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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访梁亡人许周 北魏 · 源子恭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七
徐州表投化人许团并其弟周等。
究其牒状,周列云己萧衍黄门侍郎
又称心存山水,不好荣宦,屡曾辞让,贻彼赫怒,遂被出为齐康郡
因尔归国,愿毕志嵩岭。
比加采访,略无证明,寻其表状,又复莫落。
案牒推理,实有所疑。
何者?
昔夷齐独往,周王不屈其志;
伯况辞禄,汉帝因成其美。
斯实古先哲王,必有不臣之人者也。
萧衍虽复崎岖江左,窃号一隅,至于处物,未甚悖礼。
岂有士辞荣禄而苟不听之哉?
推察情理,此则孟浪。
萧衍昏狂,不存雅道,逼士出郡,未为死急,何宜轻去生养之土,长辞父母之邦乎?
若言不好荣宦,志愿嵩岭者,初届之日,即应杖策寻山,负帙沿水,而乃广寻知己,遍造执事,希荣之心已见,逃宦之志安在?
昔梁鸿去乡,终佣吴会,逢萌浮海,远客辽东
并全志养性,逍遥而已,考之事实,何其悬哉?
又其履历清华,名位高达,计其家累,应在不轻。
今者归化,何其孤迥
设使当时匆遽,不得携将,及其来后,家赀产业,应见簿敛,尊卑口累,亦当从法。
而周兄弟怡然,尝无忧戚。
若无种族,理或可通,如有不坐,便应是故遣,非周投化。
推究二三,真伪难辨,请下徐、扬二州密访,必令获实,不盈数旬,玉石可睹(《魏书·源贺附传》。萧衍亡人许周自称为给事黄门侍郎朝士翕然,咸共信待。子恭奏。)
上书请成辟雍明堂 北魏 · 源子恭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七
臣闻辟台望气,轨物之德既高;
方堂布政,范世之道斯远。
是以书契之重,理冠于造化;
推尊之美,事绝于生民。
至如郊天飨帝,盖以对越上灵;
宗祀配天,是以酬膺下土。
大孝莫之能加,严父以慈为大,乃皇王之休业,有国之盛典。
窃惟皇魏居震统极,总宙驭宇,革制土中,垂式无外。
自北徂南,同卜维于洛食;
定鼎迁民,均气侯于寒暑。
高祖所以始基,世宗于是恢构。
案功成作乐,治定制礼,乃访遗文,修废典,建明堂,立学校,兴一代之茂矩,标千载之英规。
永平之中,始创雉构,基趾草昧,迄无成功。
尚书令、任城王案故司空臣冲所造明堂样,并连表诏答、两京模式,奏求营起。
缘期发旨,即加葺缮。
侍中、领军臣叉,总动作官,宣赞授令。
自兹厥后,方配兵人,或给一千,或与数百,进退节缩,曾无定准,欲望速了,理在难克。
若使专役此功,长得营造,委成责办,容有就期。
但所给之夫,本自寡少,诸处竞借,动即千计。
虽有缮作之名,终无就功之实。
爽垲荒茫,淹积年载,结架崇构,指就无兆。
仍令肄胄之礼,掩抑而不进;
养老之仪,寂寥而不返。
构厦止于尺土,为山顿于一篑,良可惜欤!
愚谓召民经始,必有子来之歌;
兴造勿亟,将致不日之美。
本兵不多,兼之牵役,废此与彼,循环无极。
便是辍创礼之重,资不急之费,废经国之功,供寺馆之役,求之远图,不亦阙矣?
今诸寺大作,稍以粗举,并可彻减,专事经综,严勒工匠,务克成。
使祖宗有荐配之期,苍生睹礼乐之富(《魏书·源贺附传》。正光元年子恭起部郎,明堂、辟雍并未建就,子恭上书。)
怀州墓志铭683年7月 初唐 · 杨炯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九十六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公讳冲寂。字广德
陇西狄道人也。左卫大将军西平王之孙。
荆州大都督汉阳王之子。今上之族兄也。
原夫帝尧之绪。运期授于天汉。
颛顼之冑。大命集于皇家。
光耀则若木十枝。波澜则长河九派。
中军桉部。金鼓所以节其声。
刺史班条。冕旒所以彰其德。
信可谓玉林多宝。天族多奇。
以御家邦。以藩王室者也。
公山河诞庆。辰昴发祥。
金多木少。孔文举之天骨。
玉洁冰清华子鱼之神彩。
南阳季恭伟。悬识宰臣
沛国赵元儒。窃知公望。
编汉皇之兄弟。列周室之邢
天下称其八才。吾家号为千里
任尚舍直长。稍迁城门郎
仍奉敕于宏文馆读书。掌舍宫城列校
诏诣东观。有黄香之博闻。
赐其制书。有班游之广学。
寻授驾部员外郎。转金部郎中
又敕公为戎州道支度军粮使。天府充牣。
军储委积。振南宫之绂冕。
誉表三台。历西蜀之江山。
荣高驷马。迁太府鸿胪少卿
丁艰去职。杨播之登太府
初闻累迁之命。郑默之拜鸿胪
遽见终丧之礼。卜子夏既祥五日
弹不成声。孟献子加人一等。
县而不乐。服阕。
历青德齐徐四州刺史。东临巨海。
西至长原。或全齐历下之军。
大禹徐方之地。任隆荆部。
陶侃八州。寄重浔阳
桓伊十部。迁宣州刺史
吴王旧邑。楚国先封。
江回鹊尾之城。山枕梅根之冶。
蜀郡无此。计吏则惟荐张堪
颍川尤多。玺书则但称黄霸
巡察使以尤异闻。迁陕州刺史
观其井邑。虢仲上阳之故墟。
度其川原。周公分陕之遗迹。
唇齿其列国。咽喉壮其天险。
善人为政。无待于百年
童子行谣。先符于两日。
于斯时也。天以顺动。
帝以会昌。修封禅于岱岳
作明堂于汶上。望山川而遍偫神。
执玉帛而朝万国。制公检校司理常伯
文昌之省。遥接太阶。
建礼之门。旁连复道。
万几匡赞。八座谋猷。
既陪轩帝之巡。乃觌汉家之事。
属阿孙南走。凭斗骨而为城居。
卫满东亡。界朝鲜而为役属。
乘舆乃诛后至。讨不庭。
申命六事之人。以问三韩之罪。
制曰。师出辽左。
卿可为北道主人。检校营州都督
石门山险。铜鼎河流。
天文则营室辨方。地象则神台镇野。
供其行李。郑国东道之名。
为我主人。常山当北州之寄。
辽东平。以功迁蒲州刺史
蒲坂。舜耕历山
昭襄王始作河桥穆天子至于雷首。
汝南朕之心腹。遂拜韩崇。
河东吾之股肱。时徵季布
少府监。忠信为主。
杨阜齐衡。清白在官。
常林比德。又除蒲州刺史
诸童之逢迎郭伋。再牧并州
百姓之愿得耿纯。复临东郡
敬皇帝国之储嗣。乾之长男。
四极奏于重光。二年宾于上帝。
崇其谥号。用黄屋于羽仪。
卜其园茔。象元宫之制度。
山陵之建也。以公检校将作大匠
游衣汉寝之外。抱剑桥山之下。
百工毕力。陈琳于是乎躬亲。
诸吏怀恩。魏于是乎无谪。
银青光禄大夫。行少府监
若夫协时月。乘天正
秦人往事。游别馆而祈年。
汉宫旧仪。下明庭而避暑。
上幸九成宫。以公检校右领军将军
本官如故。董司戎政。
以戒不虞。七校陈其甲兵。
五营桉其车服。领军之职。
用文武于纪瞻右军之官。
叙勤劳于常惠。寻以公事免。
左授归州司马。楚之旧也。
始得子男之田。夔之先也。
裁为附庸之国。人同贾傅
路似长岑。伯鶱有声于乡里。
仲任见知于笔札。制迁中大夫
兖州都督府长史大庭之库
少昊之墟。上直降娄。
金精吐宿。旁瞻日观
木德题山。别乘初迎。
将宣万邦之化。佩刀终爽。
徒见三公之服。以永淳元年某月日。
行次唐州方城县。遇疾薨。
朝廷闻而伤之。赠怀州刺史
公严而有礼。直而能和。
行孝立身。移忠事主。
知者上。重之以八索九邱。
道在斯尊。加之以文昭武穆。
故能入登常伯。出践方州
六卿之仪表。发三军之号令。
列长戟于门前。罗曲旃于堂下。
子孙朝夕。玉树相辉。
宾客送迎。玳簪交映。
悲夫。展禽三黜。
安仁再免。奚辞棘署。
俯集桐华。惨舒则不系阴阳。
喜愠则不形颜色。何嗟及矣。
竟游东岱之山。无所不知。
旋闭南阳之墓。二年夏五月日。
于万年县龟川乡之平原。长子某官某。
次子某官某。箕裘必复。
花萼生光。邻人泣其悲恸。
明主忧其毁瘠。观其吊客。
不无双鹤之徵。察其成坟。
自有百乌之感。森森陇树。
漠漠郊烟。右元灞而浩荡。
骊山而起伏。杜陵万家之邑。
非复城池。滕公驷马之铭。
不知年代。其铭曰。
高阳积德。武昭馀庆。
宅镐开基。封唐启圣。
协和万国。平章百姓。
天叙诸侯。礼乐宗正(其一)
周之曲阜。汉之平陆
地则葭莩。祥惟岳渎。
乡党称善。闺庭雍穆。
始拜城门。即游天禄(其二)
太微之位。益部之星。
卿则有六。四至丹青。
州则有九。八牧专城。
既践台阁。仍司甲兵(其三)
倚伏无兆。遭随有运。
贾谊从王。桓谭佐郡。
自忘宠辱。曾无喜愠
人去何归。天高不问(其四)
东都门外。长乐宫边。
白马旒旐。青乌墓田。
楸梓夹路。碑石书年。
百代之后。南阳之阡(其五)
郑州原武县丞崔君夫人源氏墓志铭 中唐 · 梁肃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二十一
夫人讳某。字某
河南洛阳人也。昔凉武王乌孤景王傉檀继为杰。
霸据河右。景王魏太尉陇西宣王贺
司徒惠王恭。或以文武。
藩翰王室。以拓拔同源。
因锡姓焉。夫人其后也。
曾祖翁。皇朝尚书比部郎中
祖修业。泾州刺史
父光时。济阴太守
夫人济阴第几女。既笄。
归于原武博陵崔君某。以德敏贞俭。
宣慈惠和。辅佐君子。
而成家风。原武之伯父冲。
尝为刑部郎中。每谓夫人淑哲之美。
可师表姻族。洎原武疾病。
顾视诸子尚藐。虑归祔不获。
以属夫人。夫人默而省焉。
昼哭之后。躬履草莽。
成反葬之礼。礼无违者。
闻者难之。既免丧。
始游息道门。受心法于大照禅师
请益之际。朗然悬解。
大照没。又事宏正禅师
入定性离。天机独得。
喜怒哀乐。无自入焉。
宴坐之外。以敬姜之风操。
班氏之诗礼。贻训亲族。
闺门之内。盛烈流美。
禅林高妙。受用不极。
委和归真。享年若干。
大历甲辰岁十一月十三日。寝疾捐馆。
嗣子某乙等。泣血襄事。
来岁某月日。权窆于某原。
仲子左车。纯孝而文。
惧圣善之德。不著后嗣。
遂假我为志。铭曰。
烈烈雄阀。降兹淑哲。
惟夫人兮。郁郁母仪。
中外肃祗。耀闺门兮。
以道自光。我性则常。
奄归真兮。考乎维嗣。
其哀也至。刻斯文兮。
资治通鉴宋文帝九月读)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四七、《诚斋集》卷一一二
元嘉二十四年衡阳文王义季卒。
彭城王义康之贬,义季纵酒,至成疾而终。
万里曰:文帝即位之初,以傅亮、谢晦废其兄营阳王而弑之,弑之而立文帝
文帝至于问营阳所以死之状,当此之时,厚兄弟而薄天下,何其盛也。
至于义康初任之以国柄,卒置之于死地,至使义季亦托酒以死,又何衰也。
大抵情之矫者必复,爱之过者必反。
兄弟之亲,厚之以恩可也,厚之以权不可也。
文帝以权而厚义康,厚之者,杀之也。
文帝之矫于此复矣。
元嘉二十七年,魏主遗帝书曰:「彼前使裴方明仇池,既得之,疾其勇切,已不能容。
有臣如此尚杀之,乌得与我校耶?
彼公时旧臣,虽老犹有智策,如今已杀尽,岂非天资我耶」?
万里曰:太武之书,非礼书也,嫚书也。
文帝即位以来,杀傅亮,杀徐羡之,杀谢晦,杀檀道济,杀裴方明
道济之死,举帻而投诸地,目光如炬,曰:「乃坏汝万里长城」!
魏人闻之,曰:「道济死,吴子辈不足复惮」。
文帝之举措如此,魏人之嫚书所由至也。
大抵人主在已不可以有失德,在民不可以有虐政,不可以杀无辜,不可以害忠良。
傥或兼是数者而有之,外则为敌国问罪之资,内则为奸雄倡乱之资。
古之人主有为之者,商纣、隋炀帝是也。
之恶自以为有命在天也,然其罪武王得以作书而数之曰:「今商王惟妇言是用,为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斮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亦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
所谓外则为敌国问罪之资者也。
隋炀帝性疾人谏,曰:「有谏者必不置之地上」。
然其罪李密得以移书而数之,曰:「罄南山,书罪无穷;
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此所谓内则为奸雄倡乱之资者也。
文帝南朝之贤主也,任己无失德;
在民无虐政。
元嘉之政,比隆文、景。
然杀无辜,害忠良之罪,犹足以招魏主嫚书之辱。
使其在己有失德,在民有虐政,则魏主之书辞其止于此乎?
此可为文帝贺,亦可为文惜。
有天下者,可不惧哉!
太子竦然曰:「极是,极是」。
崔浩撰《魏国记》,书魏之先世事,皆详实,刊石列于衢路。
北人见者谮之,以为暴扬国恶,帝命诛清河崔氏。
同宗者无远近及姻家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夷其族。
万里曰:治古无族法。
罚弗及嗣,舜之法也。
恶恶止其身,仲尼《春秋》之法也。
罪人以族,自始,至武王而除之。
夷三族,自秦始,至汉高帝而除之。
元魏之法,非中国之法也,夷狄之法也。
崔浩以直笔而获罪,高允争之,以为罪不至死,太武诛之,亦已甚矣。
且夫一人抵罪,妻子未必与知也,族人何与知焉?
族人不与知也,亲戚何与知焉?
既诛,复尽诛崔氏,又甚矣。
复诛卢氏、郭氏、柳氏,愈甚矣。
大抵法之太峻,非人主之福也。
法太峻则其下皆有不自安之心,下有不自安之心,人主欲求自安,不可得也。
及身而灭,秦二世而亡,太武及身而弑。
万里闻之苏轼曰:「生民以来,未有祖宗之仁厚」。
盖历代之虐刑,至太祖而尽除;
本朝之仁恩,至仁宗而愈深。
其待臣下,大抵恩胜威,礼胜法,有佚罚而无滥刑。
祖宗相传以为家法,未尝有大诛杀也,而况于族乎?
故后之人主虽有不测之威怒,亦顾家法而不敢违。
故误国如蔡京,诛止其身,而不及其子,绦不过流岭表而已。
蔡氏子孙至今犹富也。
国祚久长,实基于此,此自古所不及也。
太子曰:「祖宗相传只是一个仁字」。
上欲伐魏,王玄谟劝之。
万里曰:两国并立,能相持而不能相亡,必皆有得天时者。
当此之时,非有天下之大机,彼国之大衅,其法不可以为兵先,不可以为动始。
违之者败,宋文帝魏太武之时是也。
宋无衅,魏伐之,故败在魏。
魏无衅,宋伐之,故败在宋。
且是役也,刘康祖以为不可,沈庆之以为不可,太子劭、萧思话以为不可,而玄谟首倡兵端。
谓观玄谟所陈,令人有封狼居胥意,不知夫玄谟者轻而喜功,贪而虐下,是何足付哉!
一败之馀,邑里萧条,元嘉之政衰焉。
臧宫、马武请伐匈奴,而光武答之曰:「举天下之力以灭大寇,岂非至愿?
苟非其时,不如息民」。
文帝其亦知此也乎?
王玄谟围滑台,主引兵救之。
渡河,众号百万,鞞鼓之声震动天地。
玄谟惧,退走,魏人追之,死者万馀人,麾下散亡略尽。
万里曰:古之战者,必有其具。
所谓具者,非兵甲之谓也。
尧舜之具以道德,如不战而屈人兵是也。
汤武之具以仁义,如以至仁伐至不仁是也。
秦汉之具以赏罚,如白起赐死、王恢弃市是也。
王玄谟首劝北伐,身为大将,一旦遇敌,未战而先奔,是在军法,顾文帝不察耳。
玄谟以谢天下,是军法也。
宿将有大功如檀道济,帝则杀之。
仇池有战功如裴方明,帝则杀之。
玄谟则置而不问焉,帝之赏罚为有法乎?
尧舜之道德,汤武之仁义,非帝所及也。
秦汉之赏罚,帝亦无之。
以此而战,牧所谓浪战者欤?
如是而欲取人之国,不为人取,国之幸矣。
魏太子监国,颇信任左右,而中常侍宗爱多不法,太子恶之。
仇尼道盛、任平城有宠于太子,皆与不协,告其罪。
魏主怒,斩道盛等,太子以忧卒。
帝徐知太子无罪,甚悔之,追悼不已。
宗爱惧诛,弑帝,杀秦王翰,立南安王余
宗爱专恣,患之,谋夺其权。
爱怒,弑
源贺、陆丽立皇孙浚,杀宗爱
万里曰:自古亡国弑君,未有不自亲信小人。
故仇尼道盛、任平城之宠盛,而太子晃以忧死;
宗爱之言行,而魏太武以弑殂。
太子晃之祸起于亲信己之小人,而疾视君侧之小人;
太武之祸生于听小人之言,而又悔听小人之言也。
夫小人者天下常有之,但不可亲信之耳。
小人者,士大夫中亦有之,但宦官近习中有小人为多耳。
所谓小人,初无定人,亦无定貌。
以柔佞为正,是为小人。
以谗谮为忠,是为小人。
遇宠则争,遇利则夺,是为小人。
小人之亡国败家,其情状虽千变万化,而大略不出于此。
太武南侵宋,灭,灭南、北燕,灭柔然,威震天下,而身死于宦官宗爱之手。
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而不能庇其三子与其一身。
既亲宗爱,又信其言,既信之又悔之,既悔之又不能断而诛之,使小人反侧不自安而至于此也。
始亲其人者,过也。
听其言以丧其子,又过也。
悔听其言,而不果于诛其人以及其身,又过也。
自古小人之祸非一也。
宋元公信伊戾之言而诛太子痤,汉武帝信江充之言而杀戾太子,岂特太子晃而已?
唐明皇之贤明而弑于宦官李辅国,以宪宗之英武而弑于宦者陈洪志,岂特魏太武而已?
莫亲于父子而小人得以间之,莫尊于君父而小人得以弑之,近习小人之祸可不惧哉!
然则人主欲免小人之祸,何由而可?
一曰正心,二曰讲学,三曰近君子,庶几可以免乎?
初,潘淑妃始兴王浚
元皇后性妒,以淑妃有宠于上,恚恨而殂。
淑妃专总内政,由是太子劭深恶淑妃
惧为将来之祸,乃曲意事劭,劭更与之善。
劭、浚并多过失,数为上所诘责,使吴兴巫严道育为巫蛊,琢玉为上形像埋之。
庆国以其事白上,上大惊,命有司穷治其事。
道育变服为尼,匿于东宫
上怒甚,欲废劭,以告潘淑妃
淑妃驰报劭。
劭与腹心队主陈叔儿、齐帅张超之等谋为逆。
元嘉三十年二月甲子,劭与张超之等数十人驰入云龙门
及斋閤,拔刃径上合殿。
见超之入,举几捍之,五指皆落,遂弑
万里曰:元凶劭之恶,灭天理,斁人伦,其恶极矣,万世臣子所不忍言也。
然其祸乱之原生于陈叔儿、张超之等小人在侧,而发于巫祝严道育之妖妄。
昔者周成王之为太子也,召公太保周公太傅,太公为太师武王不使一小人在成王之侧也。
古者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者杀,先王不使巫祝得出入于宫禁之中也。
今文既不能择忠正之士以素教其子,又不戒群小之薰染,使得养成其不义之习,不禁巫祝之妖妄,使得蛊惑于宫禁之中,其原甚微,其祸甚酷。
故《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
三月乙未武陵王骏举兵讨劭。
四月戊辰,军于新亭大将军义恭上表劝进,以散骑侍郎徐爰太常丞撰即位仪注。
己巳,王即皇帝位
万里曰:《春秋》之法重五始,其一谓始即位者,人君之始也,故人君之道莫大于谨始。
盖人君即位之初,天下臣民皆倾耳注目以想见吾君之圣德,以企望吾君之圣治。
始乎修德,犹或终之以失德;
始乎纳谏,犹或终之以拒谏;
始乎遵祖宗之法,犹或终之以变祖宗之法。
晋武帝即位之初焚雉头裘,唐明皇即位之初焚珠玉锦绣,非不始之以勤俭也。
而二君末年皆以荒淫召乱天下,几至亡国,而况始之以荒淫乎?
宋孝武以藩王起兵诛元凶,报君父之雠,亦可称矣。
然即位才几日,而淫其叔父义宣之诸女。
义宣之诸女,帝之从姊妹也。
齐诗谓之鸟兽之行,所谓始乎修德者安在哉!
周郎上疏告之以备边境,告之以行丧礼,告之以俭宫壸,告之以辨毁誉,亦未为犯颜逆耳之甚也,然即位以忤旨而黜之,又未几而杀之,所谓始乎纳谏者安在哉!
文帝元嘉之治比隆文、景,本于郡县守令择人久任故也。
帝首变文帝之制,以六周为三周,以久任为数易,所谓始乎遵祖宗之法者安在哉!
其初既无修身齐家之德,其后卒为荒淫暴虐无道之主。
臧质侮之而叛,义宣恨之而叛,外则结怨于民,内则短折其寿。
其身幸以令终,而其子竟遭废弑,一己失德,两世受祸,盖孝武不谨其始之患也。
人君即位之初,可不戒哉,可不惧哉!
虽然,人君之谨始不在于即位之后,而在于未即位之先。
使文帝能得天下之贤人君子以辅导其子,养成其德,平居为贤王,然后一旦为明主。
使孝武即位之始已失德于天下,是文帝亦有过耳。
魏主立子弘为皇太子,先赐其母李贵人死。
万里曰:伤哉,李贵人也。
生子而为太子,幸也,何伤之有焉?
虽然,立其子,杀其母,何幸之有焉?
立其子,杀其母,逆天理,悖人伦,莫甚于此。
二帝三王未是有也,自汉武帝始也。
杀钩弋而立昭帝,其意以为钩弋不死必祸昭帝如吕氏也,不知钩弋死而昭帝夭。
后魏,夷狄也。
武帝故事,后魏未必知也,特其残忍无亲,猜防太过,以为君亡而母存,则皆为嗣君子祸也。
于是立其子而杀其母者,数世也。
有所必杀,必有所不及杀,非卢之遗也,天之数也。
至于胡后不及杀,卒以此乱天下而亡魏,谓无天也,可乎哉!
周郎言事切直,上杀之。
万里曰:古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
汉高帝周昌曰「朕何如主」,曰「陛下桀纣之主」,而高帝不以为忤。
晋武帝刘毅曰「朕可方汉何主」,曰「陛下桓、灵之主」,而武帝不以为罪。
唐高祖即位之初,孙伏伽谏数事,皆人所难言者,高祖赏之。
此三君所以兴。
桀杀龙逢而亡,比干而亡,隋炀帝赵才等四谏臣而亡,明皇周子谅而几亡,此杀谏臣之祸也。
先儒曰:亡国之君其罪多矣,而罪莫大于杀谏臣。
宋孝武以直言而杀周郎,其罪大矣。
内有文帝结民之德,外无敌国问罪之辞,其不亡者幸耳。
虽然,古之君子必观时之昏明以为己之语默,古之明君必观臣之语默以占己之得失。
有道,危言危行;
无道,危行言逊,此君子语默之节也。
观其臣危言而不讳,足见在我有从谏之圣;
观其臣言逊以避祸,足见在己有拒谏之非。
此人君得失之占也。
周郎事昏淫之君,立无道之国,而危言以杀身。
孝武怒正直之言,杀忠谏之士,至于陷其身为万世无道之主,皆不足与语古者君臣相与之道。
每上燕集,在坐者皆令沉醉,嘲谑无度。
万里曰:君臣之情虽不可以不通,然君臣之分尤不可以不严。
不通则隔,不严则亵。
秦之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兵,至于燕使荆轲始皇,绕柱而走,殿下之卫卒拱立而不敢救。
赵高二世,谓人主当深居,臣下不可得而见其面,至于望夷宫之弑逆,二世乞为黔首而不得。
此君臣之情不通之祸也。
宋闵公靳宋万,为宋万所弑;
陈灵公夏徵舒,为徵舒所弑。
此君臣之分不严之祸也。
君臣燕集,古人有之。
如《诗》之燕群臣,燕嘉宾,燕朋友故旧,岂可废哉!
不如是无以通君臣之情也。
孝武与群臣燕集,未为过也。
至于使之沉醉嘲谑,则过矣。
君而嘲谑其臣,则君不君;
臣而嘲谑其君,则臣不臣。
天下之纲有三,天下之常有五,而莫重于君臣。
至于君臣嘲谑,三纲五常于是尽废矣,此刘宋之所以不永也。