礼,亦未尝有所立之庙出太祖之上者也。
后世之变,既与三代不同,则庙制亦不得不变而从时。
且自周以上,所谓「太祖」亦非始受命之王,特始封之君而已。
僖祖虽非始封之君,要为立庙之始祖,方庙数未过七世之时,遂毁其庙、迁其主,考三代之礼亦未尝有如此者也。
汉魏及唐一时之议,恐未合先王制礼之意。
臣等窃以为存僖祖之室,以备七世之数,合于经传七世之明文,而亦不失先王之礼意。
庙寝制度奏康定元年十二月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四、《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二九(第一册第六六五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九、《群书考索》前集卷二九、《宋史》卷一○六《礼志》九
中书送下直秘阁赵希言奏「太庙自来有寝无庙,因堂为室,东西十六问,内十四间为七室,两头各一夹室。
按礼,天子七庙,亲庙五,祧庙二,共为七庙。
今又不迁僖、顺二祖,若以太祖太宗兄弟继及,亦可迁僖祖一室,皆不显著庙号。
伏见国家诸处建立宫殿,安供先帝御容,兴工不细。
未若宗先圣礼制,修正宗庙,每主一庙堂,一寝室,费此宫殿未足为多。
如未暇分立七庙,则于今庙室前起立一庙堂,以后殿十二间为寝,更于庙内立一祧庙,仍逐室门题书庙号」者
臣按周制,有庙有寝,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
庙藏木主,寝藏衣冠。
至秦乃出寝于墓侧,故陵上更称寝殿,后世因而不改。
今宗庙无寝,盖本于兹。
郑康成谓周制立二昭二穆,与太祖文武共为七庙,此一家之说,未足援正。
自大儒荀卿王肃等皆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降杀以两之义,则国家定七世之数,不用康成之说也僖祖真宗方及六世,不合便立祧庙。)
自周汉两帝各自立庙,晋宋以来多用同殿异室之制。
国朝以七室代七庙,祖宗相承,行之已久,即同殿之制,不可轻改。
希言又称每室不显著庙号,然此一节,差似有理。
沿旧增饰,不为难行。
欲望七室各榜其门曰某祖某宗之庙室,既无改作,因叶典章。
所请于今庙内别立一堂,以今殿为寝,及作祧庙等事,更张体大,恐未可从。
请改后谥奏庆历四年六月 北宋 · 吕公绰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九、《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第一册第六六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一
窃见真宗皇帝谥以「文明武定章圣元孝」,而五后之谥皆连「庄」字
在昔无简册之据,当今变祖宗之例。
盖古者妇人无谥,皆从夫谥以为称
文王之妃曰文母宋共公之夫人曰共姜。
圣朝祖宗诸后谥号,共遵此例。
是以僖祖文献之后曰文懿顺祖惠元之后曰惠明翼祖简恭之后曰简穆宣祖昭武之后曰昭宪
太祖谥有「大孝」,故太祖之后曰孝明孝章
太宗谥有「圣德」,故太宗之后曰懿德、德、元德、淑德。
真宗在御,有司追谥潘、郭二后曰庄怀、庄穆
及厌代之日,庄穆升配,有司失于论请,遂使后谥不系于帝
其后奉慈诸后,继循前失。
谨按乾德礼例,改谥明宪皇后昭宪,以从宣祖之谥。
真宗皇帝谥有「章圣」,伏请改上五后「庄」谥为「章」。
太庙祧僖祖治平四年闰三月1067年闰3月8日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乐全集》卷三四、《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六(第一册第六六九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等参议,伏以天子七庙,著于《尚书》、《春秋传》、《礼》之《王制》、《祭法》、《礼器》,诸子之说、历代之议详矣。
故昭穆所以序世及之正,褅祫所以极仁义之本。
三代以降,惟汉、晋、唐以其统祚之长,得及祧迁之议。
国家继天而王,列圣重光,盛德在人,必百世祀。
厚陵复土,虞主还宫,对越祖宗,升祔有日。
同堂八室,庙制已定,僖祖当祧,合于旧典。
请依太常礼院所奏,委为允当。
翰林侍读侍讲学士王公墓志铭1057年10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四、《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一、《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三七、《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二五、《三续古文奇赏》卷二四、《文编》卷六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公讳洙,字原叔
其生始能言,已知为诗,指物能赋。
既长,学问自六经、史记、百氏之书,至于图纬、阴阳、五行、律吕、星官、算法、训故、字音,无所不学,学必通达,如其专家。
其语言初如不出诸口,已而辨别条理,发其精微,听者忘倦,决疑请益,人人必得其所欲。
故自其少也,一时名臣贤士皆称慕之,其名声著天下。
初举进士,为庐州舒城
坐事免官,归居南京
故相临淄晏公为留守,奇其文章,待以客礼。
久之,复调贺州富川主簿,未行,临淄公荐其才,留居应天府,教诸生
会诏举经术士为学官京东转运使举公应诏,召为国子监直讲,迁大理评事史馆检讨知太常礼院天章阁侍讲直龙图阁同判太常寺
庆历中,小人有不便大臣执政者,欲排去之,未知所发。
杜丞相子婿苏舜钦集贤校理,负时名,所与交游皆当世贤豪。
已而舜钦监进奏院祠神会客,为御史所弹,公以坐客贬知濠州,徙知襄、徐、亳三州。
范文正公富丞相皆言王某学问经术,多识故事,宜在朝廷。
复召为检讨同判太常寺侍讲,充史馆修撰,拜知制诰,权判吏部流内铨。
至和元年九月,为翰林学士
三年,以亲嫌改侍读学士侍讲学士
嘉祐二年九月甲戌朔,以疾卒,享年六十有一。
累官至尚书吏部郎中,阶朝散大夫,勋轻车都尉,爵开国伯食邑五百户。
公为人宽厚乐易,孝于宗族,信于朋友,诸孤不能自立者,皆为之嫁娶。
始举进士时,与郭稹同保,人有告冒祖母禫者,法当连坐。
主司召公,问果保否,不然,可易也。
公言保之,不可易也。
于是与俱罢。
公以文儒进用,能因其所学为上开陈,其言缓而不迫。
天子常喜其说,意有所欲,必以问之,无不能对,尝以涂金龙水笺为飞白「词林」二字以褒之。
至于朝廷他有司前言故实,皆就以考正。
既领太常,吉凶礼典,撰定尤多。
尝修《集韵》,校定《史记》、前后《汉书》,编《国朝会要》、《乡兵制度》、《祖宗故事》、《三朝经武圣略》。
皇祐中,大享明堂,翰林侍读学士宋祁言明堂礼废久,必得通知古今之学者。
诏公共草其仪,礼成,撰《大享明堂记》。
又诏修雅乐。
晚喜隶书,尤有古法。
著《易传》十篇,其他文章千有馀篇。
其施于为政,敏而有方。
襄州中庐戍兵骄,前为守者患之,不能制。
公至,因事召之,悉集于庭,告曰:某时为某事者,非某人邪?
取其一二人寘于法,馀悉不问,兵始知惧。
是时妖贼反贝州,州县无远近皆警动。
佐吏劝公毋给州卒教习者真兵,公笑曰:「是欲防乱乎?
此所以使人不安也」。
徐州,遭岁大饥,免民舟算缗,使得籴旁郡,而出公私米粟赈民,所活尤多。
有司上其最,降诏书褒美。
其在朝廷,多所论议。
遇人恂恂惟谨。
及既殁,而考其言皆当世要务。
知制诰夏竦卒,天子以东宫旧恩,赐谥文献
公曰:「此僖祖皇帝谥也」。
封还其目,不为草辞,因曰:「前有司谥王溥为文献章得象为文宪,字难异而音同,皆当改」。
于是太常谥竦文庄,而溥、得象皆易谥。
又尝论宗戚近幸,冒法干恩泽,以乱刑赏。
又言天下民田税不均,而奸民逃亡,有司失其常税,请用郭咨孙琳千步开方为均田法,颁之州县,使因民讼,稍稍均之,可不扰,而有司得复其常数。
近时选谏官、御史,有执政之臣尝荐举者,皆以嫌不用。
公以谓士饬身励行,而大臣荐贤以报国,以嫌废之,是疑大臣而废贤材,不可。
及论河功、边食,皆可施行。
方公病时,八月,开迩英閤,侍臣并进讲读,而公独病,天子思之,遣使者问公疾少间否,能起而为予讲邪。
既而公病笃以卒,天子震悼,赙恤加等,赠给事中,特赐谥曰文
即以其年十月辛酉,葬于应天府虞城县之孟诸乡土山原。
公,应天宋城人也。
曾祖讳厚。
祖讳化,赠太傅
父讳砺,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
公初娶董氏,再娶胡氏,皆先公卒;
又娶齐氏,封高阳郡君
子男五人:长曰叟臣,早卒;
次曰力臣太常寺太祝
次钦臣,秘书省正字
次陟臣,将作监主簿
次曾臣,某官。
一女,适太常博士陈安道
铭曰:
惟王氏之先,远自三代,下迄战国
商、周、齐、魏,其后之人,皆以王为氏。
故其为姓,尤多于后世。
太原之王,出周王子
公世可考,实太原人
后家于宋,遂以蕃延。
惟其皇考,是生八子。
公实其季,其德克嗣。
播其休声,以显于仕。
八支之盛,名誉材贤。
公考朝廷,儒学之臣。
退食于家,诜诜子孙。
岂其不乐,胡夺之年?
朝无咨询,士失益友。
送车国门,出涕引首。
于兹归藏,刻铭不朽。
论宗庙祧迁宜集百官议疏熙宁五年十一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七
伏见英宗皇帝即位,议祧迁僖祖
陛下即位,祧迁僖祖
今复还僖祖,祧迁顺祖,则是僖祖长东向而为不迁之主矣。
太祖皇帝宋州节度使有天下,国号为宋,与高祖起汉中、国号汉正同,僖祖不当复还。
窃见国朝大臣定谥皆下太常尚书省集百官参详,况宗庙祧迁最为大礼,而未更讲论,窃恐未当祖宗之意。
伏惟陛下特降圣旨,下太常尚书省集百官定议,庶为万世之传。
太祖宜正东向位疏元丰八年哲宗即位后)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七
太祖皇帝宋州有天下,国号大宋,得礼之变,与汉同符。
英宗皇帝亦尝祧迁僖祖
熙宁一二大臣建议复还僖祖而迁顺祖,是太祖不得东向为宋太祖也,岂所以称建业垂统、以贻万世子孙之计哉!
又今大乐君臣民事物皆失其位,臣在先朝屡尝建言,虽送有司,而未改正定议。
陛下新即大位,所先者礼乐,而礼乐之不可不正者如此。
伏惟追复英宗皇帝祧迁僖祖之礼,正太祖皇帝东向之位,改定大乐,以为初政之美,而副天下之望。
臣不胜大愿。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五原注引。
再论太祖东向及大乐乖误疏元丰八年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七
臣先帝时尝奏太庙自迁还僖祖,而太祖不得东向,非子孙所以奉承建业开国之意;
言太常乐君臣民事物皆失其位,至今未见施行。
伏惟太祖是为百世不迁之祖,安可以僖祖易之?
又大乐以荐天地宗庙社稷,不当如此乖误。
窃缘五使案警惕、阅素队在近,又将发引,皆用此声,不可不虑。
自祖宗以来,每升祔虞主,必先讲议祧迁,伏乞因此时复太祖东向之位,及正大乐之乖误,则礼乐之正,实万世之典也。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五原注引。
策问二首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皇朝文鉴》卷一二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七
问:律之例有八:以、准、皆、各、其、及、即、若。
若《春秋》之凡然,学者不可以不知也。
当条八者之意,与夫著于篇者之说,则可以观从政之能不能也。
问:契、稷同出于喾,而分治商、周,方时功德俱施于民者。
及汤、武有天下,国号曰商、号曰周,以明受之于祖也。
高祖汉中,定秦暴虐,号曰汉,得之自己也。
国朝太祖受周禅,平五代之乱,起于宋,号曰宋,得之亦自己也。
僖祖尝迁矣,乃者复还而东向,法商、周乎?
抑法汉乎?
将前世亦有考乎?
其明言之。
宋谏议敏求墓志铭元丰二年七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三、《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一六、《宋代蜀文辑存》卷一○
元丰二年四月甲辰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修国史宗正寺修玉牒官判秘阁权判尚书都省提举醴泉观公事宋公终于位。
初,公以疾在告,上御集英殿进士,顾左右,怪公不在,因遣使抚视之。
间日,又遣使挟医疗治之,仍诏其子官于外者归省。
及讣闻,衋然痛伤,赠尚书礼部侍郎,敕府县应接其葬事,皆特恩,非故常也。
于是乎见公之得君之深,而知天子念公之为隆且厚也。
公讳敏求字次道赵州平棘人
世事王氏,曾祖龟符犹为王氏平棘,赠太师中书令
祖皋,太宗、真宗尚书度支员外郎,直集贤院,赠太师中书令谯国公
父绶,兵部尚书参知政事,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燕国公,谥曰宣献
常山郡太夫人毕氏。
天圣二年,以宣献公荫,为秘书省正字,召试学士院,赐进士及第,历馆阁校勘
坐赴同舍苏舜钦进奏院会,签书集庆军判官
以祖母郑国太夫人年耆且病,因请解职,留京师就养,许之。
踰年,王文安公宋景文公刊修《唐书》,以公尝为《续唐录》,习唐故事,奏充编修官,复校勘
以嫡孙丁郑国忧,仍诏在家修书。
后为集贤校理通判西京留守司,知太平州,五迁太常博士
《唐书》成,进尚书工部员外郎。
未几,迁刑部
英宗践祚,进兵部
堕马伤足,得请亳州
召还,充仁宗实录院检讨官,足未平,特蠲朝谒。
治平元年,以工部郎中修起居注
明年知制诰同修撰仁宗实录》、同判太常寺
今上即位,迁兵部
英宗在殡,有言宗室可嫁娶者,下太常
公以为大行未发引,不可。
既踰年,又有言者,公曰:「宗室义服,服变而练,可以嫁娶矣」。
议上,朝廷以与前议不同,降刑部
知制诰绛州,修河山,稍赋于绛之役民岁八十万,公三分之,以一岁均于晋、泽,以纾绛人。
是冬召还,兵部
修实录成,迁右谏议大夫
枢密吕公御史中丞,以言事罢知颍州,公当制,执政改其词以进,寻乞解职,不报。
后数日,以封还词头,连怫执政意,遂得解职,以本官奉朝请
明年,加史馆修撰集贤院学士
明年,使河北祭塞河口,还,奏河北旱,蠲其夏租。
熙宁七年,为龙图阁直学士
十年,修仁宗、英宗正史,掌均公建公府笺记。
鸿胪,护燕国公主、兖王、卫王葬。
未克葬,以疾终于春明坊之第,享年六十一。
终之岁七月癸酉,葬于管城县马亭乡东城原之先茔。
其践扬,若进奏院登闻鼓院群牧判官开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纠察在京刑狱判秘阁秘书省尚书都省吏部流内铨、礼部、刑部工部知通银台司审官东院勾当三班院管勾编修院、编集历代君臣事迹所,宗正寺修玉牒官太皇太后宝册官,开封府发解官,锡庆院试官,南郊礼仪使,永厚陵礼仪使契丹生辰国信使,馆伴使,使河北祭塞河口,编修阁门仪制、蕃国朝贡条例,详定元正朝贺仪注,定夺郊赦命官使臣罪犯,而太常礼院太常寺官告院编修录用勋臣子孙,皆再领焉。
娶毕氏,丞相文简公之曾孙、光禄少卿从善之子、常山太夫人从子也,有贤德,封京兆郡君,先公四岁而亡。
子男九人:庆曾殿中丞
匪躬,著作佐郎
弄孙及其次早亡;
尚贤将作监主簿
正功,大理评事
表微,将作监主簿
揆方、处仁未官。
女二人,适赞善大夫王佑大理寺丞吕希纯,皆亡。
孙七人:焞,将作监主簿
燔、煜、烨、爚、󱼢、煇皆未官。
孙女六人,长适太常寺太祝曾说,次白马县范祖德,馀在室。
曾孙女一人。
公约清惇纯,而敏于记学。
其为文章,训辞诰命皆有程范。
朝廷典故,士大夫疑议,必就取正而后决。
宋元宪公河南,每咨以故实。
欧阳文忠公致手简通问,则自处浅陋,而以鸿博名公。
家藏书三万卷,日集子孙讨论翻绎,以为娱乐。
平居湛如,与人交,乐易,无不可者。
至于守职据正,毅然不少回。
掖垣徐国公主以驸马都尉王师约兄公约为侄,奏官,公以为乱天伦,遂执正之。
太常议祧庙,公请递迁僖祖,后复诏详定,公奏前议不可改,遂免详定。
御史中丞李公自秀州军事推官太子中允御史里行,公奏:「旧制,太常博士两任通判,须奏举乃得入台。
去年骤用京官,议者以为非;
今又用幕职官,恐官制遂隳」。
即封还词头,有诏转对。
是时郡守县令数更易,吏民疲劳,公请慎于进改,而不数变易,所贵上获考绩之实,下有恪位之美,而治道可建也。
河北陕西河东举人性朴茂,而词藻不工,每诏下,登第者才数人。
公请令转运使择有行艺,或谋略材武为众所推者,每路荐五七人,时与推恩,所贵人材参用,而士有可进之路。
嘉祐中,尝宽恤民力,州县公人例多减放,而役事不减,则是去者逸而是留者重劳矣。
公请省事,或增其人,使劳逸得均,而民力可宽也。
三馆秘閤书类多讹舛,所藏虽博,而往往无稽考。
公请先以前汉《艺文志》,据所有用校七史例,下诸路购求善本,重复校正
然后自后汉以来至于唐,依逐书志目以次雠对,取其堪者,馀悉置之,使秘府文集得以完善也。
其议贡举,则曰:州郡有学舍而无学官,四方之士轻去乡里者,以求师也,今请州置学官一人。
又三岁一下诏,得士三百人,今请二百人试诗赋论策,糊名通考之如旧,其一百人请如赦文,令州郡论荐,转运使审覈之。
太学生则委国子监官,至御试,随其所学而试之,则文辞、经艺、行实之人皆无遗也。
其后官不数变易,太学建三舍,命举人以官,置学官,三路取百人,皆公发之也。
凡三临州,率不满岁召去,去而民爱思之。
喜道人善,荐士累数百,讫不坐累。
郑国太夫人杨文庄公之女。
文庄无嗣,岁时奉祀展墓无阙者。
疾亟,犹戒其子立碑;
子孙未官者众多,犹推遗泽奏其从孙。
盖其孝友又如此。
宣献公尝辑《唐大诏令》,未次甲乙,公釐十三类,绪正之,总百三十二卷。
所著书:《闱前集》二卷,《后集》六卷,《西垣制词》四卷,文集若干卷,《东京记》三卷,《河南志》二十卷,《长安志》二十卷,《三川官下录》二卷,《春明退朝录》二卷,以韵类次《宗室名》五卷,自唐武、宣、懿、僖、昭、哀以来六朝宝录百四十八卷,辑《颜鲁公集》十五卷,《孟东野集》十卷,《李卫公别集》五卷,《刘梦得外集》十卷,汉唐人诗刻于石者为《宝刻丛章》三十卷,又以刘伯庄《史记音义》、司马贞《索隐》、陈伯宣《注义》分注入太史公正史
及被诏修本朝《会要》、删定《九域志》、《百官公卿表》,皆未就。
其先以小官事乱离间,宋兴天下益平,至公三世皆以文翰显于时。
宣献公雅善书,一日对延和,上问遗书,退而奉七轴以献。
公得其法,尝题濮安懿王襄国韩夫人仙游夫人神主,至于四方碑志,多出公手。
公以力学,被遇朝廷,论撰未尝不在选中。
呜呼,公之平生可谓无憾矣!
初,史纪草成,帅其属奏御,上御袍靴读之终篇,歛容谕之曰:「两朝丰功盛德,赖卿等考而发明之」。
公踰年服勤,欲其书之成,此其有所憾乎。
予与公游,知公者也。
铭曰:
维宣献公,昔天圣中,实为史官,十代宗工。
典常物则,备于厥躬。
纪录记述,太平之风。
公世其业,遭时又同。
仁宗英宗,明昌盛隆。
有显其德,有崇其功。
方此发挥,形容昊穹。
不幸奄忽,美志弗终。
凡士大夫,惜嗟哀恫。
上彻九重,隐于帝衷。
赠典弗常,非众所蒙。
呜呼公兮,学富行充。
如渊之深,如之融。
金之刚明,玉之玲珑。
云乎不淑,命不究穷。
南瞻具茨,西望神嵩。
东城之原,从先公宫。
被地,郁郁葱葱。
子孙众多,福禄来丛。
宜以僖祖之庙为太祖熙宁五年四月 北宋 · 元绛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八、《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七(第一册第六六九页)、《韩忠献公年谱》第三六页、《文献通考》卷九四、《群书考索》前集卷三○、《宋史》卷一○六《礼志》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宋史新编》卷二七
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飨有天下,皆推其本统以尊事其祖。
商周以契、稷为始祖者,以其皆承契、稷之本统故也。
使契、稷自有本统承其后,而汤与文王又为别子之后,则自当祖其别子,不复以契、稷为祖矣。
所以祖契、稷者,非以有功与封国为重轻也。
诸儒适见契、稷有功于唐虞之际,故以谓祖有功。
若祖必有功,则非有功者莫如鲧,而夏后氏何以郊鲧乎?
太祖受命之初,立亲庙自僖祖始,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得而知,然则僖祖之为始祖无疑矣。
傥以谓僖祖不当比契、稷为始祖,是以天下之人不复知尊祖,而子孙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
况于毁其庙,迁其主,而下祔于子孙之室,此岂所以称祖宗尊祖之意哉?
《传》曰:「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祭于太祖」。
今迁僖祖之主而藏于太祖之室,则是僖祖顺祖翼祖宣祖祫祭之时,皆降而合食也,情文不顺,无甚于此。
《诗》序《生民》曰:「尊祖也。
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
盖言尊祖而不言尊有功,言文武之功而不言后稷之功,则知推后稷以配天者,以尊祖而非以尊有功也。
秦汉以来,典章残缺,祖宗庙祧始失先王所以尊祖之意,诸儒异论,无所据考。
臣等考之经传,质之人情,谓宜以僖祖之庙为太祖,则合于先王之礼意,无所悖戾。
论祀太祖礼宜如旧为便奏嘉祐四年六月 宋 · 王举正
 出处:全宋文卷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九、《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五四○页、《宋史》卷一○七《礼志》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续通典》卷五二
大祫之祭,所以合昭穆、辨尊卑,必以受命之祖居东向之位。
本朝太祖实为受命之君,然僖祖以降,四庙在上,故每遇大祫,止列昭穆而虚东向。
魏、晋以来,亦用此礼。
今亲享之盛,谓宜如旧为便。
僖祖祧迁奏熙宁五年四月 北宋 · 孙固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七、《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八(第一册第六七○页)、《邵氏闻见后录》卷一、《宋史》卷三四一《孙固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经世八编》卷五○、《右编》卷三四
臣闻先王之礼,本之人情而为之节文者也,故不慕古而违时措之宜,不因文而失沿情之实。
亲有疏戚,世有同异,此礼之所以损益变正之不一也。
伏惟太祖皇帝受天命,一四海,创业垂统,为宋立万世无穷之基,其为宋始祖而配天受飨,理在不疑。
今闻乃欲以僖祖为始封之祖,复其祧主。
夫既以僖祖为始祖,则遂当受东向配天之享,此臣切所以未安也。
七世之庙,亲尽而祧,此万世大公之通法,未闻有以易之者也。
僖祖之主,于陛下世以亲尽而祧,在礼适为得正。
而今议者以谓人必本乎祖,太祖既已追尊僖祖,则今日当以僖祖为本始之祖。
是未推夫王者兴起有殊异,而所当之世各不同也。
夫开国者,先尝有功而受封,则后之子孙有天下而推以为始祖可矣;
若未膺受天命,特起而得天下者,为太祖亦宜矣。
此实先王之礼,人情之所顺,而前世之所已行也。
今为议者,必曰方今天下隆平,人物安乐,不愧治古;
而礼乐人物,祭祀制度,谓宜鄙绝汉唐之所行,而纯取三代之制以为法,故有「僖祖之庙与契、稷无异」之说,臣窃以为过矣。
夫本朝之兴,与商、周异。
商、周之王,本由契、稷,故自汤、武而上,其流有源,皆推而考之。
契布五教,民以知礼,其统绪略与周同,而犹不若周之懿也。
周自后稷公刘以来,教化流行,以至太王王季,世世修德益茂,迨于文、武受命,奄有天下,则源流之来,岂无所自哉!
仲尼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则周公其人也」。
夫周而上,之世,非不美也,其祭之礼,仲尼不谈而独举周者,岂非其德与世独为备哉?
故曰「周公其人也」,言惟周公能备此礼尔。
当尧民阻饥之时,始播百谷,使万世粒食,其为功大矣。
《诗》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
言以其德能配天也。
夫以文王之德,而不得预配天之祭者,特以后稷之功大尔。
使周无后稷之祖,则周公之祀,宜不得舍文、武而他及。
且后世之兴,其先既无周之后稷,而郊天之配,不先创业之君,乃远取追尊之祖,此岂先王之礼而近于人情者哉?
今之议者又以《祭法》「禘郊祖宗」之礼,言商、周非绝喾,以其自有本统承之。
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知,则必以僖祖为始祖。
臣又以谓不然矣。
自秦灭学,六经皆被焚弃,不复为全书,而《礼经》尤为残荡。
其后汉之诸儒,髣髴圣人之馀,委曲加意而编缀之,故多驳杂不经之说,附以郑康成牵合之言,而圣人之意益不明。
若《祭法》之「禘郊祖宗」者,是其一矣。
其言曰:「商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信斯言也,则禘祭宜无易喾者。
今《商颂》之《长发》,大禘之诗也,其曰:「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又曰「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者,乃专歌述之功德。
一篇之间,了无及喾之语,则《祭法》之言禘喾者,臣亦未敢取以为信也。
虽然,就其说而考之,亦自非大有功德者,不可以郊天取配。
何则?
鲧障洪水,虽疏导失宜,而禹因之以成功,身被殛死,故夏人郊之;
冥业其官而死于水,故商人郊之;
后稷粒食之功被于万世,故周人郊之。
今未见冥、之功,而欲同冥、之祀,臣窃以为非宜也。
汉高之得天下,与商、周异,故太上皇不得为始封,而光武之兴,不敢尊舂陵而祖高帝
景帝,唐室始封之君,而元皇帝神尧之父,高祖之时,以景皇帝为配,而太宗之初,已奉高祖于圜丘景皇帝不得预郊天。
其后杜鸿渐等复请以景皇帝郊配天地,黎干力诘其非礼而正之。
景皇帝亲授唐国之封,且不得配天;
则未尝启有土宇,而欲以为始祖,臣亦虑其难矣。
恭惟太祖皇帝削平祸难,功格上天。
百馀年间,天下之人涵泳生养,而安乐于无事者,太祖之恩德也。
今天下惟知尊奉太祖,而乃欲替其亲郊配天之祀,岂厌于人情哉?
今议者遂将斥绝唐汉,上法商周,此臣所谓慕古而违当世之宜者也。
太祖皇帝受周禅,僖祖始被追尊,而建隆之郊,配以宣祖僖祖不得预焉。
夫以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之世,未尝郊配僖祖,而陛下一日隆而祀之,盖有所隆者,必有所替。
今使太祖之礼有替于四宗之时,此岂孝思之心哉?
此臣所谓因文而失沿情之实者也。
夫非所居而祀之,则神有所不受;
非所宜而配之,则天有所不飨。
所谓郊而配天者,以天于万物,其德不可形容。
故人君之大有功德,被生灵而施后世者,谓足以配之而已。
僖祖之德,不昭见于生民,不明被于后世,乃欲以齐后稷之庙,当始祖之礼,臣恐僖祖之神非所居而不受,上帝之灵非所配而不飨,非陛下所以尊祖事天之意也。
陛下为太祖子孙,继太祖基业,据南面之尊,而飨四海九州之奉,皆太祖皇帝之所授也。
则今日之所尊事,宜莫加于太祖矣。
或曰:礼别子为祖,契、帝喾之子而得姓者,故商、周以为祖而奉之。
今宋自僖祖为始祖。
臣曰是又不然也。
若以得姓者为祖,则赵之得姓远矣。
造父封于赵城,而赵衰始得姓。
今若必欲推考其先世,则遂欲上祖赵衰,其可乎?
其不可明矣!
或又曰:今朝廷欲存僖祖为始祖尔,至于祀天为配,亦不轻议也。
臣曰:是不可也。
今既以僖祖为始祖,是必配天;
僖祖配天,则太祖之祀替矣。
此臣以为不可者也。
或又曰:今毁僖祖之庙,藏其主夹室,而下附子孙,可乎?
臣曰:是不然也。
臣闻神道尚右,今太庙一堂,夹室在西,祧主藏室中而居顺祖之右,固已顺矣,盖非所谓下附子孙之室,而替其尊也。
必犹以为不可者,臣今欲乞特为僖祖立室,置祧主其中,由太祖而上亲尽迭毁之主,皆藏于僖祖之室。
当禘祫之时,以僖祖之主权居东向之位,太祖之主顺昭穆之列而从之,取其毁庙之主而合食焉,则僖祖之尊自有所伸。
韩愈所谓「祖以孙尊,孙以祖屈」之义也。
僖祖立庙为非,则周人别庙以祀姜嫄,不可谓非礼。
今以陛下之时,因情立礼,取圣人之制,为万世法,不亦美欤!
事与商、周有殊,礼文从而亦异。
此臣所谓先王之礼本人情,而损益变正之不同者也。
如曰不然,臣恐违古今之义,逆天人之情,而天地祖宗之神灵有所不飨也。
伏惟陛下聪明仁孝,以宗庙重事,恐其于礼有所乖违,故令下两制臣寮议。
陛下茍以臣言为可用,伏乞裁自圣断;
如或犹以为疑,乞送礼院参详。
臣窃惟宗庙祧配,朝廷大礼,反覆思虑,于心有所未安,不敢苟立异说,伏望陛下少加采纳。
僖祖熙宁五年四月1072年4月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准敕,准中书门下奏:「准治平四年闰三月八日敕,迁僖祖主藏之夹室。
臣等闻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故先王庙祀之制,有疏而无绝,有追而无遗。
商周之王断自以下者,非绝帝喾以上而遗之,以其自有本统承之故也。
若夫尊卑之位,先后之序,则子孙虽自齐圣有功,不得以私其祖考,天下万世之通道也。
窃以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于契稷无以异。
今毁其庙而藏其主夹室,替祖考之尊,下附于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义。
求之前代,虽或有之,然考合于经,乃无成说。
因情制礼,实在圣时。
伏惟皇帝陛下,仁孝聪明,绍天稽古,动容周旋,惟道之从。
宗庙重事,所宜博考,乞以所奏付之两府详议而择取其当」。
奉敕旨准今月三日诏:「中书门下:庙祧之制,盖闻彝典,所以上承先王,下法后世。
朕嗣宅大统,敬奉宗祀,而世次迁毁,礼或未安。
讨论经常属二三哲辅,于以佐朕不逮,而仰称祖宗追孝之心。
今览之瞿然,敢不祇服。
宜依所请施行。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牒奉诏书如前。
牒至,准诏书者。
伏惟亲亲之序,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及而亲毕。
圣人制事,存送终之礼,皆以此为限,是众人之所同也。
若其不与众人同者,则又因事之宜,断之以义,而为之节文也。
昔先王既有天下,迹其基业之所由起,奉以为太祖,所以推功美,重本始也。
盖王者之祖有系天下者矣,诸侯之祖有系一国者矣,大夫士之祖有系一家者矣,亦其理势然也。
荀卿曰:「王者天,太祖,诸侯不敢坏,大夫士有常宗,所以别贵始」。
贵始,德之本也。
盖有天下之始若后稷,有一国之始若周公大夫士之始若三桓。
所以贵者,配天也,不祧也,有常宗也,此其所以别也。
今直以契为本统之祖,则是下同大夫士之礼,非荀卿之所谓别也。
或曰:「汤、文、武之去契、,皆十有馀世,其间子孙衰微奔窜者非一,汤、文、武之有天下,契、何与哉」?
曰:南宫适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
孔子曰:「君子哉若人」。
禹之有天下则然矣。
,诸侯也,而曰「有天下」,何哉?
岂非积累功德,至文王而兴乎?
孟子曰:「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
然则小国亦王之所待也。
所谓「七十里」「百里」者,非契、所受以遗其子孙之国乎?
由是言之,商、周所以兴,契、不为无所与也。
正考父作《颂》追道「契汤高宗,商所以兴」,子夏序《诗》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岂虚语也哉?
《国语》亦曰:「契勤,商十有四世而兴;
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兴」。
《谷梁》曰:「始封必为祖」。
南宫适、孟轲、卜子夏、左丘明谷梁赤生于周代,其所言者,皆亲闻而见之者,其学问又俱出于孔子,宜若可信。
则尊始祖以其功之所起,秦、汉诸儒亦有所受之也。
后世有天下者,皆特起,无所因,故遂为一代之太祖,所从来久矣。
伏惟太祖皇帝孝友仁圣,睿智神武,兵不血刃,坐清大乱,子孙遵业,万世蒙泽,功德卓然,为宋太祖,无少议者。
僖祖虽于太祖高祖也,然仰迹功业,未见其有所因;
上寻世系,又不知所以始。
若以所事奉之,窃恐于古无考,而于今有所未安也。
臣以为均之论议,未有以相夺,仍旧便。
若夫藏主合食,则历代常议之矣。
然今之庙室与古殊制,古者每庙异宫,今所以奉祖宗者皆在一堂之上。
西夹室犹处顺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无嫌。
至于禘祫,自是序昭穆之祭,僖祖东向,礼无不顺,所谓子虽齐圣,不先父食者也。
孔子曰:「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
如臣绛等议,非臣所知,臣所以阙而不敢同也。
按:《南阳集》卷二五。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皇朝文鉴》卷一○五,《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八。第一册第六七○页《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七,《宋史》卷一○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右编》卷三四,《文章辨体汇选》卷一五二,《经济类编》卷四○,《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二二八。
详定礼文二 其五 议罢朔望上食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三十四、全宋文卷一○八三
《旧唐书》:太常丞王泾上疏,请去太庙朔望上食,诏百官议。
议者以《开元礼》太庙每岁礿、祠、烝、尝、腊,凡五享。
天宝玄宗尚食每月朔望具馔,令宫闱令上食于太庙,后遂为常。
由是朔望不视朝,比之大祠。
李翱奏议曰:「《国语》曰『王者日祭』,《礼记》曰『王立七庙,皆月祭之』。
《周礼》不祭礿、祠、烝、尝。
汉朝皆杂而用之,盖遭秦火,诗书礼经烬灭,编残简缺,汉乃求之,先儒穿凿,各伸己见,皆托古圣贤之名,以信其语,故所记各不同也。
古者庙有寝而不墓祭,秦汉始建寝庙于园陵而上食焉。
国家因之而不改,《贞观》、《开元礼》并无宗庙日祭月祭之礼,盖以日祭月祭既已行于陵寝矣。
故大庙之中,每岁五飨六告而已。
不然者,房玄龄魏徵辈,皆一代名臣,穷极经史,岂不见《国语》、《礼记》有日祭月祭之辞乎?
斯足以明矣。
伏以太庙之飨,笾豆牲牢,三代之通礼,是贵诚之义也。
园陵之奠改用常馔,秦汉之权制,乃食味之道也。
今朔望上食于太庙,岂非用常亵味而贵多品乎?
且非《礼》所谓『至敬不享味,而贵气臭』之义也。
传称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芰』。
及祭,荐芰。
其子违命,去芰而用羊,馈笾豆脯醢。
君子是之,言事祖考之义,当以义为重,不以其生存所嗜为献,盖明非食味也。
然则荐常馔于太庙,无乃与芰为比乎?
且非三代圣王之所行也。
况祭器不陈俎豆,祭官不命三公执事者惟宫闱令宗正卿而已。
谓之上食也,安得以为祭乎?
且时享于太庙,有司摄事,祝文曰:『孝曾孙皇帝臣某,谨遣太尉臣名,敢昭告于高祖神尧皇帝、祖妣太穆皇后窦氏:时惟孟春,永怀罔极。
谨以一元大武、柔毛、刚鬣、明粢、芗萁、嘉蔬、醴齐,敬修嘉荐时享,以伸追慕』。
此祝辞也。
前享七日,质明,太尉誓百官于尚书省曰:『某月某日时享于太庙,各扬其职。
不供其事,国有常刑』。
凡陪享之官,散斋四日,致斋三日,然后可以为祭也。
宗庙之礼,非敢擅议,虽有知者,其谁敢言?
故六十馀年,行之不废。
今圣朝以弓矢既櫜,礼乐为大,故下百僚,可得详议。
臣等以为《贞观》、《开元礼》并无太庙上食之文,以礼断情,罢之可也。
至若陵寝上食,采《国语》、《礼记》日祭月祭之祠,因秦汉之制,修而存之,以广孝道可也。
如此则经义可据,故事不遗,大礼既定,永息异论,可以继二帝三王而为万代法。
与其渎礼越古,贵因循而惮改作,犹天地之相远也」。
臣等看详:古者宗庙有时享月祭,而无月半祭,月半有祭者,非古礼也。
《记》曰:「春祠、夏礿、秋尝、冬烝」。
又曰:「远庙为祧,享尝乃止」。
此所谓时享也。
又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
又曰:「诸侯皮弁,听朔于太庙」。
而《左传》亦曰:「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
此所谓月祭也。
至于《仪礼》「月半奠,大夫以上则有之」,此所谓非古礼也。
然而五庙皆月祭,而祧止享尝者何也?
曰仁之行有亲疏,礼之施有隆杀,其义然也。
其止享尝而不与乎烝,则又加杀矣。
自秦汉以来,始建陵寝,而朔望上食已非古礼,唐天宝末因而举行于太庙,非礼甚矣!
本朝沿唐故,未暇釐正。
伏请翼祖宣祖时享止于秋尝,僖祖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时享外仍行朔祭,庙各一献,牲用特羊,以宗正丞行事。
其月半上食,伏请罢之(《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嘉荐:原在「醴齐」前,据〔一〕引李翱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